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管理办法3767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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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2第二章 贷款保证担担保4第一节 保保证人的资资格4第二节 保保证人应提提交的资料料7第三节 保保证担保的的调查和审审查100第四节 保保证合同的的订立122第五节 保保证担保的的管理144第六节 保保证担保债债权的实现现166第三章 贷贷款抵押担担保177第一节 抵抵押物的范范围177第二节 抵抵押人应提提交的材料料200第三节 抵抵押担保的的调查和审审查233第四节 抵抵押合同的的订立266第五节 抵抵押物登记记与保险277第六节 抵抵押担保的的管理299第七节 抵抵押权的实实现333第四章 贷贷款质押担担保35第一节 质质物的范围围355第二节 出出质人应
2、提提交的材料料377第三节 质质押担保的的调查和审审查433第四节 质质押合同的的订立466第五节 质质押物登记记与保险488第六节 质质押担保的的管理500第七节 质质权的实现现544第五章 罚罚则55第六章 附附则555银行贷款担担保管理办办法第一章 总总 则第一条 为为规范贷款款担保行为为,加强贷贷款担保管管理,正确确运用担保保手段防范范贷款风险险,根据中中国人民共共和国物权权法、中中华人民共共和国担保保法、中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商业业银行法等等法律法规规,制定本本办法。第二条 本本办法所称称贷款担保保,是指在在发放贷款款时,要求求借款人提提供担保,以以保障贷款款债权实现现的法律行行为。第三
3、条 贷贷款担保管管理的任务务是通过建建立健全贷贷款担保管管理制度,恰恰当选择担担保方式,完完善担保手手续,规范范担保合同同内容,强强化贷后管管理,努力力实现担保保债权,以以提高贷款款的安全性性、效益性性和流动性性。第四条 各各级经营机构构办理贷款款担保应当当遵守国家家法律、法法规、金融融规章和我我行有关规规定,遵循循平等、自自愿、公平平和诚实信信用的原则则,保障贷贷款担保具具有合法性性、有效性性和可靠性性。贷款担保的的合法性主主要是指贷贷款担保符符合国家法法律法规的的规定;贷贷款担保的的有效性主主要是指在在合法性前前提下贷款款担保的各各项手续完完备;贷款款担保的可可靠性主要要是指所设设贷款担保
4、保确有代偿偿能力并易易于实现。第五条 贷贷款担保的的范围应根根据实际情情况在担保保合同中约约定,原则则上应当包包括借款合合同项下的的借款本金金、利息、复复利、罚息息、违约金金、损害赔赔偿金、保保管担保财财产和实现现担保的费费用(包括括但不限于于诉讼费、律律师费、评评估费等)和和所有其他他应付费用用。第六条 贷贷款担保的的方式为保保证、抵押押和质押。这这些担保方方式可以单单独使用,也也可以结合合使用。本办法所称称贷款保证证担保是指指保证人为为借款人履履行借款合合同项下的的债务向贷贷款行提供供担保,当当借款人不不按借款合合同约定履履行到期债债务或者发发生当事人人约定的实实现担保债债权的情形形,保证
5、人人按保证合合同约定承承担连带责责任。本办法所称称贷款抵押押担保是指指借款人或或者第三人人(下称抵抵押人)不不转移对本本办法规定定可以接受受抵押财产产的占有,并以该财产作为抵押物向贷款行提供担保,当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贷款行有权按照抵押合同约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本办法所称称贷款质押押担保是指指借款人或或者第三人人(下称出出质人)将将本办法规规定可以接接受质押的的动产或者者权利移交交贷款行占占有或者依依法办理质质押登记手手续,以该该动产或者者权利作为为质物向贷贷款行提供供担保,当当借款人不不履行到期期债务或者者发生当事事人约
6、定实实现质权的的情形,贷贷款行有权权按照质押押合同的约约定以质物物折价或者者以贴现、拍拍卖、变卖卖质物所得得价款优先先受偿。第七条 使使用一种担担保方式不不足以防范范和分散贷贷款风险的的,应当选选择两种以以上的担保保方式。同一笔贷款款设定两种种以上担保保方式时,各各担保方可可以分别担担保全部债债权,也可可以划分各各自担保的的债权份额额。为保障障我行债权权,原则上上仅接受各各担保方均均担保全部部债权的方方式。同一笔贷款款既有保证证又有借款款人自己提提供的抵押押(或质押押)担保的的,应先行行使抵押权权(或质权权)。贷款款行可以选选择对自己己有利的方方式,在担担保合同条条款中约定定担保债权权的实现顺
7、顺序。同一笔贷款款既有保证证又有第三三人提供的的抵押(或或质押)担担保的,贷贷款行一般般不主动划划分保证担担保和抵押押(或质押押)担保的的份额,而而由各担保保方分别担担保全部债债权,贷款款行可以选选择对自己己有利的方方式,请求求保证人或或者抵押人人(或出质质人)承担担全部担保保责任。如如果保证人人和抵押人人(或出质质人)要求求划分担保保份额的,双双方可以在在保证合同同和抵押(或或质押)合合同中约定定。第八条 同同一担保方方式的担保保人可以是是一人,也也可以是数数人。同一笔贷款款有两个以以上保证人人的,贷款款行一般不不主动划分分各保证人人的保证份份额;如果果保证人要要求划分保保证份额的的,双方可
8、可以在保证证合同中约约定。同一笔贷款款有两个以以上抵押人人或出质人人的,贷款款行一般不不主动划分分抵押人或或出质人所所担保的债债权份额;如果抵押押人或出质质人要求划划分其担保保的债权份份额的,双双方可以在在抵押合同同或质押合合同中约定定。第九条 各各级经营机机构应采用用总行制发发的统一文文本签订担担保合同。对对确需修改改的,应经经总行法律律室审核确确认。第十条 各各级经营机机构应当按按照总行有有关信贷管管理系统、贷贷款档案管管理的规定定,加强贷贷款担保的的信贷管理理系统录入入内容和档档案的管理理,确保信信贷管理系系统录入内内容和档案案的完整性性、有效性性和连续性性。第十一条 本办法适适用于境内
9、内企事业法法人、其他他组织和自自然人向我我行申请本本外币各类类贷款的担担保。第二章 贷贷款保证担担保第一节 保保证人的资资格第十二条 具有代为为清偿债务务能力的法法人、其他他组织或者者自然人,可可以作为借借款人在我我行贷款的的保证人。本办法所指指的其他组组织主要包包括:(一)依法法登记领取取营业执照照的独资企企业、合伙伙企业;(二)依法法登记领取取营业执照照的联营企企业;(三)依法法登记领取取营业执照照的中外合合作经营企企业;(四)经民民政部门核核准登记的的非以公益益为目的的的社会团体体;(五)经核核准登记领领取营业执执照的乡镇镇、街道、村村办企业。第十三条 在办理贷贷款保证担担保时,应应优先
10、选择择代为清偿偿债务能力力强、信誉誉状况好的的法人为保保证人。对集团公司司本部(母母公司)为为本集团公公司内部成成员单位担担保、集团团公司内部部成员单位位之间担保保以及其他他保证人之之间相互担担保的,应应从严掌握握,保证人人信用等级级在A(不不含)以下下的,应尽尽可能采用用抵押或质质押担保方方式。其他组织、自自然人作保保证人的,应应当从严掌掌握。除个人住房房贷款等总总行另有规规定之外,原则则上不允许许法人客户户为自然人人提供担保保。第十四条 法人、其其他组织为为保证人的的,应当同同时符合下下列条件:(一)依法法经工商行行政管理机机关(或者者其他主管管机关)核核准登记并并办理年检检手续;(二)独
11、立立核算,自自负盈亏,有有健全的管管理机构和和财务制度度,有享有有所有权或或者依法处处分权的独独立财产;(三)原则则上信用等等级在A级级(含)以以上;若保保证人成立立不满两个个会计年度度的,不予予评级;(四)具有有代为清偿偿债务能力力;(五)无逃逃废银行债债务等不良良信用记录录;(六)企业业信用信息息基础数据据库(以下下简称企业业征信系统统)中无不不良信息记记录;(七)无重重大经济纠纠纷;(八)法定定代表人或或实际控制制人无赌博博、吸毒等等不良行为为,无拖欠欠银行贷款款本息等不不良信用记记录。房地产开发发企业为个个人住房按按揭贷款提提供保证的的,其信用用等级可以以放宽到BBBB级。境外机构为为
12、保证人的的,不适用用前款第(一一)项的规规定。对因特殊原原因不能使使用我行评评级办法进进行信用等等级评定的的境外机构构,可根据据外部评级级(含穆迪迪、标准普普尔和经总总行认可的的当地权威威机构评级级)确定其其是否符合合前款第(三三)项的规规定。对同同时有多家家外部机构构评级的,按按孰低原则则以其中较较低信用评评级结果掌掌握。第十五条 专业担担保机构为为保证人的的,除须符符合本办法法第十四条条规定的条条件外,还还应当有一一定数额的的合作保证证金存入在在我行设立立的专门账账户,实行行专项储存存、专户管管理。经总总行批准的的特殊情况况除外。第十六条 以保证保保险作担保保的,除应应符合中中华人民共共和
13、国保险险法的有有关规定外外,还须同同时符合下下列条件: (一)该保保证保险产产品已经保保险监督管管理机构批批准或报备备;(二)保险险责任条款款的约定原原则上应当当与借款合合同中借款款人的义务务一致,至至少应当与与借款人按按照借款合合同的约定定清偿借款款本息等主主要义务一一致;(三)保险险金额一般般应当包括括贷款本金金、利息、相相关费用、违违约金和损损害赔偿金金,至少应应当包括全全部贷款本本息;(四)保险险期限应不不短于借款款合同履行行期限;(五)保险险人对约定定的保险责责任承担无无条件赔偿偿责任;(六)贷款款行对保险险赔偿金享享有第一位位的全额请请求权;(七)投保保人应全额额投保保证证保险并缴
14、缴清全部保保费。本办法所称称保证保险险,是指由由作为保证证人的保险险人(保险险公司)为为作为被保保证人的投投保人(借借款人)向向作为保证证受益人的的被保险人人(贷款行行)提供的的一种贷款款履约保证证保险,如如投保人未未按借款合合同约定履履行偿付借借款本息的的义务,保保险人按照照保证保险险条款的约约定向贷款款行承担赔赔偿责任。原原则上,我我行仅接受受经总行认认可的保险险公司提供供的保证保保险。第十七条 各经办分分支机构不不得接受下下列单位、组组织的保证证担保:(一)国家家机关。但但经国务院院批准为使使用外国政政府或者国国际经济组组织贷款进进行转贷的的除外;(二)学校校、幼儿园园、医院等等以公益为
15、为目的的事事业单位、社社会团体;(三)企业业法人的分分支机构。但但有企业法法人的书面面授权,且且不超出该该书面授权权范围的除除外;(四)企业业法人的职职能部门;(五)我行行分支机构构。总行另另有规定的的除外;(六)没有有获得经营营外汇担保保业务许可可的金融机机构为外汇汇借款人提提供外汇担担保。第十八条 自然人为为保证人的的,应当同同时符合下下列条件:(一)拥有有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国籍;(二)具有有完全民事事行为能力力;(三)有固固定的住所所;(四)有合合法收入来来源和充足足的代偿能能力;(五)无贷贷款逾期、欠欠息、信用用卡恶意透透支等不良良信用记录录。外籍人士为为保证人的的,不适用用前款第(一
16、一)项的规规定。第十九条 各经办分分支机构原原则上不得得接受下列列人员的保保证担保:(一)担任任法定代表表人、董事事或高级管管理人员所所在公司在在其任职期期间有过破破产、逃废废银行债务务等行为的的;(二)有过过拖欠银行行贷款本息息等不良信信用记录的的;(三)有赌赌博、吸毒毒等不良行行为或犯罪罪记录的,但但过失行为为除外;(四)贷款款行认为不不适宜提供供保证担保保的其他人人员。第二节 保保证人应提提交的材料料第二十条 法人、其其他组织为为保证人的的,应提交交下列材料料:(一)营业业执照(或或事业单位位登记表,属属于金融、建建筑、食品品、医药等等需要批准准方能经营营的特殊行行业的,须须同时提交交政
17、府主管管部门颁发发的经营许许可证)及及最近年度度的年检证证明;(二)组织织机构代码码证书及最最近年度的的年检证明明;(三)法定定代表人(负负责人)身身份证明及及签字样本本或印鉴;(四)法定定代表人授授权委托书书、委托代代理人身份份证明及签签字样本或或印鉴;(五)企(事事)业章程程或合资、合合作的合同同或协议,验验资证明;(六)贷款款卡及最近近年度的年年审证明;(七)税务务登记证明明及最近年年度的年检检证明;(八)近三三年经审计计的年度财财务报告及及最近一期期的财务报报表,成立立不足三年年的,提交交成立以来来的年度财财务报告及及最近三期期的财务报报表;(九)预留留印鉴卡;(十)或有有负债清单单及
18、情况说说明;(十一)贷贷款行认为为需要提交交的其他材材料。境外机构为为保证人的的,不需提提交上述材材料,需提提交符合法法律要求的的,我行认认可的书面面公证材料料。国家政策性性银行、股股份制商业业银行为保保证人的,不不需提交上上述第(一一)、(二二)、(五五)、(六六)、(七七)、(八八)、(九九)、(十十)项材料料。第二十一条条 有限责责任公司、股股份有限公公司为保证证人的,还还应当提交交下列材料料:(一)公司司董事会或或股东会、股股东大会依依公司章程程做出的同意意提供该保保证担保的的决议原件件;(二)公司司董事会或或股东会、股股东大会依依公司章程程做成的签约约人授权委委托书及签签字样本或或印
19、鉴。第二十二条条 上市公公司、上市市公司的控控股子公司司为保证人人的,还应应提交下列列材料(金金融类上市市公司除外外):(一)公司司董事会或或股东大会会依公司章章程做出的同意意提供该保保证担保的的决议原件件或刊登该保保证担保事事项信息的的指定报刊刊等资料;(二)公司司董事会或或股东大会会依公司章章程做成的签约约人授权委委托书及签签字样本或或印鉴;(三)存在在以下(包包括但不限限于)情形形的,应当当提交股东东大会同意意提供该保保证担保的的决议原件件:1上市公公司及其控控股子公司司的对外担担保总额超超过最近一一期经审计计净资产550以后后提供的任任何担保;2为资产产负债率超超过70%的担保对对象提
20、供的的担保;3单笔担担保额超过过最近一期期经审计净净资产100%的担保保;4对股东东、实际控控制人及其其关联方提提供的担保保。第二十三条条 国有独独资公司为为保证人的的,还应有有董事会依依公司章程程或国有资资产监督管管理机构授授权文件做做出的同意意该保证担担保的书面面决议。公公司章程或或国有资产产监督管理理机构授权权文件没有有规定的,须须有国有资资产监督管管理机构或或主管部门门同意该保保证担保的的书面文件件。第二十四条条 承包经经营企业为为保证人的的,还应当当提交发包包人同意该该保证担保保的书面文文件。第二十五条条 专业担担保机构为为保证人的的,还应当当提交下列列材料:(一)依法法成立的中中介
21、机构出出具的实收收资本验资资报告或有有关实收资资本来源的的证明文件件;(二)一定定数额的合合作保证金金已存入在在我行设立立的专门账账户,实行行专项储存存、专户管管理的证明明文件。但但事先报经经总行批准准无须存入入合作保证证金的除外外;(三)担保保责任余额额清单;(四)同意意提供该保保证担保的的书面文件件。第二十六条条 以保证证保险为担担保的,应应提交下列列材料:(一)保险险监督管理理机构同意意保险人经经营保证保保险产品的的批文;(二)保险险条款;(三)投保保人已全额额投保保证证保险并缴缴清全部保保费的证明明文件;(四)保证证保险单。第二十七条条 自然人人为保证人人的,应提提交下列材材料:(一)
22、保证证人及配偶偶的有效身身份证件(居居民身份证证或其他有有效居留证证件); (二)保证证人的居住住证明(户户口簿或近近三个月房房租、水、电电费收据);(三)保证证人财产及及收入状况况证明(合合法、有效效的财产所所有权证明明;单位财财务或人事事部门出具具的收入证证明、个人人所得税纳纳税证明,或或贷款行认认可的其他他证明材料料);(四)保证证人及配偶偶同意提供供担保的书书面文件;(五)贷款款行要求提提供的其他他有关材料料。第三节 保保证担保的的调查和审审查第二十八条条 对提供供保证担保保的,在贷贷款调查过过程中应对对保证人的的主体资格格、意思表表示、授权权情况、资资信状况、代代偿能力等等情况进行行
23、调查核实实:(一)法人人、其他组组织为保证证人的1.主体资资格情况,主主要包括保保证人的名名称、住所所、注册资资本、法定定代表人、经经营范围、营营业执照号号码及注册册登记和年年检情况,经经营许可证证记载及年年检情况,贷贷款卡记载载及年审情情况;2.授权情情况,主要要包括保证证人提供保保证担保是是否已获必必需的批文文、内部决决议和授权权,保证人人是否提供供了经董事事会或股东东会、股东东大会审批批通过的有有关该担保保事项的决决议原件,内部决议和授权文书是否按照保证人公司章程记载的议事规则做出;3.意思表表示情况,主主要包括提提供本次担担保并承担担连带责任任的意思表表示是否自自愿、真实实;4.资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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