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3037.docx
《30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3037.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30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3037.docx(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20022年10月月31日浙浙江省第九九届人民代代表大会常常务委员会会第三十九九次会议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合理理开发、利利用、节约约和保护水水资源,发发挥水资源源的综合效效益,保护护生态平衡衡,促进经经济和社会会的可持续续发展,根根据中华华人民共和和国水法等等有关法律律、行政法法规的规定定,结合本本省实际,制制定本条例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行政区域内内开发、利利用、节约约、保护、管管理水资源源,适用本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称水资源,包包括地表水水和地下水水。第三条 水资源属属于国家所所有。农村村集体经济济组织的水水塘和由农农村集体经经济组织修修建管理的的水库中
2、的的水,归各各该农村集集体经济组组织使用。前款所称由由农村集体体经济组织织修建管理理的水库,由由县级以上上人民政府府在确保农农村集体经经济组织及及其成员用用水权益的的前提下,按按照尊重历历史、维持持现状的原原则,根据据国家和省省的有关规规定予以确确认。对水资源依依法实行取取水许可制制度和有偿偿使用制度度。第四条 开发、利利用、节约约、保护水水资源,应应当全面规规划、统筹筹兼顾、标标本兼冶、综综合利用、讲讲求效益,发发挥水资源源的多种功功能,协调调好生活、生生产和生态态环境用水水。第五条 县级以上上人民政府府应当加强强水资源开开发、利用用、节约和和保护工作作,并将其其纳入国民民经济和社社会发展计
3、计划,增加加财政投入入,加强水水工程建设设,促进水水环境改善善。各级人民政政府应当加加强节约用用水工作,建建立健全节节约用水管管理制度,强强化节约用用水宣传和和教育,全全面推行节节约用水措措施,推广广节约用水水新技术、新新工艺、新新产品,发发展节水型型工业、农农业和服务务业,建立立节水型社社会。第六条 省人民政政府水行政政主管部门门负责全省省水资源的的统一管理理和监督工工作。市、县县(市、区区)人民政政府水行政政主管部门门按照规定定的权限,负负责本行政政区域内水水资源的统统一管理和和监督工作作。县级以上人人民政府有有关部门按按照职责分分工,负责责本行政区区域内水资资源开发、利利用、节约约和保护
4、的的有关工作作。第七条 单位和个个人都有保保护水资源源和节约用用水的义务务。鼓励单位和和个人以多多种形式参参与水资源源的开发、利利用,其合合法权益受受法律保护护。在开发、利利用、节约约、保护、管管理水资源源等方面成成绩显著的的单位和个个人,由人人民政府给给予奖励。第二章 水资源规规划第八条 开发、利利用水资源源应当按照照流域、区区域统一制制定规划。流流域、区域域规划包括括综合规划划和专业规规划。综合规划以以及与土地地利用关系系密切的专专业规划,应应当与国民民经济和社社会发展规规划以及土土地利用总总体规划、城城镇体系规规划、城市市总体规划划、环境保保护规划相相协调。国民经济和和社会发展展规划以及
5、及城市总体体规划、重重大建设项项目布局和和产业结构构调整应当当与水资源源承载能力力及环境状状况相适应应,并进行行科学论证证。制定规划,应应当进行水水资源综合合科学考察察和调查评评价。第九条 流域、区区域规划按按下列规定定进行编制制:(一)钱塘塘江、瓯江江、东西苕苕溪流域,杭杭嘉湖地区区、萧绍宁宁地区的综综合规划由由省水行政政主管部门门、发展计计划行政主主管部门会会同有关部部门和有关关市、县(市市、区)人人民政府编编制,报省省人民政府府批准;专专业规划由由省有关部部门编制,征征求省相关关部门意见见后,报省省人民政府府批准;(二)甬江江、飞云江江、灵江、鳌鳌江流域、舟舟山本岛的的综合规划划由所在地
6、地的市水行行政主管部部门、发展展计划行政政主管部门门会同有关关部门和有有关县(市市、区)人人民政府编编制,经省省水行政主主管部门、发发展计划行行政主管部部门审核后后,报市人人民政府批批准;专业业规划由所所在地的市市有关部门门编制,征征求同级相相关部门意意见后,报报市人民政政府批准;(三)其他他江河流域域或者区域域的综合规规划由所在在地的县(市市、区)水水行政主管管部门会同同发展计划划行政主管管部门编制制,经上一一级水行政政主管部门门、发展计计划行政主主管部门审审核后,报报同级人民民政府批准准,专业规规划由所在在地的县(市市、区)人人民政府批批准。跨两两个或者两两个以上县县(市、区区)的流域域综
7、合规划划或者专业业规划,应应当由共同同的上一级级水行政主主管部门、发发展计划行行政主管部部门组织编编制,报同同级人民政政府批准。第十条 县级以上上水行政主主管部门应应当会同发发展计划、环环境保护、国国土资源、建建设等有关关部门,根根据流域、区区域规划和和上一级水水资源规划划,编制本本行政区域域的水资源源规划,经经上一级水水行政主管管部门、发发展计划行行政主管部部门审核后后,报本级级人民政府府批准。第十一条 经批准准的规划是是开发、利利用、节约约、保护水水资源和防防治水害活活动的基本本依据。规规划的修改改,应当经经原批准机机关批准。第三章 水资源保保护和开发发利用第十二条 各级人人民政府应应当采
8、取措措施,加强强水源源头头保护,加加快生态公公益林建设设,保护自自然植被和和湿地,涵涵养水源,防防治水土流流失,改善善生态环境境。水库库区应应当封山育育林,逐步步减少水库库库区居住住人口。禁止在水库库库区保护护范围内采采挖和筛选选砂石、矿矿藏等活动动。禁止向河道道、湖泊、水水库等水域域抛撒垃圾圾、动物尸尸体和其他他污染水体体的物体。有饮用水供供水功能的的水库库区区的保护,按按照饮用水水水源保护护的法律、法法规执行。第十三条 各级人人民政府及及其有关部部门和单位位应当加强强污水处理理设施建设设。工业污污水、城乡乡居民生活活污水应当当按排污规规定的要求求进行处理理。畜禽养殖场场和农副产产品加工单单
9、位产生的的废污水,未未经处理达达标,不得得直接排入入河道、湖湖泊、水库库等水域。第十四条 在饮用用水水源保保护区内禁禁止设置排排污口。在江河、湖湖泊、水库库、运河、渠渠道新建、改改建或者扩扩建排污口口,应当经经有管辖权权的水行政政主管部门门同意,由由环境保护护行政主管管部门负责责对该项目目的环境影影响报告书书进行审批批。第十五条 各级水水行政主管管部门应当当按照水功功能区对水水质的要求求和水体自自然净化能能力,核定定该水域的的纳污能力力,向环境境保护行政政主管部门门提出该水水域限制排排污总量的的意见。各级水行政政主管部门门应当根据据水功能区区对水质的的要求,做做好江河湖湖库水量水水质监测,发发
10、现重点污污染物排放放总量超过过控制指标标的,或者者水功能区区的水质未未达到水域域使用功能能对水质的的要求的,应应当及时报报告有关人人民政府采采取治理措措施,并向向环境保护护行政主管管部门通报报。水行政主管管部门和环环境保护行行政主管部部门的水质质监测数据据、资料应应当实行共共享。水量量水质监测测结果应当当按国家规规定向社会会公开。县级以上人人民政府应应当加强水水文、水资资源信息系系统建设。县县级以上水水行政主管管部门应当当加强对水水资源的动动态监测。第十六条 开发利利用地表水水,应当维维持江河的的合理流量量和湖泊、水水库的合理理水位,维维护水体的的自然净化化能力,防防止对生态态环境造成成破坏。
11、第十七条 禁止围围湖造地。已已经围垦的的,应当按按照国家规规定的防洪洪标准有计计划地退地地还湖。禁止擅自填填埋或者围围垦河道、水水塘、湿地地。确需填填埋或者围围垦的,应应当经过科科学论证,依依法报经批批准。县级以上人人民政府及及其水行政政主管部门门应当采取取有效措施施,加强对对建设活动动占用水域域行为的管管理。具体体管理办法法由省人民民政府制定定。第十八条 开采地地下水应当当遵循总量量控制、优优化利用、分分层取水的的原则,并并符合地下下水开发利利用规划和和年度计划划中确定的的可采总量量、井点总总体布局、取取水层位的的要求,防防止水体污污染、水源源枯竭和地地面沉降、地地面塌陷等等地质环境境灾害的
12、发发生。在沿海地带带开采地下下水,应当当经过科学学论证,并并采取措施施,防止地地面沉降和和海水入侵侵。在地表水丰丰富的地区区,严格控控制开采地地下水。地下水开发发利用规划划和年度计计划,由县县级以上水水行政主管管部门会同同国土资源源等部门制制定。第十九条 省水行行政主管部部门应当会会同省国土土资源行政政主管部门门,根据地地下水分布布状况及开开采情况,划划定地下水水的超采地地区和严重重超采地区区。在地下水超超采地区,县县级以上人人民政府应应当严格控控制地下水水的开发利利用。在地地下水严重重超采地区区,禁止开开采地下水水,已开采采的应当限限期停止。具具体期限由由省水行政政主管部门门会同国土土资源等
13、相相关部门,征征求有关市市、县(市市、区)人人民政府意意见后提出出,报省人人民政府批批准。第二十条 利用水水域从事旅旅游开发的的,应当符符合水功能能区划和水水环境保护护功能区划划的要求,并并不得污染染水体和影影响行洪安安全。第二十一条条 水电资资源的开发发应当符合合规划。水水电资源的的开发使用用权可以通通过招标等等方式取得得。第四章 水资源配配置和取水水管理第二十二条条 县级以以上水行政政主管部门门应当会同同有关部门门依据上一一级的水中中长期供求求规划和本本地区的实实际情况,制制订本行政政区域的水水中长期供供求规划,经经本级发展展计划行政政主管部门门审查批准准后执行。第二十三条条 县级以以上水
14、行政政主管部门门应当根据据流域规划划和水中长长期供求规规划,编制制江河径流流调蓄计划划和水量分分配方案,报报本级人民民政府批准准。跨行政政区域的径径流调蓄计计划和水量量分配方案案,由共同同的上一级级水行政主主管部门征征求有关人人民政府和和有关部门门的意见后后编制,报报本级人民民政府批准准。编制径流调调蓄计划和和水量分配配方案,应应当服从防防洪的总体体安排,遵遵循基本生生活优先原原则,并兼兼顾上下游游、左右岸岸和有关地地区之间的的利益。第二十四条条 水源和和引供水工工程建设、供供水调度应应当以径流流调蓄计划划和水量分分配方案为为依据。有有调蓄任务务的水工程程,应当按按照径流调调蓄计划和和水量分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30 浙江省 水资源 管理条例 3037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