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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利企业优惠政策汇总财政部国家家税务总局局关于促进进残疾人就就业税收优优惠政策的的通知2财政部、国国家税务总总局关于调调整完善现现行福利企企业税收优优惠政策试试点工作的的通知6国家税务总总局财政部部民政部中国国残疾人联联合会关于于调整完善善现行福利利企业税收收优惠政策策试点实施施办法的通通知8关于进一步步做好调整整现行福利利企业税收收优惠政策策试点工作作的通知110浙江省地方方税务局关关于福利企企业所得税税优惠政策策衔接问题题的通知112国家税务总总局关于民民政福利企企业征收流流转税问题题的通知114关于企业所所得税若干干优惠政策策的通知116财政部 国国家税务总总局关于促促进残疾人人就业税收
2、收优惠政策策的通知各省、自治治区、直辖辖市、计划划单列市财财政厅(局局)、国家家税务局、地地方税务局局,新疆生生产建设兵兵团财务局局:为了更更好地发挥挥税收政策策促进残疾疾人就业的的作用,进进一步保障障残疾人的的切身利益益,经国务务院批准并并商民政部部、中国残残疾人联合合会同意,决决定在全国国统一实行行新的促进进残疾人就就业的税收收优惠政策策。现将有有关政策通通知如下:一、对对安置残疾疾人单位的的增值税和和营业税政政策对安置置残疾人的的单位,实实行由税务务机关按单单位实际安安置残疾人人的人数,限限额即征即即退增值税税或减征营营业税的办办法。(一)实实际安置的的每位残疾疾人每年可可退还的增增值税
3、或减减征的营业业税的具体体限额,由由县级以上上税务机关关根据单位位所在区县县(含县级级市、旗,下下同)适用用的经省(含含自治区、直直辖市、计计划单列市市,下同)级级人民政府府批准的最最低工资标标准的6倍倍确定,但但最高不得得超过每人人每年3.5万元。(二)主主管国税机机关应按月月退还增值值税,本月月已交增值值税额不足足退还的,可可在本年度度(指纳税税年度,下下同)内以以前月份已已交增值税税扣除已退退增值税的的余额中退退还,仍不不足退还的的可结转本本年度内以以后月份退退还。主管管地税机关关应按月减减征营业税税,本月应应缴营业税税不足减征征的,可结结转本年度度内以后月月份减征,但但不得从以以前月份
4、已已交营业税税中退还。(三)上上述增值税税优惠政策策仅适用于于生产销售售货物或提提供加工、修修理修配劳劳务取得的的收入占增增值税业务务和营业税税业务收入入之和达到到50%的的单位,但但不适用于于上述单位位生产销售售消费税应应税货物和和直接销售售外购货物物(包括商商品批发和和零售)以以及销售委委托外单位位加工的货货物取得的的收入。上上述营业税税优惠政策策仅适用于于提供“服务业”税目(广广告业除外外)取得的的收入占增增值税业务务和营业税税业务收入入之和达到到50%的的单位,但但不适用于于上述单位位提供广告告业劳务以以及不属于于“服务业”税目的营营业税应税税劳务取得得的收入。 单位位应当分别别核算上
5、述述享受税收收优惠政策策和不得享享受税收优优惠政策业业务的销售售收入或营营业收入,不不能分别核核算的,不不得享受本本通知规定定的增值税税或营业税税优惠政策策。(四)兼兼营本通知知规定享受受增值税和和营业税税税收优惠政政策业务的的单位,可可自行选择择退还增值值税或减征征营业税,一一经选定,一一个年度内内不得变更更。(五)如如果既适用用促进残疾疾人就业税税收优惠政政策,又适适用下岗再再就业、军军转干部、随随军家属等等支持就业业的税收优优惠政策的的,单位可可选择适用用最优惠的的政策,但但不能累加加执行。(六)本本条所述“单位”是指税务务登记为各各类所有制制企业(包包括个人独独资企业、合合伙企业和和个
6、体经营营户)、事事业单位、社社会团体和和民办非企企业单位。二、对对安置残疾疾人单位的的企业所得得税政策 (一一) 单位位支付给残残疾人的实实际工资可可在企业所所得税前据据实扣除,并并可按支付付给残疾人人实际工资资的1000%加计扣扣除。单位实实际支付给给残疾人的的工资加计计扣除部分分,如大于于本年度应应纳税所得得额的,可可准予扣除除其不超过过应纳税所所得额的部部分,超过过部分本年年度和以后后年度均不不得扣除。亏亏损单位不不适用上述述工资加计计扣除应纳纳税所得额额的办法。单位在在执行上述述工资加计计扣除应纳纳税所得额额办法的同同时,可以以享受其他他企业所得得税优惠政政策。(二)对单位按照第一条规
7、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三)本本条所述“单位”是指税务务登记为各各类所有制制企业(不不包括个人人独资企业业、合伙企企业和个体体经营户)、事事业单位、社社会团体和和民办非企企业单位。三、对对残疾人个个人就业的的增值税和和营业税政政策(一)根根据中华华人民共和和国营业税税暂行条例例(国务务院令第1136号)第第六条第(二二)项和中中华人民共共和国营业业税暂行条条例实施细细则(993)财法法字第400号第二二十六条的的规定,对对残疾人个个人为社会会提供的劳劳务免征营营业税。(二)根根据财政政部国家家税务总局局关于调整整农业产品品增值税税税率和若干干项目征免免增值税的的通
8、知(94)财财税字第0004号第三条的的规定,对对残疾人个个人提供的的加工、修修理修配劳劳务免征增增值税。四、对对残疾人个个人就业的的个人所得得税政策根据中中华人民共共和国个人人所得税法法(主席席令第四十十四号)第第五条和中中华人民共共和国个人人所得税法法实施条例例(国务务院令第1142号)第第十六条的的规定,对对残疾人个个人取得的的劳动所得得,按照省省(不含计计划单列市市)人民政政府规定的的减征幅度度和期限减减征个人所所得税。具具体所得项项目为:工工资薪金所所得、个体体工商户的的生产和经经营所得、对对企事业单单位的承包包和承租经经营所得、劳劳务报酬所所得、稿酬酬所得、特特许权使用用费所得。五
9、、享享受税收优优惠政策单单位的条件件安置残残疾人就业业的单位(包包括福利企企业、盲人人按摩机构构、工疗机机构和其他他单位),同同时符合以以下条件并并经过有关关部门的认认定后,均均可申请享享受本通知知第一条和和第二条规规定的税收收优惠政策策:(一)依依法与安置置的每位残残疾人签订订了一年以以上(含一一年)的劳劳动合同或或服务协议议,并且安安置的每位位残疾人在在单位实际际上岗工作作。(二)月月平均实际际安置的残残疾人占单单位在职职职工总数的的比例应高高于25%(含255%),并并且实际安安置的残疾疾人人数多多于10人人(含100人)。月平均均实际安置置的残疾人人占单位在在职职工总总数的比例例低于2
10、55%(不含含25%)但但高于1.5%(含含1.5%),并且且实际安置置的残疾人人人数多于于5人(含含5人)的的单位,可可以享受本本通知第二二条第(一一)项规定定的企业所所得税优惠惠政策,但但不得享受受本通知第第一条规定定的增值税税或营业税税优惠政策策。(三)为为安置的每每位残疾人人按月足额额缴纳了单单位所在区区县人民政政府根据国国家政策规规定的基本本养老保险险、基本医医疗保险、失失业保险和和工伤保险险等社会保保险。 (四)通通过银行等等金融机构构向安置的的每位残疾疾人实际支支付了不低低于单位所所在区县适适用的经省省级人民政政府批准的的最低工资资标准的工工资。 (五五)具备安安置残疾人人上岗工
11、作作的基本设设施。六、其其他有关规规定(一)经经认定的符符合上述税税收优惠政政策条件的的单位,应应按月计算算实际安置置残疾人占占单位在职职职工总数数的平均比比例,本月月平均比例例未达到要要求的,暂暂停其本月月相应的税税收优惠。在在一个年度度内累计三三个月平均均比例未达达到要求的的,取消其其次年度享享受相应税税收优惠政政策的资格格。(二)财财政部国国家税务总总局关于教教育税收政政策的通知知(财税税20004399号)第一一条第7项项规定的特特殊教育学学校举办的的企业,是是指设立的的主要为在在校学生提提供实习场场所、并由由学校出资资自办、由由学校负责责经营管理理、经营收收入全部归归学校所有有的企业
12、,上上述企业只只要符合第第五条第(二二)项条件件,即可享享受本通知知第一条和和第二条规规定的税收收优惠政策策。这类企企业在计算算残疾人人人数时可将将在企业实实际上岗工工作的特殊殊教育学校校的全日制制在校学生生计算在内内,在计算算单位在职职职工人数数时也要将将上述学生生计算在内内。(三)在在除辽宁、大大连、上海海、浙江、宁宁波、湖北北、广东、深深圳、重庆庆、陕西以以外的其他他地区,22007年年7月1日日前已享受受原福利企企业税收优优惠政策的的单位,凡凡不符合本本通知第五五条第(三三)项规定定的有关缴缴纳社会保保险条件,但但符合本通通知第五条条规定的其其他条件的的,主管税税务机关可可暂予认定定为
13、享受税税收优惠政政策的单位位。上述单单位应按照照有关规定定尽快为安安置的残疾疾人足额缴缴纳有关社社会保险。22007年年10月11日起,对对仍不符合合该项规定定的单位,应应停止执行行本通知第第一条和第第二条规定定的各项税税收优惠政政策。(四)对对安置残疾疾人单位享享受税收优优惠政策的的各项条件件实行年审审办法,具具体年审办办法由省级级税务部门门会同同级级民政部门门及残疾人人联合会制制定。七、有有关定义(一)本本通知所述述“残疾人”,是指持持有中华华人民共和和国残疾人人证上注注明属于视视力残疾、听听力残疾、言言语残疾、肢肢体残疾、智智力残疾和和精神残疾疾的人员和和持有中中华人民共共和国残疾疾军人
14、证(11至8级)的的人员。(二)本本通知所述述“个人”均指自然然人。 (三三)本通知知所述“单位在职职职工”是指与单单位建立劳劳动关系并并依法应当当签订劳动动合同或服服务协议的的雇员。(四)本本通知所述述“工疗机构构”是指集就就业和康复复为一体的的福利性生生产安置单单位,通过过组织精神神残疾人员员参加适当当生产劳动动和实施康康复治疗与与训练,达达到安定情情绪、缓解解症状、提提高技能和和改善生活活状况的目目的,包括括精神病院院附设的康康复车间、企企业附设的的工疗车间间、基层政政府和组织织兴办的工工疗站等。八、对对残疾人人人数计算的的规定(一)允允许将精神神残疾人员员计入残疾疾人人数享享受本通知知
15、第一条和和第二条规规定的税收收优惠政策策,仅限于于工疗机构构等适合安安置精神残残疾人就业业的单位。具具体范围由由省级税务务部门会同同同级财政政、民政部部门及残疾疾人联合会会规定。(二)单单位安置的的不符合中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劳动动法(主主席令第二二十八号)及及有关规定定的劳动年年龄的残疾疾人,不列列入本通知知第五条第第(二)款款规定的安安置比例及及第一条规规定的退税税、减税限限额和第二二条规定的的加计扣除除额的计算算。九、单单位和个人人采用签订订虚假劳动动合同或服服务协议、伪伪造或重复复使用残疾疾人证或残残疾军人证证、残疾人人挂名而不不实际上岗岗工作、虚虚报残疾人人安置比例例、为残疾疾人不缴或或
16、少缴规定定的社会保保险、变相相向残疾人人收回支付付的工资等等方法骗取取本通知规规定的税收收优惠政策策的,除依依照法律、法法规和其他他有关规定定追究有关关单位和人人员的责任任外,其实实际发生上上述违法违违规行为年年度内实际际享受到的的减(退)税税款应全额额追缴入库库,并自其其发生上述述违法违规规行为年度度起三年内内取消其享享受本通知知规定的各各项税收优优惠政策的的资格。十、本本通知规定定的各项税税收优惠政政策的具体体征收管理理办法由国国家税务总总局会同民民政部、中中国残疾人人联合会另另行制定。福福利企业安安置残疾人人比例和安安置残疾人人基本设施施的认定管管理办法由由民政部商商财政部、国国家税务总
17、总局、中国国残疾人联联合会制定定,盲人按按摩机构、工工疗机构及及其他单位位安置残疾疾人比例和和安置残疾疾人基本设设施的认定定管理办法法由中国残残疾人联合合会商财政政部、民政政部、国家家税务总局局制定。十一、本通知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但外商投资企业适用本通知第二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1号第一条第(九)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税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18、于福利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3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06111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12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整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06135号)自2007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十二、各地地各级财政政、税务部部门要认真真贯彻落实实本通知的的各项规定定,加强领领导,及时时向当地政政府汇报,取取得政府的的理解与支支持,并密密切与民政政、残疾人人联合会等等部门衔接接、
19、沟通。税税务部门要要牵头建立立由上述部部门参加的的联席会议议制度,共共同将本通通知规定的的各项政策策贯彻落实实好。财政政、税务部部门之间要要相互配合合,省级税税务部门每每半年要将将执行本通通知规定的的各项政策策的减免(退退)税数据据及相关情情况及时通通报省级财财政部门。十三、各地地在执行中中有何问题题,请及时时上报财政政部和国家家税务总局局。 财财政部 国国家税务总总局 二七年六六月十五日日财政部、国国家税务总总局关于调调整完善现现行福利企企业税收优优惠政策试试点工作的的通知财税200061111号 辽辽宁、上海海、浙江、湖湖北、广东东、重庆、陕陕西省(直直辖市)财财政厅(局局)、国家家税务局
20、、地地方税务局局:为了进进一步完善善税收政策策,更好地地促进残疾疾人员就业业,经国务务院批准,决决定选择部部分省市进进行调整完完善现行福福利企业税税收优惠政政策试点。现现将试点工工作的有关关问题通知知如下:一、纳纳入试点的的地区和企企业范围(一)纳纳入此次试试点的地区区为辽宁省省、上海市市、浙江省省、湖北省省、广东省省、重庆市市、陕西省省。(二)享享受政策的的福利企业业范围由现现行的民政政部门、街街道和乡镇镇政府举办办的国有、集集体所有制制福利企业业扩大到由由社会各种种投资主体体设立的各各类所有制制内资企业业。二、试试点的税收收优惠政策策(一)增增值税、营营业税。1.实实行由税务务机关按企企业
21、实际安安置残疾人人员的人数数限额减征征增值税或或营业税的的办法。每每位残疾人人员每年可可减征的增增值税或营营业税的具具体限额,由由试点省市市税务机关关根据同级级统计部门门公布的当当地上年在在岗职工平平均工资的的2倍确定定,但最高高不得超过过每人每年年3.5万万元。2.享享受增值税税优惠政策策的纳税人人为生产销销售应征增增值税货物物或提供加加工、修理理修配劳务务的工业企企业。但企企业生产销销售消费税税应税货物物、外购后后直接销售售的货物、委委托外单位位加工的货货物、直接接出口或委委托其他企企业代理出出口的货物物以及从事事商品批发发、零售的的企业不适适用上述税税收优惠政政策。享受营营业税优惠惠政策
22、的纳纳税人为从从事属于营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围内(广告告业除外)业业务的企业业。提供广广告劳务及及不属于“服务业”税目的其其他营业税税应税劳务务的,不适适用上述税税收优惠政政策。企业应应当将上述述不得享受受税收优惠惠政策的业业务和其他他业务分别别核算,不不能准确分分别核算的的,不得享享受本通知知规定的税税收优惠政政策。3.兼兼营增值税税和营业税税业务的企企业,可自自行选择减减征增值税税或者营业业税,选定定后1年内内不得变更更。4.企企业同时符符合本通知知规定的增增值税或营营业税优惠惠政策条件件和其他增增值税或营营业税优惠惠政策条件件的,只能能选择其中中一项政策策执行。(二)企业所得税。采取
23、成本加计扣除的办法,按企业支付给残疾职工实际工资的2倍在税前扣除。三、企企业的认定定条件享受本本通知规定定的税收优优惠政策的的企业必须须同时符合合以下条件件:(一)企业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员占企业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必须达到25%以上。企业在职职工是指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工(135号文中已对该定义作出修改)。(二)企业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员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三)企业依法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四)企企业通过银银行向安置置的每位残残疾人员支支付不低于于所在县(市市)最低工工资标准的的工资。上述残残疾人员是是指持有中中华人民
24、共共和国残疾疾人证、中中华人民共共和国残疾疾军人证(11至8级)的的盲、聋、哑哑、肢体残残疾和智力力残疾人员员。四、具具体实施办办法由国家家税务总局局会同财政政部、民政政部、中国国残疾人联联合会另行行制定。五、试试点自20006年77月1日起起施行。试试点期间原原福利企业业税收优惠惠政策在试试点地区停停止执行。原原福利企业业税收优惠惠政策是指指财政部、国国家税务总总局关于于企业所得得税若干优优惠政策的的通知(94)财财税字第0001号第一条第第(九)款款、财政部部、国家税税务总局关关于对福利利企业、学学校办企业业征税问题题的通知(94)财财税字第0003号、国家家税务总局局关于民政政福利企业业
25、征收流转转税问题的的通知(国国税发11994155号号)和财政政部、国家家税务总局局关于福福利企业有有关税收政政策问题的的通知(财财税字2200035号)规定的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六、试点地地区的各级级财税部门门要认真贯贯彻落实本本通知的各各项要求,及及时与民政政等部门沟沟通情况。在在试点过程程中发现的的问题,要要及时上报报财政部(税税政司)和和国家税务务总局(政政策法规司司)。国家税务总总局 财政政部 民政政部 中国国残疾人联联合会关于于调整完善善现行福利利企业税收收优惠政策策试点实施施办法的通通知国税发22006112号号辽宁、上海海、浙江、湖湖北、广东东、重庆、陕陕西省(直直辖市)国国
26、家税务局局、地方税税务局、财财政厅(局局)、民政政厅(局)、残残疾人联合合会:根据财财政部、国国家税务总总局关于调调整完善现现行福利企企业税收优优惠政策试试点工作的的通知(财财税200061111号)和和税收减减免管理办办法(试行行)(国国税发22005129号号)的有关关规定,现现将调整完完善现行福福利企业税税收优惠政政策试点工工作的具体体实施意见见明确如下下:一、认认定试点地地区安置残残疾人就业业的企业需需要申请享享受增值税税或营业税税、企业所所得税优惠惠政策的,应应当分别向向当地民政政部门和主主管税务机机关提出认认定申请。民政部部门应当对对企业安置置残疾人员员的比例、企企业是否具具备福利
27、企企业资格进进行审核,并并向主管税税务机关出出具书面审审核认定意意见。民政政部门的具具体审核管管理办法,由由民政部另另行规定。主管税税务机关应应当按照财财政部、国国家税务总总局关于调调整完善现现行福利企企业税收优优惠政策试试点工作的的通知(财财税200061111号)第第三条规定定的条件对对企业是否否符合减免免税条件作作出认定。(需企业提供税务部门的认定及减税限额认定)主管税税务机关可可根据需要要提请残疾疾人联合会会、民政部部门对残疾疾人证件的的真实性进进行审核。二、核核定福利企企业年度减减税限额主管税税务机关根根据财税200661111号文件规规定的条件件、企业报报送的有关关资料以及及民政部
28、门门出具的书书面审核认认定意见审审核认定企企业符合减减免税条件件的,应当当书面核定定企业年度度减税限额额,并在残残疾人证件件上加盖戳戳记。企业年年度减税限限额的计算算公式为:年度减减税限额安置的每每位残疾人人员的预定定工作月份份12每位残疾疾人员年度度减税限额额如果企企业的企业业所得税属属于其他税税务机关征征收的,主主管税务机机关应当将将审核批准准意见抄送送企业的企企业所得税税主管税务务机关,企企业所得税税主管税务务机关不再再另行审批批。三、减减征办法(一)增增值税或营营业税的减减征缴纳增增值税或营营业税的企企业应当在在取得主管管税务机关关核定的企企业年度减减税限额的的次月起,随随纳税申报报一
29、并书面面申请减征征增值税或或营业税。主管税税务机关应应当在核定定的企业年年度减税限限额内按月月减征应纳纳税额,月月度应纳税税额不足减减征的部分分可在以后后月份继续续减征。当年应应纳税额小小于核定的的年度减税税限额的,以以当年应纳纳税额为限限;当年应应纳税额大大于核定的的年度减税税限额的,以以核定的年年度减税限限额为限。企企业当年应应纳税额不不足减征的的,不得结结转以后年年度减征。(二)成成本加计扣扣除企业可可以按照支支付给残疾疾人员实际际工资的22倍在企业业所得税前前扣除。四、变变更申报(一)企企业实际安安置的残疾疾人员或在在职职工人人数发生变变化,但仍仍符合减税税条件的,应应当根据变变化事项
30、按按本通知第第一、二条条规定申请请主管税务务机关和民民政部门重重新认定、核核定年度减减税限额。(二)企企业因残疾疾人员或在在职职工人人数变化,不不再符合减减税条件时时,应当自自情况变化化之日起115个工作作日内向主主管税务机机关申报。五、监监督管理(一)主主管税务机机关应当加加强日常监监督管理,并并会同财政政部门、民民政部门建建立年审制制度,对不不符合减税税条件的企企业,取消消其减税资资格,追缴缴失去减税税资格期间间已减免的的税款,并并依照税收收征管法的的有关规定定予以处罚罚。(二)税税务机关和和纳税人应应当建立专专门管理台台账。在征征管软件未未修改前,主主管税务机机关和纳税税人都要建建立专门
31、管管理台账,动动态掌握企企业年度减减税限额及及残疾人员员变化等情情况。(三)各各级财税部部门应当加加强与民政政部门、劳劳动保障部部门、残疾疾人联合会会等有关部部门的沟通通,逐步建建立健全与与发证部门门的信息比比对审验机机制。要建建立部门联联席会议制制度,加强强对试点工工作的协调调、指导,及及时解决试试点出现的的问题,保保证试点工工作顺利进进行。六、执执行日期和和要求(一)本本通知自22006年年7月1日日起执行,试试点省(市市)可按本本通知规定定精神,制制定具体实实施办法。本本通知实施施后,对试试点地区适适用原政策策的企业,一一律按本通通知规定执执行。(二)试试点地区的的税务部门门、财政部部门
32、、民政政部门和残残疾人联合合会应当及及时跟踪试试点政策的的执行情况况,总结试试点经验,发发现问题要要及时反映映。关于进一步步做好调整整现行福利利企业税收收优惠政策策试点工作作的通知财税200061135号2006年年9月255日辽宁、大连连、上海、浙浙江、宁波波、湖北、广广东、深圳圳、重庆、陕陕西省(市市)财政厅厅(局)、国国家税务局局、地方税税务局:调整完完善现行福福利企业税税收优惠政政策试点工工作的有关关文件下发发后,试点点地区财税税部门积极极行动,认认真组织落落实试点工工作。为了了确保调整整现行福利利企业税收收优惠政策策试点工作作顺利推进进,现将有有关问题明明确如下:一、调调整完善现现行
33、福利企企业税收优优惠政策试试点施行时时间由年月日改改为年月日。二、财财政部、国国家税务总总局关于调调整完善现现行福利企企业税收优优惠政策试试点工作的的通知(财财税号)第第一条规定定的试点地地区包括辽辽宁省大连连市、浙江江省宁波市市和广东省省深圳市。三、将将增值税减减征方式调调整为由税税务机关实实行即征即即退方式。主主管税务机机关应按月月退还增值值税,当月月已交增值值税额不足足退还的,可可在当年已已交增值税税中退还,仍仍不足退还还的可结转转当年以后后月份退还还。当月应应退增值税税额按以下下公式计算算:当月应退增增值税额企业当月月实际残疾疾人员人数数试点省(直直辖市)确确定的每位位残疾人员员每年可
34、退退还增值税税的具体限限额营业税税仍实行减减征方式。主主管税务机机关应按月月减征营业业税,当月月应缴营业业税不足减减征的,不不得结转当当年以后月月份减征。当当月应减征征营业税额额按以下公公式计算:当月应应减征营业业税额企企业当月实实际残疾人人员人数试点省(直直辖市)确确定的每位位残疾人员员每年可减减征营业税税的具体限限额企业新安安置残疾人人员从签订订劳动合同同并缴纳基基本养老保保险、基本本医疗保险险、失业保保险和工伤伤保险等社社会保险的的次月起计计算,其他他职工从录录用的次月月起计算。企企业安置的的残疾人员员和其他职职工减少的的,从次月月起计算。四、经经认定的符符合减免税税条件的企企业实际安安
35、置残疾人人员占企业业在职职工工总数的比比例应逐月月计算,当当月比例未未达到的,不不得退还当当月的增值值税和减征征当月的营营业税。年度终终了,应平平均计算企企业全年实实际安置残残疾人员占占企业在职职职工总数数的比例,年年度平均比比例未达到到的的,应自次次年月日起停止止执行增值值税退税、营营业税减税税和企业所所得税优惠惠政策。五、财财税号文文件第二条条第(一)款款中规定的的“当地上年年在岗职工工平均工资资”是指本省省(直辖市市)在岗职职工平均工工资,试点点的计划单单列市按照照所在省的的全省在岗岗职工平均均工资执行行。兼营营营业税“服务业”税目劳务务和其他税税目劳务的的企业,只只能减征“服务业”税目
36、劳务务的应纳税税额;“服务业”税目劳务务的应纳税税额不足扣扣减的,不不得用其他他税目劳务务的应纳税税额扣减。六、享享受财税号文件规规定的税收收优惠政策策的企业,工工资加计扣扣除部分如如大于当年年应纳税所所得额的,可可准予扣除除其不超过过应纳税所所得额的部部分,超过过部分当年年和以后年年度均不再再扣除;享享受税收优优惠政策的的亏损企业业不适用工工资加计扣扣除应纳税税所得额的的办法。取消“企业生产产销售直接接出口或委委托其他企企业代理出出口的货物物不适用税税收优惠政政策”的规定。七、财财税号文文件第三条条第(一)款款规定的“企业在职职职工”定义调整整为“企业在职职职工是指指与企业建建立劳动关关系并
37、依法法应当签订订劳动合同同的雇员”。八、企企业安置的的持有外省省(直辖市市)有关部部门核发的的残疾人证证件的残疾疾人和不符符合中华华人民共和和国劳动法法及有关关规定的劳劳动年龄的的残疾人,不不列入财税税号文件件第三条第第(一)款款规定的安安置比例及及本通知有有关退税或或减税限额额的计算。但但个别管理理基础好的的试点地区区,经商当当地民政或或残疾人联联合会同意意,也可将将企业安置置的持有外外省(直辖辖市)有关关部门核发发的残疾人人证件的残残疾人,列列入财税号文件第第三条第(一一)款规定定的安置比比例及本通通知有关退退税或减税税限额的计计算。相应应的管理办办法报财政政部、国家家税务总局局备案。试点
38、省省(直辖市市)内跨地地区安置残残疾人的税税收优惠政政策问题,由由各省(直直辖市)财财税部门规规定。九、对对年月月日前已已享受原福福利企业税税收优惠政政策但不符符合财税号文件第第三条第(三三)款规定定条件的企企业,主管管税务机关关可暂予认认定为享受受优惠政策策的企业。年年月日日起对仍不不符合上述述规定条件件的企业,应应停止执行行增值税退退税、营业业税减税和和企业所得得税优惠政政策。十、财财税号文文件第三条条第(四)款款关于企业业通过银行行向安置的的每位残疾疾人员支付付工资中的的银行包括括信用社等等开办代发发工资业务务的金融机机构。十一、财财税号文文件第三条条中所述“持有中中华人民共共和国残疾疾
39、人证、中中华人民共共和国残疾疾军人证(至级)的的盲、聋、哑哑、肢体残残疾和智力力残疾人员员”是指,持持有中华华人民共和和国残疾人人证上注注明属于视视力残疾、听听力残疾、言言语残疾、肢肢体残疾和和智力残疾疾的人员和和持有中中华八民共共和国残疾疾军人证(至级)的的人员。十二、财财政部、国国家税务总总局关于教教育税收政政策的通知知(财税税号)第一一条第款款规定的特特殊教育学学校举办的的企业如果果满足财税税号文件件第三条第第(二)、(三三)、(四四)款规定定的,可以以享受财税税号文件件第二条规规定的有关关税收优惠惠政策。十三、税税务机关应应与民政部部门、残疾疾人联合会会等部门积积极配合,采采取措施防防
40、止出现残残疾人证书书重复享受受优惠政策策的问题。试点地地区财政部部门要根据据财税号号文件、国国家税务总总局、财政政部、民政政部、中国国残疾人联联合会关于于调整完善善现行福利利企业税收收优惠政策策试点实施施办法的通通知(国国税发号号)及本通通知的有关关规定制定定具体实施施办法,尽尽快将试点点的各项政政策措施和和管理办法法落实到位位,保证试试点工作扎扎实推进。 浙江省地方方税务局关关于福利企企业所得税税优惠政策策衔接问题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664911号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务局(不发发宁波),省省地方税务务局直属一一分局、稽稽查局:根据财财政部、国国家税务总总局关于调调整完善现现行福利企企
41、业税收优优惠政策试试点工作的的有关规定定,从20006年110月1日日起,我省省福利企业业所得税优优惠政策改改按成本加加计扣除办办法。为统统一掌握政政策,经研研究,现就就福利企业业所得税优优惠政策衔衔接问题明明确如下:一、按按试点前福福利企业政政策规定可可享受福利利企业所得得税优惠政政策的企业业,其20006年11-9月的的企业所得得税减免税税额=按试试点前福利利企业所得得税减免办办法计算得得出的20006年度度减免税额额9/122。二、按按试点后福福利企业政政策规定可可享受福利利企业所得得税优惠政政策的企业业,从20006年110月1日日起按成本本加计扣除除办法,即即:除企业业10月11日以
42、后支支付给残疾疾人员的实实际工资可可全额在计计算所得税税前扣除外外,还可再再按支付残残疾人员实实际工资数数的1000加计扣扣除。残疾疾人员工资资加计扣除除部分如大大于当年应应纳税所得得额的,按按财政部部国家税税务总局关关于进一步步做好调整整现行福利利企业税收收优惠政策策试点工作作的通知(财财税200061135号)第第六条规定定执行。实际工工资是指企企业所得税税税前扣除除办法(国国税发2200084号)第第三章规定定的工资薪薪金支出。三、22006年年1-9月月或1-33季度可享享受试点前前福利企业业所得税优优惠政策的的企业,须须按有关规规定向主管管地税机关关办理减免免税报批手手续,未按按规定
43、办理理减免税报报批手续的的企业不得得享受减免免税。各地在在政策执行行中发现问问题,请及及时向省局局(法规处处、税政二二处)报告告。颁布日期:20066年11月月07日 发文单位:浙江省地地方税务局局扶持民政福福利企业的的税收优惠惠老政策(一)按照照国家税税务总局关关于民政福福利企业征征收流转税税问题的通通知(国国税发11994155号号 )和财财政部、国国家税务总总局关于福福利企业有有关税收政政策问题的的通知(财财税字2200035号)的规定:安置的“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的(含35)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征营业税。 (二)按照照国
44、家税税务总局关关于土地使使用税若干干具体问题题的解释和和暂行规定定888国税地地字第0115号规定定“民政部门门举办的安安置残疾人人占一定比比例的福利利院工场用用地”由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税税务局确定定。 (三)按照照重庆市市地方税务务局关于社社会福利企企业免征房房产税、车车船使用税税、土地使使用税的补补充规定(重重地税发1995522号号)规定,将将社会福利利企业安置置残疾人就就业的免税税比例由550%调整整为35%,即民政政部门和其其它企、事事业单位举举办的安置置残疾人的的社会福利利企、事业业单位,凡凡安置残疾疾人数占企企、事业单单位生产人人员总数335%(含含35%)以以上的,免免征
45、房产税税、车船使使用税、土土地使用税税。 (四)按照照财政部部税务总局局关于转发发关于房房产税若干干具体问题题的解释和和暂行规定定、关关于车船使使用税若干干具体问题题的解释和和暂行规定定的通知知(886财税税地字第0008号)规规定“为便利残残疾人行动动而特制的的车辆。是是专为残疾疾者使用的的,与其他他一般车辆辆不同,可可免征车船船使用税。 (五)根据据国税发199441555号对民政政福利企业业增值税、营营业税实行行“先征后退退”的,其附附征的附加加税费也给给予“先征后退退。 (六)按照照关于企企业所得税税若干优惠惠政策的通通知(财财税字9940001号)规规定:民政政部门举办办的福利生生产企业可可减征或者者免征所得得税,是指指: 1、对民政政部门举办办的福利工工厂和街道道办的非中中途转办的的社会福利利生产单位位,凡安置置“四残”人员占生生产人员总总数35以上,暂暂免征收所所得税。凡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生产人员总总数的比例例超过100未达到到35的的,减半征征收所得税税。 2、享受税税收优惠政政策的“四残”人员的范范围包括盲盲、聋、哑哑和肢体残残疾。 3、享受税税收优惠政政策的福利利生产企业业必须符合合下列条件件:(1)具具备国家规规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