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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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7贵阳市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清单(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序号项目自查内容自查报告形式自查报告频次责任依据处罚依据法律责任1(一)主体资质合法。持有的营业执照、食盐定点批发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自主上传(照片、文本)1次/年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
2、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盐和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盐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可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以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2(二-1)管理制度健全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自主上传(照片、文本)即时上传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3(二-2)管理制度健全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自主上传
3、(照片、文本)1次/年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四十五条、四十六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4(三-1)相关人员责任明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自主上传(照片、文本)1次/年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5(三-2)相关人员责任明确。1.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相关制度。2.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自主上传(照片、文本)1次/年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四十四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6(四-1)经营过程规范采购:1. 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盐合格证明文件,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2.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应当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或者其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自主上传(照片、文本)1次/季度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5、经营过程卫生规范第二点;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食盐,并可处以违法购进的食盐货值金额3倍以下罚款。7(四-2)经营过程规范运输:1. 运输食品应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并具备防雨、防尘设施。2. 运输工具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3.食品运输工具不得运输有毒有害物质,防止食品污染。4.同一运输工具运输不同食品时,应做好分装、分离或分隔,防
6、止交叉污染。自主上传(照片、文本)1次/半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31621-2014)第三点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8(四-3)经营过程规范委托运输:1.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委托贮存、运输食盐的,应当对受托方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审核,并监督受托方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运输食品。受托方应当保证食品贮存、运输条件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加强食品贮存、运输过程管理。2.接受委托贮存、运输食品的,应当如实记录委托方和收货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贮存、运
7、输结束后2年。自主上传(照片、文本)1次/半年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9(四-4)经营过程规范验收:1.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对食品进行符合性验证和感官抽查。2. 查验食盐合格证明文件,并留存相关证明。食盐相关文件应属实且与食盐有直接对应关系。3.建立食盐采购记
8、录制度,如实记录购进食盐的品种、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记录、票据等文件应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4.食品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食品不得接收,应单独存放,做好标记并尽快处理。自主上传(照片、文本)1次/季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31621-2014)第四点;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10(四-5)经营过程规范贮存:1.贮存场所应保持完好、环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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