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精编版[37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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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资料推荐烟台?有限公司分拣加工中心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烟台?有限公司二一一年七月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二一年一月十八日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17:52:16编 制 说 明烟台?有限公司创立于2010年11月,公司注册资本1250万元,主要从事废旧物资的回收、串换、分拣、加工和销售业务。该公司拟投资7000万元在烟台市莱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再生资源分拣加工中心项目。为确保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保证建设项目建成后在安全设施方面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设施合格、有效,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安监局鲁安监发2009213号)、关于印发烟台市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烟安监200750号)等的要求,对本项目建设进行安全条件论证。 烟台宏君装饰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2011720目 录一、企业及项目概况1二、项目区域位置和周边环境2三、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和地质条件5四、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9五、项目工艺、设备及其可靠性分析26六、拟选择的主要设备与生产过程的匹配情况27七、配套和辅助工程与生产过程的匹配情况30八、建设项目对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居民生活的影响32九、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
3、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的影响33十、自然条件、社会环境对建设项目的影响33十一、安全条件论证结论34一、企业及项目概况烟台?有限公司创立于2010年11月,公司注册资本1250万元,法人代表?,主要从事废旧物资回收、串换、分拣、加工和销售业务。该公司拟投资7000万元在烟台市莱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再生资源分拣加工中心项目。该项目位于莱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飞龙路3号,总占地面积约为23333,其中本项目厂房建筑面积6466,办公楼占地6402,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项目建成后拟年处理报废汽车2000辆和废旧金属7000吨,拆解加工好的产品,作为炼钢的原料销售给炼钢厂。本项目所需定员50人,其中管理人员
4、和技术人员为10人,现场操作人员40人。 生产制度:一班制,年工作日300天。项目预计2011年7月开工建设,2012年4月竣工,2012年5月设备安装完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2-1所示:表2-1 项目情况一览表建设单位烟台?有限公司单位地址莱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飞龙路3号评价项目内容再生资源分拣加工中心项目法人代表?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总投资额(万元)7000项目占地面积()23333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该项目既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限制、淘汰类,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项目区域位置和周边环境1、区域位置和周边环境(1)区域位置该项目位于莱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飞龙路以北,
5、莱山区,地处黄海之滨,与辽东半岛、韩国、日本隔海相望。成立于1994年,是烟台市的行政中心。位于烟台市区东部,北、西与芝罘区毗连,南靠牟平区。总面积258平方千米。2003年底,全区总人口18.1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06万人。莱山区因境内有莱山而得名。相传800多年前,在今莱山大地上,一夜间来了一座小山(今烟台莱山机场内马鞍山),当时取名“来山”,后因山上草木丛生,遂演变为莱山,由此得名建镇建区。(2)周边环境该项目位莱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飞龙路3号,项目周边详细情况如下:北面:果园,200米以内无任何生产生活设施;南面:飞龙路,路南为空地;西面:烟台每怡进出口有限公司,其办公楼与该项目厂房
6、相距14米;东面:居民区,与该项目厂房相距30米。2、建设项目周边24小时内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情况东侧:为居民区,该居民区正常情况下约有居民200人;南侧:飞龙路,路南为空地,平时路上人流量不大;围墙外200m处为荣乌高速公路,荣乌高速公路与公司围墙之间为空地;西侧;烟台每怡进出口有限公司,其办公楼与该项目厂房相距14米,正常情况下约有员工30人;北侧;果园,200米以内无任何生产生活设施。3、重大危险源与法律、法规规定的保护区域安全距离经过重大危险源辨识,该项目未构成重大危险源。厂区与下列场所和区域的距离叙述如下:(1)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该项目周边距离最近的居民区为30
7、米以上,安全距离范围内没有其他人口密集区域。(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等公共设施该项目周边500米范围内没有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等公共设施。(3)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该项目周边安全距离范围内没有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4)车站、码头、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周边安全距离范围内没有其他车站、码头、机场、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5)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该项目周边安全距离范围内没有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6)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该项目周边
8、安全距离范围内没有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7)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该项目周边安全距离范围内没有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该项目周边安全距离范围内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三、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和地质条件1、气象条件该项目位于烟台莱山区,属于温带海洋性季风性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宜人。1)气温年平均气温 12年最高气温 38年最低气温 -13.1最冷月(一月)平均气温 -4.1最热月(七月)平均气温 28.3冬季采暖室外计算温度 -9冬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3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31夏季空调室外计算温度 34.72)降
9、水量年平均降水 737mm年最大降水 965mm年最小降水 434.8mm日最大降水 208mm日降水量大于25mm的天数为8.5天3)湿度年平均湿度 64%夏季室外不保证50小时的湿球温度 26.6夏季通风室外计算相对湿度 61%夏季年平均相对湿度最大,春季年平均相对湿度最小。4)风向年平均风速 1.1m/s瞬间极大风速 33.5m/s全年主导风向以西南风为主,东北风次之5)日照率 60%累年年平均日照 26002700h日平均温度5的天数 100d最大冻土深度 45cm2、地质条件(1)地质概况经钻探揭露,拟建场区内地层主要发育第四系冲洪积的粉土、粉质粘土,现分述如下:杂填土(Q4ml):
10、该层厚度1.403.30m,底层标高变化17.0219.26m,以粘性土为主,混角砾、碎石及少量垃圾、大块石。该层为新近回填,性质不均,不应做为天然基地持力层。粉土(Q4al+pl):该层厚1.403.60m,层底标高变化14.9516.11m,呈黄褐色,稍密至中密,湿,具振动析水特性,切面粗糙,干强度及韧性低,表层含植物根系,局部夹薄层中细砂(厚度约0.10m),因粘粉粒含量不均,局部相变为粉质粘土。该层为第四系新近冲洪积土。粉质粘土(Q4al+pl):该层厚3.404.50m,层底标高变化11.0211.96m,呈灰褐色至灰黄色,可塑状态,饱和,切面稍光滑,干强度及韧性中等,可见虫孔,粘粉
11、粒含量不均,局部相变为粘土。粉质粘土(Q4al+pl):该层揭露最大厚度6.50m,呈黄褐色至褐色,可塑至硬塑状态,切面稍光滑,干强度高,韧性中等,含少量铁、锰质结核及石英质砾石,局部可见灰白色高岭土斑核,粘粒含量不均,局部相变为粘土。(2)地下水地下水主要受大气降水垂直入渗、地表河流和区外地下水侧向径流补给,主要以人工开采及地下径流排泄。根据场区地下水水质分析资料,依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12.2节,判别场地环境类型为类,对地下水腐蚀性评价如下:(一)厂区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的腐蚀性评价a、按环境类型水对混凝土结构的腐蚀性评价勘察场区属类场地环境地质条件,微冻区,据场区
12、地下水分析结果,SO42-含量为120.00110.0mg/L;Mg2+含量为23.998.75mg/L;总矿化度764.09643 mg/L;NH4+含量为0.080.00 mg/L;OH+含量为0.00 mg/L。依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表12.2.1,判定场区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无腐蚀性。b、按地层渗透性水对混凝土结构的腐蚀评价场区地下水为直接临水的地下水,依据水质资料:PH值为7.498.1,侵蚀性CO2含量0.00 mg/L,HCO3-地下水含量4.644.29mmol/L。依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表12.2.2,判定场区地下水对混凝土结
13、构无腐蚀性。(二)场区地下水对钢筋混凝土中钢筋的腐蚀性评价依据水质资料:水中Cl=Cl-+SO42-0.25=172.08145.5 mg/L。依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表12.2.4,判定场区地下水在干湿交替的情况下对钢筋混凝土中钢筋具弱腐蚀性,在长期浸水的情况下对钢筋混凝土中钢筋无腐蚀性。(三)场区地下水对钢结构的腐蚀性评价依据水质资料:PH值为7.499.20,Cl-+SO42-含量为265.98228.0 mg/L。依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表12.2.5-1,判定场区地下水对钢结构具弱腐蚀性。经上述综合判定,场区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无腐蚀性;
14、在干湿交替的情况下对钢筋混凝土中钢筋具弱腐蚀性,在长期浸水的情况下对钢筋混凝土中钢筋无腐蚀性;判定场区地下水对钢结构具弱腐蚀性。建筑材料防腐应遵照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设计规范(GB50046)的规定。烟台市莱山区位于黄海之滨,烟台市东部,北、西与芝罘区毗邻,南靠牟平区。 境内有大小11条河流,内地岩土层自上而下大致分为素填(1)、细砂(2)、细砂(3)、细中砂(4)、粉土淤泥质粉土(5)、细砂(6)等六层,承载力标准值fk=100-170KPa。场地地下水类型主要为第四系孔隙潜水,以大气降水为主要补给来源,以蒸发和人工抽取为主要排泄方式。地下水稳定水位埋深一般为2m左右,最高水位1m左右。
15、地下水对混凝土无腐蚀性。3、地震烈度 依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中第7.3.10条的规定,该项目建筑物应划为标准设防类。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该地区地震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 该工程按7度设防,可以满足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要求。四、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根据该项目的工艺特征及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经专家论证、查阅资料、规范确认,我公司认为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有: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火灾、爆炸、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和烫伤等;可能存在的有害因素有:毒物危害、粉尘危害和噪声危害等其他伤害。1 机械伤害生产中的不安全行为是造成机械伤害的常见
16、原因,具体表现为:工作准备不充分,操作方法不当,作业位置不安全,操作姿势不正确,动作不协调,辅助工具和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等一些不安全行为。在生产过程中,这些不安全行为都有可能造成机械伤害。在生产过程中若机器的防护罩损坏或维修后未安装,也容易造成机械伤害。该项目的机械伤害主要来源于砂轮机和剪切机。1)砂轮机的危险该项目使用的砂轮机主要用来切割废旧金属板,以获得所需的大小和形状。它具有体积小、转速高、结构简单、操作方便、适用范围广、手工操作的特点。该项目使用的砂轮机,若使用管理不当,维护保养不及时,则易发生一些诸如砂轮破裂、磨料或金属碎屑崩入眼睛、粉尘进入呼吸道、操作不当伤手以及电气故障造成触电事故
17、等。造成砂轮机伤害的主要原因有:(1)砂轮机使用地点不当,砂轮机开口方向正对着附近的设备及操作人员或经常有人往来的地方;(2)砂轮机防护罩强度不足,开口角度太大(最大开口角度125,水平面以上部分角度65);(3)无挡板或挡屑板结构、强度不合;。(4)砂轮质量低劣、受潮、受撞击有裂纹而又未检查发现;(5)法兰盘和软垫不合理。法兰的直径小于安装砂轮直径的1/3,软垫的厚度小于2mm;(6)无托架或托架强度、面积不足;(7)砂轮机砂轮磨损后未及时更换(砂轮极限尺寸应大于法兰盘直径+20mm)。(8)壳体未进行可靠的接地(零);(9)砂轮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误操作或设备损坏可能造成的砂轮飞片的危险;(
18、10)工人在使用过程当中,不够细致认真、粗心大意或过于疲劳或者打闹等都有发生机械伤害的危险。2)剪板机的危险剪板板作业的主要伤害是造成手部伤害,其中以断指伤害尤为严重。另外,下料过程中若不对料区进行防护或操作人员操作时直接拾料,同样也会对相关人员造成伤害。(1)送料的手指不得离剪刀口太近。(2)安置的防护栅栏挡住眼睛使人看不到裁切的部位。(3)剪板机由于剪切方法不同,会产生相当数量的废料,而这些废料有棱有角,操作者在取料时稍不注意就会被刺伤、割伤。(4)防止剪落的钢板砸伤人员,工作时严禁在剪床下拾料。(5)手或衣物被绞入辊子内,发生伤害。(6)板料落位后及机床开动过程中,进出料方向站人,造成伤
19、害。3)其它机械伤害(1) 危险部位未按要求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或涂刷相应的安全色;(2)若各传动、转动部位无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效,也没有采用其它安全防护措施;(3)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未牢固可靠地固定;(4)该项目现场有大量的废旧金属材料,在周转场地和货物装卸场地,因废旧金属材料存放不当,如超重、超限、无序等,易发生碰、砸伤,在装卸过程出现的挤伤、撞击等;(5)使用的机械配电柜、总开关、电器部件、电气线路等不符合规范;(6)工人违章作业:从安全角度来看,速度快,惯性大的电气设备,当切断电机电源,虽然有制动装置,但没等设备停稳操作人员片面追求生产或检修速度,而急于把手伸入,结果因惯性而造成事
20、故;(7)防护用品佩戴不规范;(8)由于工作现场环境不好或操作员工精力不集中,如照明不足、地面不平整、通道狭窄以及半成品件堆放不合理、休息不好等原因造成操作人员滑倒或跌倒的事故;(9)机械设备的检修、保养一般是在停机状态下进行的,由于生产设备的危险性和作业的特殊性,检修时往往迫使检修人员采取一些非常规的作法,例如攀高、进入狭小的空间将安全装置短路或停用、进入正常操作不允许进入的区域(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等;(10)装配的机器放置不稳固或固定不好,机器发生侧翻或较大的位移,容易对周围的工作人员造成挤压等机械伤害。2 起重伤害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起重设备为2台桥式起重机(行车吊)。起重机械其位
21、移空间决定起重运输作业具有危险因素多,作业对象多变、人机配合量大等特点。如果操作过程中稍有不慎,或使用、维修等的任一环节出现失误,都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重大机械损害事故。当挂钩不到位;吊索断;与指挥不协调;制动器失灵或松;斜拉;不用报警器或失灵;吊车工无证驾驶;吊车工注意力不集中;吊杠坠落;吊车起步提速太快;挂吊不平衡;吊物未稳运行;吊钩断或限位失灵;超负荷等情况,均有发生起重伤害的危险。在日常起重作业中,常见的伤害事故有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挂人,滑车碰人以及在提升重物过程中发生坠落事故。事故种类一般有挤压、重物坠落、触电、撞击事故等。吊运过程中,工件吊于行车上,
22、处于摆动状态,为了保证下一步装配,必须将工件固定,双人同时协调作业,若起重机械事故或两人协调失误,均会造成挤压和重物坠落等危险造成起重伤害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每一种事故都与其环境有关,有人为造成的,也有因设备有缺陷造成的,或人和设备双重因素造成的。但主要因素有操作因素和设备因素。1)操作因素主要有:(1)起吊方式不当,造成脱钩或起重物摆动伤人;(2)违反操作规程,如超载起重,或人处于危险区工作等;(3)指挥不当,动作不协调等;(4)操作人员防护用具品佩戴不齐或不用防护具等。2)设备因素主要有:(1)吊具失效,如吊钩、钢丝绳、吊具等损坏而造成重物坠落;(2)起重设备的操纵系统失灵或安全装置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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