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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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12/29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Z201000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建设工程法律制度2Z201000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法律制度法律制度2Z201010 建建造造师师相相关关管管理理制制度度2Z201020 法法律律体体系系和和法法的的形形式式2Z201030 宪法宪法2Z201040 民法民法2Z201050 物权法物权法2Z201060 建筑法建筑法2Z201070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2Z201080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2Z201090 建建设设工工程程安安全全生生产产管理条例管理条例2Z201100 安安全全生生产产许许可可证证条条例例2Z201110 建
2、建设设工工程程质质量量管管理理条例条例2Z201210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建设工程法律责任2Z201010 建造师管理制度建造师管理制度2Z201011 建造师制度框架体系建造师制度框架体系2Z201012 考试管理考试管理2Z201013 注册管理注册管理2Z201014 执业管理执业管理2Z201015 继续教育管理继续教育管理2Z201016 信用档案管理信用档案管理2Z201017 监督管理监督管理2Z201011 建造师制度框架体系建造师制度框架体系p 建造师管理体制遵循建造师管理体制遵循“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的原则。p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遵循建造师执业资格制
3、度遵循“分级别、分专业分级别、分专业”的原则。的原则。p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体系有六大标准作为支撑,即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体系有六大标准作为支撑,即执业实践标准、教育和评估标准、考试标准、注册标准、业实践标准、教育和评估标准、考试标准、注册标准、执业标准和继续教育标准。执业标准和继续教育标准。2Z201012 考试管理考试管理p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的考试制度。p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各省自行组织命题考试”的原
4、则。的原则。2Z201013 注册管理注册管理p 建造师的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建造师的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四类。增项注册四类。p 初始注册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均为三年。初始注册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均为三年。p 因变更注册申报不及时影响注册建造师执业、导致工因变更注册申报不及时影响注册建造师执业、导致工程项目出现损失的,由注册建造师所在聘用企业承担责程项目出现损失的,由注册建造师所在聘用企业承担责任,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任,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2Z201014 执业管理执业管理p 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建设工
5、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签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签章完整的工程施工管理文件方为有效。章完整的工程施工管理文件方为有效。p 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2Z201015 继续教育管理继续教育管理注册注册专业专业 学学时时数数课课程程设设置置公共公共课课专业课专业课单项专业单项专业 必修必修课课3030选选修修课课3030多多项专业项专业必修必修课课3020专业专业选选修修课课3020专业专业2Z201016 信用档案管理信用档案管理p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注册建造师的基本情况、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注册建造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p 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注册建造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当
7、作为注册建造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p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2Z2010147 监督管理监督管理p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告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告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省、自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注册建造师注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告知本行政区域内市、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建设册信息告知本行政区域内市、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主管部门。p 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
8、关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2Z201020 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2Z201021 法律体系法律体系2Z201022 法的形式法的形式2Z201021 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法律部法律部门门表表 现现 形形 式式宪宪法法宪宪法、国家机关法、国家机关组织组织法、法、选举选举法、立法法、国籍法法、立法法、国籍法民法民法民法通民法通则则、合同法、担保法、著作、合同法、担
9、保法、著作权权法、法、专专利法利法商法商法公司法、保公司法、保险险法、票据法法、票据法经济经济法法建筑法、招建筑法、招标标投投标标法、反不正当法、反不正当竞竞争法、税法争法、税法行政法行政法行政行政处罚处罚法、行政复法、行政复议议法、治安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处罚法法劳动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劳动法、安全生法、安全生产产法、消防法法、消防法自然自然资资源与源与环环境保境保护护法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节约节约能源法、能源法、环环境影响境影响评评价法价法刑法刑法刑法刑法诉讼诉讼法法民事民事诉讼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诉讼法、刑事法、刑事诉讼诉讼法法2Z201022 法的形式法的形式
10、法律形式法律形式制定机关制定机关效力效力宪宪法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最高法律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仅仅次于次于宪宪法法行政法行政法规规国国务务院院低于低于宪宪法和法律法和法律地方性法地方性法规规省、自治区、直省、自治区、直辖辖市及省、自治市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经国国务务院批准的院批准的较较大的市的人民代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只在本只在本辖辖区内有效、效力低区内有效、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于法律和行政法规规行政行政规规章章部部门门规规章章国国务务院各部、委院各部、委低于法律和行政法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地方
11、地方政府政府规规章章省、自治区、直省、自治区、直辖辖市及省、自治市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经国国务务院批准的院批准的较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大的市人民政府低于法律和行政法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规,低于,低于同同级级或上或上级级地方性法地方性法规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法院审判有约束力对法院审判有约束力国国际际公公约约国家国家缔结缔结的的协议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具有法律效力普通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2年)年)特殊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4年)年)短期诉讼时效(短期诉讼时效(1年)年)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继续计算)(继续计算)人
12、身伤害赔偿人身伤害赔偿延付或拒付租金延付或拒付租金寄存财物丢失或损毁寄存财物丢失或损毁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重新计算)起诉起诉债权人提出要求债权人提出要求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个月2Z201045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2Z201060 建筑法建筑法2Z201061 施工许可制度施工许可制度2Z201062 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2Z201063 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2Z201064 工程发包制度工程发包制度2Z
13、201065 工程承包制度工程承包制度2Z201066 工程分包制度工程分包制度2Z201067 工程监理制度工程监理制度2Z201061 施工许可制度施工许可制度许可证管理许可证管理申领条件申领条件(八项八项)(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有保证
14、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施工许可证废止的条件施工许可证废止的条件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的条件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的条件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条件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条件例外工程例外工程(六类六类)(1)工工程程投投资资额额在在30万万元元以以下下或或者者建建筑筑面面积积在在300平平方方米米以以下的建筑工程下的建筑工程(2)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3)抢险救灾工程抢险救灾工程(4)临时性建筑临时性建筑(5)军用房屋建筑军用房屋建筑(6)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按
15、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后果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后果2Z201062 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建设工程企业的必备条件建设工程企业的必备条件建设工程企业的建设工程企业的资质管理资质管理资质管理机关资质管理机关分类管理分类管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2Z201063 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含义含义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种类执业资格种类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
16、工程师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专专业业技技术术人人员员执执业资格共同点业资格共同点(1)均需要参加统一考试均需要参加统一考试(2)均需要注册均需要注册(3)均有各自的执业范围均有各自的执业范围(4)均须接受继续教育均须接受继续教育 2Z201064 工程发包制度工程发包制度建设工程发包方式建设工程发包方式招标发包招标发包直接发包直接发包提倡实行工程总承包提倡实行工程总承包禁止规定禁止规定禁止发包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禁止发包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禁止违法采购禁止违法采购2Z201065 工程承包
17、制度工程承包制度资质管理资质管理联合承包联合承包责任承担责任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资质的认定资质的认定就低不就高就低不就高转包转包关于资质管理的规定关于资质管理的规定关于资质管理纠纷的处理关于资质管理纠纷的处理资质问题引起的合同无效资质问题引起的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处理合同无效的处理例外情形例外情形法律责任法律责任2Z201066 工程分包制度工程分包制度分包的资质管理分包的资质管理责任承担责任承担对分包单位的认可对分包单位的认可总包合同中有约定总包合同中有约定经建设单位认可经建设单位认可违法分包违法分包(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
18、质条件的单位(2)建建设设工工程程总总承承包包合合同同中中未未有有约约定定,又又未未经经建建设设单单位位认认可可,承承包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1)总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总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2)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3)总、分包就分包工程对
19、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总、分包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2Z201067 工程监理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履行监理合同履行监理合同强制监理范围强制监理范围(五大类五大类)(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独立监理独立监理公正监理公正监理监理依据监理依据监理的权限监理的权限工程监理任务的承接工程监理任务的承接法律法规法律法
20、规有关的技术标准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监理的内容监理的内容有权要求施工企业改正有权要求施工企业改正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法律责任法律责任与施工单位串通的法律责任与施工单位串通的法律责任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法律责任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法律责任2Z201070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2Z201071 招标投标活动原则及适用范围招标投标活动原则及适用范围 2Z201072 投标的要求投标的要求2Z201073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2Z201074 禁止投标人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禁止投标人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2Z20107
21、5 开标程序开标程序2Z201076 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和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和评标方法2Z201077 中标的要求中标的要求2Z201078 招标程序招标程序2Z201079 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代理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代理2Z201071 招标投标活动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原则及适用范围及适用范围 基本原则基本原则公开原则公开原则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公正原则公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强制招标项目强制招标项目范围的确定范围的确定(5(5项项)规模标准规模标准(关键数字必须熟记关键数字必须熟记)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5(5项项)2Z201072 投标的要求投标的要
22、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2Z201073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含义联合体投标的含义均应当具备均应当具备就低不就高就低不就高 资质条件要求资质条件要求联合体各方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1)履行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责任履行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责任(2)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不得重复投标不得重复投标(4)不得随意改变联合体的构成不得随意改变联合体的构成(5)必须有代表联合
23、体的牵头人必须有代表联合体的牵头人 2Z201074 禁止投标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禁止投标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 二二、投投标标人人与与招招标标人人串通投标串通投标(1)招招标标人人在在开开标标前前开开启启招招标标文文件件,并并将将投投标标情情况况告告知知其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3)招招标标人人与与投投标标人人商商定定,投投标标时时压压低低或或抬抬高高标标价价,中中标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2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其他串通投标行为。三、投标人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四、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四、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一、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投投标标人人之之间间相相互互约约定定,在在招招标标项项目目中中分分别别以以高高、中、低价位报价;中、低价位报价;(3)投投标标人人之之间间先先进进行行内内部部竞竞价价,内内定定中中标标人人,然然后后再参加投标;再参加投标;(4)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
25、标报价的行为。五五、以以他他人人名名义义投投标标或或以以其其他他方方式式弄弄虚虚作作假骗取中标假骗取中标(1)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2)投投标标人人从从其其他他单单位位通通过过转转让让或或租租借借的的方方式式获获取取资资格格或资质证书;或资质证书;(3)其其他他单单位位及及其其法法定定代代表表人人在在自自己己编编制制的的投投标标文文件件上上加盖印章和签字。加盖印章和签字。2Z201075 开标程序开标程序开开标时间标时间和地点和地点开开标应标应当在招当在招标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标文件截止文件截止时间时间的的同一同一时间时间公开公开进进行;行;开开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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