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案例分析1269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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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1、武胜县县冷冻三厂厂被判赔偿偿损失案【案情】11996年年四川省武武胜县张明明学自筹资资金购买了了100吨吨铁船1只只,船内设设养鱼舱55个,养鱼鱼水面积993.5万万平方米,于于同年5月月投入嘉陵陵江养鱼,船船体距上游游武胜县冷冷冻厂排污污口1000米左右。19997年110月177日上午99时许,县县冷冻厂检检修机器,清清洗高压储储液氨桶,清清洗的污水水直接流入入嘉陵江,进进入张明学学的养鱼舱舱内。100时左右,鱼鱼开始跳动动、死亡。112时许,舱舱内鱼大部部分死亡,共共约55770斤。张张明学获知知情况,立立即请县环环保局 卫卫生防疫站站、公安局局派员现场场察看,经经环保监测测人员
2、采集集水样化验验:县冷冻冻厂排污口口处污水每每升含氨氮氮17377.3744毫克,张张明学船舱舱内养鱼水水每升含氨氨氮1299.30毫毫克,其中中,非离子子氨浓度每每升水1.62毫克克,超过国国家地面面水环境质质量标准规规定的非离离子氨浓度度应当小于于每升水00.02毫毫克的800倍。 武武胜县法院院审理认为为:县冷冻冻厂超标排排污使部分分江水变质质,变质江江水进入养养鱼舱内,是是张明学饲饲养的鱼类类死亡的直直接原因,应应当依法赔赔偿张明学学的经济损损失。为此此,依照环环境保护法法、水水污染防治治法和民民法通则等等有关法律律之规定,作作出前述判判决。 【思考题】1、作出此此判决的法法律依据是是
3、什么?2、我国环环境法律体体系的构成成是什么?【法条链接接】环境保护护法第三三十七条: 未经环环境保护行行政主管部部门同意,擅擅自拆除或或者闲置防防治污染的的设施,污污染物排放放超过规定定的排放标标准的,由由环境保护护行政主管管部门责令令重新安装装使用,并并处以罚款款。环境保护护法第四四十一条: 造成环环境污染危危害的,有有责任排除除危害,并并对直接受受到损害的的单位或者者个人赔偿偿损失。赔偿责任和和赔偿金额额的纠纷,可可以根据当当事人的请请求,由环环境保护行行政主管部部门或者其其他依照法法律规定形形式环境监监督管理权权的部门处处理,当事事人对处理理决定不服服的,可以以向人民法法院起诉。当当事
4、人也可可以直接向向人民法院院起诉。完全由于不不可抗拒的的自然灾害害,并经及及时采取合合理措施,仍仍然完全不不能避免造造成环境污污染损害的的,免于承承担责任。环境保护护法第四四十二条: 因环境境污染损害害赔偿提起起诉讼的时时效期间为为三年,从从当事人知知道或者应应当知道受受到污染损损害时计算算。【法律分析析】本案是一起起典型的由由水污染引引起的公害害民事责任任案件。因因此在本案案中,直接接涉及到了了环境保保护法第第三十七条条、四十一一条和水水污染防治治法第四四章“防止地表表水污染”的相关规规定。在本本案中,依依照环境境保护法第第四十一条条、四十二二条之规定定,造成环环境污染损损害的,有有责任排除
5、除危害,并并对直接受受到损害的的单位或个个人赔偿损损失。环境境民事责任任的追究,往往往多法并并用。一般般会涉及到到环境保保护法、民民事诉讼法法、相应应的环境保保护或污染染防治单行行法,有地地方法规的的还要参照照地方法规规。2、平湖蝌蝌蚪索赔案案之评析【案情】浙浙江省平湖湖师范农场场特种养殖殖场(以下下简称“养殖场”)位于平平湖市钟隶隶镇西,原原属校办企企业,19991年44月,经批批准成立独独立法人企企业。同年年,该养殖殖场建成11万平方米米的养殖场场,并且申申领了河道道取水证,开开始了该场场两年试养养成功的美美国青蛙的的养殖与育育种。至11993年年春,该养养殖场被中中国特种经经济动植物物协
6、会定为为全国美国国青蛙育种种基地,面面向全国供供种,当年年养蛙净收收入25万万元。但是是,从19993年冬冬季开始,该该养殖场发发现,取水水河道被工工业废水污污染,而且且,污染状状况越来越越严重。后后经嘉兴市市环保局监监测查明:该养殖场场取水河道道的污染物物来自位于于取水河道道上游的嘉嘉兴市步云云染化厂、步步云染料厂厂、步云印印染厂、向向阳化工厂厂和高联丝丝绸印染厂厂5家企业业(以下简简称“5企业”),该55企业将含含有有毒有有害物质的的染化废水水不经处理理,直接排排入河道,特特别是19993年和和19944年的染化化废水比上上年增加11万吨,导导致下游77个乡约1135万平平方公里的的水域受
7、到到污染,水水质由我国国地面水水环境质量量标准(GGB38338888)中的III-IIII类下降降为V类;其中,约约53平方方公里的水水域受到严严重污染,水水质远远劣劣于V类。因因此,该重重污染区域域内的河道道水体,已已因该河CCOD严重重超标而丧丧失了工业业用水、养养殖用水河河村民生活活用水的功功能,并对对农田灌溉溉用水构成成威胁。11994年年春,处于于严重污染染水域内的的养殖场和和其他受害害人,开始始到处上访访,数十次次的向有关关部门反映映情况,强强烈要求55企业尽快快治理,停停止肆意排排放。但是是由于5企企业一直没没有停止污污染物排放放行为,11994年年4月,养养殖场存育育的美国青
8、青蛙蝌蚪和和正在变形形的幼蛙(计计270多多万尾)开开始出现死死亡,同年年78月月间大量死死亡,至同同年9月,几几乎全部死死亡。按当当时的市场场价计算,养养殖场因此此而遭受的的直接经济济损失为448.3万万元。事后后,司法部部门的司法法鉴定科学学技术研究究所在其针针对本事件件所作的微微量物证鉴鉴定中表明明,养殖场场饲养的蝌蝌蚪死亡与与步云染化化厂等排放放的废水造造成的附近近水域水质质污染有直直接的不可可推卸的因因果关系。鉴鉴于此,11995年年4月,嘉嘉兴市环保保局对5企企业的超标标排污行为为各作出罚罚款50000元的行行政处罚决决定,同时时,试图对对养殖场与与5企业之之间的环境境污染损害害赔
9、偿纠纷纷进行协调调。但是,最最终仅就“5企业在在污染排放放未达标之之前,应补补给养殖场场6万元,用用于19995年生产产自救用水水费”达成调解解,却未能能解决养殖殖场19994年的污污染损害赔赔偿问题。11995年年12月,养养殖场以55企业为被被告,向平平湖市人民民法院提起起民事诉讼讼,请求判判令被告养养殖场经济济损失488.3万元元,并排除除污染危害害,停止侵侵权。【思考题】1、公害民民事责任的的构成要件件是什么?2、公害民民事责任的的无过错责责任原则的的含义是什什么?3、公害民民事责任的的因果关系系具有什么么特点?这这一特点是是由什么因因素决定的的? 4、达标排排放造成环环境污染是是否要
10、承担担公害民事事责任?【法条链接接】环境保护护法第四四十一条: 造成环环境污染危危害的,有有责任排除除危害,并并对直接受受到损害的的单位或者者个人赔偿偿损失。赔偿责任和和赔偿金额额的纠纷,可可以根据当当事人的请请求,由环环境保护行行政主管部部门或者其其他依照法法律规定形形式环境监监督管理权权的部门处处理,当事事人对处理理决定不服服的,可以以向人民法法院起诉。当当事人也可可以直接向向人民法院院起诉。完全由于不不可抗拒的的自然灾害害,并经及及时采取合合理措施,仍仍然完全不不能避免造造成环境污污染损害的的,免于承承担责任。排污费征征收使用管管理条例第第一十二条条: 排污污者缴纳排排污费,不不免除其防
11、防治污染、赔赔偿污染损损害的责任任和法律、行行政法规规规定的其他他责任。【法律分析析】本案也是一一起典型的的由水污染染引起的公公害民事责责任案件。注注意环境污污染损害民民事责任的的追究主观观上实行无无过错责任任原则,且且客观上也也不以违法法行为为要要件,只要要实施了污污染环境的的行为并致致人损害便便足以构成成。排污费费的缴纳是是排污或超超标排污者者的一项法法定责任,不不能以此免免除其他法法律责任,同同时拒缴或或不按规定定缴付排污污费构成违违法行为可可依法给予予行政处罚罚。3、鱼塘损损失赔偿案案【案情】某某化肥厂通通过专用明明渠向长江江排放生产产废水,渠渠道附近洼洼地有许多多被当农民民承包的鱼鱼
12、塘。19998年66月暴雨连连天,加上上汛期来临临,上游洪洪水使江长长猛涨,提提外水面逐逐暂接近堤堤内地面,致致使排污渠渠内废水自自然入江受受阻,漫溢溢流入鱼塘塘。鱼塘承承包人遂与与化肥厂交交涉,要求求采取措施施,阻止废废水漫溢致致鱼死亡。化化肥厂对此此请求并未未予理睬。数数日后鱼塘塘里出现死死鱼现象。于于是鱼塘承承包人联合合向化肥厂厂提出排除除废水侵害害和赔偿死死鱼损失请请求,并报报告当地环环境保护部部门,要求求处理此污污染纠纷。化化肥厂在鱼鱼塘承包人人提出赔偿偿请求后,立即在在排污渠入入江闸门处处安装了两两台大功率率水泵,将将废水扬高高排入江中中。在环境境保护部门门处理纠纷纷期间,当当地暴
13、雨不不断,长江江洪峰多发发,以至外外洪内涝,排排污渠与鱼鱼塘水面连连成了一片片。鱼塘里里的鱼部分分被大水冲冲走,剩下下的也被废废水呛死。对对此,鱼塘塘承包人要要求化肥厂厂赔偿其全全部财产损损失。化肥肥厂则以洪洪水、暴雨雨为不可抗抗力为由拒拒绝赔偿。【思考题】1、鱼塘承承包人要求求赔偿的全全部财产损损失可以包包括哪些损损失?2、化肥厂厂能否以不不可抗力为为由拒绝赔赔偿?为什什么【法条链接接】环境保保护法第第四十一条条 造成环环境污染危危害的,有有责任排除除危害,并并对直接受受到损害的的单位或者者个人赔偿偿损失。完全由于不不可抗拒的的自然灾害害,并经及及时采取合合理措施,仍仍然不能避避免造成环环境
14、污染损损害的,免免于承担责责任。水污染防防治法第第五十六条条 完全由由于不可抗抗拒的自然然灾害,并并经及时采采取合理措措施,仍然然不能避免免造成水污污染损失的的,免予承承担责任。【法律分析析】本案是关于于环境污染染损害赔偿偿纠纷中免免责事由认认定的一起起典型案例例。尽管环环境污染损损害赔偿责责任的构成成实行无过过错责任原原则,但法法律同时规规定,若被被告方能举举证自己存存在免责事事由则可免免于承担赔赔偿责任。不不可抗力即即构成免责责事由之一一。但注意意,并非所所有的自然然灾害都可可构成不可可抗力。环环境保护法法中特别强强调必须经经行为人采采取合理措措施而仍不不能避免的的才可免责责。4、 乌油油
15、污染事故故赔偿责任任案例【案情】林林某多年从从事乌油生生意。19997年77月某晚,林林某的油罐罐被人打开开阀门,导导致乌油流流失殆尽而而污染了下下游的农田田、鱼塘,造造成损失数数千元。第二天林某某发现后立立即向公安安机关派出出所报案,但但至19998年1月月24日还还没有破案案。被污染染的受害者者向环保部部门投诉,要要求林某赔赔偿损失,林林某则以乌乌油是因被被第三人故故意打开而而造成他人人污染,并并以本人也也同样损失失了五六千千元为由拒拒绝赔偿。环环保部门对对林某是否否要承担赔赔偿责任存存在两种不不同的意见见:第一种意见见:林某不承担担赔偿责任任。理由是是“水污染防防治法”第五十五五条第三款
16、款规定:“水污染损损失由第三三者故意或或者过失引引起的,第第三者应当当承担责任任。”这次污染染事故是由由第三者故故意所为引引起的,按按照“水污染防防治法”的规定,应应当由第三三者承担责责任。受害害者只有等等到公安机机关破案后后,再向作作案者要求求赔偿损失失。 第二种意见见:林某应当赔赔偿损失。理理由是虽然然油罐是被被第三人打打开,但是是林某也有有过错,其其一,林某某的油罐存存放点未经经环保部门门审批,违违反的国家家关于建设设项目环境境管理的有有关规定。其其二,林某某存放油罐罐时应当预预计可能会会出现各种种情况而造造成泄漏,故故其必须在在存放油罐罐时配套做做好泄漏事事故池,防防止出现各各种意外。
17、【思考题】1、如何理理解水污污染防治法法中规定定的由于第第三人过错错而免责的的规定?2、本案乌乌油损害的的赔偿责任任由谁承担担?【法条链接接】水污染防防治法第第五十五条条 造成水水污染危害害的单位,有有责任排除除危害,并并对直接受受到损失的的单位或者者个人赔偿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和赔偿金额额的纠纷,可可以根据当当事人的请请求,由环环境保护部部门或者交交通部门的的航政机关关处理;当当事人对处处理决定不不服的,可可以向人民民法院起诉诉。当事人人也可以直直接向人民民法院起诉诉。 水污染损失失由第三者者故意或者者过失所引引起的,第第三者应当当承担责任任。 水污染损失失由受害者者自身的责责任所引起起的,
18、排污污单位不承承担责任。民法通则则第一百百二十四条条规定:违违反国家环环境保护防防止污染规规定的,污污染环境造造成他人损损害的,应应当依法承承担民事责责任。【法律分析析】本案的焦点点在于对水水污染防治治法中规规定的“第三人过过错免责”这一免责责事由的理理解。本案案中的油灌灌为污染源源,尽管打打开油灌的的行为是第第三人所为为,但油灌灌设置不当当是污染损损害的直接接原因。5、于峰元元状告环保保局行政不不作为败诉诉 【案情情】天津市市宝坻区农农民于峰元元,因其住住宅附近宝宝坻宏源地地毯厂任意意排放工业业废水,污污染其生活活环境的问问题,于22002年年5月277日,举报报到天津市市环保局。该该局执法
19、部部门接到举举报后与宝宝坻区环保保局一起对对该厂进行行检查和监监测,环保保部门在检检查中发现现,该厂确确有超标排排放污染物物行为。为为此,环保保部门依据据有关法律律、法规,对对该厂作出出加倍征收收超标排污污费人民币币10万元元,责令停停止超标排排污,保障障治理设施施正常运行行的处理意意见,并将将该意见告告知了于峰峰元。 2002年年11月118日,经经当地环保保部门监测测,该厂排排放的废水水已实现达达标排放。 2003年年2月244日,于峰峰元再次以以宝坻宏源源地毯厂排排放污水超超标为由到到天津市环环保局进行行举报。天天津市环保保局将于峰峰元的第二二次举报移移交宝坻区区环保局处处理。20003
20、年22月27日日,宝坻区区环保局依依法对该厂厂进行了现现场检查,发发现该厂未未使用污水水处理设施施,废水排排放超标,即即对该厂依依法作出罚罚款人民币币2万元,责责令其必须须恢复污水水处理设施施的正常使使用,并将将处理结果果当面告知知于峰元。 2003年年3月266日,经监监测,该厂厂排放的废废水再次实实现达标排排放。 【争论论】 于峰元认为为,天津市市环保局没没有采取实实质措施,解解决宏源地地毯厂的工工业废水超超标排放问问题,属行行政不作为为的行为,并并以此为由由向天津市市第一中级级人民法院院提起行政政诉讼。一审法法院受理此此案后,经经过调查取取证认定,天天津市环保保局依据环环境保护法法、水水
21、污染防治治法之规规定,依法法对宝坻宏宏源地毯厂厂进行了现现场检查、监监测,并在在依法对该该厂做出了了行政处罚罚后,将处处罚结果告告知了于峰峰元,天津津市环保局局的行为已已履行了法法定职责。故故此,一审审法院判决决驳回了于于峰元的诉诉讼请求。 于峰元元不服,向向二审法院院提出上诉诉。二审中中于峰元称称:一审法法院认定被被上诉人(以以下称天津津市环保局局)已履行行了法定职职责的判决决与事实不不符,其一一,由于宏宏源地毯厂厂建设的染染纱车间为为高度污染染环境的项项目,依据据环境保护护法等有关关法律的规规定,天津津市环保局局未对宏源源地毯厂22000年年4月建设设的染纱车车间污染设设施进行与与其主体工
22、工程同时验验收。一审审庭审中,天天津市环保保局没有提提供事实证证据,也没没出示该厂厂染纱车间间环境影响响报告书,因因此,自宏宏源地毯厂厂染纱车间间建设时起起就存在行行政不作为为违法行为为;其二,环环境保护法法规定,天天津市环保保局收取的的排污费应应当全部用用于环境污污染防治,而而该局依职职权收取的的排污费用用,没有用用于对地毯毯厂附近区区域性的环环境污染防防治;其三三,天津市市环保局对对宏源地毯毯厂的处理理,确是作作了一些行行政行为,但但没有达到到治理污染染的目的,所所以此行为为不能称之之为合法的的行政行为为。综上,请请求法院依依法撤销原原审判决;确认天津津市环保局局的行为属属行政不作作为的违
23、法法行为;判判令其作出出具体行政政行为。 天津市市环保局答答辩称,关关于上诉人人所称宏源源地毯厂在在建设染纱纱车间时,未未经本局审审批,与事事实不符。22001年年初,宝坻坻区环保局局在环境监监督管理中中,发现宏宏源地毯厂厂的染纱车车间建设项项目未经环环保部门审审批,但该该车间当时时采取了相相应的环境境保护措施施。依据法法律有关规规定,责令令该厂补办办了环境保保护设施竣竣工验收手手续,并于于同年5月月通过验收收。关于未未提供环境境影响报告告书问题,依依据法律、法法规的规定定,本局依依法具有对对建设项目目产生的污污染和对环环境的影响响做出评价价的审批职职权,但该该审批职权权须以建设设单位向本本局
24、申请为为前提。关关于环境保保护补助资资金问题,该该资金收取取的排污费费全部按月月上缴市财财政,且主主要用于重重点排污单单位及综合合治理项目目,各单位位治理排污污设施应根根据自己的的财力,提提出所需资资金帮助,并并依法提出出申请,本本局无权自自行支配环环境保护补补助资金。综综上,本局局已依法履履行了环境境保护行政政监管的职职责,请求求二审法院院依法驳回回上诉人的的诉讼请求求,维持原原审判决。 二审法法院合议庭庭经审理后后认为,根根据最高人人民法院关关于执行行政诉讼讼法若干干问题的解解释第227条第(22)项规定定,“在起诉被被告不作为为的案件中中,证明其其提出申请请的事实”应由原审审原告承担担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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