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物业部工作手册(DOC 114页)2138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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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物业部部工作手册册小区约章第一节 业主公约约第二节 住户手册册第三节 装修手册册第二章 物业管理理对外服务务指引第一节 交收楼手续续办理指引引第二节 室内二次装装修指引第三节 各类申请报报装业主指指引第四节 住户证办办理指引第五节 车辆管理及及停放管理理指引第六节 业主/住户户报修业务务指引第七节 业主/住户户投诉业主主指引第八节 物品放行指指引第三章 内部运作作管理规程程第一节 各类报修处处理规程第二节 各类投诉处处理规程第三节 钥匙管理规规程第四节 回访工作管管理规程第五节 日常巡查工工作规程第六节 清洁工作管管理及检查查规程第七节 绿化工作管管理及检查查规程第八节 物业管理收收费规程
2、第九节 夜间突发事事件处理规规程第一章小小区约章第一节业业主公约第一章 定义公约中除文文义有所指指示需另作作解释外,下下列用语所所指意义如如下:1地块 指根据广州州市国有土土地使用权权出让合同同和有关文文件而取得得位于中国国广东省广广州市天河河区五山镇镇*新城地块块土地使用用权的土地地。2地名 指座落于于地块上名名为广州*新城或或其他名称称的各座建建筑物。3发展商商 指广州*集团团有限公司司。4公共地地方 指个别业主主/住户拥拥有独自使使用权和发发展商保留留的地方以以外的地方方,其中包包括“*新城”内的各出出入口、人人行道、通通道、电梯梯大堂、大大楼的出入入口大堂、天天井、外墙墙、天台及及平台
3、(指指未被业主主单独取得得所有权或或约定使用用权的部分分)、变压压房、电话话机房及线线架房、绿绿化区、车车道、升降降机、电梯梯井、走火火通道、走走廊、梯台台、共用卫卫生间、后后备发电房房、泵房、水水箱、中央央空调设备备机房、电电掣房、自自动洒水系系统及消防防设备控制制室、升降降机房及为为“*新城”的业主、用用户及访客客而设立的的公用地方方或范围。5公共设设施 指为“*新城城”的公众利利益而在“*新城”所属地块块范围内装装设的各种种器械、设设备、装置置,包括给给排水系统统、中央空空调及电力力系统、通通讯系统、消消防系统、电电子监察保保安系统、升升降机、电电梯井、卫卫生间设备备、照明系系统、供电电
4、系统、供供气系统、污污水处理系系统,共用用给排水道道、共用沟沟渠、共用用管道、槽槽沟、电线线、电缆、有有线电视接接收系统、卫卫生设备、告告示板、会会所、绿化化区的装置置、其他机机械、及其其小区公共共区域内所所种植物等等;以上所所列的各类类设施,不不论是设置置于公共区区域、保留留地方,或或是个别业业主拥有的的单元内,均均属公共设设施部分,只只供发展商商或相关服服务机构使使用,业主主或租户使使用的设施施则不包括括在内。6绿化区区域 指根据政府府有关部门门批准的规规划在“*新城”所属地块块或平台上上实施绿化化的地区。7保留地地方 指发展商商拥有或仅仅供发展商商使用的部部分,包括括“*新城”内非住户户
5、单元及非非公共场所所。8物业管管理 是指对本物物业范围内内的建筑物物和构筑物物及其设备备、市政、公公用、园林林绿化、环环卫、交通通、治安、消消防等公共共设施以及及环境容貌貌等管理项项目进行维维护、修缮缮和整治的的全部活动动。9管理公公司、管理理处特指广州*物物业管理有有限公司或或其管辖的的管理处,是是根据广广州市物业业管理办法法第三十十三条 “业主委员员会成立前前,物业由由建设单位位委托物业业管理公司司进行管理理”的规定,由由受委托的的物业管理理公司成立立的、专业业从事“*新城”小区物业业管理的工工作机构。10管理理者 指由发展商商自行任命命或根据公公约聘请的的,委托管管理“*新城”(全部或或
6、部分)的的人员或公公司。11维修修基金 指发展商或或业主缴交交的用于维维修、替换换物业公共共部分和公公共设备的的款项。12管理理规则 指业主公公约、住住户手册和和装修手手册内的的一切条款款以及发展展商、管理理者或业主主大会按公公约授权制制定(不定定时修正)修修订的各项项与“*新城”有关的规规章制度。13管理理合同 指发展商或或业主委员员会依据公公约与管理理者本着协协商一致的的原则共同同订立的一一份或多份份管理合同同(视情况况而定)。14业主主 指物业的所所有权人。15使用用人 指物业的承承租人和其其他实际使使用物业的的人。16单元元 指业主在“*新城”独立拥有有的住宅单单位、车位位、商铺或或其
7、它独立立空间。17外墙墙 指各座大楼楼的全部或或部分外露露墙体。18会所所 指“*新城城”内专供锻锻炼身体、娱娱乐活动的的场所及其其设施(包包括收费或或不另收费费的场所)。19土地地出让合同同 指土地使用用者与广州州市房地产产管理部门门签订的有有偿出让“*新城”所占地块块的土地使使用权的批批文、文件件和有关合合同。20住户户手册 指发展商或或管理者根根据业主公公约而制定定并不时修修订的,供供各业主及及用户在使使用其所拥拥有的单元元、公共设设施、商铺铺及停车位位时所需要要遵守的细细则。21装修修手册 指发展商或或管理者根根据业主公公约而制定定并不时修修订的,供供各业主/住户在装装修单元时时所需要
8、遵遵守的细则则。22管理理费预算 指根据业业主公约,住住户手册和和有关法规规规定为“*新城”准备的管管理费的预预算。23管理理费指管理者因因管理及保保养“*新城”内建筑物物及公共设设施、设备备等各座大大楼而引起起的所有费费用和开支支。24停车车位指根据业主主公约、政政府批文以以及住户户手册的的规定作为为停泊机动动车辆、摩摩托车和自自行车的地地方。25商铺铺 指根据业主主公约、政政府批文、房房地产证作作为商业经经营用途的的地方。26交楼楼通知书 指发展商就就有关“*新城”单元可以以交付给业业主使用而而发给各业业主的通知知书。27业主主委员会 指各业主按按照本公约约第六章不不时召开的的由业主大大会
9、上委任任或选出的的业主代表表机构。28业主主大会 指按照本公公约第六章章组织的业业主大会。第二章 总 则 加强强“*新城”小区的物物业管理,保保障全体业业主及物业业使用人的的合法权益益,维护公公共环境及及公共秩序序,保障物物业的安全全与合理使使用,创造造良好的安安居生活环环境,是全全体业主的的共同意愿愿。根据政府法法律、法规规的有关规规定及全体体业主的共共同意愿,各各业主均须须签署“*新城”小区“业主公约约”,并依约约遵守。本公约的作作用是协调调全体业主主、使用人人的整体利利益或共同同意愿与个个别业主的的个人利益益或局部意意愿的关系系,在管理理公司的管管理下共同同维护“*新城”小区的良良好环境
10、。公约是为维维护小区的的正常秩序序设置的,因因此各业主主及其访客客有责任和和义务遵守守和履行公公约,接受受公约条文文的约束。公公约明文规规定各业主主对其依法法取得所有有权的单元元享有占有有、使用、收收益和处分分权时,必必须使其承承让人或使使用人承诺诺遵守及履履行公约的的条款。管理公司可可根据实际际需要对管管理公约进进行修改,并并与各业主主就本公司司未详尽规规定签定补补充公约,该该补充公约约与公约具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用途:“*新新城”的住宅单单元只作为为纯住宅使使用;首层层架空层除除部分作为为管理用房房、设备用用房及公共共设施用房房外,其余余作园林绿绿化区域使使用。第三章 业 主一、 主的权利
11、1. 依法独自拥拥有、使用用其名下的的单元及利利用本单元元收取租金金和获得收收益。2. 各单元业主主拥有其名名下单元的的所有权,并并可全权处处分其名下下所占的物物业,例如如使用、批批准别人占占用、出售售、转让、赠赠与、遗赠赠、抵押、出出租或以其其他方式处处分,而无无须发展商商或其他业业主的同意意。3. 在不影响“*新城”建筑结构构及外观下下,对其名名下单元进进行装修整整理,但必必须遵守小小区管理公公司有关装装修规则。4. 业主按本公公约规定可可共同使用用“*新城”的公共地地方和公共共设施,包包括“*新城”内所有的的体育、娱娱乐、卫生生设施。5. 可根据本公公约维护自自身的合法法权益。6. 可根
12、据本公公约条款监监察管理者者及管理人人员的工作作,但业主主无权直接接惩戒管理理人员。业业主若有投投诉可向管管理者或业业主委员会会提出,然然后由管理理者根据业业主公约有有关条款进进行适当处处理,业主主无权要求求管理者或或其下属为为其提供与与楼宇管理理无关的服服务。7. 可根据本公公约第五章章规定,罢罢免或变换换管理者。在在行使该项项权利时,业业主委员会会须至少提提前六个月月书面通知知管理者,而而且通知书书内须附上上有关业主主大会通过过的决议正正本。8. 有权参加业业主大会,并并拥有对本本物业重大大管理决策策的投票表表决权。9. 有权就物业业管理的有有关事项向向业主委员员会,物业业管理公司司提出咨
13、询询,并得到到答复;有有权要求业业主委员会会和物业管管理公司,按按照规定的的期限公布布物业管理理收支帐目目。10. 有权向物业业管理部门门进行投诉诉或提出意意见与建议议。二、 业主的义务务1. 业主在行使使上述权利利和使用其其名下单元元时,有遵遵守政府物物业管理法法规政策及及本公约和和管理规则则规定的义义务。2. 业主依照本本公约及管管理者的规规定,有依依时缴交其其名下应分分担的管理理费、公共共水电分摊摊费和其他他应缴费用用的义务。3. 业主有共同同负担维修修和美化小小区的结构构、公共地地方及公共共设施等费费用的义务务。4. 业主须依时时缴交其名名下单元须须缴付的水水、电、煤煤气等及有有关公共
14、设设施使用的的费用。5. 本物业委托托物业管理理企业负责责房屋、设设备、设施施、环境、治治安、绿化化等管理,全全体业主和和物业使用用人有遵守守物业管理理企业或业业主委员会会制定的各各项规章制制度,如业业主公约、住住户手册、装装修手册及及其它管理理制度、规规定、公约约、手册等等文件的义义务。6. 业主在行使使本章第(一一)节第22条权利时时,必须连连带把本公公约作为物物业转让或或出租合同同的附件,要要求其名下下单元的受受让人或使使用人在处处理该单元元的同时签签署公约或或承诺书、承承诺履行、遵遵守本公约约、住户手手册和其它它管理规则则,并在十十五天内书书面通知管管理者有关关该受让人人或使用人人的姓
15、名、地地址、处理理日期并将将承诺书交交管理者,否否则,原业业主将对承承受人或使使用人的违违约行为负负共同或连连带责任。7. 业主有义务务支付在其其物业转让让生效之前前,其受让让人正式与与物业管理理公司联系系之前的所所有管理费费及其它应应缴纳的费费用。8. 各业主自行行负担其单单元内部范范围设施以以及任何虽虽位于公共共地方但由由其独占使使用的各种种入墙管道道、水、电电设施以及及计费表等等的维修和和更新费用用。必要时时,各业主主可在报物物业公司批批准后通过过公共地方方对其单元元设施进行行维修,但但必须尽量量减少对其其他业主造造成的不方方便,并须须负责赔偿偿因该维修修而对其他他业主造成成的损失或或损
16、害。任任何单元内内的排水、排排污、装修修工程或其其他行为损损害或影响响上下毗邻邻单元时,有有关业主须须承担赔偿偿及其有关关维修责任任。9. 在转让(转转租)所拥拥有的物业业时,依照照“权利、义义务、责任任依附物业业实体”的原则,转转让(转租租)方原缴缴交的涉及及物业实体体的各项押押金、基金金不予退还还,受让(租租赁)方承承接其权利利;转让(转转租)方原原欠缴的各各项管理、水水电等费用用由受让(租租赁)方连连带承担,受受让(租赁赁)方连带带承接其责责任。转让让(转租)方方有遵守本本项约定并并预先知会会受让(租租赁)方的的义务。10. 业主在转租租所拥有的的物业或承承诺给予非非业权使用用人使用该该
17、物业时,有有承担承租租人(或非非业权使用用人)违反反政府物业业管理法规规政策及本本公约各项项约定所产产生的连带带责任的义义务。11. 本物业的管管理成本,当当由业权(使使用)人分分担,无论论该业权(使使用)人是是否已入住住,本物业业的管理服服务成本亦亦已发生,因因此,合法法的业权(使使用)人同同时也是合合法的缴费费主体,均均有按规定定准时缴交交管理费、公公共水电分分摊费、逾逾期缴费滞滞纳金(如如有发生)、违违章罚款(如如有发生)、赔赔偿款(如如有发生)以以及其它按按规定应缴缴交的周转转金、保证证金、维修修基金等各各项费用的的义务。12. 各项物业、设设备、设施施的维修保保养费用支支出,将随随自
18、然损耗耗以及社会会物价指数数的增升而而呈现逐年年递增趋势势。为保持持物业管理理服务的质质素,依年年度预算每每年适当合合理调整管管理服务收收费,是平平衡预算的的必然途径径。业权(使使用)人有有依章缴付付管理费的的义务。如如需增收管管理费,管管理处将报报物价局审审批,并提提前一个月月以书面形形式通知全全体业权(使使用)人。13. 按照政府规规定的套(单单元)内建建筑面积水水平投影平平面面积计计算规范,在在此水平投投影平面面面积之外的的本物业所所有平面及及空间,均均为公共地地域空间,各各业权(使使用)人不不得占用任任何公共地地域空间。有有自觉维护护公共场所所(地)、道道路、通道道、平台的的整洁、美美
19、观、卫生生、畅通及及完好的义义务。14. 有遵守本物物业装修、装装饰管理规规定的义务务。1) 填写装修申申报表,送送管理公司司进行工程程审核并按按章缴付装装修管理押押金及装修修垃圾清运运费,领取取施工许可可证,办理理装修施工工人员出入入证;2) 按规定及工工程规范施施工,将装装修散料或或余泥用袋袋装运送;3) 完工后向管管理公司申申报查验,经经常规查验验合格,即即无违规、违违章情况或或妨碍他人人正常使用用物业的现现象(如渗渗、漏、堵堵、冒等),则则装修保证证金于十五五个工作日日内无息全全额予以返返还,否则则视违章情情况予以扣扣除并限期期整改。15. 有承担自有有物业维修修养护费用用的义务,业业
20、主如请管管理公司对对其业权范范围内的有有关设施、设设备进行维维修、养护护,则应承承担支付有有关费用的的义务。16. 有分担房屋屋异产毗连连部位维修修养护费用用的义务,凡凡房屋建筑筑及付属设设施设备或或加建部位位已经或可可能妨碍、危危害异产毗毗连房屋的的他人利益益、安全或或有碍外观观划一及市市容观瞻,按按规定应由由业权(使使用)人单单独或联合合维修养护护或拆除的的,应及时时进行维修修养护或拆拆除,费用用由业权(使使用)人单单独或联合合分担。拒拒不进行的的,由业主主委员会或或管理处强强制维修养养护或拆除除,其费用用由违规的的业权(使使用)人承承担。17. 有遵守社会会公德及维维护公众利利益的义务务
21、。在本物物业范围内内,不得有有下列行为为:1) 擅自改变房房屋建筑及及其设施设设备的结构构、外观(含含外墙、外外门、窗、阳阳台等部位位设施的颜颜色、形状状和规格)、设设计、用途途、功能和和布局等;2) 对房屋的内内、外承重重墙、梁、柱柱、板、阳阳台进行违违章凿、拆拆、搭、建建;3) 占用或损坏坏楼梯、通通道、屋面面、平台、道道路、停车车场、自行行车房(棚棚)等公用用设施及公公共场所(地地);4) 损坏、拆除除、改变供供电、供水水、通讯、排排水、排污污、消防、交交通、监测测等公用设设施;5) 不按规定堆堆放杂物、丢丢弃垃圾、高高空掷物等等;6) 违反政府规规定存放易易燃、易爆爆、剧毒、放放射性等
22、物物品,违反反规定排放放有毒、有有害、易燃燃的危险物物质,违反反规定饲养养家禽、宠宠物等;7) 践踏、占用用绿地,损损坏、涂划划园林建筑筑或公共墙墙壁等;8) 影响市容观观瞻的乱搭搭、乱贴、乱乱挂及设立立广告牌及及安装室外外天线等;9) 随意停放车车辆占道等等;10) 聚众喧闹、噪噪声扰民等等危害公众众利益或其其他不良的的行为;11) 法律、法规规及政府规规定禁止的的其它行为为;18. 业权(使用用)人使用用本物业公公共地域内内的活动,应应服从管理理公司工作作人员的指指引,以免免因疏忽而而侵害其它它业权(使使用)人的的权益,有有对全体业业权(使用用)人负责责的义务。三、 业主的责任任1. 不得
23、改变业业权物业(单单元)的楼楼宇结构,不不得更改承承力墙、横横梁、支柱柱等;不得得加建、扩扩建、拆除除任何建筑筑物;不得得改变任何何部分(包包括住宅单单元)的外外观;不得得在“*新城”任何公共共地方和天天台、阳台台加建任何何雕塑品、遮遮光帘、遮遮蓬、花架架、防盗网网或窗花、晒晒衣架、天天线旗杆;不得悬挂挂旗帜、横横幅标语、广广告牌、招招牌、灯箱箱和其他任任何伸出物物,亦不得得堵塞任何何窗户和封封闭阳台。2. 不能改变单单元外露的的窗户、栏栏杆及阳台台原有的色色彩,以维维护“*新城”整齐美观观。不得在在管理者指指定位置以以外的任何何地方的窗窗户或外墙墙安装任何何空调机或或其他固定定设施,如如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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