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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市城城市规划划管理技技术规定定(试行稿稿)第一章总总则1第二章建建设用地地的区划划分类和和适建范范围1第三章建建筑容量量控制指指标133第四章居居住区公公共服务务设施配配套建设设指标115第五章建建筑间距距24第六章建建筑退让让25第七章建建筑高度度及空域域保护330第八章建建筑基地地的绿地地31第九章地地下空间间利用332第十章停停车场333第十一章章 建建设引导导措施335第十二章章附则36第一章 总总则第一条 为了了加强城城市建设设规划管管理,保保证城市市规划的的顺利实施施,提高高城市环环境质量量,根据据中华华人民共共和国城城乡规划划法、陕陕西省城城市规划划管理技技术规定定、西西安市
2、城城市规划划管理条条例、西西安市历历史文化化名城保保护条例例、西西安市城城市总体体规划(22008820220年)、和和有关法法律、法法规,结结合本市市实际情情况,制制定本规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定适用于于西安市城市规规划区建建设用地地范围内内各项建建设工程程。本规定中中没有明明确规定定的,由由城市规规划行政政主管部部门根据据实际情情况,参参照国家家相关法法规和技技术标准准执行。第二章 建设设用地的的区划分分类和适适建范围围第三条本本市建设设用地按按其主要要用途,参参照城城市用地地分类与与规划建建设用地地标准进进行分类类(见表表1)。第四条各各类建设设用地的的可兼容容性应遵遵循土地地使用相相容性
3、的的原则,依依据各各类建设设用地适适建范围围表(见见表22)的的规定执执行。第五条 城市分分区:西西安城市市各类建建设用地地依据建建设用地地所处区区位分为为城市更更新改造造区、城城市新区区、新城城及县城城、乡镇镇四个层层级控制制。(具具体分区区见附图图1)第三章 建筑筑容量控控制指标标第六条 建筑筑基地的的建筑容容量控制制指标(建建筑密度度、容积积率,下下同),应应按照本本章有关关规定执执行。第七条 人口口规模在在30000人以以上的居居住项目目及用地地规模11万平方方米以上上的非住住宅建筑筑项目的的建筑容容量控制制指标可可参照本本规定表表3西西安市各各类建设设用地建建筑密度度控制指指标表(以
4、以下简称称表33)及及表4西西安市各各类建设设用地容容积率控控制指标标表(以以下简称称表44)的的规定执执行。对于不适适用本表表约束的的建设项项目,其其建筑容容量在满满足建筑筑后退距距离、停停车、绿绿地率、消防、日日照、卫卫生视距距、公共共开放空空间、公公共服务务设施、市市政基础础设施容容量、抗抗震、防防灾、人人流集散散等规定定的前提提下,以以修建性性详细规规划确定定的指标标为准。区 位位住宅建筑筑类办公建筑筑类商业建筑筑类教育科研研建筑类类工业建筑筑类多层中高层高层多层高层多层高层城市更新新改造区区 28%25%20%50%40%60%55%20%,45%30%,50%城市新区区28%25%
5、20%40%35%50%45%20%,40%30%,50%新城及县县城28%25%20%40%35%50%45%20%,40%30%,50%乡镇28%25%20%35%30%40%30%20%,35%30%,50%表3 西安市市各类建建设用地地建筑密密度控制制指标表表注:住住宅建筑筑类的密密度特指指住宅建建筑净密密度。居住区区(30000人人以上)综综合建筑筑密度纯纯高层应应控制在在27%以内;多层应应控制在在32%以内;多高层层结合的的居住区区建筑密密度应控控制在330%以以内;表4 西安市市各类建建设用地地容积率率控制指指标表区位居住建筑筑(30000-100000人人)居住建筑筑(100
6、0000-300000人)居住建筑筑(3000000-500000人)行政办公公建筑类类商业建筑筑类教育科研研建筑类类工业建筑筑类城市更新新改造区区2.00,61.77,51.55,41.55,31.55,60.88,3.551城市新区区2.55,52.00,41.77,3.551.00,2.552.00,50.77,31新城及县县城1.77,41.55,3.551.22,31.00,21.55,40.66,2.551乡镇1.22,3.551.00,30.88,2.550.88,1.551.00,30.66,21说明: 居住用用地的人人口规模模分为三三级,330000-1000000人、110
7、0000-3300000人、3300000-5500000人。本表中中工业用用地的容容积率按按标准厂厂房容积积率计算算。本表不不适用于于受国家家相关规规范和相相关行业业规范约约束而不不能达到到容积率率指标要要求的教教育科研研建筑类类和工业业建筑类类项目。第八条 表33、表表4适适用于单单一类型型的建筑筑基地。对对混合类类型建筑筑基地,其其建筑容容量控制制指标应应将建筑筑基地按按使用性性质分类类划定后后,按不不同类型型分别执执行;对对难以分分类执行行的建筑筑基地,应应按不同同使用性性质的建建筑面积积比例换换算建筑筑容量控控制指标标。第九条 对未未列入表表3、表表4的的中小学学校、体体育场馆馆以及
8、医医疗卫生生、文化化艺术、幼幼托等设设施的建建筑容量量控制指指标,应应按经批批准的详详细规划划和有关关专业规规定执行行。第十条 服务务于高等等院校的的教职工工居住生生活区用用地宜与与高等院院校教育育用地相相邻设置置。居住住用地规规模应不不大于高高等院校校教育用用地的110%。第四章 居住住区公共共服务设设施配套套建设指指标第十一条条 城市居居住区公公共服务务设施配配套建设设指标见见表5。注:1、表表中测算算依据:90平平方米/户,33.0人人/户。2、人口口规模不不足以设设置中小小学、幼幼儿园等等配建设设施的居居住用地地,依照照各类设设施的服服务半径径和相应应的专业业规划而而定。3、人口口规模
9、达达不到配配建标准准,且未未被周边边公共服服务配套套设施服服务半径径覆盖的的非独立立居住用用地,应应预留相相应的公公共服务务配套设设施用地地指标,与与其他居居住用地地协调,统统一建设设。4、人口口规模达达不到配配建标准准,且未未被周边边公共服服务配套套设施服服务半径径覆盖的的独立居居住用地地,应设设置公厕厕、垃圾圾收集点点等基本本公共服服务配套套设施。第五章 建筑筑间距第十二条条 建筑筑间距应应符合本本章的规规定,并并同时符符合消防防、卫生生、环保保、抗震震、防灾灾、工程程管线和和建筑保保护等方方面的要要求。第十三条条 根据据日照、通通风的要要求和本本市建设设用地的的实际使使用情况况,住宅宅建
10、筑主主朝向应应全部满满足下列列日照要要求:(因因建筑自自身设计计引起的的自身局局部日照照不足不不计在内内)(一)城城市新区区、新城城和县城城、建制制镇满足足大寒日日日照22小时标标准;(二)城城市更新新改造区区内日照照满足大大寒日日日照1.5小时时的标准准;(三)老老(明)城城区内日日照满足足大寒日日日照11小时的的标准;(四)建建筑层高高按3米米计算,超超过3米米按实际际建筑高高度计算算;(五)综综合日照照影响范范围在遮遮挡建筑筑高度11.5倍倍范围内内考虑,超超出该范范围不考考虑综合合日照影影响。第十四条条 住住宅建筑筑之间的的最小间间距应符符合下列列规定:(一)多多、低层层住宅建建筑侧面
11、面间距不不得小于于6米。多多层住宅宅建筑相相邻面均均开居室室窗,则则之间的的最小间间距应满满足188米。(二)高高层住宅宅建筑与与所有住住宅建筑筑间距不不得小于于13米米,相邻邻面均开开居室窗窗时,则则之间的的最小间间距应满满足188米。第十五条条 住宅宅建筑与与非住宅宅建筑之之间的最最小间距距应符合合下列规规定:(一)非非住宅建建筑为遮遮挡建筑筑,其最最小间距距按住宅宅建筑之之间最小小间距控控制。(二)非非住宅建建筑为被被遮挡建建筑(不不包括第第十七条条所述非非住宅建建筑),其其最小间间距按非非住宅建建筑之间间最小间间距控制制,同时时考虑住住宅建筑筑的卫生生视距。(见见第十六六条)第十六条条
12、 非住住宅建筑筑之间的的最小间间距应符符合下列列规定:(一)高高层非住住宅建筑筑之间的的最小间间距为113米。(二)高高层非住住宅建筑筑与多、低低层非住住宅建筑筑之间的的最小间间距应符符合下列列规定:1、建筑筑平行布布置时,其其最小间间距不小小于133米; 2、建建筑垂直直布置时时,其最最小间距距不小于于9米; 3、建建筑山墙墙的最小小间距为为9米。(三)多多、低层层非住宅宅建筑的的最小间间距为66米。第十七条条 幼儿儿园、托托儿所与与相邻建建筑的间间距,应应保证被被遮挡的的上述建建筑底层层生活用用房满窗窗冬至日日不小于于3小时时的日照照标准。活活动场地地应有不不少于11/2的的活动面面积在标
13、标准的建建筑日照照阴影线线之外。第十八条条 医院院病房楼楼、休(疗疗)养院院住宿楼楼和中小小学教学学楼与相相临建筑筑的间距距,应保保证被遮遮挡的上上述文教教卫生建建筑冬至至日满窗窗日照不不小于22小时的的标准。第十九条条 学生生公寓、宿宿舍满足足大寒日日日照11小时的的标准。第二十条条 建筑筑之间如如有管线线通过,必必须满足足管线敷敷设要求求。第二十一一条 特特殊建筑筑之间、特特殊建筑筑与其它它建筑之之间间距距除满足足以上规规定外,还还应符合合相关行行业规定定。第二十二二条建筑筑设计应应符合相相关建筑筑设计规规范。第六章 建筑筑退让第二十三三条 沿建筑筑基地边边界和沿沿城市道道路、公公路、河河
14、道、铁铁路、轨轨道交通通两侧以以及电力力线路保保护区范范围内的的建筑物物,其退退让距离离应符合合本章规规定,并并同时符符合消防防、环保保、防汛汛和交通通安全等等方面的的要求。第二十四四条 沿建筑筑基地边边界的建建筑物,其其离界距距离按以以下规定定控制。(用用地界线线与水平平线夹角角大于445度时时,按东东西界对对待;小小于455度按南南北界对对待)(一)各各类建筑筑在满足足消防、日日照及卫卫生视距距的要求求下,退退南地界界距离:1、当规规划建筑筑为住宅宅建筑时时,退界界距离不不小于112米。2、多层层非住宅宅建筑退退南界不不小于66米,高高层非住住宅建筑筑退南界界不小于于12米米。3、当规规划
15、建筑筑为托幼幼建筑时时,退南南界距离离不小于于18米米。4、当规规划建筑筑为医院院病房楼楼、休(疗疗)养院院、住宿宿楼和中中小学教教学楼时时,退南南界距离离不小于于16米米。(二)各各类建筑筑在满足足消防、日照及及卫生视视距的要要求下,退退北地界界距离:1、当规规划建筑筑为住宅宅建筑时时,退北北界距离离不小于于12米,且满满足北侧侧12米线处日日照要求求。2、当规规划建筑筑为多层层非住宅宅建筑时时,退北北界不小小于6米,高层层非住宅宅建筑时时,退北北界不小小于122米,且满满足北侧侧12米线处日日照要求求。(三)各各类建筑筑退东、西西地界距距离:1、规划划建筑应应满足地地界线外外侧4.5米线线
16、处日照照要求,并并满足周周边现状状住宅建建筑的日日照要求求。若规规划建筑筑为东西西向开居居室窗的的住宅建建筑,退退界距离离不小于于9米,若若规划建建筑东西西向为主主朝向,退退界距离离不小于于14米米。2、规划划高层建建筑在满满足消防防、日照照要求的的情况下下,退界界距离不不小于66.5米米。3、规划划多、低低层建筑筑在满足足消防、日日照要求求的情况况下,退退界距离离不小于于4.55米。(四)地地下建筑筑物、围围护桩和和自用管管线不得得超越用用地界线线。第二十五五条当相临临地块统统一规划划建设时时,在满满足相关关建筑设设计规范范和消防防要求的的情况下下,规划划建筑可可以联建建、共用用消防通通道。
17、第二十六六条 沿城市市道路两两侧新建建、改建建建筑,除除经批准准的详细细规划另另有规定定外,其其后退道道路规划划红线的的距离不不得小于于表6所所列值。表6 住住宅建筑筑后退道道路红线线距离 道路路宽度建筑高度度 后退距距离(米米)D200米20DD50D500米生活性生活性交通性生活性交通性h200 米3455620hh60米米56881060hh1000米58101015h1000 米米15公共建筑筑后退道道路红线线距离道路宽度度建筑高度度 后退距距离(米米)D200米20DD50D500米生活性交通性生活性交通性h244 米5810101224hh1000米810121215h1000 米
18、米20注: h-建筑筑高度;D-道路路规划红红线宽度度 道路路性质以以西安安市城市市总体规规划(220088-20020)中道道路专项项规划为为准第二十七七条新建影影剧院、游游乐场、体体育馆、展展览馆、大大型商场场等有大大量人流流、车流流集散的的多、低低层建筑筑(含高高层建筑筑裙房),其其面临城城市道路路的主要要出入口口后退道道路规划划红线的的距离,除除经批准准的详细细规划另另有规定定外,不不得小于于15米米,并应应留出临临时停车车或回车车场地。第二十八八条沿城市市高架道道路两侧侧新建、改改建、扩扩建建筑筑,沿高高架道路路主线边边缘线后后退距离离,不小小于300米;沿沿高架道道路匝道道边缘线线
19、后退距距离,不不小于115米。第二十九九条建筑物物的围墙墙、基础础、雨篷篷、台阶阶、标示示牌、管管线、阳阳台和附附属设施施,不得得逾越道道路规划划红线和和用地界界线。 第三十条条 沿公公路的建建筑物,在在城市规规划建设设用地范范围内的的路段两两侧,按按后退城城市道路路红线要要求执行行;在其其余路段段两侧,其其后退公公路两侧侧边沟(截截水沟、坡坡脚护坡坡道)外外缘,高高速公路路不少于于30米米,国道不不少于220米,省省道不少少于155米,县县道不少少于100米,其其它道路路不少于于5米。第三十一一条 建建筑物退退让规划划绿线不不得少于于4.55米,建建筑基底底、阳台台、雨篷篷等出挑挑部分及及由
20、建筑筑使用所所引起的的人流活活动不得得占压绿绿线。第三十二二条 建建筑物退退让规划划紫线的距距离,应应遵守相相关规划划及历史史文化名名城保护护规划。第三十三三条 城城市市政政管线及及各类设设施对周周边地区区的影响响不得超超越道路路红线和和规划黄黄线。工工程管线线与建(构构)筑物物之间的的最小净净距应符符合表77的规定定。表7 工程管管线与建建(构)筑筑物之间间的最小小净距地下管线线名称水平距离离(米)架空管线线水平距离离(米)给水管d2000mmm1.0电力10kVV边导线线2.0d2000mmm3.035kVV边导线线3.0污水、雨雨水排水水管2.5110kkV边导导线4.0燃气管低压0.7
21、电信杆线线2.0中压B1.5热力管线线1.0A2.0高压B4.0架空管线线垂直距离离A6.0电力管线线10kVV及以下下3.0热力管直埋2.535kVV-1110 kV4.0地沟0.5220 kV及及以上高高压线走走廊内不得建设设任何建建筑物电力电缆缆0.5电信电缆缆直埋1.0电信线1.5管道1.5热力管线线0.6第三十四四条沿河河道规划划蓝线两两侧新建建、扩建建建筑物物,其后后退河道道规划蓝蓝线的距距离除有有关规划划另有规规定外,不不得小于于4.55米。第三十五五条 沿沿铁路两两侧新建建、扩建建建筑工工程,应应符合以以下规定定:高速铁路路两侧的的建筑工工程与轨轨道中心心线的距距离不得得小于5
22、50米;铁路干干线两侧侧的建筑筑工程与与轨道中中心线的的距离不不得小于于30米米;铁路路支线、专专用线两两侧的建建筑工程程与轨道道中心线线的距离离不得小小于155米;铁铁路两侧侧的围墙墙与轨道道中心线线的距离离不得小小于100米,围围墙的高高度不得得大于33米。第三十六六条 在在电力线线路保护护区范围围内,不不得新建建、改建建、扩建建建筑物物。沿架空电电力线路路两侧应应保留一一定的安安全距离离,形成成高压走走廊。330千千伏,两两侧各留留22.5米;220 千伏,两两侧各留留20米米;110 千伏,两两侧各留留12.5米;35 千千伏, 两侧各各留100米。第三十七七条规划建建筑退让让地裂缝缝
23、应满足足西安安市地裂裂缝场地地勘察与与工程设设计规程程相关关要求。第七章 建筑筑高度及及空域保保护第三十八八条建筑物物的高度度和建筑筑景观控控制应符符合本章章的规定定,并同同时符合合日照、建建筑间距距、消防防等方面面的要求求。第三十九九条古城墙墙以内的的区域建建筑高度度实行分分区控制制,古城城墙内建建筑高度度不得超超过244米。古古城墙内内侧200米以内内不得建建设建筑筑物、构构筑物,沿沿城墙恢恢复为马马道或者者建设为为绿地;城墙内内侧1000米以以内建筑筑高度不不得超过过9米,建建筑形式式应当采采用传统统风格;1000米以外外,应以以梯级形形式过渡渡,1000-1130米米限高155米,11
24、30-1600米限高高18米米,过渡渡区的建建筑形式式应当为为青灰色色全坡顶顶建筑;以东、西西、南、北北城楼内内沿线中中心为圆圆心,半半径1000米范范围内为为广场、绿绿地和道道路,周周边的建建筑物、构构筑物应应当与城城楼的建建筑风格格、色彩彩相协调调;以东、西西、南、北北城楼外外沿线中中心为圆圆心,半半径2000米范范围内为为广场、绿绿地和道道路,半半径2000米外外,建筑筑高度各各以600米距离离为过渡渡区,从从24米米以下向向36米米以下、550米以以下递升升;古城墙外外侧至护护城河范范围内只只允许建建设屋脊脊高度不不超过66米的园园林式公公共服务务设施;护城河至至环城路路内侧红红线范围
25、围内只允允许建设设屋脊高度度不超过过12米的建筑物物;环城路外外侧红线线以外的的建筑高高度,以以60米米距离为为过渡区区,从224米以以下向336米以以下、550米以以下递升升。高度计算算方法见见附录三三。第四十条条 在在历史文文化名城城、历史史文化街街区、文文物保护护单位、保保护建筑筑周围的的建设控控制地带带内和安安全保密密单位周周边新建建、改建建、扩建建建筑物物,其控控制高度度应符合合建筑、文文物保护护和安全全保密的的有关规规定,并并按经批批准的详详细规划划执行。第四十一一条 在有净净空高度度控制的的飞机场场、气象象台、电电台和其其他无线线电通讯讯(含微微波通讯讯)等特特殊设施施周围和和通
26、道、景景观视廊廊上,新新建、扩扩建和改改建建筑筑物的高高度应当当符合有有关净空空高度、通通视廊道道控制和和景观视视廊的规规定。第八章 绿地地控制第四十二二条 建筑基基地内的的绿地率率和道路路绿地率率应满足足表8要要求。表8-11 各类用用地绿地地率控制制指标用地类别别绿地率城市更新新改造区区其它区居住用地地25%30%商业金融融20%25%行政办公公、体育育、医疗疗卫生、教育科研研用地30%35%工业用地地20%公共绿地地75防护绿地地90广场用地地25表8-22 道道路绿地地率控制制指标一一览表道路类别别绿地率园林景观观路40%红线宽度度大于550米30%红线宽度度40-50米米25%红线宽
27、度度小于440米20%第四十三三条 居住区区内绿地地的总指指标,应应根据居居住人口口规模分分别达到到,组团团不少于于0.55平方米米/人,小小区(含含组团)不不少于11.0平平方米/人,居居住区(含含小区和和组团)不不少于11.5平平方米/人。第四十四四条 城城市绿化化带应预预留沿线线单位人人行和车车行出入入口,商商业建筑筑每500米可以以设置33米宽的的人行出出入口,每每80米米可以设设置4.5米宽宽的车行行出入口口。第九章 地下下空间利利用第四十五五条 城城市地下下交通干干线、地地下营业业性设施施、地下下停车场场、地下下过街通通道等城城市地下下空间的的开发建建设,其其口部、孔孔口、管管线等
28、部部位和设设施应当当符合人人民防空空工程的的防护要要求和相相关技术术要求规规定。第四十六六条 县级以以上人民民政府所所在地的的城市,新新建建筑筑应充分分利用地地下空间间,可与与人防工工程相结结合,并并按照下下列规定定修建防防空地下下室:(一)新新建十层层(含十十层)以以上或者者基础埋埋深三米米(含三米米)以上上的民用用建筑,按按照地面面首层建建筑面积积修建六六级(含含六级)以以上防空空地下室室;(二)新新建除第第(一)项项规定和和居民住住宅以外外的其他他民用建建筑,地地面总建建筑面积积在两千千平方米米以上的的,按照照地面建建筑面积积的百分分之二至至百分之之五修建建六级(含含六级)以以上防空空地
29、下室室;(三)开开发区、工工业园区区、保税税区和重重要经济济目标区区除第(一一)项规规定和居居民住宅宅以外的的新建民民用建筑筑,按照照一次性性规划地地面总建建筑面积积的百分分之二至至百分之之五集中中修建六六级(含含六级)以以上防空空地下室室;(四)新新建除第第(一)项项规定以以外的人人民防空空重点城城市的居居民住宅宅楼,按按照地面面首层建建筑面积积修建66B级防防空地下下室;(五)人人民防空空重点城城市危房房翻新住住宅项目目,按照照翻新住住宅地面面首层建建筑面积积修建66B级防防空地下下室。按前款第第(二)项项、第(三三)项规规定的幅幅度具体体划分:一类人人民防空空重点城城市按照照百分之之四至
30、百百分之五五修建;二类人人民防空空重点城城市按照照百分之之三之百百分之四四修建;三类人人民防空空重点城城市和其其他城市市(含县县城)按按照百分分之二之之百分之之三修建建。新建防空空地下室室的抗力力等级和和战时用用途由县县级以上上人民政政府人民民防空主主管部门门确定。第四十七七条 地下通通道的设设计应与与地上、地地下建筑筑物密切切配合,出出入口应应安排人人流集散散用地,其其面积不不小于550平方方米。第十章 停车车场第四十八八条 建筑工工程配建建的机动动车停车车位指标标,以小小型车为为计算当当量,非非机动车车以自行行车为计计算当量量。第四十九九条 停车场场的建设设,必须须符合城城市规划划和保障障
31、道路交交通安全全畅通的的要求,其其规划设设计遵守守城市市道路设设计规范范(CJJJ 337990)和和停车车场规划划设计规规则(试试行)。第五十条条 新新建、改改建、扩扩建的大大型旅馆馆、饭店店、商店店、体育育场(馆馆)、影影(剧)院院、展览览馆、图图书馆、医医院、旅旅游场所所、车站站、航空空港等公公共建筑筑和商业业街(区区),必必须配建建或增建建停车场场。其配配建停车车位按表表9要求求执行。第五十一一条 规划和和建设居居住区,必必须按表表9配套套设置居居民汽车车(含通通勤车)停停车场、停停车库。居居住区内内地面停停车率不不得超过过15%,地面面集中式式停车除除外。停停车场、库库的服务务半径不
32、不宜大于于1500米,并并宜采用用地下或或多层车车库。表9 配建停停车场停停车位最最低控制制指标项 目指标单位位机动车自行车备 注住 宅车位/户户1.3 独立商品品住宅、别别墅车位/11001.0 0.5高档商品品住宅、低低层为主主的住宅宅楼、户户均建筑筑面积在在1500平方米米以上的的住宅楼楼)车位/11000.8 2.0中高档商商品住宅宅(以多多、高层层为主,指指户均建建筑面积积在1220-1150平平方米的的住宅楼楼)车位/11000.5 2.0普通商品品住宅(以以多、高高层为主主,指户户均建筑筑面积在在1200平方米米以下的的住宅楼楼)车位/11000.32.0经济适用用房、集集资建房
33、房、棚户户区及城城中村改改造拆迁迁安置项项目车位/11000.22.0廉租房办公一类车位/11000.73.0省市级行行政机关关,金融融二类车位/11000.52.0其他机构构旅馆一类车位/11000.8高级、星星级宾馆馆二类车位/11000.4一般宾馆馆,招待待所商业设施施车位/11000.78.0商业、金金融保险险、市场场服务、公公寓式写写字楼工业车位/11000.2-0.66标准厂房房工业区区每1000平方方米工业业用地应应设0.200.6个个停车位位;每个个工业区区的停车车场地中中,应有有50%用于小小汽车和和轻型货货车的停停泊,550%用用于货车车的停车车和装卸卸;面积积大于445米
34、40米米的地块块应增设设大型货货柜装卸卸泊位,装装卸位长长度不得得小于113米,宽宽度不得得小于44米,净净空不得得小于44.2米米。体育馆一类车位/百百座4.020.000体育馆:一类40000座;二类40000座;体育场:一类150000座座;二类类1550000座;体育场停停车位指指标可适适当减少少二类车位/百百座2.020.000影剧院一类车位/百百座5.015省市级影影剧院二类车位/百百座3.015其他影剧剧院展览馆图书馆车位/11001.01.5医院车位/11000.51.5游览场所所一类市区车位/高高峰日每每千旅客客12.0060.00古典园林林,风景景名胜郊区车位/高高峰日每每
35、千旅客客15.00二类车位/高高峰日每每千旅客客10.0040.00一般性城城市公园园火车站车位/高高峰日每每千旅客客2.54.0飞机场车位/高高峰日每每千旅客客10.00注:1、居居住类停停车位指指标折减减系数: 老(明明)城以以内600% 城市市更新改改造区880%2、以上上停车位位指标未未涉及的的建筑类类别,其其控制指指标按陕陕建发(220066)1443号文文件规定定执行。第五十二二条 混合类类型建筑筑停车位位指标按按各类使使用性质质和规模模分别计计算。第十一章章 建建设引导导措施第五十三三条 城市更更新改造造区内城城市开放放空间引引导措施施:土地使用用者(指指住宅建建筑、商商业建筑筑
36、类)在在相应地地块内提提供城市市开放空空间,对对于开发发后大于于规划标标准要求求的公共共活动空空间,政政府可给给予建筑筑面积奖奖励。土土地使用用者为公众提供供自由使使用的城城市开放放空间(使使用面积积不小于于1500平方米米),根据据城市更更新改造造区控制制容积率率上限核定定允许其其增加建建筑面积积数量,每提供供1平方方米城市市开放空空间,允允许增加加建筑面面积4平方米米。第五十四四条 城市更更新改造造区内公公益设施施引导措措施:土地使用用者(指指住宅建建筑、商商业建筑筑类)在在相应地地块内,额外为城市提供公益设施(公共厕所、文化活动场所及警务室、青少年、老年活动站室等),并向公众提供无偿使用
37、的,每提供1平方米建筑面积,允许增加建筑面积6平方米。提供中小小学用地地超过额额定指标标的部分分,每提提供1平平方米,允允许增加加建筑面面积4平方米米。第五十五五条 城市更更新改造造区内建建筑密度度引导措措施土地使用用者(指指住宅建建筑、商商业建筑筑类)在在相应地地块内降降低建筑筑密度,对对于开发发后建筑筑密度低低于规划划标准的的,可给给予建筑筑面积奖奖励。每每降低建建筑密度度控制指指标1个个百分点点,允许许增加22个百分分点建筑筑基地面积积的建筑筑面积。第五十六六条 城市新新区内城城市开放放空间引引导措施施:在城市新新区内的的建设项项目(指指住宅建建筑、商商业建筑筑类),提提供0.2公顷(一
38、面面临街,面面宽大于于进深22倍或两两面临街街)以上上土地或或完整街街廓做为为城市开开放空间间,可以以在原定定容积率率上限的的基础上上获得提提供城市市开放空空间面积积的2倍倍奖励。注:本条条文中的的城市开开放空间间不含因因建筑规规定要求求后退距距离产生生的用地地面积及及居住区区配建要要求产生生的绿地地及各类类公共活活动空间间面积。第十二章章 附附 则第五十七七条 违违反本规规定的法法律责任任追究,依依照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城乡规规划法及及有关法法律、法法规、规规章的规规定。第五十八八条 本本规定实实施前已已批准的的规划和和已取得得建设设项目选选址意见见书、或或经核定定规划设设计要求求、或已已取
39、得建建设用地地规划许许可证的的建设工工程、或或已取得得建设设工程规规划许可可证初初审意见见的,仍仍按原规规定执行行。市政政府另有有规定的的除外。 第五十九九条本规规定应定定期进行行总结和和评估,如如因所依依据的法法规、规规范调整整及需要要完善之之处,可可由西安安市规划划局制定定相应的的补充规规定。第六十条条 本规规定由西西安市规规划局负负责解释释。第六十一一条 本规定定自颁布布之日起起施行。附录一 名词词解释11、用地地性质城镇用地地按照所所担负的的不同功功能,划划分为不不同的用用途类型型,包括括居住用用地,公公共设施施用地,工工业用地地,仓储储用地等等,称为为用地性性质。 2、用地地兼容性性
40、即城镇用用地与建建筑的互互适性,规规划对每每一具体体地块规规定某种种用地性性质。在在某一用用地性质质下,一一些性质质的建筑筑允许建建设,对对用地及及环境没没有干扰扰和影响响;而另另一些性性质的建建筑在符符合条件件下才被被允许建建设,称称为用地地兼容性性。3、 建筑容积积率(容容积率)指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值。4、建筑密度指建筑物底层占地面积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率(用百分比表示)。 5、住住宅建筑筑净密度度 指住宅宅建筑基基地总面面积与住住宅用地地的比率率(用百百分比表表示)。6、绿地地率各类建筑筑基地内内的绿地地面积占占基地总总面积的的比例(用百分比表示)。计算绿地
41、率的绿地面积,包括建筑基地内的集中绿地面积和房前屋后、街坊道路两侧以及规定的建筑间距内的零星绿地面积。7、低层层建筑指高高度小于于、等于于10米米的建筑筑,低层层住宅建筑筑为一层层至三层层。8、多层层建筑指高高度大于于10米米,小于于、等于于24米米的建筑筑,多层层住宅建筑筑为四层层至六层。9、高层层建筑指高高度大于于24米米的建筑筑,高层住宅宅建筑为为六层以上上(不含含六层),中中、高层层住宅建建筑为77-9层层。100、办公公建筑指党党政机关关、社会会团体、企企事业单单位的独独立办公公楼。111、商业业建筑指综综合百货货商店、商商场、经经营各类类商品的的专业零零售和批批发商店店、饮食等等服
42、务业业的建筑筑以及公公寓、写写字楼。122、混合合类型建筑筑指指具有两两种或两两种以上上使用功功能的建建筑。113、裙裙房指与高高层建筑筑紧密连连接,组组成一个个整体的的多、低低层建筑筑。裙房房的最大大高度不不超过224米,超超过244米的,按按高层建建筑处理理。14、居居住区地地面停车车率居住区内内居民汽汽车地面面停车数数量与居居住区停停车位总总数的比比率15、 城市更新新改造区区 指城市市中建成成时间较较长、密密度较高高、基础础设施不不够完善善、需要要改造更更新的成成片居住住区、工工业区、商商业区和和其他建建成区 ,也称称城市旧旧区。116、城城市开放放空间是指可供供全体市市民免费费使用的
43、的一个多多层次、多多功能的的空间,是休闲闲、集会会、娱乐乐等的活活动场所所,用于于广场、沿街自自行车道道和人行道道空间、城市开开放绿地地等。城市开放放空间需需满足以以下条件件: 公共空空间应与与城市道道路相邻邻。 必须至至少提供供 1 个临路路开敞的的边界;若多个个公共空空间相邻邻,相邻邻空间的的边界应应保持开开敞。(一一面临街街,面宽宽大于进进深2倍倍或两面面临街)不含因因建筑规规定要求求后退距距离产生生的用地地面积及及居住区区配建要要求产生生的绿地地及各类类公共活活动空间间面积。17、红红线城市道路路(含居居住区级级道路)用地的的规划控控制线。18、蓝蓝线是指城市市规划确确定的江江、河、湖湖、库、渠渠和湿地地等城市市地表水水体保护护和控制制的地域域界线。19、绿绿线指城市各各类绿地地范围的的控制线线。20、黄黄线指对城市市发展全全局有影影响的、城城市规划划中确定定的、必必须控制制的城市市基础设设施用地地的控制制界线。21、紫紫线指国家历历史文化化名城内内的历史史文化街街区和省省、自治治区、直直辖市人人民政府府公布的的历史文文化街区区的保护护范围界界线,以以及历史史文化街街区外经经县级以以上人民民政府公公布保护护的历史史建筑的的保护范范围界线线。22、卫卫生视距距本规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