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3782215235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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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Evaluation Warning: The document was created with Spire.Doc for .NET.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步完善我市市建筑市场场和施工现现场联动管管理机制,健健全建筑市市场信用体体系,维护护建筑市场场秩序,促促进建筑业业企业依法法诚信经营营,根据中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建筑筑法等法法律法规以以及住建部部建筑市市场诚信行行为信息管管理办法和和省住建厅厅关于开展展建筑业企企业信用管管理试点工工作的通知知等文件件精神,结结合我市实实际,制定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我市从从事工程建建设活动的的本市和外外地建筑业业
2、企业的信信用管理工工作,适用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称建筑业企企业信用管管理,是指指以建筑业业企业基本本信用信息息和信用行行为信息为为依据,在在信用信息息标准量化化的基础上上,对建筑筑业企业信信用状况进进行综合评评价,并将将综合评价价结果应用用于建设工工程承发包包活动和建建设工程管管理活动,实实现建筑市市场和施工工现场管理理的联动。第三条 苏州市住住房和城乡乡建设局负负责全市范范围内建筑筑业企业信信用管理的的组织、协协调、管理理工作,局局建筑业处处、城建处处和市建筑筑安装管理理处负责建建筑业企业业信用管理理的具体工工作,局建建筑市场处处、质安处处和市招标标办、市质质监站、市市安监站、市市城建监察察
3、支队、市市造价处等等按照各自自职责做好好相应管理理工作。各市、区建建设行政主主管部门负负责本辖区区内注册的的和进入辖辖区内施工工的外地进进苏建筑业业企业信用用管理的日日常工作。姑姑苏区内注注册的和进进入该区施施工的外地地建筑业企企业信用评评价工作由由苏州市住住房和城乡乡建设局城城建处(主主项资质为为市政类)和和苏州市建建筑安装管管理处(主主项资质为为非市政类类)负责。第四条 苏州市住住房和城乡乡建设局建建立的“苏州市建建筑市场信信用管理系系统”为全市建筑筑业企业信信用管理的的统一电子子管理平台台。第五条 建筑业企企业信用管管理工作按按照统一管管理、分级级实施原则则进行,建建设行政主主管部门应应
4、当做到公公开、公正正,保障信信用信息的的完整性、准准确性和及及时性。第二章 信用信息息内容第六条 建筑业企企业信用信信息分为基基本信息、良良好信用信信息和不良良信用信息息等。(一)基本本信息是指指建筑业企企业在建筑筑市场经营营活动中形形成的自然然信息,包包括企业工工商注册、资资质类别等等级、专项项许可、从从业人员及及承揽工程程情况等。(二)良好好信用信息息是指建筑筑业企业在在工程建设设过程中严严格遵守有有关工程建建设的法律律、法规、规规章或强制制性标准,行行为规范,诚诚信经营,自自觉维护建建设市场秩秩序,受到到住建部、江江苏省住建建厅、苏州州市及所辖辖县、区建建设行政主主管部门及及其委托执执法
5、机构的的奖励和表表彰,所形形成的良好好行为记录录。主要包包括:1.企业受受到县级市市及以上党党委政府、建建设行政主主管部门及及其委托执执法机构的的通报表彰彰及表扬情情况;2.工程项项目获得的的质量、安安全、文明明施工、科科技进步等等奖项;3.企业、工工程项目获获得建设行行业协会作作出的并经经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门门认可的通通报表彰等等。 (三)不不良信用信信息是指建建筑业企业业在工程建建设过程中中违反有关关工程建设设的法律、法法规、规章章或强制性性标准和执执业行为规规范,违反反建筑市场场管理规定定,经县级级市及以上上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门门及其委托托执法机构构查实、认认定并作出出行政处理理,所形成成的
6、不良行行为记录。主主要包括:1.县级市市及以上建建设行政主主管部门作作出的行政政处罚;2.县级市市及以上建建设行政主主管部门及及其委托执执法机构作作出的书面面通报批评评;3.被媒体体曝光、经经查实的不不良行为;4.法律、法法规、规章章规定的其其他不良行行为。不良行为的的认定应当当依据已生生效的法院院判决书、仲仲裁机构的的裁决书、行行政处罚决决定书、责责令整改通通知书、通通报、通告告、公告和和其他具有有法律效力力的文书。第七条 建筑业企企业基本信信息,由企企业通过苏苏州市建筑筑市场信用用管理系统统自行录入入、申报(已已领取苏州州市建筑业业企业信用用手册的企企业基本信信息由苏州州市建筑业业企业信用
7、用手册申报报管理系统统自动导入入),本市市企业由注注册地建设设行政主管管部门网上上审核后入入库,外地地企业由项项目所在地地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门门网上审核核后入库。第八条 良好信用用信息,由由建筑业企企业通过苏苏州市建筑筑市场信用用管理系统统进行网上上申报,申申报信息经经苏州市住住房和城乡乡建设局政政务网站公公示一周后后,本市企企业持书面面材料至注注册地建设设行政主管管部门,外外地企业持持书面材料料至项目所所在地建设设行政主管管部门递交交核验后入入库。第九条 不良信用用信息,由由作出处理理决定的建建设行政主主管部门通通过苏州市市建筑市场场信用管理理系统进行行录入、审审核。市区区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门门
8、按照职责责分工通过过执法系统统、招投标标系统、安安监系统和和质监系统统等对建筑筑业企业不不良信用信信息进行采采集、输入入,并自动动对接苏州州市建筑市市场信用管管理系统,经经相关责任任单位审核核后入库。在各市、区区信用信息息平台尚未未对接的过过渡阶段,对对跨区域施施工的本市市建筑业企企业,各市市、区建设设行政主管管部门应将将其在本辖辖区内发生生的不良信信息及时通通报给企业业注册地主主管部门。第十条 建筑业企企业对本企企业信用信信息记录存存在异议的的,可在该该信用信息息被录入苏苏州市建筑筑市场信用用管理系统统后5个工工作日内向向审核部门门提出陈述述、申辩,并并提交书面面理由;查查证属实的的,予以变
9、变更。第三章 信用评价价第十一条 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部门以建筑筑业企业信信用信息档档案为依据据,根据信信用评价标标准每年对对建筑业企企业信用进进行上半年年度、下半半年度和年年度评价。上上半年度评评价周期为为1月1日日至6月300日,下半半年度评价价周期为77月1日至至12月331日,年年度评价周周期为1月月1日至12月331日。第十二条 建筑业业企业信用用评价实行行记分制,包包括建筑业业企业基本本信用分、良良好行为信信用分、不不良行为信信用分。第十三条 建筑业业企业基本本信用分、良良好行为信信用分、不不良行为信信用分分别别按照300%、300%、400%权重汇汇总计算所所得分数为为企业信用用评价
10、得分分。第十四条 建筑业企企业基本信信用分由初初始分和动动态分构成成。凡具有有效效资质证证书的建建筑业企业业均可获得得80分基基本信用初初始分。建筑业企业业基本信用用动态分,根根据企业在在评价时点点前两年内内在我市行行政区域内内经备案的的工程合同同造价进行行计算。工工程合同造造价最高的的企业,动动态分为220分;无无工程合同同备案的企企业,动态态分为0分分;其余的的,按线性性插值计算算(保留小小数点后22位)。第十五条 建筑业业企业良好好行为信用用分,以企企业在苏州州市建筑市市场信用管管理系统中中的良好信信用信息为为基础,对对照标准进进行加分计计算。累计计加分最高高的,良好好行为信用用分为10
11、00分;无无加分的,良良好行为信信用分为00分;其余余的,按线线性插值计计算。良好好行为加分分标准详见见附件一。第十六条 建筑业业企业不良良行为信用用分由综合合检查分、质质量安全监监督机构日日常巡查分分和其他不不良行为分分组成。综合检查考考核内容和和计分方法法详见附件件二。质量安全监监督机构日日常巡查分分由质监站站、安监站站分别对应应考核期对对在建工程程日常巡查查情况进行行量化打分分。其他不良行行为起评分分为1000分,以企企业在苏州州市建筑市市场信用管管理系统中中的不良信信息为基础础,对照标标准进行扣扣分计算。其其他不良行行为扣分标标准详见附附件三。第十七条 综合检检查分、质质量安全监监督机
12、构日日常巡查分分和其他不不良行为分分分别按照照40%、330%、330%权重重汇总计算算所得分数数为企业的的不良行为为信用分。第十八条 同一事事项有不同同加分的,按按照加分最最高的计;同一事项项有不同扣扣分的,按按照扣分最最多的计。第十九条 在综合合检查中,无无在建项目目或未被抽抽查到的本本地或外地地建筑业企企业的项目目得分,按按本次综合合检查本地地或外地同同序列、同同类别、同同等级建筑筑业企业在在建项目检检查得分的的平均分计计算。第二十条 同一外外地企业同同一考核期期内在我市市行政区域域内有多个个项目所在在地主管部部门对其进进行信用评评价的,取取其平均值值作为该企企业该考核核期的最终终信用评
13、价价得分。第二十一条条 本市市新办企业业初次信用用评价得分分为同序列列、同类别别、同等级级本市企业业上一半年年度公布信信用评价得得分的平均均分。新进我市外外地企业初初次信用评评价得分为为在我市施施工的同序序列、同类类别、同等等级外地企企业上一半半年度公布布信用评价价得分的平平均分。第二十二条条 各市市、区建设设行政主管管部门分别别在每年88月份和次次年2月份份将辖区内内注册的本本市企业和和进入辖区区施工的外外地企业信信用评价得得分上报至至苏州市住住房和城乡乡建设局,经经苏州市住住房和城乡乡建设局汇汇总后在每每年三季度度和次年一一季度按企企业主项资资质类别通通过苏州市市建筑市场场信用管理理系统及
14、相相关网站公公示、公布布建筑业企企业上半年年度和下半半年度信用用评价总分分和排行情情况。第二十三条条 根据据企业上半半年度和下下半年度信信用评价得得分,计算算其总分值值,作为企企业该年度度综合得分分(该年度度内在我市市行政区域域内无在建建工程的外外地企业不不计算综合合得分)。按按照主项资资质类别排排名,综合合得分排名名前10%左右的企企业年度信信用等级为为A类,综综合得分排排名在100%95%之之间的企业业年度信用用等级为BB类,排在在后5%的的企业年度度信用等级级为C类,在在该年度有有下列情况况之一的,企企业年度信信用等级为为D类:1.发生11起较大及及以上工程程质量安全全事故或22起一般质
15、质量安全事事故的;2.受到降降低资质等等级处罚的的;3.暂扣资资质证书经经整改仍不不到位的,或或暂扣安全全生产许可可证经安全全评估不合合格的;4.被建设设行政主管管部门暂停停承揽工程程业务一年年以上的;5.因拖欠欠农民工工工资引发群群体性突发发事件或假假借拖欠农农民工工资资恶意追讨讨工程款的的,造成严严重社会影影响的;6.在市场场经营活动动中,存在在重大串通通投标、转转包、行贿贿、商业贿贿赂等行为为,经行政政机关或司司法部门依依法认定并并查处的; 7.其他严严重失信行行为。第四章 评定结果果应用第二十四条条 鼓励励建筑市场场各方主体体在建筑市市场活动中中使用已发发布的信用用评定结果果。第二十五
16、条条 建设设单位在建建设工程发发包环节,应应当充分考考虑建筑业业企业的信信用评定结结果。使用国有资资金投资、国国有资金投投资占控股股或主导地地位的建设设工程项目目实行招标标发包的,建建设单位应应当将建筑筑业企业信信用评价结结果作为投投标人资格格审查的必必要条件;建筑施工工招投标采采用商务标标、技术标标、信用标标“三合一”评标的,建建筑业企业业信用评价价得分作为为对应时间间段中该企企业信用标标的参考依依据。第二十六条条 建设设行政主管管部门应当当根据建筑筑业企业信信用评定结结果在预选选承包商评评审、资质质核查、日日常监管、工工程担保、专专项督察、评评先评优等等环节实行行差别化管管理。第五章 监监
17、督管理第二十七条条 建筑筑业企业在在信用信息息的录入、申申报工作中中应当诚实实守信,保保证信用信信息的真实实性,有虚虚报、漏报报、瞒报本本企业信用用信息或其其他不正当当行为的,可可视具体情情况,由建建设行政主主管部门予予以加倍扣扣分或通报报批评。第二十八条条 建设设行政主管管部门在建建筑业企业业信用信息息采集、审审核工作中中,应当做做到公开、公公正;在日日常工作中中,应当对对照信用评评价标准,做做到全面采采集信息、准准确定性行行为、及时时监督检查查,引导建建筑业企业业依法诚信信经营。第二十九条条 建设设行政主管管部门对玩玩忽职守、弄弄虚作假、隐隐瞒不报或或徇私舞弊弊的责任单单位和责任任人,应当
18、当依法予以以行政处分分或追究相相关责任。第三十条 建筑业业企业认为为有关部门门信用管理理行为违反反法律、法法规、规章章或违反本本办法的,可可以向苏州州市住房和和城乡建设设局投诉、举举报。第六章 附附 则则第三十一条条 本办办法由苏州州市住房和和城乡建设设局负责解解释。第三十二条条 本办办法自20012年12月1日起施行。附件一:建筑业企业业良好行为为加分标准准行为内容加分标准企业综合方方面受到住房和和城乡建设设部、江苏苏省人民政政府荣誉称称号的+10受到江苏省省住建厅、苏苏州市人民民政府荣誉誉称号的+受到苏州市市住房和城城乡建设局局、县(市市)级人民民政府荣誉誉称号的+受到县(市市)级建设设行
19、政主管管部门荣誉誉称号的+2受到国家级级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门门通报表扬扬的+4受到省级建建设行政主主管部门通通报表扬的的+3受到市级建建设行政主主管部门通通报表扬的的+2受到县(市市)级建设设行政主管管部门通报报表扬的+1受到国家级级建设行业业协会表彰彰的+3受到省级建建设行业协协会表彰的的+2受到市级建建设行业协协会表彰的的+1受到县(市市)级建设设行业协会会表彰的+0.5质量方面承建项目获获得国家级级优质工程程表彰的(鲁鲁班奖、国国家优质工工程奖、全全国市政金金杯示范工工程、全国国建筑工程程装饰奖等等)+10承建项目获获得省级优优质工程表表彰的(扬扬子杯、紫紫金杯、省省优质市政政示范工程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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