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制度bjsl.docx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制度bjsl.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制度bjsl.docx(3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上海市住宅宅物业管管理规定定( 上上海市住住宅物业业管理规规定 20010年12月28日 177:533 (20004年8月19日上海海市第十十二届人人民代表表大会常常务委员员会第十十四次会会议通过过20110年12月23日上海海市第十十三届人人民代表表大会常常务委员员会第二二十三次次会议修修订) 第一章章总则 第一条条为了规规范住宅宅物业管管理活动动,维护护业主和和物业服服务企业业的合法法权益,根根据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物权法法、国国务院物物业管理理条例和和其他有有关法律律、行政政法规,结结合本市市实际情情况,制制定本规规定。 第二条条本市行行政区域域内住宅宅物业管管理、使使用及其其监督管管
2、理,适适用本规规定。 第三条条本规定定所称住住宅物业业管理(以以下简称称物业管管理),是是指住宅宅区内的的业主通通过选聘聘物业服服务企业业,由业业主和物物业服务务企业按按照物业业服务合合同约定定,或者者通过其其他形式式,对房房屋及配配套的设设施设备备和相关关场地进进行维修修、养护护、管理理,维护护相关区区域内的的环境卫卫生和秩秩序的活活动。 本规定定所称业业主,是是指房屋屋的所有有权人。 本规定定所称使使用人,是是指房屋屋的承租租人和实实际居住住人。 本规定定所称物物业服务务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条市房屋屋行政管管理部门门负责全全市物业业管理
3、的的监督管管理工作作。区、县县房屋行行政管理理部门负负责本辖辖区内物物业管理理的监督督管理;其设立立的房屋屋管理办办事机构构(以下下简称房房管办事事处)承承担相关关具体事事务。 市和区区、县房房屋行政政管理部部门履行行以下职职责: (一)业业主大会会和业主主委员会会的业务务指导与与监督管管理; (二)物物业服务务企业和和从业人人员的监监督管理理; (三)专专项维修修资金归归集、使使用的指指导与监监督; (四)物物业使用用和维护护的监督督管理; (五)物物业管理理方面的的其他监监督管理理职责。 第五条条区、县县人民政政府应当当建立住住宅小区区综合管管理工作作制度,组组织区、县县相关行行政管理理部
4、门和和单位,部部署、推推进和协协调辖区区内物业业管理各各项工作作,并指指导监督督业主大大会、业业主委员员会的各各项工作作。 乡、镇镇人民政政府和街街道办事事处应当当建立本本辖区住住宅小区区综合管管理工作作制度,协协调和处处理辖区区内物业业管理综综合事务务和纠纷纷,指导导监督业业主大会会、业主主委员会会的组建建及日常常运作。 第六条条市物业业管理行行业协会会是实行行行业服服务和自自律管理理的社会会组织,依依法制定定和组织织实施自自律性规规范,组组织业务务培训,对对物业服服务企业业之间的的纠纷进进行调解解,维护护物业服服务企业业合法权权益。 本市鼓鼓励物业业服务企企业加入入市物业业管理行行业协会会
5、。 第二章章业主及及业主大大会 第七条条住宅小小区,包包括分期期建设或或者两个个以上单单位共同同开发建建设的住住宅小区区,其设设置的配配套设施施设备是是共用的的,应当当划分为为一个物物业管理理区域;但被道道路、河河道等分分割为两两个以上上自然街街坊或者者封闭小小区,且且能明确确共用配配套设施施设备管管理、维维护责任任的,可可以分别别划分为为独立的的物业管管理区域域。 第八条条房屋行行政管理理部门负负责核定定物业管管理区域域。 规划行行政管理理部门在在住宅建建设工程程设计方方案审查查时,应应当征求求区、县县房屋行行政管理理部门对对物业管管理区域域的预划划意见。 建设单单位在申申请办理理住宅建建设
6、工程程规划许许可证的的同时,应应当向区区、县房房屋行政政管理部部门提出出划分物物业管理理区域的的申请,区区、县房房屋行政政管理部部门应当当在五日日内核定定物业管管理区域域。 建设单单位在房房屋销售售时,应应当将区区、县房房屋行政政管理部部门核定定的物业业管理区区域范围围,通过过合同约约定方式式向物业业买受人人明示。 第九条条尚未划划分或者者需要调调整物业业管理区区域的,区区、县房房屋行政政管理部部门应当当会同乡乡、镇人人民政府府或者街街道办事事处,按按照第七七条的规规定,结结合当地地居民委委员会、村村民委员员会的布布局划分分物业管管理区域域。调整整物业管管理区域域的,还还应当征征得专有有部分占
7、占建筑物物总面积积过半数数的业主主且占总总人数过过半数的的业主同同意。 物业管管理区域域调整后后,区、县县房屋行行政管理理部门应应当在相相关物业业管理区区域内公公告。 第十条条建设单单位在办办理房屋屋交付使使用许可可手续时时,应当当向房管管办事处处提交下下列资料料: (一)竣竣工总平平面图,单单体建筑筑、结构构、设备备竣工图图,配套套设施、地地下管网网工程竣竣工图等等竣工验验收资料料; (二)设设施设备备的安装装、使用用和维护护保养等等技术资资料; (三)物物业质量量保修文文件和物物业使用用说明文文件; (四)物物业管理理所必需需的其他他资料。 建设单单位在办办理物业业承接验验收手续续时,应应
8、当向物物业服务务企业移移交前款款规定的的资料。 业主可可以向房房管办事事处、物物业服务务企业申申请查询询本物业业管理区区域内第第一款规规定的资资料。 第十一一条业主主在物业业管理活活动中,除除享有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物权法法、国国务院物物业管理理条例规规定的权权利外,还还有权提提议召开开首次业业主大会会会议。 业主在在物业管管理活动动中,应应当履行行中华华人民共共和国物物权法、国国务院物物业管理理条例规规定的义义务。 业主应应当直接接或者通通过建设设单位、物物业服务务企业向向业主委委员会提提供联系系地址、通通讯方式式。 第十二二条业主主大会由由一个物物业管理理区域内内的全体体业主组组成。 一个
9、物物业管理理区域内内,房屋屋出售并并交付使使用的建建筑面积积达到百百分之五五十以上上,或者者首套房房屋出售售并交付付使用已已满两年年的,应应当召开开首次业业主大会会会议,成成立业主主大会。但但只有一一个业主主的,或或者业主主人数较较少且经经全体业业主一致致同意,决决定不成成立业主主大会的的,由业业主共同同履行业业主大会会、业主主委员会会职责。 第十三三条物业业管理区区域符合合本规定定第十二二条第二二款所列列应当成成立业主主大会条条件之一一的,建建设单位位应当在在三十日日内向物物业所在在地的乡乡、镇人人民政府府或者街街道办事事处提出出成立业业主大会会的书面面报告,并并提供下下列资料料: (一)物
10、物业管理理区域核核定意见见; (二)物物业服务务企业用用房和业业主委员员会用房房(以下下合称物物业管理理用房)配配置证明明; (三)业业主清册册和物业业建筑面面积; (四)物物业出售售并交付付使用时时间; (五)已已筹集的的专项维维修资金金清册。 建设单单位未及及时书面面报告的的,业主主可以向向乡、镇镇人民政政府或者者街道办办事处提提出成立立业主大大会的书书面要求求。 第十四四条乡、镇镇人民政政府或者者街道办办事处应应当在接接到建设设单位书书面报告告或者业业主书面面要求后后的六十十日内,会会同区、县县房屋行行政管理理部门组组建业主主大会筹筹备组(以以下简称称筹备组组)。筹筹备组应应当自成成立之
11、日日起七日日内,将将成员名名单在物物业管理理区域内内公告。 筹备组组由业主主代表,建建设单位位代表,乡乡、镇人人民政府府或者街街道办事事处代表表,房管管办事处处代表,物物业所在在地居民民委员会会或者村村民委员员会代表表组成。筹筹备组人人数应当当为单数数,其中中业主代代表应当当符合本本规定第第十九条条第二款款的规定定,人数数所占比比例应当当不低于于筹备组组总人数数的二分分之一。筹筹备组组组长由乡乡、镇人人民政府府或者街街道办事事处代表表担任。 筹备组组中的业业主代表表,由街街道办事事处或者者乡、镇镇人民政政府组织织业主推推荐产生生。 业主对对筹备组组成员有有异议的的,由乡乡、镇人人民政府府或者街
12、街道办事事处协调调解决。 第十五五条筹备备组应当当做好以以下筹备备工作: (一)确确认并公公示业主主身份、业业主人数数以及所所拥有的的专有部部分面积积; (二)确确定首次次业主大大会会议议召开的的时间、地地点、形形式和内内容; (三)草草拟管理理规约、业业主大会会议事规规则; (四)确确定首次次业主大大会会议议表决规规则; (五)制制定业主主委员会会成员候候选人产产生办法法,确定定业主委委员会成成员候选选人名单单; (六)制制定业主主委员会会选举办办法; (七)完完成召开开首次业业主大会会会议的的其他准准备工作作。 前款内内容应当当在首次次业主大大会会议议召开十十五日前前在物业业管理区区域内公
13、公告。业业主对公公告内容容有异议议的,筹筹备组应应当记录录并作出出答复。 筹备组组应当自自成立之之日起九九十日内内,组织织召开首首次业主主大会会会议。 筹备组组在业主主委员会会依法成成立后自自行解散散。 第十六六条业主主大会除除履行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物权法法、国国务院物物业管理理条例规规定的职职责外,还还可以决决定业主主委员会会的工作作经费、撤撤销业主主小组不不适当的的决定。 第十七七条业主主大会会会议可以以采用集集体讨论论形式,也也可以采采用书面面征求意意见的形形式。业业主大会会会议应应当有物物业管理理区域内内专有部部分占建建筑物总总面积过过半数的的业主且且占总人人数过半半数的业业主参加加
14、。 业主大大会作出出决定,应应当经专专有部分分占建筑筑物总面面积过半半数的业业主且占占总人数数过半数数的业主主同意。业业主大会会决定筹筹集和使使用专项项维修资资金,或或者改建建、重建建建筑物物及其附附属设施施的,应应当经专专有部分分占建筑筑物总面面积三分分之二以以上的业业主且占占总人数数三分之之二以上上的业主主同意。 业主可可以委托托代理人人参加业业主大会会会议,代代理人应应当持业业主书面面委托书书并依据据委托人人对所议议事项的的意见进进行投票票表决。 第十八八条首次次业主大大会会议议通过的的议事规规则,应应当就业业主大会会的议事事方式、表表决程序序、业主主小组的的设立、业业主委员员会的组组成
15、、任任期、罢罢免和补补选等事事项作出出约定。 第十九九条业主主委员会会由业主主大会会会议选举举产生,依依法履行行职责。业业主委员员会由五五人以上上单数组组成,任任期为三三年到五五年。 业主委委员会成成员应当当符合国国务院物物业管理理条例规规定的条条件。业业主有损损坏房屋屋承重结结构、违违法搭建建、破坏坏房屋外外貌、擅擅自改变变物业使使用性质质、欠交交物业服服务费或或者专项项维修资资金、违违法出租租房屋等等情形且且未改正正的,不不得担任任业主委委员会成成员;担担任业主主委员会会成员后后出现上上述情形形的,应应当按照照业主大大会确定定的规则则予以罢罢免。 业主委委员会履履行下列列职责: (一)召召
16、集业主主大会会会议,报报告物业业管理的的实施情情况; (二)代代表业主主与业主主大会选选聘的物物业服务务企业签签订物业业服务合合同; (三)及及时了解解业主、物物业使用用人的意意见和建建议,督督促业主主交纳物物业服务务费,监监督和协协助物业业服务企企业履行行物业服服务合同同; (四)监监督管理理规约的的实施; (五)业业主大会会赋予的的其他职职责。 业主委委员会应应当接受受业主大大会和业业主的监监督。 第二十十条业主主委员会会主任、副副主任由由业主委委员会选选举产生生。 业主委委员会主主任负责责主持业业主委员员会日常常工作,并并履行以以下职责责: (一)召召集和主主持业主主委员会会会议; (二
17、)提提出业主主委员会会会议议议题; (三)按按照业主主大会会会议的决决定,签签署有关关文书。 业主委委员会主主任因故故不能履履行职责责时,由由副主任任履行。 第二十十一条业业主委员员会自选选举产生生之日起起三十日日内,持持下列文文件向乡乡、镇人人民政府府或者街街道办事事处备案案: (一)业业主大会会会议记记录和会会议决定定; (二)业业主大会会议事规规则; (三)管管理规约约; (四)业业主委员员会成员员的名单单和基本本情况。 乡、镇镇人民政政府或者者街道办办事处对对依法选选举产生生的业主主委员会会出具业业主大会会、业主主委员会会备案证证明和印印章刻制制证明。业业主委员员会应当当依法刻刻制和使
18、使用印章章。 第二十十二条业业主大会会会议分分为定期期会议和和临时会会议。业业主大会会定期会会议应当当按照业业主大会会议事规规则的规规定召开开。经百百分之二二十以上上业主提提议,业业主委员员会应当当组织召召开业主主大会临临时会议议。 召开业业主大会会会议,业业主委员员会应当当事先将将会议时时间、地地点、议议题和议议程书面面通知所所在地房房管办事事处、居居民委员员会或者者村民委委员会,邀邀请房管管办事处处、居民民委员会会或者村村民委员员会派代代表参加加,并听听取房管管办事处处、居民民委员会会或者村村民委员员会的意意见、建建议。 业主委委员会不不依法组组织召开开业主大大会会议议的,乡乡、镇人人民政
19、府府或者街街道办事事处应当当督促其其限期召召开;逾逾期不召召开的,乡乡、镇人人民政府府或者街街道办事事处可以以应业主主要求组组织召开开业主大大会会议议。 第二十十三条业业主委员员会应当当建立定定期接待待制度,听听取业主主和使用用人对物物业管理理和业主主委员会会日常工工作的意意见和建建议,接接受业主主和使用用人的咨咨询、投投诉和监监督。 业主委委员会应应当建立立工作记记录制度度,做好好业主大大会会议议、业主主委员会会会议、物物业服务务合同协协商签订订活动,以以及物业业管理中中各项重重要事项项的记录录,并妥妥善保管管。 业主委委员会应应当建立立信息公公开制度度,按照照规定及及时公布布业主大大会和业
20、业主委员员会作出出的决定定、物业业服务企企业选聘聘、物业业服务合合同等物物业管理理中的各各项决定定和重大大事项;定期公公布专项项维修资资金和公公共收益益收支;接受业业主查询询所保管管的物业业管理信信息。 第二十十四条业业主委员员会任期期届满的的两个月月前,应应当书面面报告乡乡、镇人人民政府府或者街街道办事事处。乡乡、镇人人民政府府或者街街道办事事处应当当在六十十日内会会同区、县县房屋行行政管理理部门组组建换届届改选小小组,由由换届改改选小组组组织召召开业主主大会会会议选举举产生新新一届业业主委员员会。 换届改改选小组组由业主主代表,乡乡、镇人人民政府府或者街街道办事事处代表表,房管管办事处处代
21、表,物物业所在在地居民民委员会会或者村村民委员员会代表表组成。换换届改选选小组人人数应当当为单数数,其中中业主代代表应当当符合本本规定第第十九条条第二款款的规定定,人数数所占比比例应当当不低于于换届改改选小组组总人数数的二分分之一。换换届改选选小组组组长由乡乡、镇人人民政府府或者街街道办事事处代表表担任。 自换届届改选小小组产生生至新一一届业主主委员会会选举产产生期间间,业主主委员会会不得组组织召开开业主大大会会议议对下列列事项作作出决定定: (一)选选聘、解解聘物业业服务企企业; (二)除除管理规规约规定定情形之之外的物物业维修修、更新新、改造造等重大大事项; (三)其其他重大大事项。 第二
22、十十五条业业主委员员会应当当自换届届改选小小组成立立之日起起十日内内,将其其保管的的有关财财务凭证证、业主主清册、会会议纪要要等档案案资料、印印章及其其他属于于业主大大会所有有的财物物移交物物业所在在地房管管办事处处保管。业业主大会会、业主主委员会会依法需需要使用用上述物物品的,物物业所在在地房管管办事处处应当及及时提供供。 新一届届业主委委员会选选举产生生后,应应当在三三十日内内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换届备案手续,并由物业所在地房管办事处在备案后十日内,将其保管的前款所述物品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拒不移移交第一一款所述述物品的的,新一一届业主主委员会会可以请请求物业业所在地地乡
23、、镇镇人民政政府或者者街道办办事处督督促移交交,物业业所在地地公安机机关应当当予以协协助。 第二十十六条不不再担任任业主委委员会成成员的,应应当在十十日内将将其保管管的本规规定第二二十五条条第一款款所述物物品移交交业主委委员会;拒不移移交的,业业主委员员会可以以按照本本规定第第二十五五条第三三款规定定处理。 第二十十七条业业主委员员会出现现成员人人数不足足二分之之一或者者其他无无法正常常运作情情形的,业主大会应当作出决定启动补选或者提前换届改选程序。 第二十十八条业业主委员员会的名名称、所所辖区域域范围、成成员、业业主大会会议事规规则和管管理规约约发生变变更的,业业主委员员会应当当在三十十日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上海市 住宅 物业管理 制度 bjsl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