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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財務單位簽訂借款 合約設定抵押或提供設定抵押或提供財務單位首次申請或增加貸款額度 YesNo簽 呈核准權 責 單 位財 務 單 位借款額度審核作業流琵圖_1款申請撥款作業收到銀行核准 借款額度動用申請表並編製傳票額度動用前填寫金 融 機 構 構 構財 務 單 位借款合約訂定與撥款作業流琵圖傳票通知借款額度動用申請表NoYes向銀行提出撥呈核融資循環編 號版 本第 一 版預算作業頁 次R-1訂定日期一、 作業程序:1. 製制預算時時,應參考考過去營業業狀況,競競爭情形,外外在環境變變化及未來來發展等,決決定次年度度經營計劃劃及預算編編製。2. 財會單位應應依會議之之決議,排排定預算編編製流程、提
2、提供各單位位填寫之表表格、編列列預算之共共同費用設設定基準及及完成規劃劃前提說明明書,將上上列資料分分發給各單單位。3. 各單位應於於規定時間間內,提報報預算之相相關資料予予財會單位位彙總,並並據以編製製預計資產產負債表、損損益表後,送送交權責單單位審核後後,送交董董事會通過過由總經理理室公佈實實施。 4. 各單位定期期將預算與與實際金額額作比較分分析並說明明差異原因因,定期於於經營會議議中由財務務單位彙集集提出,共共同研擬對對策,以求求有效控制制預算。二、 控制重點:1. 財會單位是是否將參考考資料及相相關表單分分發給各單單位參考。2. 預算與實際際金額之差差異,是否否定期分析析原因,以以求
3、有效控控制預算。三、 依據資料:1. 預算管理辦辦法融資循環編 號版 本第 一 版股東權益作業頁 次R-4訂定日期一、 作業程序:1. 本公司會計計單位負責責記錄及表表達股本在在當期內增增減變動情情形,並對對股本作業業保持完整整記錄及妥妥善保存。2. 股本以奉准准登記之數數額為準,其其未發行股股份應於股股本項下列列減之。3. 公司辦理現現金增資案案、盈餘及及資本公積積轉增資,應應經主管機機關核准後後,始得辦辦理。4. 法定盈餘公公積之提列列應依公司司法第2337條之規規定,以稅稅前盈餘扣扣除一切應應納稅捐後後之餘額提提列10%為法定公公積,但法法定盈餘公公積已達資資本總額時時,不在此此限。5.
4、 特別盈餘公公積之動用用情形,依依董事會及及股東會原原指定用途途使用,若若特別盈餘餘公積提撥撥之特定目目的已完成成時則應予予轉銷。6. 依公司法第第二三八條條規定,應應轉入資資本公積科目計有有下列各項項:6.1 超過票面金金額發行股股票所得之之溢額。6.2 每一營業年年度,自資資產之估價價增值,扣扣除估價減減值之溢額額。6.3 處分資產之之溢價收入入。6.4 自因合併而而消滅之公公司,所承承受之資產產價額,減減除自該公公司所承擔擔之債務額額及向該公公司股東給給付額之餘餘額。6.5 受領贈與之之所得。7. 法定盈餘公公積及資本本公積,依依法令規定定僅得供彌彌補虧損及及轉增資之之用,其使使用限制如
5、如下:7.1 使用於彌補補虧損時,非非於盈餘公公積填補資資本虧損,仍仍有不足時時,不得以以資本公積積補充之(公公司法2339)。7.2 使用法定盈盈餘公積轉轉增資時,則則以該項公公積已達實實收資本額額50%,並並以撥充其其半數為限限(公司法法241)。7.3 使用土地重重估增值及及資產重估估增值之資資本公積撥撥充資本者者,每年申申請撥充資資本之金額額,不得超超過土地增增值及資產產重估增值值總和100%,並不不得超過公公司實收資資本額100%(證交交法實施細細則8)。8. 年度盈餘,依依公司章程程規定分配配股利、董董監事酬勞及及員工紅利利。二、 控制重點:1. 股東權益項項目內容是是否完整歸歸屬
6、。2. 現金增資或或盈餘分派派是否依法法定規定作作業程序辦辦理。3. 屬資本公積積的項目是是否正確列列計。4. 各項公積提提存是否正正確。5. 資產重估增增值之計算算公式,是是否與固定定資產重估估價辦法、土土地法、及及平均地權權條例之規規定暨財稅稅機構核准准標準相符符。6. 獎勵減免稅稅捐項目與與稅捐核定定虧損可互互抵數,是否已充充分使用並並符合規定定。7. 年度盈餘分分派,是否否依公司章章程規定分分配之。三、 依據資料:1. 公司法2. 證券交易法法3. 所得稅法融資循環編 號版 本第 一 版股務作業頁 次R-7訂定日期一、 作業程序:1. 股票之簽證證可委託銀銀行或信託託公司辦理理。2.
7、股務或股務務代理單位位應負責辦辦理下列各各項股務:2.1 股票之過戶戶、掛失、遺遺失補發、質質權之設定定或消滅。2.2 股東或質權權人及其法法定代理人人之姓名、地地址及印鑑鑑等之登記記或變更登登記。2.3 股東或其他他關係人就就股務關係係之申請或或報告之受受理。2.4 股東名簿及及附屬帳冊冊之編製與與管理。2.5 股票(含權權利憑證)之之保管、換換發、交付付及簽證。2.6 股東會召開開通知書或或股東會出出席證之寄寄發、股東東會出席通通知書或委委託書之收收發與統計計,及其他他對於股東東之通知或或報告之寄寄送。2.7 股利(含配配股)之計計算、發放放及代扣稅稅金。2.8 關於股份之之統計及依依法令
8、或契契約向主管管機關、證證券交易所所或簽證機機構提出之之報告。2.9 新股發行、資資本減少、股股票分割與與合併之事事項。2.10 上列各項附附帶稅捐之之代繳及其其他事項。3. 依有關法令令公佈下列列各項有關關資料:3.1 開股東會時時a. 股東會召開開日期。b. 停止過戶日日期。c. 盈餘分配日日期。d. 配息基準日日。3.2 增資配(認認)股時a. 配(認)股股基準日。b. 停止過戶日日期。c. 繳款期限及及代收股款款機構。d. 配(認)股股內容。3.3 增資股票製製作及發放放a. 交付股票日日期。b. 股票發放及及上市日期期。4. 按相關規定定將下列資資料登報公公告,並依依公開發發行公司應
9、應公告或向向證券暨期期貨管理委委員會申報報事項一覽覽表之規規定送交相相關單位:4.1 每月董事、監監察人、經經理人及持持有股份達達股份總額額百分之十十以上之股股票股權變變動表。4.2 董事、監察察人、經理理人及持有有股份達股股份總額百百分之十以以上之股東東辦理質權權設定公告告通知書。4.3 每月營業收收入。4.4 每季、半年年、全年之之財務報表表。5. 記錄並製成成下列資料料:5.1 董事、監察察人、經理理人及持有有股份達股股份總額百百分之十以以上之股東東辦理質權權設定撤銷銷。5.2 股利憑單及及全年股利利分配彙總總表。5.3 除息後股利利清冊。5.4 除息後股東東名冊。5.5 除權後股東東名
10、冊。5.6 除權後配息息及號碼清清冊。5.7 股東可扣抵抵帳戶明細細表。二、 控制重點:1. 發行股票種種類、張數數、日期及及面額與帳帳簿記錄是是否相符。2. 股東名冊是是否依照公公司法規定定設置。三、 依據資料:1. 公司法2. 公開發行公公司應公告告或向證券券暨期貨管管理委員會會申報事項項一覽表融資循環編 號版 本第 一 版股利發放作業頁 次R-9訂定日期一、 作業程序:1. 公司非彌補補虧損及依依公司法規規定提出法法定盈餘公公積後,不不得分派股股息及紅利利。2. 公司無盈餘餘時,不得得分派股利利。但法定定盈餘公積積已超過資資本總額550時,或或於有盈餘餘年度所提提存之盈餘餘公積,有有超過
11、該盈盈餘20之數數額者,公公司為維持持股票價格格,得以其其超過部份份派充股息息。3. 股東大會通通過股利發發放議案後後,若為股股票股利應應向證券主主管機關申申報生效或或申請核准准。4. 股東大會通通過股利發發放議案後後,股務或或股務代理理單位應公公告並通知知股東下列列事項:4.1 股東大會決決議內容。4.2 現金股利之之除息日。4.3 股票股利之之除權日。5. 現金股利若若由金融機機構代為支支付,股務務人員應每每月或每週週結帳一次次,並應取取得代支金金融機構名名稱及代支支日期。6. 發放股票股股利時,股股務人員應應造具股東東配股名冊冊。7. 股東領取股股票時,應應核對其股股利發放通通知書、身身
12、份證、印印鑑無誤,於於發放名冊冊上蓋章或或取得相關關單據後始始得發放,蓋蓋用之印鑑鑑應與登記記印鑑相符符。二、 控制重點:1. 已發行股票票明細表與與股票存根根核對是否否相符。2. 股東配股名名冊之編造造是否正確確。三、 依據資料:1. 公司法融資循環編 號版 本第 一 版借款額度及審核作業頁 次R-11訂定日期一、 作業程序:1. 首次申請或或增加銀行行借款額度度時,財務務人員應於於簽呈中註註明借款額額度、借款款條件、借借款理由、簽簽訂借款合合約之人員員,經相關關權責主管管核准。2. 財務人員應應於動用借借款額度時時,詳細說說明舉借用用途、獲利利來源是否否足以償付付利息,並並衡量對公公司財務
13、狀狀況之影響響,並依本本公司核決決權限之規規定辦理。 3. 承辦人員取取得融資額額度後,應應簽訂貸款款合約,各各項申請資資料應留存存至少一份份並妥善歸歸檔。如係係指定用途途者,應依依計劃或約約定行事,不不可移供他他用。4. 財會人員應應注意中長長期之借款款中,如有有一年內到到期須用流流動資產償償付者,應應轉列流動動負債。5. 借款償還後後,若有設設定抵押或或提供質押押擔保品時時,承辦人人員應隨即即辦理塗銷銷設定登記記或收回質質押擔保品品。二、 控制重點:1. 借款前是否否確實加以以分析,並並衡量對公公司財務狀狀況之影響響。2. 借款是否確確實經權責責主管核准准。3. 設定抵押或或提供擔保保品之
14、借款款清償時,是是否隨即辦辦理塗銷設設定登記或或收回質押押擔保品。4. 中長期之借借款中,如如有一年內內到期須用用流動資產產償付者,是是否轉列流流動負債。5. 借款如係指指定用途者者,是否依依計劃或約約定行事。6. 額度之申請請是否需依依核准准。三、 依據資料:1. 公司法融資循環編 號版 本第 一 版借款合約訂立與撥款作業頁 次R-12訂定日期一、 作業程序:1. 借款成立時時,財務人人員應將借借款合約或或足以表示示債權債務務之文件妥妥為保存,並並知會會計計單位。2. 承辦之財務務人員應針針對借款銀銀行名稱、可可動用借款款額度、已已動用額度度、到期日日、融資種種類、利率率、還款付付息情形及及
15、抵押或質質押之擔保保品設置控控制報表,以以隨時掌握握借款及還還款之動態態。3. 借款須撥入入公司指定定之銀行帳帳戶,由會會計人員即即時入帳,並並經會計主主管審核。4. 付息前應先先核算是否否正確,並並核對其利利率與合約約約定之利利率是否相相符。5. 長期資金需需求應以長長期資金支支應,避免免以短期資資金支應。二、 控制重點:1. 借款合約或或足以表示示債權債務務之文件是是否妥為保保存。2. 借款是否撥撥入公司指指定之銀行行帳戶並即即時入帳。3. 承辦人員於於借款成立立後,是否否設置控制制報表,隨隨時掌握借借款及還款款之動態。四、 依據資料:1. 公司法融資循環編 號版 本第 一 版發行公司債作
16、業頁 次R-14訂定日期一、 作業程序:1. 公司在發行行公司債前前應收集相相關資料加加以評估,以以瞭解公司司是否有融融資需要。2. 公司欲發行行公司債時時,財務單單位應填寫寫簽呈,依依公司法之之規定經董董事長核可可、董事會會決議後,將將募集公司司債之原因因及有關事事項報告股股東會,始始可為之。3. 公司債發行行計畫中,應應考慮下列列基本要項項。3.1 發行種類類3.2 還款方式式3.3 公司債利利率3.4 付息方式式4. 公司債之登登記、保管管與簽發人人員,應分分別由不同同人擔任。5. 未發行債券券均應預先先編號,並並交由專人人保管、並並定期盤點點。6. 公司債發行行程序,應應按相關法法令規
17、定辦辦理。二、 控制重點:1. 公司債發行行前,是否否收集相關關資料加以以評估。2. 是否有事先先規劃還本本時之財源源籌措方法法。3. 充分瞭解承承銷合約及及特別條款款之內容。4. 發行程序是是否符合公公司法規定定。三、 依據資料:1. 公司法2. 證券交易法法3. 發行人募集集與發行有有價證券處處理原則融資循環編 號版 本第 一 版發行商業本票作業頁 次R-15訂定日期一、 作業程序:1. 發行商業本本票前應收收集相關資資料加以評評估,以瞭瞭解公司需需要。2. 公司欲發行行商業本票票時,財務務單位應填填寫簽呈,經經董事長核核可、董事事會決議後後,始可為為之。3. 發行商業本本票時,財財務單位
18、應應依下列程程序辦理:3.1 洽商金融機機構票券公司司,金融機機構票券公司司經徵信調調查及授信信程序後同同意保證,即即與本司簽簽訂保證契契約。3.2 商業本票發發行當日,票票券公司於於扣除貼現現息與簽證證、承銷、保保證手續費費用後,將將發行票款款撥至本公公司指定之之銀行帳戶戶。4. 財務單位應應核算發行行成本貼現息+保證費+簽證費+承銷費是否正確確。二、 控制重點:1. 發行商業本本票前,是是否仔細評評估相關資資料。2. 是否有事先先規劃還本本時之財源源籌措方法法,發行成成本計算是是否正確。3. 發行程序是是否符合相相關法令規規定。融資循環編 號版 本第 一 版還本付息及記錄作業頁 次R-16
19、訂定日期一、 作業程序:1. 承辦人員應應注意到期期之借款應應依約償付付本息,如如有差異應應追查原因因。2. 非金融機構構之貸款利利息應辦理理扣繳,每每期期末應應估列應付付利息。3. 權責主管應應定期將銀銀行貸款及及利息支出出等有關科科目相互勾勾稽。4. 權責主管應應定期檢討討借款到期期應償還之之財源籌措措及近期之之財務狀況況,以期能能如期償還還或擬定對對應方案。5. 付息前應先先計算金額額是否正確確,並核對對其利率與與合約約定定之利率是是否相符。二、 控制重點:1. 借款是否依依約償付本本息,如有有差異是否否追查原因因。2. 銀行貸款及及利息支出出是否相互互勾稽。3. 計算付息金金額是否正正
20、確,並核核對其利率率與合約約約定之利率率是否相符符融資循環編 號版 本第 一 版抵質押及記錄作業頁 次R-17訂定日期一、 作業程序:1. 借款成立後後,承辦之之財務人員員應針對借借款銀行名名稱、可動動用借款額額度、已動動用額度、到到期日、融融資種類、利利率、還款款付息情形形及抵押或或質押之擔擔保品設置置借款合約約控制表,以以隨時掌握握借款及還還款之動態態。2. 借款合約控控制表,應應經權責主主管審核。3. 設定抵押或或提供質押押擔保品之之借款於償償還後,承承辦人員應應隨即辦理理塗銷設定定登記或收收回質押擔擔保品。二、 控制重點:1. 借款成立後後財務人員員是否編製製借款合約約控制表,並並呈權
21、責主主管審核。2. 借款償還後後,是否將將抵押或質質押擔保品品立即辦理理塗消設定定登記。3. 承辦人員是是否確實清清點並確認認收回質押押擔保品之之數量及品品質,並經經權責主管管審核。融資循環編 號版 本第 一 版一般費用報支作業頁 次R-19訂定日期一、 作業程序:1. 應付費用:1.1 應付費用為為已發生而而尚未支付付之各項費費用。1.2 應付稅捐應應依法定期期限繳納。1.3 應付費用之之列帳、整整理、支付付應依公司司規定辦理理,並附核核准單據及及原始憑證證。1.4 付款方法可可直接匯給給當事人或或開立抬頭頭、劃線,轉轉讓之票據據支付。1.5 對於平時已已先預付部部份款項之之費用,應應注意是
22、否否有重覆請請款。1.6 已逾期限或或已屆法定定時效未支支付者,須須經核准始始可轉列其其他收入。1.7 應付費用,如如有逾法定定或規定支支付期間未未支付者,應應查明原因因,作適當當處理。2. 預付費用:2.1 預付費用應應經過權責責主管核准准。2.2 預付費用之之發生及收收回時,應應附有核准准單據及原原始憑證,攤攤銷及轉帳帳之核准程程序,應與與會計制度度規定相符符。2.3 每月應清查查預付費用用部份是否否仍具有預預付性質,如如有錯誤應應儘快查明明。2.4 每月或會計計年度結束束時編列預預付費用餘餘額明細表表。3. 郵資報支:3.1 郵費指材料料成品文件件的郵寄和和快遞費4. 設備維修費費用:4
23、.1 不定期之維維修費用報報支,應附附核准單據據及原始憑憑證。4.2 定期之維修修費用報支支,應附合合約及原始始憑證。4.3 支付修繕工工程如屬對對外發包,則則於驗收後後依公司或或契約規定定請款。5. 暫付款:5.1 暫付款應經經權責主管管核准。5.2 暫付款之發發生及沖轉轉,應附有有核准之單單據及原始始憑證。二、 控制重點:1. 各項費用之之入帳應有有憑證。2. 各項估算費費用是否予予以評估正正確性及數數字合理性性。3. 應付費用是是否依規定定期限繳交交之。4. 預付費用、暫暫付款之申申請是否經經適當核准准。5. 預付費用之之餘額明細細表,其內內容是否異異常。三、 依據資料 1. 企業會計制
24、制度融資循環編 號版 本第 一 版 營業外收支作業頁 次R-21訂定日期一、 作業程序:營業外收入入作業:1.1 對於利息收收入出納人人員應核對對銀行存款款額及其利利息,其存存款數、乘乘約定利率率、計算利利息收入之之數與銀行行轉入利息息收入之數數,若相符符,則將前前列資料列列入摘要,記記入帳冊。1.2 兌換損益之之計算,應應按當時外外幣與本國國幣換算發發生之差額額,算出損損益,按資資產負債表表日即期匯匯率評價,並並於當期認認列因調整整而產生之之未實現兌兌換損益。1.3 會計年度結結束時,尚尚有應收利利息、未實實現兌換收收益或其他他收益等未未列帳者,會會計人員應應調整之。2. 營業外支出出作業:
25、2.1 對於利息支支出,出納人員員應核對銀銀行收據銀銀行借款額額起訖日數數及其利率率,計算利利息支出之之數與銀行行轉入利息息支出之數數,若相符符,則將前前列資料列列入摘要,記記入帳冊。2.2 兌換損益之之計算,應應按當時外外幣與本國國幣換算發發生之差額額,算出損損失,摘要要中說明前前述資料並並登錄帳冊冊。2.3 會計年度結結束時,尚尚有應付利利息、兌換換損失或其其他損失等等未列帳者者,會計人人員應調整整之。二、 控制重點:1. 利息收入、利利息支出、下下腳收入、其其他收入、其其他支出、盤盤存盈餘(損損失)等,是是否依據相相關單據予予以入帳。2. 若為跨年度度到期付息息之定期存存款,應於於年底計
26、算算利息收入入及應收利利息。三、 依據資料1. 企業會計制制度所得稅稅法2. 營利事業所所得稅查核核準則融資循環編 號版 本第 一 版零用金作業頁 次R-22訂定日期一、 作業程序:1.零用金金使用者賃賃核準後的的報銷單至至財務單位位報銷,以使其所所持金額與與申請之零零用金數額額一致2.出納依依公司法規規審核報銷銷單時,對對給予報銷銷的單據加加蓋“支訖”章,以防重重復3.出納應應定期公布布零用金使使用者名單單與金額,以便雙方方核對二、 控制重點:1. 是否長期間間未按時報報銷。2. 手存憑證、收收據,有否否久持不送送報支。3. 支付性質或或金額是否否超過零用用金之規定定範圍。4. 零用金如係係
27、定額其金金額是否符符合業務需需要或過多多。5. 零用金如金金額過鉅,其其平時保管管方法是否否妥善。三、 依據資料:1. 零用金管理理辦法融資循環編 號版 本第 一 版稅捐及規費作業頁 次R-24訂定日期一、 作業程序:1. 稅捐作業:1.1 每月依稅法法規定,核核算繳納稅稅款數額,按按時繳納,以以免受罰。1.2 凡符合稅捐捐減免之規規定項目者者,依照規規定辦妥手手續。1.3 繳納後之稅稅單妥予保保存,若需需出借,亦亦應詳加記記錄。1.4 當支付各項項稅捐,依依其性質分分為費用、成成本、收益益減項或代代付而入帳帳。2. 規費作業:2.1 依規定核算算繳納規費費數額,按按時繳納並並取得原始始憑證收
28、據據或證明單單,妥予保保存。二、 控制重點:1. 每月是否依依稅法規定定,於規定定期限內核核算繳納稅稅款。2. 相關憑證單單據是否妥妥善保存,若若需出借是是否詳加記記錄。3. 支付支各項項稅捐是否否依其性質質分為費用用、成本、收收益減項或或代付而入入帳。三、 依據資料:1. 所得稅法2. 營業稅法3. 稅捐稽徵法法4. 證券交易法法5. 營利事業所所得稅查核核準則融資循環編 號版 本第 一 版印鑑管理作業頁 次R-25訂定日期一、 作業程序:1. 印鑑與支票票應由不同同人員保管管並依印印鑑管理辦辦法使用用印鑑。2. 總務單位應應編列公司司印章清冊冊,凡有新新刻印均應應列入登記記。3. 凡人員外
29、借借印章時,均均應在印印鑑使用申申請單上上註明借出出日期、用用途、預定定歸還日期期,歸還後後始可註銷銷。4. 迄歸還日期期尚未歸還還者,應追追蹤處理。二、 控制重點:1. 公司印章應應詳予登記記,並不定定期盤點。2. 印章如有申申請借出,應應詳加審查查。3. 印章之使用用是否依印鑑管理理辦法辦辦理。4. 印鑑與支票票是否分由由不同人員員管理。三、 依據資料:1. 印鑑管理辦辦法融資循環編 號版 本第 一 版背書保證作業頁 次R-27訂定日期一、 作業程序:1. 有關背書保保證作業規規定,依本本公司背背書保證管管理辦法辦理。2. 背書保證之之對象:2.1 與本公司有有業務關係係之公司;2.2 直
30、接持有普普通股股權權超過百分分之五十之之子公司;2.3 母公司與子子公司持有有普通股股股權合併計計算超過百百分之五十十之被投資資公司;2.4 對公司直接接或經由子子公司間接接持有普通通股股權超超過百分之之五十之母母公司。3. 對外背書保保證責任之之總額以不不超過當期期淨值總額額為限及對對單一企業業背書限額額以不超過過當期淨值值百分之五五十為限。4. 本公司辦理理背書保證證事項授權權由董事長長於前項所所定額度內內全權處理理,於事後後報請董事事會追認之之,並將辦辦理之有關關情形提報報股東會備備查。5. 核准程序:5.1 公司背書保保證或註銷銷時,應由由相關部門門提送簽呈呈,敘明被被背書保證證企業名
31、稱稱、承諾擔擔保事項、金金額及解除除背書保證證責任之條條件、日期期等,呈請請董事長決決行。5.2 財務單位應應就保證事事項,依其其性質分別別予以入帳帳或登載備備查簿,每每月初應編編製上月份份背書保保證金額申申報明細表表,呈報報董事長。6. 公告及註銷銷:6.1 公司之背書書保證餘額額,依規定定格式內容容併同營業業額按月公公告並向證證期會申報報。6.2 本公司上市市上櫃後,應應依照證期期會公布之之上市上上櫃公司背背書保證處處理要點之辦理公公告申報標標準及應公公告申報之之時限及內內容之有關關規定辦理理公告申報報。6.3 財務單位於於保證到期期時,辦理理權利義務務結清,並並辦妥註消消或解除事事項。7
32、. 財務單位在在辦妥保證證或質權抵抵押後將有有關擔保品品、票據等等文件妥善善保存並記記錄。8. 對外保證所所用之印鑑鑑,依證期期會之規定定,應以工工商行政管管理局登記記之公司印印鑑為專用用印鑑。背背書保證有有關印章保保管人應報報經董事會會同意,變變更時異同同。二、 控制重點:1. 各背書保證證事項是否否悉照本公公司背書書保證管理理辦法辦辦理。2. 額度內之背背書保證是是否均經董董事長核准准,且於事事後報請董董事會追認認,並是否否將辦理情情形提報股股東會備查查。3. 向證期會申申報及公告告事項及內內容有無及及時辦理。4. 背書保證印印鑑及相關關文件是否否妥為保管管,備查簿簿是否即時時登錄。5.
33、財務單位是是否於保證證到期時,辦辦理權利義義務結清,並並辦妥註消消或解除事事項。三、 依據資料:1. 背書保證管管理辦法。2. 上市上櫃公公司背書保保證處理要要點。融資循環編 號版 本第 一 版資金貸與他人作業頁 次R-29訂定日期一、 作業程序:1. 本公司資金金貸放對象象,限於有有業務往來來之法人或或團體。2. 貸款對象提提出申請時時,應辦理理徵信調查查,徵信調調查人員應應就融資對對象之所營營事業財務務狀況、償償債能力、信信用、獲利利能力及借借款用途、還還款計畫等等予以審慎慎評估,以以擬具融資資金額、期期限、計息息方式、擔擔保品及其其他條件,逐逐級呈董事事長核准後後,由董事事會決議辦辦理。
34、3. 借款人如提提供擔保品品,則應辦辦理質權或或抵押權設設定手續,以以確保本公公司債權。4. 擔保品除土土地及有價價證券外,均均應投保火火險,如為為車輛應投投保全險,保保險金額以以不低於擔擔保品抵押押值為原則則,保單上上應加註以以本公司為為受益人。5. 本公司自上上市(櫃)之之月份起,應應將資金貸貸與他人情情形,按月月編製資資金貸與關關係人或團團體明細表表,並於於每月十五五日前將前前表分送證證期會、證證交所、證證券發展基基金會及證證券商業同同業公會。二、 控制重點:1. 資金貸放對對象,是否否限於與本本公司有業業務往來之之法人或團團體。2. 擔保品之保保管手續是是否健全。3. 每次融資條條件是
35、否經經董事長核核准後,由由董事會決決議辦理。4. 是否如期向向主管機關關申報相關關事宜。三、 依據資料:1. 公司法2. 上市公司資資金貸與他他人應注意意事項3. 資金貸予他他人作業程程序融資循環編 號版 本第 一 版原始憑證、記帳憑證作業頁 次R-31訂定日期一、 作業程序:1. 原始憑證:1.1 外來憑證,如如有下列情情形,不予予接受:a. 單據數字計計算錯誤者者。b. 收支數字顯顯與規定及及事實經過過不符者。c. 有關人員未未予簽名或或蓋章者。d. 其他與法令令或內部規規定不合者者。1.2 內部憑證應應有規定格格式,並印印好以供取取用。2. 記帳憑證:2.1 記帳憑證應應小心防範範下列情
36、形形:a. 根據不合法法之原始憑憑證填製者者。b. 未依規定程程序造具者者。c. 記載內容與與原始憑證證不符者。d. 應予記載之之內容未予予記載,記記載簡略不不能表達會會計事項之之真實情形形者。e. 計算、繕寫寫錯誤更正正者。f. 與法令或內內部規定不不合者。2.2 收支傳票經經出納人員員執行收付付款後,應應在傳票或或原始憑證證加蓋收訖訖或付訖章章。二、 控制重點:1. 原始憑證是是否依規定定審核,且且憑證之效效力合法。2. 記帳憑證是是否依規定定編製,編編製時是否否執行各注注意事項。三、 依據資料:1. 會計制度融資循環編 號版 本第 一 版會計帳務處理作業頁 次R-33訂定日期一、 作業程
37、序:1. 各項帳務依依公司普通通會計事務務處理程序序辦理。2. 各交易事項項應採用最最合適之會會計科目。3. 將傳票或記記帳憑證之之交易登錄錄帳冊。4. 依科目別分分別過至各各會計科目目分類帳。5. 定期應將各各明細分類類帳科目餘餘額相加與與總帳金額額核對。6. 結帳前須將將各種應調調整科目,作作適當之調調整。7. 會計年度終終了應將各各會計科目目結帳,虛虛帳戶轉入入本期損益益,實帳戶戶結轉下期期。8. 編製各種財財務報表,以以表達企業業在此一會會計年度結結束時之財財務狀況,年年度之營業業及現金流流量,作為為債權人、股股東及管理理當局之參參考。二、 控制重點:1. 會計科目之之運用是否否適當,
38、是是否符合會會計制度及及有關規定定。2. 每一會計事事項的發生生是否依會會計制度辦辦理。3. 查核會計憑憑證、簿籍籍、報告之之設置是否否符合會計計制度及有有關規定。4. 會計事務之之處理是否否符合會計計制度之規規定。5. 過渡科目及及懸記帳項項是否按期期清理。6. 折舊及利息息之計算、各各項遞延費費用之攤銷銷,是否依依照規定辦辦理。三、 依據資料:1. 會計制度融資循環編 號版 本第 一 版財務報表查核作業頁 次R-35訂定日期一、 作業程序:1. 財務報表之之內容,應應包括下列列各表及其其附註:1.1 資產負債表表。1.2 損益表。1.3 股東權益變變動表。1.4 現金流量表表。2. 財務報
39、表之之科目,得得視事實需需要做適當當之分類及及歸併,以以簡馭繁便便利閱讀。3. 上期之科目目分類如與與本期不一一致時,應應予以重新新分類,並並附註說明明之。4. 財務報表及及其附註,應應採兩期對對照方式以以便比較。5. 下列事項應應以附註方方式加以揭揭露:5.1 重要會計政政策之彙總總說明。5.2 會計變更之之理由及對對於財務報報表之影響響。5.3 債權人對於於特定資產產之權利。5.4 重大之承諾諾事項及或或有事項。5.5 盈餘分配所所受之限制制。5.6 有關業主權權益之重大大事項。5.7 重大之期後後事項。5.8 其他為避免免使用者之之誤解,或或有助於財財務報表之之公正表達達,所必須須說明之
40、事事項。二、 控制重點:1. 各科目及財財務報表之之編製及會會計處理是是否依照一一般公認會會計原則及及證券發行行人財務報報告編製準準則處理。三、 依據資料:1. 會計制度融資循環編 號版 本第 一 版績效評估作業頁 次R-38訂定日期一、 作業程序及及控制重點點:1. 依各項財務務報表分析析下列績效效指標:1.1 財務結構:a. 負債占資產產比率。b. 長期資金占占固定資產產比率。c. 償債能力:d. 流動比率。e. 速動比率。f. 利息保障倍倍數。1.2 經營能力:a. 應收款項週週轉率。b. 平均收現日日數。c. 存貨週轉率率。d. 平均銷貨日日數。e. 平均收現日日數。f. 總資產週轉轉
41、率。1.3 獲利能力:a. 資產報酬率率。b. 股東權益報報酬率。c. 純益率。d. 每股盈餘。 1.4 現金流量:a. 現金流量比比率。b. 現金流量允允當比率。c. 現金再投資資比率。2. 將各項指標標與歷年之之記錄比較較,分析差差異並找出出差異之原原因。3. 將各項指標標與其他公公司比較,分分析差異。4. 再以百分比比報表作同同業與不同同年度之比比較。二、 控制重點:1. 每期結算後後,會計單單位應編製製比較資產產負債表、比比較損益表表,並詳加加分析增減減變動原因因。2. 各項比率之之計算是否否正確,計計算基礎是是否一致,計計算資料是是否正確可可靠。3. 財務結構是是否適當,償償債能力有有無下降跡跡象,經營營能力與獲獲利能力有有無顯著變變動,現金金流量是否否允當。三、 依據資料:1. 損益表(比比較損益表表)2. 資產負債表表(比較資資產負債表表)3. 股東權益變變動表4. 現金流量表表5. 會計師財務務簽證報告告融資循環編 號版 本第 一 版會計資料保管作業頁 次R-40訂定日期一、 作業程序:1. 各類原始憑憑證、記帳帳憑證、帳帳冊、表單單、報表等等,平日應應妥善保管管、裝訂。2. 公司之帳簿簿,除有關關未結會計計事項者外外,應於會會計年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