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合同通用条款(常州外装增加消防条款)942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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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外装饰工程招标文件 第二章分包合同通用条款目 录录第1条定义义和解释77第2条分包包合同文件件及其语言言文字和适适用法律99第3条工程程规范和技技术说明110第4条图纸纸10第5条竣工工资料111第6条文件件版权122第7条知识识产权和保保密12第8条指示示12第9条业主主代表、总总承包商代代表13第10条总总承包商的的一般责任任和义务113第11条总总承包服务务费用与效效果评估115第12条分分包商代表表(项目经经理)166第13条分分包商的一一般责任和和义务166第14条分分包商工作作20第15条分分包商违约约责任233第16条现现场勘察223第17条施施工组
2、织设设计和施工工方案244第18条开开、完工日日期和分包包合同工期期24第19条进进度计划225第20条质质量标准和和质量等级级27第21条材材料和工程程设备检验验27第22条样样品28第23条检检验29第24条材材料替代、业业主供应材材料、业主主指定材料料29第25条工工程量清单单报价322第26条计计量32第27条分分包合同价价款33第28条支支付34第29条变变更35第30条变变更计价336第31条索索赔37第32条风风险责任的的划分377第33条不不可抗力338第34条保保险38第35条保保函38第36条转转让和分包包39第37条工工程竣工和和移交399第38条保保修40第39条争争议
3、40第40条分分包合同生生效、终止止及分包合合同份数441第41条分分包合同附附件41第1条 定义和解解释1.1 定义 在本分包合合同(如下下文所定义义的)中,下列词及及词句(除除非分包合合同条款中中另有约定定)应具有有本款所赋赋予的含义义: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同”指分包合合同协议书书、本分包包合同条件件(通用条条款与专用用条款)、工工程规范和和技术说明明、分包合合同图纸、分分包合同工工程量表、分分包商的投投标函、招招标人发出出的中标通通知书、分分包商的投投标文件,以以及其他对对双方构成成约束力的的此类进一一步的文件件(如果有有)。 分包合同协协议书“分包合同同协议书”指构成本本分包合同同一部分
4、、需需由总承包包商与分包包商共同签签署且以此此标志分包包合同成立立的文件。分包合同专专用条款“分包合同同专用条款款”是指根据据法律、行行政法规规规定,结合合具体工程程实际,经经协商达成成一致意见见的条款,是是对通用条条款的具体体化、补充充或修改。分包合同通通用条款“分包合同同通用条款款”是指是根根据法律、行行政法规规规定及建设设工程施工工的需要订订立,通用用于建设工工程施工的的条款。工程规范和和技术说明明“工程规范范和技术说说明”是指用来明明确适用规规范、技术术要求、现现场条件、承承包范围、清清单报价说说明等内容容的文件。分包合同图图纸“分包合同同图纸”指分包合合同中包括括的所有图图纸、计算算
5、书以及类类似性质的的技术资料料。投标书“投标书”系指分包包商的投标标函和合同同中包括的的由分包商商随分包商商的投标函函一起提交交的所有其其他文件。投标书附件件“投标书附附件”是指附于于投标书之之后的、已已填写完内内容的构成成本分包合合同一部分分的文件。中标通知书书“中标通知知书”是指业主主用来通知知投标人成成为本分包包工程中标标人的函件件。业主“业主”指指协议书中中约定的当当事人,或或取得此当当事人资格格的合法继继承人或此此当事人的的受让人。总承包商总承包商是是指协议书书中约定的的当事人以以及取得此此当事人资资格的合法法继承人,但但除非分包包商同意,不不指此当事事人的任何何受让人。分包商分包商
6、是指指其投标书书已为业主主接受并在在协议书中中约定的当当事人以及及取得此当当事人资格格的合法继继承人,但但不指此当当事人的任任何受让人人。分包商的项项目经理指分包商在在专用条款款中指定的的负责施工工管理和分分包合同履履行的代表表。监理单位(按国家规规定)受业业主委托对对合同履行行实施管理理的法人或或其他组织织。监理代表指由监理单单位委派常常驻施工场场地对合同同履行实施施管理的全全权负责人人。保修期“保修期”是指合同同中规定的的并且在保保修书中约约定的分包包商全面履履行保修责责任和义务务的期限。保修金“保修金”是指业主主依据合同同约定留存存的所有金金额的总和和。天(日)“天”和“日”具有同样样含
7、义,是是指一个公公历日,包包括公休和和法定假日日。费用“费用”是是指现场之之内或之外外已正当发发生或将要要发生的全全部开支,包包括管理费费和应合理理分摊的其其它支出,包包括利润、规规费和税金金。现场“现场”是是指由总承承包商提供供的用于实实施工程以以及工程设设备和材料料运达的场场所,以及及在分包合合同中可能能明确指定定作为现场场组成部分分的任何场场所。样品“样品”是是指第222条提及的的样品,以以及分包合合同中可能能约定的其其他样板、样样板间和示示范。书面形式 任何手写、打打印、印刷刷。任何书书面形式的的通知、指指示、同意意、批准、证证书及决定定等,应由由人工送达达并取得书书面签收,或或通过传
8、真真送达并保保存传真记记录,或通通过邮寄并并保存邮局局的邮寄证证明。法律法规“法律法规规”系指中华华人民共和和国(为本本合同目的的,不含港港澳台地区区)的法律律、行政法法规、行政政规章、地地方性法规规、地方规规章。1.2标题本分包合同同条款及其其他分包合合同文件中中出现的标标题只起索索引和内容容提示作用用,标题本本身不构成成分包合同同文件的一一部分,在在对分包合合同文件进进行解释时时不应考虑虑。1.3解释凡指当事人人或当事各各方的词应应包括公司司、企业以以及具有法法人资格的的任何组织织。单数形形式的人称称代词也包包括复数含含义,反之之亦然,可可视上下文文需要而定定,表明一一个性别的的人称代词词
9、也包括其其他性别。 分包合同条条款中没有有具体约定定的事项或或约定不详详尽的事项项,而在“工程规范范和技术说说明”中有相关关具体约定定,并且该该具体约定定与分包合合同条款不不相违背,则则“工程规范范和技术说说明”中的此类类约定就具具有分包合合同条款所所具有的解解释地位和和解释顺序序。1.4书面形式本分包合同同条款任何何地方提及及的由任何何人发出的的任何通知知、指示、同同意、批准准、证书或或决定等,除除非分包合合同中另有有约定,一一律应是书书面形式,且且不得无故故扣押或拖拖延。此类类书面表达达的通知、指指示、同意意、批准、证证书及决定定等的接收收地址或传传真号码,或或邮寄地址址等应在分分包合同条
10、条款中约定定。1.5 联系方式分包商应在在分包合同同协议书签签订后7天天内,以书书面形式将将分包商的的下述联系系方式通告告总承包商商/业主:1. 分包商公司司的通信地地址以及联联系人;2. 分包商公司司的电话以以及传真;3. 分包商接受受工程款项项的法定名名称;4. 分包商派驻驻本工程的的主要工作作人员的名名单以及所所承担的工工作;5. 分包商公司司的主要领领导人员的的名单、联联系方式以以及职务。第2条 分包合同同文件及其其语言文字字和适用法法律2.1 语言和文字字除非分包合合同中另有有约定,本本分包合同同的拟定和和解释使用用中文(简简体)。如如果本分包包合同文件件需要译成成另一种或或几种语言
11、言文字,中中文应为分分包合同主主导语言,具具有优先解解释权。2.2 适用法律法法规和规章章本分包合同同适用中国国法律、行行政法规及及地方政府府的相关法法规。分包包合同另有有约定除外外,国家及及地方政府府的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部门和其他他有关主管管部门制定定的行政规规章和规范范性文件也也适用于本本分包合同同。2.3 分包合同文文件的组成成及解释顺顺序构成本分包包合同的分分包合同文文件之间应应是相互说说明和相互互补充的。如如果分包合合同文件之之间出现歧歧义或相互互矛盾,应应以分包合合同规定的的解释顺序序为准,或分分包合同文文件中出现现明显错误误时,分包包商以书面面形式通知知总承包商商/业主,总总承包商
12、/业主向分分包商做出出必要的书书面解释及及澄清。受本款上述述约定制约约,分包合合同文件的的组成及解解释顺序如如下:1. 合同协议书书2. 中标通知书书及附件3. 合同专用条条款4. 合同通用条条款5. 合同附件6. 工程规范和和技术说明明7. 投标书及其其附件8. 招标文件及及其补充招招标文件。9. 合同图纸10. 工程量清单单合同履行中中,经双方方认可的有关关工程洽商商、变更等等书面协议议或文件视视为本合同同的组成部部分。进一步规定定如下:1. 对于同一类类合同文件件,以其最最新版本或或最新颁发发者为准;2. 如果合同出出现模糊、矛矛盾或不一一致之处(本本合同另有有约定的除除外),以以总承包
13、商商/业主的的解释和澄澄清为准;2.4补充协议本分包合同同未尽事宜宜,双方(业业主见证)另另行签订补补充协议,补补充协议是是本分包合合同的组成成部分,且且在签订补补充协议时时分包合同同各方须共同同确认。第3条 工程规范范和技术说说明3.1 工程规范和和技术说明明本分包合同同按“工程规范范和技术说说明”中约定执执行。对于于分包合同同中可能出出现的新材材料、新技技术或新工工艺,按第第21.22款执行。如如果“工程规范范和技术说说明”中出现外外国规范或或标准,总总承包商应应向分包商商提供中文文译本,除除非分包合合同条款中中另有约定定,与此有有关的购买买和翻译等等费用由总总承包商承承担。第4条 图纸4
14、.1分包合同图图纸总承包商应应按分包包合同专用用条款约约定的日期期和套数,向向分包商提提供图纸。如如使用国外外或境外图图纸,或购购买标准图图纸,其复复制、重新新绘制、翻翻译或购买买标准图纸纸等责任及及费用均由由分包商负负责承担。本工程招标标文件(含含补充招标标文件)明明确的图纸纸清单,业业主负责设设计的图纸纸,总承包包商将免费费向分包商商提供晒印印蓝图;分分包商负责责绘制竣工工图提供给给总承包商商,并提供供完整的电电子文件(AAUTOCCAD20000以上上版本)。4.2 由分包商设设计的永久久工程如果分包合合同中约定定部分永久久工程由分分包商负责责设计,应应在该部分分永久工程程施工前将将相关
15、图纸纸、规范、计计算书及其其他资料报报总承包商商/业主批批准。除此此以外,分分包商还应应依据第55.1款将将详细的使使用维修手手册以及竣竣工图纸等等报总承包包商。在上上述资料批批准以前,本本款中所指指的分包商商设计的永永久工程不不得按本分分包合同条条款第377条进行移移交,且本本分包合同同工期不予予顺延。4.3批准的责任任总承包商/业主对任任何制配图图纸等的认认可,并不不意味着总总承包商/业主对该该图纸承担担责任,也也不会减轻轻或解除分分包商所负负的合同责责任及义务务。4.4图纸中的问问题分包商应获获得图纸后后,将其认认为相关图图纸中可能能存在的疏疏漏或不足足以书面方方式报总承承包商/业业主,
16、总承承包商向业业主申请将将根据具体体情况组织织图纸会审审。分包商可以以在书面报报告中附上上其关于弥弥补或修改改此类疏漏漏、不足的的建议或方方案,但不不论分包商商是否有此此类建议或或方案,分分包商均必必须按总承承包商/业业主批准或或指示的变变更实施。4.5图纸的理解解及风险针对业主/总承包商商提供的投投标施工图图纸,分包包商已运用用其有关专专业知识来来理解及扩扩展所需设设计要求,并并于投标时时提出与图图纸及规范范要求有关关建议或改改变细部构构件、尺寸寸或物料的的文字说明明,业主接纳纳分包商报报价后如果果有任何改改动而引起起增加的费费用,均由由分包商承承担。分包商应细细致了解图图纸和工程程规范,并
17、并按照图纸纸、工程规规范和要求求进行施工工。施工过程中中,如果实实际现场尺尺寸与设计计施工图纸纸尺寸不同同时,分包包商应及时时通知总承承包商,由由于尺寸改改动而引起起增加的费费用由分包包商承担。4.6制配图纸、施施工图纸、深深化图纸等等分包商应完完成的制配配图纸、施施工图纸、深深化图纸等等1. 除非另有特特别说明,分分包商应在在开始施工工前或总承承包商/业业主书面要要求后的77天内提交交足够数量量的制配图图纸等。业业主/总承承包商可拒拒绝、认可可或更改这这些制配图图纸等,分分包商不会会因上述拒拒绝或更改改而取得索索偿或工期期延长。2. 若任何图纸纸退给分包包商修改,分分包商应不不迟于退回回图纸
18、后的的7天内,将将修改后的的图纸再呈呈交给总承承包商/业业主审批。3. 总承包商/业主对任任何制配图图纸等的认认可,并不不会减轻或或解除分包包商所负的的合同责任任及义务。4. 图纸之标准准及要求应应符合当地地之需求及及习惯,并并能使总承承包商/业业主及当地地有关部门门满意。5. 分包商编制制的制配图图纸等的内内容,必须须符合技术术要求条款款特别是国国家有关规规范规定;分包商更更须负责送送交有关部部门进行制制配图纸等等审核和盖盖章确认所所需的手续续及费用。第5条 竣工资料料5.1竣工资料分包商将被被要求制作作自己的竣竣工图和整整理自己的的竣工资料料;分包商商的竣工资资料在分包包工程竣工工后提交给
19、给总承包商商,并应按按照总承包包商的规定定和要求进进行整理全全套竣工资资料(含竣竣工图)并并保证其正正确性、有有效性和完完整性。总承包商负负责竣工资资料的审核核和将其归归入整体工工程竣工资资料后的整整理。 竣竣工资料通通过当地档档案馆验收收合格后,方方为达到合合格标准。准准备、编制制、整理和和装订竣工工资料(含含竣工图)的的费用由分分包商承担担。不论本合同同内是否另另有规定,按按竣工备案案证明书发发出之后而而须支付的的款项,须须在分包商商满足上述述要求后才才会支付。第6条 文件版权权6.1总承包商使使用分包商商的文件由分包商编编制施工文文件(包括括但不限于于施工规划划、施工方方案或项目目质量保
20、证证计划等)的的版权,应应属于分包包商所有,总总承包商及及其委托代代理人为了了工程竣工工、运行、维维修、变更更、调试以以及修理之之目的,有有权复制、使使用此类文文件。在征征得分包商商同意之前前,总承包包商不得为为了其他目目使用、复复制分包商商的文件或或将之提供供给除业主主以外的第第三方。6.2分包商使用用总承包商商的文件总承包商发发给分包商商文件的版版权应属于于总承包商商/业主所所有。分包包商可以为为了更好的的履行分包包合同而复复制、使用用此类文件件。在征得得总承包商商/业主书书面同意之之前,分包包商不得为为了其他目目的复制、使使用总承包包商/业主主的文件或或将之提供供给第三方方。第7条 知识
21、产权权和保密7.1知识产权的的使用分包商与总总承包商应应保护和保保障业主免免于承担由由于工程所所用的或与与工程有关关的或供工工程使用的的任何分包包商的设备备、材料、施施工机械、工工艺、方法法等方面侵侵犯任何专专利权、设设计商标或或名称或其其它受保护护的权利而而引起的一一切索赔和和诉讼。7.2保密双方都应履履行对分包包合同的保保密义务,除除为了分包包合同目的的需要之外外,没有对对方的书面面同意,另另一方不得得在任何贸贸易中、技技术文献或或其他地方方发表或披披露该分包包合同或其其任何信息息。第8条 指示8.1执行分包商应在在有关分包包工程方面面遵守总承承包商/业业主的所有有指示和决决定,业主主的指
22、示和和决定应由由总承包商商作为指示示确认并通通知分包商商,分包商商须立刻执执行总承包包商/业主获本本合同授权权发出的所所有指示。若若分包商未未在合理时时间内执行行已发出的的指示,并并在收到总总承包商/业主的催催促通知后后7天内仍未未执行,则则总承包商商/业主可另另聘其他施施工单位执执行该指示示,并把该该等施工单单位要求的的所有费用用从按本合合同应付或或将会付给给分包商的的款项中扣扣除,或作作为债项向向分包商追追讨。8.2指示的生效效总承包商/业主的所所有指示均均须书面发发出。遇特特殊情况发发出的任何何口头指示示应由分包包商于3天内请求求总承包商商/业主做出出书面确认认;若总承承包商/业主收到到
23、分包商确确认书后33天内不以以书面否认认,则该项项口头指示示可于后续续3天期限届届满时自动动生效。没有书面指指示,分包包商不得作作任何变更更。8.3紧急情况处处理指示无论在工程程施工期间间还是在保保修期内,如如果工程或或其任何部部分发生或或发生与之之有关的任任何事故、故故障或其它它事件,总总承包商、监监理工程师师认为有必必要出于工工程安全目目的进行任任何补救或或其他紧急急措施,总总承包商和和监理工程程师发出的的紧急补救救措施指令令,分包商商应立即执执行。第9条 业主代表表、总承包包商代表9.1业主代表凡是涉及到到任何现场场有关的通通知、指示示、同意、批批准、决定定均按照合合同内约定定的规定、程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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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合同 通用 条款 常州 增加 消防 9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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