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筑条例(第二次修订)2002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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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市建建筑条例例(第二二次修订订)(年月日厦门门市第十十届人民民代表大大会常务务委员会会第三十十次会议议通过,根根据年年月日厦厦门市第第十一届届人民代代表大会会常务委委员会第第四十二二次会议议通过的的厦门门市人民民代表大大会常务务委员会会关于修修改厦厦门象屿屿保税区区条例等十三三件法规规的决定定修正正,根据据年月日厦门门市第十十二届人人民代表表大会常常务委员员会第十十六次会会议通过过的厦厦门市人人民代表表大会常常务委员员会关于于修改厦门市市价格管管理条例例等四四件法规规的决定定修正正)第一章总则则第一一条为为加强建建筑活动动的监督督和管理理,维护护建筑市市场秩序序,保证证建设工工程的质质量和
2、安安全,保保障建筑筑活动当当事人的的合法权权益,遵遵循国家家有关法法律、行行政法规规的基本本原则,结结合本市市实际,制制定本条条例。第二二条在在本市辖辖区内从从事建筑筑活动以以及对建建筑活动动实施监监督管理理的,应应当遵守守本条例例。本条条例所称称建筑活活动,是是指土木木建筑工工程、建建筑装修修装饰工工程和建建筑业范范围内的的设备安安装工程程、管线线敷设工工程和园园林绿化化工程的的新建、扩扩建、改改建及工工程中介介服务。第三三条建建筑活动动应当遵遵循质量量、安全全和效益益相统一一的原则则。第四四条建建筑活动动当事人人应当遵遵守法律律、法规规,不得得损害社社会公共共利益和和他人的的合法权权益。禁
3、禁止行业业、部门门垄断建建筑市场场。第五五条各各级政府府扶持建建筑业发发展,支支持建筑筑科学技技术研究究,鼓励励采用先先进技术术、先进进设备、先先进工艺艺、新型型建筑材材料和现现代管理理方式。第六六条厦厦门市建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部门主管管本市建建筑活动动的监督督管理。各区区建设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在在市建设设行政主主管部门门的业务务指导下下,负责责各自管管理权限限范围内内建筑活活动的监监督管理理。市、区区政府其其他有关关部门在在各自职职责范围围内依法法对建筑筑活动进进行监督督管理。第二章从业资资质和资资格第七七条对对下列从从事建筑筑活动的的企业或或者单位位(以下下统称建建筑企业业)实行行资质审审查制
4、度度:工工程总承承包企业业;工工程勘察察、设计计单位;工工程施工工企业;工工程监理理、造价价咨询、质质量检测测等中介介服务单单位;法法律、法法规规定定的其他他从事建建筑活动动的企业业或者单单位。第八八条设设立建筑筑企业必必须依法法向建设设行政主主管部门门办理资资质审查查手续,取取得相应应的资质质证书,并并向工商商行政管管理部门门申请、领领取营业业执照后后,方可可从事建建筑经营营活动。第九九条建建筑企业业不得超超越资质质证书核核定的资资质等级级、业务务范围承承揽建设设工程。禁禁止无资资质的单单位或者者资质等等级低的的建筑企企业以有有资质或或者资质质等级高高的建筑筑企业名名义承揽揽建设工工程。第十
5、十条承承包单位位应当具具备与承承揽工程程相适应应的资金金、技术术、管理理以及操操作人员员和技术术设备。承承包单位位与发包包单位签签订合同同后,应应当向市市建设行行政主管管部门进进行资质质备案。建筑筑施工企企业应当当依法与与劳务作作业人员员签订劳劳动合同同。实行行劳务分分包的应应当分包包给具有有相应劳劳务分包包资质的的企业。第十十一条港、澳澳、台地地区和外外国的建建筑企业业来本市市承揽建建设工程程,必须须向市建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办理理资质审审查,并并按照规规定办理理其他手手续。第十十二条从事建建筑活动动的建设设工程技技术人员员,按照照规定取取得专业业资格方方可执业业。第十十三条任何单单位和个个
6、人不得得伪造、涂涂改、出出借、出出租、转转让资质质证书及及勘察、设设计图章章和图签签。第三章工程发发包与承承包第十十四条建设工工程立项项文件批批准后,建建设单位位应当向向市建设设行政主主管部门门申请办办理报建建手续。未未办理报报建手续续的,建建设单位位不得将将建设工工程发包包。第十十五条建设工工程的发发包可以以采用招招标发包包或者直直接发包包,依法法应当实实行招标标发包的的建设工工程,禁禁止直接接发包。招招标发包包的,应应当依法法采取公公开招标标或者邀邀请招标标方式。第十十六条自行发发包建设设工程的的发包单单位,应应当具有有与工程程项目性性质、规规模相适适应的工工程经济济、技术术管理人人员,并
7、并经市建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审查查同意。不符符合前款款规定的的发包单单位,应应当委托托具备相相应资质质的发包包代理单单位代理理发包。第十十七条建设工工程的勘勘察、设设计、施施工可以以发包给给一个总总承包单单位,也也可以分分别发包包。勘察察、设计计发包中中,在确确定总勘勘察设计计协调单单位的前前提下,可可以按照照单项工工程发包包,但不不得将一一个单项项工程的的勘察、设设计划分分成若干干部分发发包给几几个勘察察、设计计单位。施工工发包中中,发包包单位不不得将一一个单位位工程中中的分部部分项工工程分别别发包,但但单位工工程的基基础、二二次装修修、专业业设备的的分部分分项工程程除外。第十十八条禁止发发
8、包单位位违反计计价方法法、取费费标准,压压低勘察察设计费费和工程程造价,缩缩短合理理工期,或或者采取取要求承承包单位位垫资施施工等不不正当手手段发包包建设工工程。第十十九条发包单单位应当当将工程程发包给给具有相相应资质质等级的的承包单单位。具具备承包包资格的的承包单单位,可可以在本本市承包包与其资资质等级级相应的的建设工工程。但但不得利利用行贿贿、提供供回扣或或者其他他好处等等不正当当手段承承揽工程程。第二二十条承包单单位应当当自行组组织完成成所承包包的工程程,也可可以按照照有关规规定进行行分包,但但不得转转包。禁禁止分包包单位将将所承包包的工程程再转包包、分包包给其他他承包单单位。第二二十一
9、条条发包包单位依依法确定定承包单单位后,应应当与承承包单位位书面签签订建设设工程承承包合同同。承包包单位将将承包的的建设工工程依法法分包给给其他单单位,应应当与分分包单位位书面签签订分包包合同。第二二十二条条承包包单位应应当按照照合同约约定交付付工程,发发包单位位应当按按照合同同约定拨拨付工程程款。对对严重拖拖欠工程程款的,不不予批准准新的建建设项目目。第四章勘察设设计第二二十三条条政府府扶持和和鼓励采采取科学学合理的的优化设设计方案案,遵循循经济、适适用、安安全的原原则,降降低投资资和减少少浪费。勘察察、设计计单位及及其工作作人员应应当遵守守职业道道德,保保守建设设单位的的商业秘秘密;在在工
10、程勘勘察、设设计中,有有权拒绝绝业主或或者有关关部门及及其工作作人员违违反有关关标准、规规程的不不合理要要求。第二二十四条条工程程策划方方案应当当由具有有相应业业务范围围的设计计单位承承担,但但不受单单位设计计资质等等级的限限制,其其成果可可作为建建设单位位或者管管理部门门的工作作参考,但但不得作作为工程程实施的的依据。报政政府管理理部门审审查作为为工程实实施依据据的勘察察、设计计文件,必必须由建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部门核准准的具有有相应资资质等级级的勘察察、设计计单位编编制。第二二十五条条政府府投资的的大中型型建设项项目、城城市大中中型公共共建筑、住住宅小区区、高层层建筑等等对城市市景观影影响较
11、大大或者技技术要求求较高的的建设工工程应当当通过招招标的方方式,公公开确定定勘察、设设计单位位。第二二十六条条持有有工程勘勘察、设设计资质质证书的的单位之之间可以以合作承承担业务务。合作作各方资资质等级级不同的的,其质质量管理理由资质质高的一一方负责责并承担担责任。勘勘察、设设计单位位之间合合作承担担业务,应应当书面面签订合合同。持有有工程勘勘察、设设计资质质证书的的单位,不不得与没没有勘察察、设计计资质证证书的单单位或者者个人合合作承担担业务;不得为为没有勘勘察、设设计资质质证书的的单位、个个人审核核或者代代出勘察察、设计计成果,提提供图签签或者代代签图章章。勘察察、设计计单位不不得为未未经
12、立项项或者未未办理规规划、用用地手续续等违法法建设项项目进行行勘察、设设计。第二二十七条条工程程勘察、设设计成果果的深度度和质量量必须符符合国家家和省、市市的规定定。提供供给建设设单位的的勘察、设设计文件件,必须须经法定定代表人人、项目目负责人人签字,并并加盖公公章和资资格证章章。建设设工程的的设计还还应当有有注册建建筑师或或者注册册工程师师的签字字和盖章章。属合合作设计计的,还还必须经经主体设设计单位位的项目目设计总总负责人人签字。勘察察、设计计单位和和个人应应当对其其工作成成果承担担技术责责任、经经济责任任及有关关法律规规定的其其他责任任。第二二十八条条设计计单位在在设计中中对选用用的建筑
13、筑材料、构构配件和和机械设设备,应应当注明明规格、型型号、性性能、色色泽等,并并提出质质量要求求,但不不得指定定生产厂厂家或者者供应单单位。第二二十九条条经批批准的工工程设计计文件不不得擅自自改变。确确需改变变立项、规规划及初初步设计计的主要要内容的的,必须须取得原原审批部部门的书书面同意意。第三十条条港、澳澳、台地地区和外外国的设设计机构构按照有有关规定定经批准准可以在在本市承承担工程程设计,但但应当与与在本市市己办理理资质备备案的设设计单位位合作。港港、澳、台台地区和和外国的的设计机机构承担担本市的的工程设设计,应应当遵守守中华人人民共和和国的法法律、法法规,采采用中华华人民共共和国的的标
14、准、规规范,经经市建设设行政主主管部门门批准,也也可以参参照境外外的技术术规范。第五章工程造造价第三三十一条条市建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应当当根据本本市建设设工程的的实际需需要,及及时组织织编制、修修订、颁颁布适用用本市工工程造价价定额(指指标)及及造价指指数,定定期公布布建筑材材料市场场价格信信息,以以及季度度和半年年的材料料价格、人人工费、机机械费指指数,实实行工程程计价动动态管理理。第三三十二条条建设设工程造造价,应应当以国国家、省省、市建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部门依法法颁发的的工程概概算、预预算、费费用和工工期定额额计价办办法为依依据,根根据市场场供求变变化和发发包单位位的特殊殊要求,由由发包
15、单单位与承承包单位位在合同同中约定定,实行行优质优优价。建设设工程的的定额补补充项目目,应当当报市建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部门组织织测定审审查后,方方可采用用。外商商独资、外外资占百百分之五五十以上上的中外外合资建建设工程程的造价价,由发发包单位位与承包包单位在在合同中中协商约约定。第三三十三条条在建建设工程程的设计计阶段,设设计单位位应当分分阶段编编制设计计概算、预预算文件件;施工工阶段,施施工单位位应当编编制施工工图预算算文件;竣工后后,施工工单位应应当编制制竣工决决算文件件。第三三十四条条经批批准的工工程建设设概算、预预算不得得随意突突破。确确需调整整工程建建设概算算、预算算,必须须经原批批准
16、部门门的同意意。第三三十五条条大中中型建设设工程和和重点建建设工程程的建设设单位必必须在竣竣工验收收后六个个月内办办理完竣竣工决算算;其他他建设工工程在竣竣工验收收后三个个月内办办理完竣竣工决算算。第三三十六条条市建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必须须加强对对概算、预预算、决决算编制制和审核核的管理理。属财财政性投投融资建建设工程程的预算算、决算算审核工工作,按按照市政政府有关关规定执执行。禁止止任何单单位和个个人在编编制和审审核概算算、预算算、决算算等文件件时弄虚虚作假,随随意压价价、抬价价或者附附加不合合理条件件。第六章建设工工程施工工第三三十七条条建设设工程施施工实行行施工许许可证制制度。建建设单
17、位位在工程程开工前前应当向向建设行行政主管管部门申申请领取取建设工工程施工工许可证证。未领领取施工工许可证证的,不不得开工工。第三三十八条条申请请领取施施工许可可证,必必须具备备下列条条件:已已依法办办理建设设用地手手续;已已取得建建设工程程规划许许可证并并经定位位测量和和验收签签证;需需要拆迁迁的,已已经办理理拆迁手手续;已已按照规规定办理理工程质质量、安安全监督督手续;有有满足施施工需要要的施工工图纸及及技术资资料;施施工需要要的建设设资金已已落实;工工程施工工企业已已确定;法法律、法法规规定定的其他他条件。市、区区建设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应应当在受受理申请请之日起起十五日日内作出出决定,符符
18、合条件件的,发发给施工工许可证证。第三三十九条条建设设单位应应当自领领取施工工许可证证之日起起三个月月内开工工。因故故不能按按期开工工的,应应当向原原发证机机关申请请延期;既不开开工又不不申请延延期的,施施工许可可证自行行废止。第四四十条在建的的建设工工程因故故中止施施工的,建建设单位位应当自自中止施施工之日日起一个个月内,向向原发证证机关报报告,并并按照规规定做好好建设工工程的维维护管理理工作。建设设工程恢恢复施工工时,应应当向原原发证机机关报告告;中止止施工满满一年的的工程恢恢复施工工前,建建设单位位应当报报原发证证机关核核验施工工许可证证。第四四十一条条建设设单位应应当向工工程施工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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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 建筑 条例 第二次 修订 2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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