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11026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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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四川省企业业投资项目目核准暂行行办法政政府核准的的投资项目目目录(四四川省20004年本本)四四川省企业业投资项目目备案暂行行办法四四川省外商商投资项目目核准暂行行办法四四川省境外外投资项目目核准暂行行办法的的通知川办发2200517号二五年五五月十日四川省企企业投资项项目核准暂暂行办法、政政府核准的的投资项目目目录(四四川省20004年本本)、四四川省企业业投资项目目备案暂行行办法、四四川省外商商投资项目目核准暂行行办法、四四川省境外外投资项目目核准暂行行办法已已经省政府府同意,现现印发你们们,请遵照照执行。各级政府和和部门要根根据投资项项目核准、备备案等相关关
2、办法规定定切实转变变职能,调调整思路,落落实企业投投资自主权权,依法加加强对企业业投资活动动的监管,建建立健全协协同配合的的企业投资资监管体系系,不断深深化投资体体制改革。四川省企业业投资项目目核准暂行行办法第一章总总则第一条为为适应社会会主义市场场经济体制制的要求,进进一步推动动我省企业业投资项目目管理制度度改革,落落实企业投投资自主决决策权,根根据中华华人民共和和国行政许许可法、国国务院关于于投资体制制改革的决决定(国国发20004220号)和和国家发展展改革委发发布的企企业投资项项目核准暂暂行办法(国国家发展改改革委第119号令),结结合四川实实际,制定定本办法。第二条四四川省人民民政府
3、根据据国家颁布布的政府府核准的投投资项目目目录(以以下简称目目录),结结合我省实实际,划分分省内各级级项目核准准机关的核核准权限,制制订和颁布布四川省省政府核准准的投资项项目目录(以以下简称四四川目录)。省内各级项项目核准机机关的核准准权限,根根据经济运运行情况和和国家宏观观调控需要要适时调整整。第三条项项目核准机机关是指四四川省各级级政府投资资主管部门门。各级政政府投资主主管部门为为各级发展展改革委和和各级经委委(经贸委委)。其中中:基本建建设项目由由发展改革革委核准;技术改造造项目由经经委(经贸贸委)核准准。第四条四四川省行政政区域内企企业投资建建设实行核核准制的项项目,应按按国家和省省有
4、关规定定编制项目目申请报告告报送项目目核准机关关。项目核核准机关依依法进行核核准并对核核准的项目目加强监督督管理。第五条外外商投资项项目、境外外投资项目目的核准办办法按国家家有关规定定另行制定定,其他各各类企业在在四川省境境内投资建建设实行核核准制的项项目按本办办法执行。第二章项项目申请报报告的编制制第六条项项目申报单单位应向项项目核准机机关提交项项目申请报报告1式55份(需转转报的项目目申请报告告应1式66份)并附附电子文档档1份。项项目申请报报告应由具具备工程咨咨询资格的的机构编制制,其中报报国务院投投资主管部部门核准的的项目,其其项目申请请报告应由由具备甲级级工程咨询询资格的机机构编制;
5、报省政府府投资主管管部门核准准的项目,其其项目申请请报告应由由具备相应应工程咨询询资格的机机构编制。第七条项项目申请报报告应包括括以下内容容:(一)项目目申报单位位基本情况况;(二)拟建建项目情况况;(三)拟征征占用地、现现有建设用用地与相关关规划说明明;(四)资源源利用和能能源耗用分分析;(五)生态态环境影响响分析;(六)经济济和社会效效果分析;(七)根据据法律、法法规规定应应进行安全全生产条件件和职业卫卫生状况分分析的项目目,应增加加安全生产产条件和职职业安全卫卫生状况分分析的内容容;(八)必须须进行招投投标的项目目按中华华人民共和和国招标投投标法和和四川省省国家投资资工程建设设项目招标标
6、投标条例例等有关关法律、法法规规定,还还应增加有有关招投标标的内容。第八条项项目申请报报告按国家家示范文本本编制、上上报。国家家发展改革革委发布主主要行业项项目申请报报告示范文文本的,项项目申报单单位应按示示范文本编编制、上报报项目申请请报告;国国家发展改改革委未发发布项目申申请报告示示范文本的的行业,参参照示范文文本格式编编制、上报报项目申请请报告。第九条项项目申报单单位在向项项目核准机机关报送项项目申请报报告时,需需根据国家家相关法律律法规的规规定附送以以下文件:(一)需出出具城市规规划意见的的项目,由由城市规划划行政主管管部门出具具的项目所所在地城市市规划选址址意见;(二)国土土资源行政
7、政主管部门门出具的项项目用地预预审意见;(三)环境境保护行政政主管部门门出具的环环境影响评评价文件的的审批意见见;(四)根据据有关法律律法规应提提交的其他他文件。各级核准机机关核准的的项目,城城市规划选选址意见、用用地预审意意见、环境境影响评价价文件的审审批意见应应当由具有有相应权限限的城市规规划、国土土资源与环环境保护行行政主管部部门出具。有有关部门应应及时受理理并按规定定要求出具具审查意见见。第十条项项目申报单单位应对所所有申报材材料内容的的真实性负负责。第三章核核准程序第十一条企业投资资建设实行行核准制的的项目,应应区别不同同情况,向向相应的项项目核准机机关提交项项目申请报报告。(一)国
8、务务院有关行行业主管部部门隶属单单位投资建建设应由国国务院有关关行业主管管部门核准准的项目,可可直接向国国务院有关关行业主管管部门提交交项目申请请报告并附附上省级政政府投资主主管部门的的意见。(二)在我我省境内的的国家计划划单列企业业集团和中中央管理企企业投资建建设应由国国务院投资资主管部门门核准的项项目,可直直接向国务务院投资主主管部门提提交项目申申请报告并并附上省级级政府投资资主管部门门出具的意意见;其他他企业投资资建设应由由国务院投投资主管部部门核准的的项目,应应向省级政政府投资主主管部门提提交项目申申请报告,省省级政府投投资主管部部门进行初初审并提出出意见后报报国务院投投资主管部部门。
9、(三)企业业投资建设设应由国务务院核准的的项目,应应区别项目目性质按前前款所规定定的程序报报国务院投投资主管部部门,经国国务院投资资主管部门门提出审核核意见后报报国务院。(四)省属属企业和省省重要骨干干企业投资资建设应由由省级政府府投资主管管部门核准准的项目,可可直接向省省级政府投投资主管部部门提交项项目申请报报告并附上上项目所在在市(州)投投资主管部部门的意见见;其他企企业投资建建设应由省省级政府投投资主管部部门核准的的项目,应应由项目所所在市(州州)投资主主管部门初初审并提出出意见,向向省级政府府投资主管管部门报送送项目申请请报告。(五)企业业投资建设设应由省政政府核准的的项目,应应按前款
10、所所规定的程程序报省级级政府投资资主管部门门,经省级级政府投资资主管部门门提出审核核意见后报报省政府。第十二条企业投资资建设应由由国务院、国国务院投资资主管部门门核准的项项目,按照照本办法规规定,需由由省级政府府投资主管管部门转报报文件的,基基本建设项项目由省发发展改革委委报送,技技术改造项项目省经委委应与省发发展改革委委联合报送送。第十三条项目核准准机关受理理项目申请请报告应从从以下方面面进行形式式审查:(一)是否否属于本核核准机关核核准(初审审)的范围围;(二)申报报材料是否否齐全;(三)申报报材料是否否符合规定定的格式;(四)申报报材料编制制单位是否否具有相应应的资格;(五)是否否属于依
11、法法不得提出出行政许可可的申请人人。项目申报材材料经形式式审查不符符合上述要要求和条件件,项目核核准机关应应在收到项项目申请报报告后5个个工作日内内一次书面面告知项目目申报单位位,要求澄澄清、补充充相关情况况和文件或或对相关内内容进行调调整。项目申报材材料经形式式审查符合合上述要求求和条件,项项目核准机机关应正式式受理并向向项目申报报单位出具具受理通知知书。第十四条项目核准准机关进行行核准时,如如有必要,应应在受理项项目申请报报告后4个个工作日内内委托有资资格的咨询询机构进行行评估。接受委托的的咨询机构构应在项目目核准机关关规定的时时间内提出出评估报告告并对评估估结论承担担责任。咨咨询机构进进
12、行评估时时,可要求求项目申报报单位就有有关问题进进行说明。第十五条项目核准准机关进行行核准审查查时,如涉涉及其他行行业主管部部门的职能能,应征求求相关部门门的意见。相相关部门应应在收到征征求意见函函(附项目目申请报告告)后7个个工作日内内向项目核核准机关提提出书面审审核意见;逾期没有有反馈书面面审核意见见的视为同同意。第十六条项目核准准机关对可可能会对公公众利益造造成重大影影响的项目目进行核准准审查时,可可以采取适适当方式征征求公众意意见。对特特别重大项项目,可以以实行专家家评议制度度。第十七条项目核准准机关应在在受理项目目申请报告告后20个个工作日内内作出对项项目申请报报告是否核核准的决定定
13、并及时通通知项目申申报单位或或向上级核核准机关提提出初审意意见。由于于特殊原因因确实难以以在20个个工作日内内作出核准准或初审决决定的,经经本机关负负责人批准准,可以延延长10个个工作日并并应书面通通知项目申申报单位说说明延期原原因。项目核准机机关委托咨咨询评估、征征求公众意意见、进行行专家评议议的,所需需时间不计计算在前款款规定的期期限内。第十八条项目核准准机关对同同意核准的的项目,应应向项目申申报单位出出具项目核核准文件,同同时抄送相相关部门和和下级核准准机关;对对不同意核核准的项目目,应向项项目申报单单位出具不不予核准决决定书,说说明不予核核准的理由由并抄送相相关部门和和下级核准准机关。
14、经经省政府核核准同意的的项目,由由省级政府府投资主管管部门出具具核准文件件。第十九条必须招标标的企业投投资项目,应应一并核准准企业投资资项目招标标事项;尚尚不具备招招标条件的的项目,应应在具备招招标条件时时核准企业业投资项目目招标事项项。第二十条各级项目目核准机关关应逐步建建立健全项项目核准信信息公布制制度,通过过建立项目目核准信息息系统等方方式定期发发布已受理理的核准申申请、作出出的核准决决定等核准准信息,接接受社会监监督。项目申报单单位应按规规定填报项项目核准信信息;各级级项目核准准机关要按按相关规定定报送项目目核准信息息,同时会会同各级统统计部门加加强对项目目核准信息息的统计分分析工作,
15、做做好社会投投资监测工工作。第二十一条条企业对对核准机关关作出的核核准决定有有异议的,可可依法提出出行政复议议或行政诉诉讼。第四章核核准条件及及效力第二十二条条项目核核准机关根根据以下条条件对项目目进行审核核:(一)符合合国家和省省相关法律律、法规;(二)符合合国民经济济和社会发发展总体规规划、专项项规划、产产业政策和和行业准入入条件;(三)符合合国家宏观观调控政策策;(四)地区区布局合理理;(五)主要要产品未对对国内市场场形成垄断断;(六)未影影响国家经经济安全;(七)合理理开发并有有效利用资资源;(八)生态态环境和自自然文化遗遗产得到有有效保护;(九)未对对公众利益益特别是项项目建设地地的
16、公众利利益产生重重大不利影影响。第二十三条条项目申申报单位依依据项目核核准文件,依依法办理城城市规划、土土地使用、资资源利用、安安全生产、融融资、设备备进口和减减免税确认认、施工许许可等手续续,相关手手续不完善善的项目不不得开工建建设。有关关部门应将将办理意见见向社会公公布,逐步步建立、健健全项目管管理信息共共享机制。第二十四条条项目核核准文件有有效期两年年,自项目目核准文件件签发之日日起计算。项项目在核准准文件有效效期内未开开工建设的的,项目单单位应在核核准文件有有效期届满满30日前前向原项目目核准机关关申请延期期,原项目目核准机关关应在核准准文件有效效期届满前前作出是否否准予延期期的决定。
17、项项目在核准准文件有效效期内未开开工建设也也未向原项项目核准机机关申请延延期的,原原项目核准准文件在有有效期届满满后自动失失效。项目经核准准同意、未未开工建设设前,因目目录或四四川目录调调整,项目目核准权限限变更为上上级核准机机关核准或或项目核准准要求发生生变化,应应重新申报报核准。第二十五条条已经核核准的项目目,项目申申报单位如如需对项目目核准文件件所规定的的内容进行行调整,应应及时以书书面形式向向原项目核核准机关报报告。项目总投资资、建设规规模调整后后仍属原项项目核准机机关核准权权限的,原原项目核准准机关根据据调整的具具体情况出出具书面确确认意见。项项目总投资资、建设规规模调整后后不属于原
18、原项目核准准机关核准准权限的,应应按本办法法规定报相相应核准机机关重新办办理核准手手续。项目主要建建设内容、工工艺技术方方案、建设设地点发生生变化,项项目申请单单位应根据据项目内容容调整情况况报相应核核准机关重重新办理核核准手续或或备案。第二十六条条对应报报项目核准准机关核准准而未申报报的项目或或虽然申报报但未经核核准的项目目,国土资资源、城市市规划、质质量监督、证证券监管、外外汇管理、安安全生产监监管、水资资源管理、海海关等部门门不得办理理相关手续续,金融机机构不得发发放贷款。第五章监监督检查第二十七条条项目核核准机关及及其工作人人员应严格格执行国家家法律法规规和本办法法的有关规规定,不得得
19、变相增减减核准事项项,不得拖拖延核准时时限。第二十八条条项目核核准机关的的工作人员员在项目核核准过程中中滥用职权权、玩忽职职守、徇私私舞弊、索索贿受贿的的,依法给给予行政处处分;构成成犯罪的,依依法追究刑刑事责任。第二十九条条咨询评评估机构及及其人员在在评估过程程中违反有有关规定和和职业道德德,造成重重大损失和和恶劣影响响的,应依依法追究相相应责任。第三十条项目申请请单位以拆拆分项目、提提供虚假材材料等不正正当手段取取得项目核核准文件的的,项目核核准机关应应当依法撤撤销对该项项目的核准准。造成严严重后果的的,依法追追究责任。第三十一条条项目核核准机关要要会同城市市规划、国国土资源、环环境保护、
20、金金融监管、安安全生产监监管等部门门加强对企企业投资项项目的监管管。对应报报政府核准准而未申报报的项目、虽虽然申报但但未经核准准擅自开工工建设的项项目以及未未按核准文文件的要求求进行建设设的项目,一一经发现,相相应的项目目核准机关关应立即责责令其停止止建设并依依法追究有有关责任人人的法律和和行政责任任。第六章附附则第三十二条条四川省省行政区域域内事业单单位、社会会团体等非非企业单位位不使用政政府性资金金投资建设设四川目目录内的的项目,按按照本办法法进行核准准。第三十三条条本办法法由省发展展改革委负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条本办法法自发布之之日起施行行。此前发发布的有关关企业投资资项目审批批管理的规
21、规定,凡属属应予核准准管理的项项目,与本本办法有抵抵触的,均均按本办法法执行。政府核准的的投资项目目目录(四四川省20004年本本)为贯彻落实实国务院院关于投资资体制改革革的决定(国国发20004220号)精精神,根据据国家发展展改革委企企业投资项项目核准暂暂行办法(国国家发展改改革委第119号令)和和政府核核准的投资资项目目录录(20004年本本),结合合四川实际际,划分省省内各级项项目核准机机关核准权权限。本目目录所列投投资项目属属基本建设设类项目,根根据本目录录所列权限限由各级发发展改革委委会同各级级行业主管管部门核准准;属技术术改造类项项目,根据据本目录所所列权限由由各级经委委(经贸委
22、委)会同各各级行业主主管部门核核准。现将将政府核核准的投资资项目目录录(四川川省20004年本)颁颁布如下:一、农林水水利农业:涉及及开荒的项项目由省政政府投资主主管部门核核准。水库:跨省省(区、市市)河流上上的水库项项目由国务务院投资主主管部门核核准;省内内河流上的的大中型水水库、跨市市(州)河河流上的小小型水库由由省政府投投资主管部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目由市(州州)、县级级政府投资资主管部门门核准。其他水事工工程:需中中央政府协协调的国际际河流,涉涉及跨省(区区、市)水水资源配置置调整的项项目由国务务院投资主主管部门核核准;省内内河流上的的大中型水水事工程,跨跨市(州)的的小型水事事工程由省
23、省政府投资资主管部门门核准;其其余项目由由市(州)、县县级政府投投资主管部部门核准。二、能源(一)电力力。水电站:在在主要河流流上建设的的项目和总装机容容量25万万千瓦及以以上项目由由国务院投投资主管部部门核准;非主要河河流上建设设的总装机机容量在22.5万千千瓦(含)25万千瓦的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装机容量小于2.5万千瓦且符合河流(河段)水电规划、无综合利用要求且不需要省协调外部条件的项目由市(州)、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抽水蓄能电电站:由国国务院投资资主管部门门核准。火电站:由由国务院投投资主管部部门核准。热电站:燃燃煤项目由由国务院投投资主管部部门核准,其其余项目由由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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