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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岳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岳阳市人民政府二一七年七月17岳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文 本岳阳市人民政府二一七年七月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规划背景1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3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5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6第六章 加强耕地保护与基本农田建设8第七章 推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9第八章 统筹区域土地利用11第九章 中心城区用地规划13第十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15第十一章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17第十二章 压覆矿产资源管理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17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8第十四章 附 则18附 表
2、表1 岳阳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19表2 岳阳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20表3 岳阳市各县(市、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20表4 岳阳市各县(市、区)建设用地指标表21表5 岳阳市各县(市、区)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表21表6 岳阳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22表7 岳阳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25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规划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对岳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修订,形成本规划。第二条 规划目的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确保
3、全市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土地利用统筹管控能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加快建设法治国土。第三条 规划原则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第四条 规划范围岳阳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为14857.79平方公里。第五条 规划期限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2014年为规划修改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第六条 规划效力本规划由岳阳市人
4、民政府组织修订。本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辖区内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市、村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应当与本规划相衔接,必须符合本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涉及本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本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第二章 规划背景第七条 区域概况岳阳市位于湖南省东北部,长江中游南岸,东经11218311140906、北纬282533295100之间,土地总面积1485778.73公顷,辖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屈原管理区、汨罗市、临湘市、岳阳县、湘阴县、华容县和平江县十个县(市、区)。岳阳市是承接长株潭辐射,促进两型产业发展的重要区域,
5、是支撑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性中心城市和新型工业化基地。岳阳市自然条件优越。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气候湿润,雨量充沛。地势东高西低,呈阶梯状向洞庭湖倾斜,地貌类型以丘陵和平原为主。境内蕴藏着丰富的生物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与旅游资源,是全国商品粮、棉、油、茶、牲猪、水产品生产基地,集名山、名水、名楼为一体的旅游城市。岳阳市区位优势突出。地处一湖(洞庭湖)、两原(江汉平原、洞庭湖平原)、三省(湘、鄂、赣)、四线(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速公路、107国道、长江)的多元交汇点上,是湖南省的北大门和长江中游地区的交通枢纽城市。随着城陵矶松杨湖港区、京广高铁、蒙华铁路、岳长城际铁路、京港澳高速公路复线、杭
6、瑞高速公路、岳阳机场等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巩固岳阳市作为长江中下游重要航运物流枢纽和中部地区物流中心的地位。2014年末,全市总人口559.5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92.58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2.29%,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69.34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47862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0.8:53.9:35.3。石化、电力、食品、造纸、电磁、建材、纺织等产业高端化、低碳化、智能化改造成效显著,北斗应用、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迅速崛起,各类园区创新发展步伐加快,现代服务业实现跨越发展。第八条 土地利用现状1. 土地利用结构2014年末,全市土地总面积1485778
7、.73公顷。其中:农用地1120028.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38%。其中耕地353808.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81%;园地62676.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2%;林地585557.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41%;牧草地103.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1%;其他农用地117881.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3%。建设用地134633.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9.06%。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01016.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80%;交通水利用地31914.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5%;其他建设用地1702.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1%。
8、其他土地231117.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56%。其中水域213161.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35%;自然保留地17955.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1%。2. 土地利用特点(1)土地利用地域分异明显。林地主要分布在东部山丘区,城镇、工矿等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中部岗丘区,耕地和水域主要分布在西部平湖区。(2)土地产出区域差异显著。全市土地经济密度区间差异较大,由市区呈两轴交替往外辐射递减,“东北西南”轴总体水平高于“西北东南”轴。(3)土地利用地类分布集中。土地利用以农用地所占比重最大,建设用地最小,农用地中又以林地和耕地为主。3. 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全市耕地后备资源总潜力为
9、32583.96公顷,涉及其他草地5446.01公顷、内陆滩涂22556.86公顷、沼泽地3.09公顷、沙地37.13公顷、裸地3457.23公顷和采矿用地1083.64公顷。耕地后备资源主要类型为可开垦内陆滩涂。从分布情况来看,岳阳县、湘阴县和君山区耕地后备资源潜力较多,岳阳楼区和云溪区较少。第九条 规划实施成效1. 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20062014年全市新增建设占用耕地5096.34公顷,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增加耕地8534.52公顷,实现了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且略有富余。同时,全市高度重视耕地质量建设,通过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稳步推进,全市耕地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10、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稳步提高。2. 建设用地合理需求得以保障20062014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13209.16公顷,有效保障了平汝高速、杭瑞高速、京港澳高速复线、京广高铁、城陵矶港区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保障房建设、农村公路网改造、新农村建设等民生工程项目、扶贫项目及岳阳市经开区、临港产业新区、巴陵石化、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的用地需求,为岳阳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3. 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规划实施以来,岳阳市加强了对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的保护,通过强化土地用途管制,稳定了全市生态保护用地数量和结构。开展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
11、合治理,加强了农村污染土壤综合治理和生态恢复;开展了湘江、王家河流域综合治理,通过实施坡改梯和移土培肥等工程,全市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加强了中心城区及重点城镇的绿化建设,改善了城镇人居环境,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第十条 存在的问题1. 耕地占补平衡压力逐渐加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各项建设用地需求的不断增长,未来各项建设将不可避免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而全市耕地后备资源有限,宜耕土地后备资源面积仅为32583.96公顷,且经过多年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许多开垦条件好、面积大、易开发的后备资源已被开发利用。随着全市耕地后备资源的持续减少和“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政策的实施,占补平衡难度越来
12、越大。2. 局部地区规划用地布局难以适应发展形势现行规划对长江岸线及京广铁路沿线等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沿线区域发展影响预计不足,部分地区出现了重点发展区域和重点建设项目不符合规划的情况,导致规划频繁修改。特别是在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及一系列重大战略的实施为岳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发展新机遇的背景下,岳阳将迈入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加速期,部分地区现有的规划剩余空间将难以满足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3. 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利用不足全市农村人口城镇化速度快于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腾地还农”速度。农村居民转为城镇人口后,没有相应的农村居民点用地退出机制,城乡两栖人口广泛存在,形成农村居民点用地不减反增,人均农
13、村居民点面积较高。第十一条 土地利用形势1. 国家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岳阳成为我省融入长江经济带的门户城市湖南163公里长江岸线全在岳阳,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是我省唯一通江达海的口岸,特殊的区位条件决定了岳阳必将成为我省参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主战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先后发布实施,给岳阳的加快发展带来全新的发展机遇,提出更高要求。2. 湖南省确立“一带一部”新发展定位,将岳阳作为全省“一核三极四带多点”发展新格局中的首极省委、省政府要求将岳阳发展成为全省通江达海的新增长极。2015年7月,省政府批准设立城陵矶新港区。湖南省 “十三五”规划将岳阳作为全
14、省“一核三极四带多点”发展新格局中的首极,推进长岳经济走廊建设,对整体优化全市土地利用提出新的要求。3. 湖南省建设高效一体城镇群,推进岳阳长江新区提质提速发展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42020年)提出,大力促进岳阳长江新区(含市辖区、华容县、岳阳县和临湘市)等城镇群提质提速发展。湖南省 “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推进岳阳长江新区等区域性城镇群发展,建设高效一体城镇群,需要求构建高效的土地利用格局。4.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2015年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岳阳市乡镇个数由原有的179个调整为112个。乡镇区划调整对岳阳市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协调城乡土地利用,增强乡镇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城乡一体化
15、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第十二条土地利用战略积极抢抓长江经济带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规划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实施等重大战略机遇,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湖南省委省政府把岳阳打造成湖南省通江达海新增长极的要求,依托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基于岳阳城市功能、产业功能定位,以建设 “一极三宜”江湖名城为总体目标,以节约与集约用地为核心,以优化结构、整合空间、分区引导为手段,优先保障城市发展用地,构建集约高效、环境友好的土地利用新模式,为岳阳建设中部地区石化工业基地和现代航运物流中心,长江中游重要的中心城市和产业基地,打造湖南省融入长江经济带的战略支点提供用地保
16、障。第十三条 土地利用方针1. 统筹城乡土地利用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先保障中心城区建设,加快重点产业园区、重点城镇、重点集镇的建设;有序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实现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缩减相挂钩,促进城乡居民点网络体系的协调与完善;保障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项目用地,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确保各项设施的高效优质供应。2. 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以保障粮食安全为目标,坚持以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推进耕地保护由重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转变。认真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补偿的法定义务,在保护自然生态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市域内
17、耕地补充潜力,努力实现占补平衡的。3. 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引导资源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按照区域发展战略的要求,正确处理地区之间的土地利用关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形成集聚力强、联系紧密的新增长极。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原则,划分土地用途区,明确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优化国土开发格局。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土地合理配置,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缩小区域发展差距。4. 促进岸线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长江各类型岸线功能要求,综合考虑岳阳岸线条件及开发利用现状,进行岸线功能分区。建立岸线资源使用准入门槛,明确岸线资源近期和中远期发展与调整方向,加强生产岸线与后方陆域的协调管理,集
18、约利用岸线资源。注重岸线景观的维护,塑造与自然环境香协调的岸线景观。5. 统筹增量与存量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坚持各业用地走内涵与外延相结合、以内涵为主的发展道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增量建设用地,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效益。6. 保护土地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要求,协调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增强区域防洪能力;工矿废弃地复垦必须调查土壤环境质量,并依据土壤环境质量确定复垦土地的用途;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垃圾污染,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根据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蓄洪水、保护生
19、物多样性,以及保持自然本底、保障生态系统完整和稳定性等要求,兼顾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体现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要求的政策机制,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责任追究的红线管控制度体系。第十四条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1. 耕地保护目标耕地保有量:规划到2020年不低于3341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期内不低于289870公顷。2. 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目标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8208.9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1054.43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46593.52公顷以内,中心城区城镇用地规模控制在13942.79 公顷以内。3. 新
20、增建设用地控制目标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1485.94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38916.57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8611.24公顷。4. 土地整治目标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增加耕地不低于19941.42公顷。5.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土地综合整治积极推进,污染土地得到有效治理和合理利用,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各类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基础性生态用地得到有效保护。规划期末林地覆盖率达到39.96%,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土地生态功能得到恢复和提高。6. 土地利用效率目标规划期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
21、十五条 农用地结构调整在保持生态平衡的前提下,调整农业用地结构和布局,因地制宜安排耕地、园地、林地等各类用地。2014年末,全市农用地面积为1120028.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38%。规划到2020年,全市农用地面积为1111616.4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4.82%,较2014年减少8411.62公顷。1. 耕地。2014年末,全市耕地面积为353808.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81%。规划到2020年,全市耕地面积为349261.3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3.51%,较2014年减少4547.28公顷。2. 园地。2014年末,全市园地面积62676.62公顷,占
22、土地总面积的4.22%。规划到2020年,全市园地面积55862.58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76%,较2014年减少6814.04公顷。3. 林地。2014年末,全市林地面积585557.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41%。规划到2020年,全市林地面积593686.3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9.96%,较2014年增加8128.47公顷。4. 牧草地。2014年末,全市牧草地面积103.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1%。规划到2020年,全市牧草地面积102.2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01%,较2014年减少1.43公顷。5. 其他农用地。2014年末,全市其他农用地面积
23、117881.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3%。规划到2020年,全市其他农用地面积112703.9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59%,较2014年减少5177.34公顷。第十六条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促进建设用地与人口协调增长,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2014年末,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134633.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06%。规划到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148208.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98%,较2014年增加13575.71公顷。1. 城镇用地。2014年末,全市城镇用地规模20944.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1%。规划到
24、2020年城镇用地面积为38631.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0%,较2014年增加17687.69公顷。2. 农村居民点用地。2014年底,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76420.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4%。规划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64460.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34%,较2014年减少11960.05公顷,主要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闲置农村居民点用地缩减和城镇建设。3. 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014年底,全市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3651.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5%。规划到2020年采矿及其他独立工矿用地面积为7961.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25、的0.54%,较2014年增加4310.44公顷。4. 交通水利用地。2014年底,全市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31914.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5%;规划到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33614.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6%,较2014年增加1700.11公顷。5. 其他建设用地。2014年底,全市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702.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1 %。 规划到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3540.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4%,较2014年增加1837.52公顷。第十七条 其他用地结构调整在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后备资源。 2014年底,全市
26、其他土地面积为231117.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56%。规划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225953.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21%,较2014年减少5164.10公顷。1. 水域。2014年底,全市水域面积为213161.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35 %。规划到2020年水域面积为213069.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34%,较2014年减少91.66公顷。2. 自然保留地。2014年底,全市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7955.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1%。规划到2020年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2883.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7%,较2014年减少5072.43公
27、顷。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第十八条 耕地布局按照规划确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参照岳阳市土地农业种植适宜性综合评价结果,选择适宜性程度较高的区域,优化耕地利用的空间布局。依据岳阳市地貌特征,耕地利用的空间布局是:西部平原粮、油、棉种植区,中部岗丘粮、油种植区,东部山丘粮、药材种植区和市郊蔬菜种植区。其中,西部平原粮、油、棉种植区以华容县、君山区、屈原管理区和湘阴县为主体,包括汨罗市、岳阳县和临湘市的部分乡镇,地势平坦,光热条件适宜,作物产量高,是岳阳市乃至湖南省的重要粮食主产区、耕地和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第十九条 基本农田布局规划期岳阳市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89870公顷。按照“面积
28、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方针,合理调整基本农田布局。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求,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地力等级达到本区平均水平以上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将地力等级没有达到本区平均水平的劣质基本农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质量有所提高、数量不减少。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适当预留岳阳市融入长江经济带、重大交通水利建设空间。第二十条 城乡建设用地布局1. 城镇用地空间布局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角度出发,坚持“城乡结合、区域一体、重点突破、全面带动”的方针,按照圈层发展的模式,合理布局城镇,构筑
29、“一带两圈”的对接南北、联动东西的城镇空间布局形态。“一带”指中部城镇经济发展带,也是长岳经济走廊的重要地带,范围包括岳阳市境内的湘江和长江以东、京港澳高速公路以西地区,发展轴线包括长江、湘江、京广高铁、京广铁路、岳长城际铁路、G107、京港澳高速及其复线。“两圈”指北部“岳临荣”都市区和南部“汨湘营”城镇群,也是建设岳阳长江新区的重要地区。“岳临荣”都市区以G240、杭瑞高速、岳长城际铁路为发展轴线,以一小时通勤距离为服务半径,辐射华容县城及市域西部城镇。“汨湘营”城镇群以G536、平益高速、汨益城际铁路为发展轴线,以一小时通勤距离为服务半径,辐射平江县城及市域东部城镇。按照生态优先、产业集
30、群、资源节约、和谐发展的原则,优化中心城区、各县城区和建制镇用地布局。其中,中心城区包括岳阳楼区、云溪区和君山区,实行“东扩、西连、南延、北靠”的城市拓展策略;各县城区用地向“一带两圈”集中布局;重点建设路口镇、钱粮湖镇、桃林镇等15个中心镇和白水镇、梅仙镇等76个一般建制镇。规划到2020年,全市城镇用地规模控制38631.98公顷以内。因地制宜划定各城区和重点建制镇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边界,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2.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用地布局依据市域西部平湖区、中部岗丘区和东部山丘区的地貌特征,合理划分村镇允许建设区和村镇限制建设区。结合易地扶
31、贫搬迁,对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因地制宜的布局调整,促进零散的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集中,提高土地利用率。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应利用荒地和居民点之间的空坪隙地,尽量少占耕地。到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64460.91公顷以内。3.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布局依据城乡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调查评价成果,将岳阳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划分为5个重点区域(西北部单退垸整理重点区、东北部废弃工矿复垦重点区、中部整理复垦综合重点区、西南部复垦整理综合重点区、东南部空心村整理重点区)。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设置30个建新安置区(分散安置区29个,集中安置区1个)。同时,在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区)合理安排建
32、新留用区。第二十一条 基础设施用地布局1. 构建水陆空立体交通网络体系以G107、京港澳高速公路及其复线、杭瑞高速公路、京广铁路、京广高铁为陆地交通的主干线,辅以湘江洞庭湖长江水运和岳阳机场,构建水陆空立体交通网络体系,对接长株潭城市群和武汉城市圈交通网络。2. 强固各类水利工程建设坚持兴利除害并进、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以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为重点,全面加固洞庭湖长江堤防,加强蓄洪垸建设,疏浚通湖河道,保障蓄洪安全;加强环湖岗地及平江县等山丘区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改、扩建山丘区处险水库、山塘,确保生态安全。3. 形成火水风核多元电力能源基地按照有序发展煤炭、积极发展电力、大力发展可再生
33、能源的要求,稳步增加能源用地供应。统筹安排能源产业用地,优化能源用地布局,严格项目用地管理。扩建华能电厂,同时利用丰富的风力、水能以及沿湖便利的水运交通和完善的陆路交通,形成火水风核多元电力能源体系,将岳阳市建设成为中部地区最大的电力能源基地。4. 创建蝴蝶形旅游空间格局积极保障旅游业发展用地。支持创建以岳阳楼、君山岛、洞庭湖为龙头,以湘楚文化旅游线为躯干,以洞庭生态和湘阴休闲之旅为左翼,以将军之乡平江和神秘临湘之旅为右翼的蝴蝶形旅游空间格局。5. 其他基础设施用地保障社会公共卫生应急救援体系、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等重大民生基础设施用地,促进和谐岳阳的建设。其他基础设施建设
34、用地布局与城镇、集镇用地布局相结合,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第二十二条 生态用地布局重点形成:以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为主体,形成湖泊水面环湖岗地为一体的湿地生态保护区;以铁山水库、龙源水库等饮用水源地为主的水源保护区;以长江、湘江、汨罗江、新墙河和华容河为主的滨河保护区;以大云山国家森林公园、幕阜山森林公园为主的生态林保护区;以集成麋鹿自然保护区为主的野生动物保护区;以连云山、福寿山汨罗江为主的风景名胜保护区;以南湖风景区为主的城市生态保护区;以岳阳楼、屈子祠、张谷英村、任弼时故居为主的历史文化保护区;以东洞庭湖、黄盖湖、汨罗江、横岭湖为主的湿地保护区;以桃林铅锌矿为主的矿山地质灾害危
35、险区。第六章 加强耕地保护与基本农田建设按照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要求,严格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大力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努力提高全市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第二十三条 严格耕地保护1.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规划控制和引导,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协调经济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的关系,确保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计划指标之内。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引导城乡建设用地向低丘缓坡扩展,挖掘建设用地潜力。到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8611.24公顷以内。2. 切实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各项建设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36、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在“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原则下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在本区范围难以落实增加耕地义务的,可以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易地补充,确保全市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3. 合理引导农用地结构调整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粮食、油料、果蔬、苗木等优势产业,重点保障优势产业对农产品生产用地的需求。确保农业结构调整不破坏土地耕作层,不因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各类防护林、绿化带等生态建设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必须依据数量质量相当的原则履行增加耕地义务。第二十四条 加强基本农田建设1. 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的完善,按照规模上从大城市到小城镇,空间上从城镇周
37、边到广阔农村的步骤时序,将核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及时落地到户、上图入库,重点是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严格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数量标准。建立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建立数据库管理维护制度,加强数据库管理。2. 建设高标准农田保护基本农田,严保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土壤修复,加强重金属污染区治理,加快中低产田改造,配套改善水、电、路等设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重点在商品粮棉油基地县、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布局建设高标准生产基地。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实施“
38、五小水利”建设,提高农业旱涝保收能力。依法规范推进土地流转,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推行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到2020年,力争建成238266.67公顷高标准农田。 3. 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因选址特殊,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并按照“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原则,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禁止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禁止改变基本农田土壤性状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的临时工程用地和其他各项活动。4. 建立基本农田保护长效管理
39、机制逐步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目标考核与奖惩措施相结合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把保护责任落到实处;建立有效的基本农田保护利益调节机制,做到妥善处理基本农田保护和利用中的利益关系,通过加大对种粮农户直接补贴、基本农田保护补贴,优先减免保护区地方的相关税费、相关投资向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等方式,提高地方政府和农民保护基本农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完善规范的基本农田监督管理体系,健全基本农田的监管制度,实行基本农田占用听证和公告制度,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的社会监督;通过政策鼓励,项目引导,形成政府、集体、企业和个人相结合的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投入机制,做到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第二十五条 提高耕地
40、质量1. 加大耕地管护力度实施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按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理。建立耕地保护台账管理制度,明确保护耕地的责任人、面积、耕地等级等基本情况。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坡改梯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推广节水抗旱技术,大力实施“沃土工程”、“移土培肥”、“旱改水”等重大工程,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2. 确保增加耕地质量依据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开展对占用和增加耕地的评价,从数量和产能两方面严格考核耕地占补平衡。积极实施耕作层剥离工程,鼓励剥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并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前提下,用于新开垦耕地的建设。3. 加大污染及灾毁耕地防治力度加强耕地抗污染和抗灾能
41、力建设,减少人为污染及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严格界定污染、灾毁耕地标准,强化耕地污染、灾毁情况监测。积极采取各类工程、生物措施,对污染、灾毁耕地及时治理复垦,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第七章 推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及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盘活建设用地存量,用好建设用地增量,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第二十六条 控制建设用地规模1. 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按照城乡统筹和“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引导和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增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
42、城乡宜居环境的形成。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8208.9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1054.43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46593.52公顷以内。2. 积极盘活建设用地存量加强对城镇闲散用地进行整合,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提高现有城乡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积极研究各类建设节地技术和模式,引导城市地上地下空间开发,推进工业生产立体配置技术改造。3. 大力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结合城乡生态建设,加强规划统筹和政策引导,合理利用低丘缓坡土地资源,加强将未利用地开发为建设用地的政策引导,优先对荒草地、裸土地等未利用地进行开发,因地制宜拓展建设用地
43、新空间。第二十七条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配置1. 科学划定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按照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严格划定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扩展边界,将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建设严格限定在扩展边界内,明确管理责任、管制规则和监管措施,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控制城乡建设用地盲目无序扩张。2. 合理引导城镇用地内部结构调整鼓励采用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镇用地开发模式,调整居住、商业、工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环保卫生、生态保障等用地的比例,促进建筑密度高中低合理搭配的用地结构的形成,提高城镇用地效率。严格限定开发区内非生产性建设用地的比例,提升开发区用地效率和效益。加快对城中村的改造,优先保障城镇基础设
44、施用地和普通住宅用地,促进城镇和谐发展。3. 优化工矿用地结构和布局以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为导向,合理制定区域产业用地政策,优先保障主导产业发展用地,严禁向禁止类工业项目供地,严格控制限制类工业项目用地,重点支持发展与区域资源环境条件相适应的产业。按照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原则,着力改变工矿用地布局分散、粗放低效的用地现状,促进工业基地化和规模化发展,提高工业用地的综合效益。4. 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切实搞好村镇土地利用规划和设计,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逐步形成既保持传统乡土特色,又适应现代农业和农村发展要求,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格局。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禁止超标
45、准占地建房,逐步解决已有的超标用地问题。引导和规范农村闲置宅基地合理流转,鼓励提高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效率。第二十八条 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 确定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和管制区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在划定土地利用功能区的基础上,进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全市应划定以下建设用地管制边界,确定相应的建设用地管制区: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以及相应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县级市的城区和县城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以及相应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大中型工矿的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以及相应的允许建设区;禁建边界,以及相应的禁止建设区。结合实际,可对其他具有重要功能的镇村,划定建设用地
46、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以及相应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2. 严格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城乡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和管制区域,必须严格执行,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擅自突破。需要使用土地的城、镇、村和工矿建设项目,应当在允许建设区内安排建设用地。严禁在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内安排城镇建设项目。交通、能源、水利、军事、国家安全、矿山和其他因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需在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内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必须经依法批准。第二十九条 保障基础设施用地1. 优化配置交通用地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衔接互补、集约高效”的原则,加强交通用地布局引导,优化交通用地结构配置。严格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
47、准,大力推广节地技术,促进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网络体系的形成,确保交通运输效率不断提升。2. 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坚持兴利除害并进、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以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为重点,加大洞庭湖防洪、长江防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河湖综合整治、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利灾后薄弱环节建设、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工程的建设力度,着力构建防洪减灾体系和水资源保障体系。3. 保障能源、环境和旅游设施用地按照有序发展煤炭、积极发展电力、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要求,稳步增加能源用地供应。统筹安排能源产业用地,优化能源用地布局,严格项目用地管理。大力加强新建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垃圾中转站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景区规划,统筹安排景区旅游设施建设项目时序,严格旅游设施用地用途管理。引导乡村旅游休闲建设规范发展。第八章 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第三十条 土地利用地域分区及调控综合考虑全市社会、经济、自然条件,结合地域分异规律,根据土地利用的主要类型、利用方向和开发潜力,将市域划分为三个一级土地利用区和八个土地利用亚区。1. 中部岗丘城镇工矿用地区包括岳阳楼区、云溪区的全部;君山区、临湘市、岳阳县、汨罗市、湘阴县、平江县的部分岗丘乡镇,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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