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140号关于公布《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营业线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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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乌鲁木齐铁路局文件乌铁电2013140号关于公布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营业线电务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电务段,奎北维管段,铁道营运公司:为加强铁路营业线电务施工安全管理,根据路局关于公布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总201339号),电务处重新修订了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营业线电务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技术规章目录编号为WLG/XH210-2013。前发电安函201027号、电安函201033号、电安函201056号、电安函20129号文件同时废止。各维管单位由其监管单位负责传达。 乌鲁木齐铁路局 2013年3月17日WLG/X
2、H210-2013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营业线电务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一、总 则第1条 为落实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12280号)和路局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乌铁总201339号)的规定,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和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结合电务施工安全管理特点,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铁路及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
3、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营业线电务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通信、信号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维修作业。第3条 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营业线施工管理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第4条 铁路营业线施工是运输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
4、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第5条 以维管单位为主体的营业线施工,按照维管协议由维管单位比照设备管理单位执行本细则的各项规定;涉及维管单位配合的施工、维修作业,由施工单位与监管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经监管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后,可由维管单位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配合施工、维修作业。二、营业线施工项目第6条 施工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以及铺设道口、平过道等设备设施的施工。3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杆
5、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改造施工。6影响营业线正常运营的铁路重要信息系统运行环境改造、软硬件平台更新、应用软件变更等施工。7设置在线路上的安全检测、监控设备的新建、技术改造、大中修及TPDS设备标定施工。8承载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调整施工和中断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设备施工。本办法中行车通信业务是指列车调度语音通信、无线调度命令信息、无线车次号校核信息以及列控数据等与列车运行相关的信息传送业务和承载列车控制、CTC/TD
6、CS、信号闭塞、5T、牵引供电远动、防灾监控等系统的网络通道。9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涵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10成段破底清筛、更换钢轨或轨枕,成组更换道岔(含钢轨伸缩调节器),更换轨枕板施工。11无缝线路应力放散。12牵引供电变配电设备、电力、接触网技术改造及大修施工。13车站站台、雨棚、天桥等建筑物及客运上水和吸污设备、站场供水设施技术改造及大中修施工。14其他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第7条 维修项目 维修项目是指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并且在维修天窗时间内能完成的项目。维修天窗作业项目见附件2。三、天窗和慢行规定第8条 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
7、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施工、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照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规定如下:1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桥大中修及大型养路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及改造时,不应少于180分钟。电务各项施工作业时间标准参考附件3。2维修天窗:双线不应少于12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90分钟。喀什和田、奎屯北屯市、乌北将军庙(含准东准东北)、库车西俄霍布拉克、哈密罗中、六道湾支线不应少于120分钟。维修天窗在时间安排上应与施工天窗重叠套用,具备条件的可安排在昼间,除春运、节假日及铁道部调度命令停止外,原则上每月每区间不应少于20次(双线为单方向)。维修单位确不需要时,经主管业务处室处长或副处长批
8、准,可不申请或减少天窗次数、时间,不计入天窗修考核。3各条线路天窗时间和位置在编制列车运行图时确定。铁路局因施工、维修需要临时调整繁忙干线或影响跨局运输的干线天窗时,必须报铁道部运输局批准。4双线车站同时影响上下行正线的渡线道岔或影响全站信号设备正常使用的电务为主、工务综合利用的设备检修,每月应保证2次垂直天窗,每次不少于30分钟。柳园、哈密、哈密东、鄯善、吐鲁番、乌鲁木齐、乌西、奎屯、阿拉山口、鱼儿沟、和静、库尔勒、雅克拉、轮台、库车、阿克苏、喀什、伊宁、霍尔果斯站,可按照接发列车方向划分联锁区,按联锁区每月应保证1次不少于30分钟的天窗(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按照联锁区划分的天窗时间可安排在昼
9、间)。5编组、区段站每个供电臂每月应保证1次不少于30分钟封锁停电时间。电气化双线区段每月应适当安排垂直检修天窗。6相邻两变电所两供电臂衔接处的分相绝缘器检修,每月应保证不少于1次停电封锁。7驼峰设备维修每次不应少于40分钟,由设备管理单位在车站申请,车站值班员批准。驼峰设备维修每月不少于20次。车站驼峰电务设备检修实行“停轮修”,应利用交接班、调车作业间休等时间进行。8不影响跨局运输的干线和其他线路,可根据施工和维修需要,可适当增加天窗时间和次数或对天窗时段进行调整。9双线车站同时影响上下线正线联动道岔的作业项目,以车站为单位按施工集中办理。10在不影响运输能力情况下,可按照施工区段每日安排
10、1条及以上到发线不少于180分钟的维修天窗时间(双线区段按行别)。第9条 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的安排,按照以下规定办理:1施工天窗的安排:兰新线(安北至乌西)集中修时,可连续安排施工天窗。南疆线(喀什和田)、准东线、精霍线、奎北线、库俄线、哈罗线,可连续安排施工天窗。其余各线周六、周日不安排施工天窗。2维修天窗的安排:局管内各区段周一至周五安排维修天窗,周六、周日不安排维修天窗(不影响接发列车、机车出入库、车辆取送车作业的段管线、专用线维修天窗除外)。第10条 各项施工、维修作业要采用平行作业的方式,综合利用天窗,提高天窗的利用率。要严格按照运行图预留的慢行附加时分控制线路慢行处所,繁忙干线和干
11、线原则上单线1个区段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双线1个区段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同一区间内慢行处所不超过1处(包括施工慢行处所)。各项施工要按规定控制慢行速度和慢行距离。针对施工需要,编制施工分号运行图时,可依据慢行附加时分,适当增加施工慢行处所。滚动施工阶梯提速,按一处慢行处所掌握。施工后产生的慢行在12小时以内恢复常速时,可不统计慢行处所。兰新线(安北至乌西)为繁忙干线,兰新线(乌西至阿拉山口)、南疆线(吐鲁番喀什)为干线(仅限本办法)。施工区段系指:安北哈密东、哈密东柳树泉、柳树泉吐鲁番、吐鲁番乌西、乌西奎屯、奎屯阿拉山口,吐鲁番乌斯特、乌斯特库尔勒、库尔勒库车、库车阿克苏、阿克苏喀什、
12、喀什和田,奎屯北屯市、精河霍尔果斯,乌西芦草沟、乌北将军庙(含准东准东北),库车西俄霍布拉克,哈密南-罗中。第11条 各项施工作业,施工点前不得安排慢行。大机清筛、换轨、更换道岔、路基处理车施工时,在运行图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增加天窗时间。增加天窗时间影响图定跨局旅客列车开行时,必须报铁道部运输局批准。四、营业线施工等级划分第12条 施工等级分为三级。1级施工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改造施工。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
13、结构物施工。中断繁忙干线6小时及以上或干线7小时及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2级施工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繁忙干线和干线其他换梁施工。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中断繁忙干线4小时以上或干线5小时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人工处理路基基床,成段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邻线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3级施工除级、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4电务施工具体项目等级见附件1。第13条
14、 维修等级分为二级。按照作业复杂程度和设备影响范围,维修项目分为级维修和级维修。具体项目等级见附件2。五、营业线施工组织领导第14条 为强化天窗修的管理,路局成立天窗修领导小组,下设天窗修管理办公室。其主要职责:制定天窗修办公室管理制度,明确天窗修分析考核的工作机制;加强天窗修管理和考核工作,定期分析、考核天窗兑现率和利用率,检查指导有关单位实施天窗修基础管理、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协调、解决天窗修出现的问题,定期总结工作,不断提高天窗修质量。运输处、调度所、机务处、工务处、电务处、供电处、车辆处、建管处、劳卫处、职教处、货运处、经营开发处、土地房产处、信息化处是实施天窗修的主要责任
15、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天窗修办公室的专业管理工作,加强部门与专业间信息沟通和交流,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天窗修的日常管理工作。天窗修领导小组:组 长:分管运输副局长副组长:分管副局长,总调度长(副总调度长)成 员:运输处、调度所、机务处、工务处、电务处、车辆处、供电处、土地房产处、建管处、劳卫处、职教处、货运处、经营开发处、信息化处处长,安监室主任,项目管理所、工程建设指挥部、集经处负责人。天窗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输处,办公室主任由运输处分管副处长担任。成员:安监室、调度所、运输处、工务处、电务处、车辆处、供电处、建管处、劳卫处、职教处、货运处、土地房产处、信息化处、经营开
16、发处、项目管理所、工程建设指挥部、集经处负责人或专兼职人员。项目管理所、监理咨询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站段成立天窗修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建立天窗修管理制度。第15条 为加强施工组织领导,铁路局、站段应针对每次施工应成立相应的施工协调小组。1级施工协调小组:组 长:分管运输副局长副组长:有关分管副局长成 员:总调度长(副总调度长),安监室、运输处、调度所、工务处、电务处、机务处、车辆处、供电处、建管处、货运处、客运处、土地房产处、经营开发处、集经处、信息化处、项目管理所、监理咨询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和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2级施工协调小组:组 长:总调度长(副总调度长),运输处处
17、长(副处长、处长助理)副组长:施工主体项目业务处分管副处长成 员:安监室、运输处、调度所、工务处、电务处、机务处、车辆处、供电处、建管处、货运处、客运处、土地房产处、经营开发处、集经处、信息化处,项目管理所、监理咨询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管人员。3级施工协调小组:组 长:车务段(直属站)分管副段长(副站长)、段长(站长)助理副组长:设备管理单位分管副段长(含段长助理;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分管负责人)成 员:车务、工务、电务、供电、机务、车辆、铁道营运公司、信息技术所、项目管理所、监理咨询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等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人员。4施工协调
18、小组组长(副组长)因级施工较多等原因不能亲自到现场组织时,可委托车间副主任及以上级别胜任人员(委托书见附件4)。第16条 施工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2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3负责组织召开施工现场预备会和总结会。、级施工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级施工协调小组组长于施工开始前1天,组织施工负责人及相关单位人员,在指定地点召开施工现场预备会。施工结束后,召集参加施工现场
19、预备会的人员,召开施工总结会,对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参加会议人员名单(附件5)及会议记录,、级施工由天窗修管理办公室存查,级施工由级施工协调小组存查。4、级施工协调小组负责审定相应施工等级的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等。5负责施工起始条件、开通条件的安全把关和协调控制。第17条 施工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等级安排相应人员担当。1建设项目级施工由标段项目负责人担当,级施工由标段副职担当,级施工由分项目负责人(副)担当。2技术改造、大中修项目级施工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担当,级施工由施工单位分管副职担当,级施工由施工单位段领导或车间主任(副)担当。3施工配合人员由经路局定期培训考试鉴定合格
20、并正式公布的铁路营业线管理的运输生产单位、工程建设指挥部的相关人员担任。4信号联锁试验负责人由经路局电务处定期培训考试鉴定合格并正式公布的联锁工程师担任;、级施工由电务处或电务段联锁工程师担当,级施工由电务段或车间联锁工程师担当。第18条 施工负责人的主要职责:1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检查施工和开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指挥现场施工,安排施工防护,确认放行列车条件等。2负责协调解决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协调各单位施工作业,掌握施工进度,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施工协调小组汇报施工情况。3负责总结分析施工组织、进度和安全等情况,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第19条 维修的组织领导工作由设备管理单位负责。级维
21、修负责人由车间主任(副)担当(级维修较多时,车间主任可委托车间干部担当,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级维修负责人由工(班)长担当。第20条 施工现场为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或同一车站道岔咽喉(联锁)区作业时,由运输部门指定施工(维修)主体单位,明确主体施工(维修)负责人。主体施工(维修)负责人负责协调各单位施工组织,各单位必须服从主体施工(维修)负责人指挥,按时完成施工和维修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两个及以上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主体施工(维修)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及分界点,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防护。电气化区段综合利用天窗以供电接触网作
22、业为主,准许非供电单位共用天窗进行施工,非供电单位施工事先必须与供电段协商制定作业办法和安全措施。是否停电须在施工方案中注明。非供电单位检修负责人与接触网工区在现场办理完毕检修开工、完工手续后,方可在车站按规定办理登销记手续。第21条 设备管理单位要实时掌握施工和维修作业动态,段调度要对当天施工和维修作业计划、作业进度、安全防护措施、盯控干部到岗离岗情况实时掌握并记录。第22条 为加强建设项目的营业线施工管理,成立建设项目施工协调小组。组 长: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成 员:车务站段、铁道营运公司、工务段、电务段、供电段、机务段、车辆段、信息技术所、工程建设指挥部等设备管理、建设、施工
23、、设计、监理单位主管人员。工程建设指挥部应根据实际需要,定期组织召开施工协调会,及时协调解决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须按时参加,人员应相对固定。协调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由工程建设指挥部将会议纪要抄送各有关单位及路局业务处。为加强营业线电务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和组织协调工作,电务处成立电务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电务处长副组长:电务处副处长成 员:电务处各科室负责人及各主管工程师。电务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电务处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科长担任。电务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在路局施工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落实部、局、电务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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