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省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四川省省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川省省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1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为加强和规范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及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我们对财政厅、原林业厅联合制定的四川省省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717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12月18日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改
2、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省级林草改革发展资金”)是指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现代林草发展的安排部署,由省级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现代林草产业发展、森林资源管护、森林资源培育、林草生态保护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资金。第三条省级林草改革发展资金采取直接补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级分配下达。具体补助方式
3、由项目县根据本地实际自行确定。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四条 市县林草主管部门是林草改革发展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林草改革发展工作的规划编制、资金筹集、方案编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和区域绩效目标申报及评价等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省级林草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市县财政部门负责省级林草改革发展资金预算下达、资金拨付、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第五条 财政厅负责审核省级林草改革发展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编制并下达省级林草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组织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指导和督促各市(州)、项目县(市、区)加强项目财务管理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省林草局负责组织编制全省林业草原改革改革发展相关专项规划
4、;负责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审核确定年度工作任务量;研究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开展项目日常监管、综合成效评估和技术标准制定;指导和督促各市(州)、项目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批、项目管理、竣工验收、绩效自评等;配合财政厅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第三章 资金分配第六条 省级林草改革发展资金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统一、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挂钩”的原则分配。第七条 省级林草改革发展资金采取定额补助法+因素法分配。其中森林资源管护支出采用定额补助法,按照各地工作任务和定额补助标准计算确定具体补助额度;其余支出项目统一按照因素法分配,分配因素及权重如下:(一)工作任务(权
5、重50%),以省林草局会同财政厅根据林草发展规划等确定的年度任务计划为依据。(二)资源状况(权重25%),以国家和省林草局清查、调查公布的资源数据为依据。(三)绩效因素(权重15%),以省下达的区域绩效目标以及省林草局等部门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四)政策因素(权重10%),以中央、省重大林业改革发展政策为依据,统筹考虑不同地区财力状况,适当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计算公式如下:某地按因素法计算的补助资金额度=全省按因素法计算的补助资金总量(某地任务量/全省任务总量0.5+某地资源量/全省资源总量0.25+某地绩效考评得分/全省得分合计0.15+某地财力系数/全省财力系数合计0.1)
6、。第四章 资金申报与预算下达第八条 市(州)及扩权县(市)林草主管部门根据省级林草改革发展资金的扶持方向和重点,于每年8月底前向省林草局报送本地区(单位)下一年度任务计划及区域绩效目标,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第九条 省林草局对各市(州)及扩权县(市)报送的年度任务计划和区域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后,提出林草改革发展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和任务清单,明确支持方向和重点、目标任务、补助标准、区域绩效目标等,报财政厅审核并依程序审批后下达支出预算。第十条 各市(州)财政部门收到省级林草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文件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正式下达到本行政区域非扩权试点县(市、区)级财政部门。各项目县(市、区)财政
7、部门收到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省级林草改革发展资金后,应当按照项目实施的有关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对提前下达的,项目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当编入本级政府年初部门预算。第十一条 项目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下达的资金计划和任务清单,需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的,由林草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实施单位围绕本县(本单位)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结合本级财力投入、资金整合等情况组织编制,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州)林草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省直属单位直接报省林草局会同财政厅审批后组织实施。根据项目性质不需要编制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的,可按相关要求直接组织实施。第十二条 各
8、项目县(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范围。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的,应按原渠道报批。第十三条批复备案后的项目实施方案作为相关项目检查、审计、绩效考评的依据。第五章 使用方向和范围第十四条 省级林草改革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我省林业和草原建设、发展、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现代林草产业发展补助、森林资源管护补助、森林资源培育补助、林草生态保护体系建设补助等。第十五条 现代林草产业发展补助包括现代林业产业园区(基地)建设补助、林下经济发展补助、现代草产业发展补助等。(一)现代林业产业园区(基地)建设补助是指用于竹木、特色经济林、苗木等特
9、色产业园区内基地培育、设施装备、产品加工、产业新业态、品牌培育、科技支撑、组织方式,以及园区(基地)范围内的生产道路、小型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助支出,可对种苗(穗条)、肥料、农药、农膜、建材等进行补助。(二)林下经济发展补助用于利用林下土地和生境优势从事林下种植、养殖所需的种苗(菌种)、肥料、农药、农膜和基础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补助支出。(三)现代草产业发展补助用于草产业基地培育、设施装备、产品加工、品牌培育、科技支撑等方面的补助。第十六条森林资源管护补助包括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和省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支出。(一)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用于省级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的支出,包括管护补助支出和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四川省 省级 财政 林业 改革 发展 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