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司发明电〔2021〕25号)关于推荐2016-2020年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_doc.doc
《(新司发明电〔2021〕25号)关于推荐2016-2020年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_doc.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司发明电〔2021〕25号)关于推荐2016-2020年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_doc.doc(2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关于推荐20162020年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司法局,各地、州、市党委宣传部、司法局,自治区党委各部、委宣传部(处),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党委(组)宣传部(处),中央驻疆单位党委(组)宣传部(处): 20162020年,在自治区党委坚强正确领导下,全区各地各部门(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2、“两个维护”,紧紧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坚持依法治疆,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全面落实自治区“七五”普法规划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疆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依法治理,各族干部群众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推动了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进步,为新疆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司
3、发通202150号)要求,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在推进依法治疆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推荐表彰20162021年全国、自治区级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坚持依法治疆,认真总结自治区“七五”普法工作成效,通过表
4、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社会参与和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评选类别 本次表彰分为:20162020年全国、自治区级普法工作先进单位、20162020年全国、自治区级普法工作先进个人、20162020年全国、自治区级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三、评选对象和条件(一)20162020年全国、自治区级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1.评选对象 在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实施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闻媒体、普法
5、依法治理工作机构等单位。一般不包括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单位、县级及以上党委或者政府。 2.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全民普法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将普法工作纳入党政综合目标考核体系,普法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督促、有落实,普法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履行普法责任到位。 (3)“七五”普法各项任务顺利
6、完成。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开展普法主题活动,宪法和民法典宣传落点实、效果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行动快、覆盖广,党内法规宣传逐步深入,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系统内普法和面向社会开展普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繁荣发展,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 (4)保障措施落实到位。普法工作推进、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和奖惩等制度完善,普法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证按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5)普法成效显著。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提升,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法治素养明显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
7、平明显提升。 在“七五”普法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选: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发生涉黑涉恶涉邪教、涉非法宗教活动、“两面人”“两面派”、违反反分裂斗争纪律等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因违法行政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危害国家安全事件、涉黑涉恶涉邪教案件、暴力恐怖案(事)件;因失职、渎职引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恶性事件;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发生重大环境责任事故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其他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二)20162020年全国、自治区级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1.评选对象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
8、宪法法律,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按照“倾斜基层、侧重一线”的原则,评选重点为基层干部群众、基层法治工作者。一般不评选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干部,县(处)级人员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并适当考虑少数民族和妇女同志比例。 2.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方针政策,在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成绩明显。 (2)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9、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3)热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从事专(兼)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三年以上,在“七五”普法实施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积极参与全民普法工作,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和法治文化建设活动,为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作出积极贡献。(三)20162020年全国、自治区级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1.评选对象 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创建工作取得突出成效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等。不包括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单位、县级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发明 2021 25 关于 推荐 2016 2020 普法 工作 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 依法 治理 创建活动 评选 表彰 通知 _doc
链接地址:https://www.taowenge.com/p-68613404.html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