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合同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四章 合同格式.docx(1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第四章 合同格式甲方(买方): 地址:邮政编号:电话:传真:联系人:乙方(卖方): 地址:邮政编号:电话:传真: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买方”)同意向 (以下简称“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按本合同规定为 提供的物资。买卖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 采购合同”。1. 定义除非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买卖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 定义进行解释:1.1 “买方”是
2、 ,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1.2 “卖方”是 ,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1.3 “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所有附件和所有根据本合同规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的任何修改、补充和变更文件。1.4 “合同价格”是指在卖方已经充分和适当地履行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后,买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卖方的合同总价。1.5 “技术文件”是指卖方根据买方招标文件,符合国家技术要求及本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家具、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调试、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和用于合同家具正常使用和维护的文件。1.6 “家具”是
3、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需向买方提供的相关(家具)部件、和/或其它材料。在本合同中亦称为“家具”或“货物”。1.7 “验收”是指本合同货物在安装完成后,买方组织的对货物所使用的原材料及规定的尺寸、牢固性、安全性等方面检查活动,验收合格后,买方签发验收合格证书。1.8 “质量保证期满验收”是指买方对家具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的验收,且质量保证期满验收合格证书已按合同要求签发。1.9 “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1.10 “售后服务”是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就货物安装、投入使用、维修等工作向买方提供的服务。1.11 “现场”是 。1.12 “质量保证期”是指安装完
4、成后,经买方验收合格并签发验收合格证书后 个月。1.13 “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或签名的文件。1.14 “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将合同供货范围内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他的法人。1.15 “货物缺陷”是指“卖方” 因设计、制造、运输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合同家具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尺寸和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1.16 “交货地点”是指 。1.17 在本合同中使用而在上述条款中没有列明的名词、术语的定义,应依据适用于合同货物有关标准规范和普遍承认和应用的惯例进行解释。1.18 在本合同中,除非另有规定:1) 提及本合同任一方之处是指买方或卖方;2) 本合同中对
5、任何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提及应包括不时修订、编纂或重新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行文方便而设,并不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2. 合同的组成及优先等级2.1 如下的文件和附件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 合同条款;2) 合同附件;3) 技术附件;4) 招标文件5) 投标文件6) 会议纪要(如有)2.2 优先等级1) 国家现行法律法规2) 合同条款(如有冲突,以严格条款为准)3) 会议纪要4) 技术附件5) 合同附件6) 招标文件7) 投标文件3. 工作范围、供货范围3.1 工作范围:卖方从货物的生产、检验(试验)、包装、保险、运输至交货地点卸货、安装
6、及售后维修服务。3.2 供货明细表注:详见分项价格表4. 交货地点及交货、安装期限4.1 交货地点: ;项目现场: 。 4.2 交货期限:卖方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负责将全部合同物资运输到交货地点并安装完毕。 4.3 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严格记录每套家具的安装完成及验收合格时间,卖方人员应在安装完成及验收合格时间记录表上签字,买方保留原件、卖方保留复印件。如延迟交货,货物安装验收合格的时间记录即为本合同12.2款计算延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依据。4.4 卖方负责公寓家具的安装。买方应给卖方提供安装工作进行的便利和支持。5. 合同价格5.1 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人民币 元(大写: 整 )
7、本合同价格为合同货物现场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的交货价。包括货物的原材料费、配件费、生产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售后服务费、保险费、配合验收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还包括相关的税费(含进口部件/材料的关税、增值税)、利润等与本合同有关的应该由卖方承担的所有费用。货物分项价格表见合同附件。5.2 本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合同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另计。5.3 本合同总价已包含了13%的增值税,如遇中国政府调整增值税的税率,合同价格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作相应调整。6. 付款6.1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6.2 付款方式:电汇。6.3 货款的支付6.3.1合
8、同生效后15天内预付合同总额的50%预付款;6.3.2家具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0%款;7. 保证7.1 卖方保证向买方交付的货物是由质量优良的部件和良好材质的材料制造装配且加工精细、全新和未使用过,在制造工艺上无缺陷,并保证货物能够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规范、技术要求和参数要求并达到优质品标准,可长期正常、安全使用。7.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因存在内在缺陷(指由于设计、材料或工艺的原因所造成的缺陷)需要更换、修理,则更换、修理部分的质量保证期应相应延长。7.3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物存在内在缺陷,买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收到通知后2日内免费进行维修、更换。7.4
9、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物发生故障或损坏,买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派遣合格的技术服务人员到达买方现场,自费修理和/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和部件。若卖方未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日内到达买方使用现场,买方可自行维修或委托第三方维修,发生的相关费用及风险均由卖方承担。7.5 卖方承诺提供终身维修,提供及时的服务、优惠的零部件供应;对停产后的产品,确保十五年以上的维修和零部件供应。7.6 卖方应对其分供货商提出同样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7.7 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货物的生产、包装、运输、安装、检验、调试等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7.8 卖方
10、应保证提供给买方的合同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7.9 卖方承诺,卖方提供的货物不构成他人的专利、商标或版权的侵犯。如果买方因使用卖方提供的系统而构成对他人专利、商标或版权的侵犯,买方因此涉入诉讼、索赔或其他司法程序(合称“侵权诉讼”),卖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7.10 卖方未经买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货物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外购)。卖方需分包的内容应征得买方书面同意批准,否则不得分包。卖方须在买方同意的分包商名单中选定分包商。如卖方违反上述约定,买方有权拒收货物、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7.11 买方和卖方应对双方的技术资料保密,未经双方
11、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给第三方。7.12 卖方必须负责为买方培训货物的管理、操作和维修人员,培训地点由双方协商。卖方应挑选具有相当经验、技术和具有良好语言能力的指导人员培训买方受训人员,并免费提供培训必需的培训资料(例如书、手册、图纸)及其他设施等。人员培训内容及安排详见技术附件。8. 包装、标识及运输说明8.1 包装8.1.1 卖方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要的包装。卖方交付的货物包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物资运输管理部门的规定。卖方提供的所有包装应采取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防震、防冲击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
12、受损伤。8.1.2 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货物在运输及存储过程中发生锈蚀、损坏或丢失,所造成的任何损失责任或费用由卖方负责,卖方承担修补、更换和赔偿的责任。重新提供的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均由卖方承担。8.1.3 除卖方自己的集装箱外,所有的货物包装、例如木箱、纸箱、托盘等,不予退还。8.2 标识8.2.1 重量和尺寸采购国际计量单位8.2.2 货物外包装上必须明确标识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项目名称: - 合同编号:- 家具名称和数量:- 包装数量:(例如:第XX箱 共XX箱)- 净/毛重:- 包装尺寸:(L) X (W) X (H) mm- 交货地点: - 发货人: 8.2.3 凡重量为二吨或二吨以
13、上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有“轻放”、“勿倒置”和“保持干燥”等字样。8.3 运输8.3.1 卖方负责将合同货物运输至买方交货地点,并负责装卸、搬运、保管等工作。8.3.2 卖方按照买方通知一次或分批将货物运至安装现场。8.3.3 分批装运不得收到额外的包装、运输或搬运费用。每批货物必须附带开列的交货清单。8.3.4 卖方应以买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货物价格110%的货物运输一切险,保险金额应分单项列出,保险区段为卖方工厂到买方交货地点交货止。8.3.5 运输期间的发生的货物损、毁
14、、丢失的一切责任由卖方承担。9. 检验、验收9.1 卖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技术的要求及规定的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制造和检验。9.2 卖方应对其供应货物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方提交由卖方签字确认的质量证书及检验和试验记录作为质量保证的依据。9.3 当全部货物安装完成后,买方将依据技术要求对货物进行外观质量、数量、规格等方面的验收,验收合格后,买方应立即签发验收合格证书。如有验收不合格的货物,卖方应立即免费维修或更换。10. 索赔及违约责任10.1 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技术的规定,买方可以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该索赔事宜:10.1.1 根据货物的瑕疵和受损
15、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相应降低该套家具价格。10.1.2 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相关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相关直接损失,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部分的质量保证期。10.1.3 若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的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买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的合同总价中扣除索赔金额;若未付的合同金额不足以按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完成索赔事宜,买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0.2 如果卖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因不可抗力、买方延期付款或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同意予以改动的情况除外)交付货物,则
16、卖方应按以下比例向买方支付延期补偿金:10.2.1 当延迟交货二周以内(含二周)时,每延迟一天支付人民币500元的延期补偿金(买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的合同总价中扣除索赔金额);10.2.2 当延迟交货二周以上时,每延迟一天支付人民币1000元的延期补偿金(买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的合同总价中扣除索赔金额)。10.2.3 延期补偿金累计总额不应超过合同总价的10%,延期补偿金的支付不能降低或减少卖方执行合同的义务和责任。买方有权将前述迟延补偿金从未付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10.2.4 如迟交超过30天,并且本项目进度严重受到影响,买方与卖方要立即协商。 如不能达成协议,买方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所造成的
17、直接损失由卖方赔偿, 但不超过合同总价。10.3 卖方必须在合同技术规定日期或之前说明书、合格证、操作规程交给买方。所提交的文件必须符合合同的要求。不满足这些要求的所有资料数据会退还给卖方,并视为迟交,直到重新以正确的格式提交且由买方满意地接受时。10.4 如卖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因不可抗力、买方延期付款或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同意予以延长的情况除外)将合格的文件交付给买方,卖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20000元,买方有权将前述补偿金从未付的合同总价中直接扣除。10.5 买卖双方应按技术中的要求对货物进行性能考核,由于卖方原因,性能考核所测定的实际性能达不到技术附件中规定的保证值时,卖方
18、应即时自费整改,在一个月的整改期限内,仍达不到技术中规定的保证值时,卖方应对买方进行赔偿,一次性支付50000元,买方有权将前述补偿金从未付的合同总价中直接扣除。10.6 如本合同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和责任,则该方应赔偿另一方的直接损失。10.7 在任何情况下,其中一方不负责承担另一方的任何间接的和随后发生的损失。10.8 如由于卖方原因造成货物质保期顺延时,质保金将延期支付,否则买方有权没收卖方的质保金。11. 合同的变更、生效和终止11.1 变更11.1.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本采购合同做出任何变更。11.1.2 买方有权对本采购合同涉及的货物或服务的技
19、术说明和图纸以书面指令的形式做出变更。如果卖方认为变更会影响到货物/服务的价格和/或交货日期,卖方必须在收到上述书面指令后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买方(并提供充分的支持文件),并暂停变更的执行,除非买方书面通知卖方继续执行所述变更。为避免歧义,买方的指令一般不作为变更,如卖方认为买方发出的某个指令会构成变更,卖方必须在收到该指令后5天内通知买方,由买方确认本指令是否构成变更。11.1.3 如卖方未能在收到变更指令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调整方案,则视为卖方放弃要求调整的权利。无论如何,卖方都不得暂停执行本采购合同中未受影响的部分,除非买方有相反意思的书面指令。在买方和卖方对合理调整的协商过程
20、中,如果买方书面指示执行变更,卖方对变更的执行必须按照本采购合同规定的条款。11.2 合同生效和终止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即生效。在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后终止。11.2.1 因卖方原因终止如果卖方被宣告破产,为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财产或被接管;或因卖方违反此采购合同条款;买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全部或部分撤消对本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撤消时,买方可按照自己选择的方式继续完成本采购合同被终止部分的履行,而且卖方必须支付买方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卖方必须按买方要求把正在进行的工作交付或转让给买方。买方应支付给卖方在撤消前按本采购合同规定条款所完成的货物和
21、服务的金额将被抵扣买方为完成本采购合同而支付的额外费用以及由于卖方违约而给买方带来的直接损害。11.2.2 买方终止买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继续履行本采购合同的全部或其中部分。卖方必须按规定的终止日期停止与本采购合同有关的所有工作,并保护和保存为本采购合同采购的或者准备的材料,以及在卖方和卖方分供商工厂中正在进行和已经完成的工作,按买方指示处理上述工作和材料。买方和卖方就终止日期前卖方执行且符合要求的工作、为本采购合同采购的或者准备的材料达成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已完成工作的实际费用、管理费用和利润的合理补偿,外加由于终止而对现有工作和材料的处理费用,但卖方无权对因为终止而产生的预期利润以
22、及管理费用的损失、产生的附带的、间接的或其他的损害要求补偿。11.2.3 卖方必须在最终付款前交付或移交所有货物及所有适用的担保,或按买方指示处理货物。11.2.4 在双方均无法控制或不可抗力而造成的合同终止情况下:卖方应把一切与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货物(成品或半成品)及材料在买方未取走之前,卖方应妥善保管。买卖双方应本着负责任的态度达成处理协议。11.2.5 卖方不得因合同终止一部分或全部而向买方提出各项索赔,不论是直接的或间接的。11.2.6 如只是合同的一部分被终止,其他部分仍应继续执行不受影响。11.3 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12. 免责与保险12.1 如本采购
23、合同涉及卖方在买方场所或工地提供服务时,卖方应自费获取至少以下险种,并使之有效。- 雇主的责任险。- 机动车辆责任险包括自有的、非自有的和租用的。- 综合第三方责任险。12.2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下列情况下不受到伤害或免于受到责任追究:12.2.1 由于卖方履行此合同责任和义务时的疏忽或违约行为,或者卖方人员正常进行其工作时而引发的第三方的死亡、疾病、受伤或者任何第三方的财产的损失、损坏。12.2.2 由于卖方、其雇员或代理人在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时的疏忽或违约行为,或者卖方人员正常进行其工作时而引发的所有索赔、仲裁、诉讼和其他请求。12.2.3 卖方的人员的非买方原因造成的死亡、疾病或受伤,或
24、者卖方、卖方人员的财产损失、损坏。由于以上因素的原因,包括由于卖方非直接责任造成的疏忽,而引发的所有索赔、仲裁、诉讼和其他请求。12.3 买方应保证卖方在下列情况下不受到伤害或免于受到责任追究:买方人员的非卖方原因造成的伤亡、疾病或受伤,或者买方、买方人员的财产损失、损坏;由于以上因素的原因,包括由于买方直接责任造成的疏忽,而引发的所有索赔、诉讼和其他请求。12.4 如果任何一方没有按照合同条款12.2、12.3的规定使其他方免责或者免受伤害,无论签订此合同时对此能否预见,则该方应承担与此事件有关的损失和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或者延迟、交易收入损失、生产损失、业务中断或其他类似损失或损害。
25、13. 反扣费用13.1 由于卖方的原因,买方实施了应由卖方按合同提供的服务,买方可向卖方扣除由此发生的费用(以下称作“反扣费用”)。反扣费用可以由以下原因引起(但不限于以下原因):卖方要求买方代其实施按合同规定本应由卖方负责的工作或服务;或买方主动实施了按合同条款规定本来属于工作范围的工作;或由于卖方无法满足合同的要求而使买方采取了纠正措施;或买方为弥补卖方的疏忽行为所带来的不良后果而产生的开支。13.2 一旦买方确定了实际的或预期的扣留费用,买方将发给卖方扣留费用通知单,说明将要实施的扣留费用、工作范围和实施的计划期限。此费用包括实施工作的直接费用,如材料费用、劳务费用、附件费用和税收等。
26、13.3 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通知单后的5天内将扣留费用工作通知单签字并返还给买方。如果卖方拒绝对此签字确认,那么买方仍将按通知单内容实施工作,并且费用由卖方承担。在扣留费用工作通知单发出后的30天或买方完成扣留费用工作通知单中的工作内容后(取两者中先到为准)买方将所发生的费用开具发票给卖方,卖方应立即同意补偿买方这笔费用。14. 不可抗力14.1 本合同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台风、地震、水灾、瘟疫、暴动、骚乱、叛乱、恐怖主义行为、罢工和其他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即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责任的,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最快速度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书
27、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日内以快递方式将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14.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结束或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并立即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14.3 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90日,本合同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有关问题。15. 适用法律、争议的解决15.1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效力均受中国法律管辖。15.2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应首先尽最大
28、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后60日内买卖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6. 安全和健康规定16.1 为保证本合同施工作业现场范围内所有人员的生命和健康不受到伤害,为维护双方共同和各自的正当权益不受到损失,买方与卖方应认真执行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专有条款详见合同附件6。16.2 卖方进场作业前必须接受买方组织的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提交有效的上岗操作证,经审核批准后方能从事特殊工种作业。16.3 卖方应为其代表及雇员配置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需满足买方的最低要求),并提供安全、合格的施工机具、仪器。16.4 卖方在买方工地作业期间,为了实
29、现可持续的发展,卖方应有防噪声保护措施及机械设备溢油污染大地防护措施。17. 其他17.1 卖方应认真和全面履行本合同规定卖方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对合同约定货物的设计、制造和采办行使控制、管理、指挥和实施的权利,取得合同所要求的成果。买方有权在本合同履行的各个阶段对卖方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17.2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恪守商业道德,严禁采用不正当的行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17.3 实物所有权的担保: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在实物所有权方面没有任何缺陷,同时货物的实物所有权是可销售的,不存在留置权和不动产权的问题,买方也无须对外偿付除货款外的其他费用。17.4 留置权的放弃:如果买方认为必
30、要,卖方应提供买方可接受的形式,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的最终留置权放弃书。一旦发生了任何留置,卖方应立即撤销留置权。如果在收到买方发给卖方书面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卖方未能使买方的货物免于留置,买方有可能代替卖方实施此步骤,买方发生的相关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发生的聘请律师费和庭审费)由卖方承担。17.5 可分割性:本合同中的任何无效或无法执行的条款都将视为从本合同中分割出去,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有效性。17.6 不放弃权:虽然买方未能及时对卖方的违约行为和/或未能有效执行采购合同中条款、条件进行追究,但不表明买方放弃追究的权利,买方有权在认为合适的时候追究卖方的这些不当行为。买方对任何货物的接受不能
31、视为买方放弃享有的权利,也不能解除卖方根据此采购合同要求提供和交付货物的责任及其它在此采购合同下卖方的义务。17.7 设施家具的大小以现场实测尺寸计。17.8 未尽事宜: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买卖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9 合同文本。本合同正本一式_ _份,买方_ _份、卖方_ _份。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税 号: 税 号:日 期: 年 月 日 14附件 廉政协议甲方: 乙方
32、: 为进一步加强采购环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提醒,规范采购活动及其合同签订、履行等工作,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实现相互监督、共同发展,特订立本协议。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洁纪律、行业自律等有关规定。(二) 采购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双方的利益。(三)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积极开展廉政教育,严格监督、处理采购中的各项违纪违法行为。二、甲方责任(一)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及其关联企业(指与乙方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收取礼品
33、、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不得在乙方及其关联企业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及其关联企业安排的健身、娱乐和宴请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三)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暗示或者接受乙方及其关联企业为个人换房、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出国(境)、旅游、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读书等提供资金、劳务等方便。(四)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指与甲方人员有近亲属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及其投资经营的企业与乙方发生经济和业务往来。(五)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实施违反商业贿赂及公平
34、交易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行为。(六)甲方人员不得在住所接待乙方有关合同项目事宜的询访。三、乙方责任(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不得报销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健身、娱乐和宴请等活动。不得为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三)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换房、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出国(境)、旅游、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读书等提供资金、劳务等方便。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发生借款、委托理财等非正常经济往来。(四)乙方不
35、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及执行合同过程中的商业秘密。不与甲方工作人员和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及其投资经营的企业发生经济和业务往来。(五)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业务承揽、合同费用、产品验收及质量问题处理等情况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六)乙方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廉政问题的,应立即报告甲方的纪检监察机构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甲方信访调查、廉政调研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四、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相关条款的,甲乙双方应依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违反相关条款的,甲方有权单方面采取暂停付款、终止执行合同、追索经济损失、调整服务范围、取消乙方在甲方直至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服务资格等措施,并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五、附则本协议书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书在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甲方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日期: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