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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第4号无锡市建建设工程安安全生产管管理条例已已由无锡市市第十四届届人民代表表大会常务务委员会第第八次会议议于20008年122月25日日制定,经经江苏省第第十一届人人民代表大大会常务委委员会第七七次会议于于20099年1月118日批准准,现予公公布,自22009年年5月1日日起施行。 22009年年1月188日无锡市建设设工程安全全生产管理理条例(20088年12月25日无锡锡市第十四四届人民代代表大会常常务委员会会第八次会会议制定 20009年1月18日江苏苏省第十一一届人民代代表大会常常务委员会会第七次会会议批准)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强建
2、设工程程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理理,保障人人民群众的的人身和财财产安全,根根据中华华人民共和和国建筑法法、中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安全全生产法、国国务院建建设工程安安全生产管管理条例等等法律、法法规,结合合本市实际际,制定本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本市市行政区域域内从事建建设工程的的新建、扩扩建、改建建和拆除等等有关活动动以及对建建设工程安安全生产的的监督管理理,应当遵遵守本条例例。本条例所称称建设工程程,是指房房屋建筑及及其附属设设施工程,与与房屋建筑筑配套的线线路、管道道、设备安安装、建筑筑装饰装修修工程,道道路建设、管管道铺设、河河岸整治等等市政基础础设施工程程。第三条 市、不设设区的市、区区建设行政政
3、主管部门门负责本行行政区域内内建设工程程项目的安安全生产监监督管理工工作;市、区区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门门对建设工工程安全生生产监督的的具体管理理权限由市市人民政府府确定。市、不设区区的市、区区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理理部门对本本行政区域域内建设工工程安全生生产工作实实施综合监监督管理。第四条 市、不设设区的市、区区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门门可以委托托同级建设设工程安全全生产监督督机构负责责本辖区内内建设工程程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理理的日常工工作。市建设工程程安全生产产监督机构构对不设区区的市、区区建设工程程安全生产产监督机构构的业务工工作进行指指导。第五条 建设、勘勘察、设计计、工程监监理、施工工及其他与与建设
4、工程程安全生产产有关的单单位,应当当遵守建设设工程安全全生产的法法律、法规规,在各自自的业务范范围内对建建设工程安安全生产负负责。第六条 建设工程程安全生产产管理工作作坚持安全全第一、预预防为主、综综合治理的的方针,推推广先进技技术,推进进科学管理理。市、不设区区的市、区区人民政府府应当建立立健全建设设工程特别别重大生产产安全事故故的行政责责任追究制制度。第二章 建设单位位的安全责责任第七条 建设工程程应当依法法获得施工工许可;同同一建设工工程分项发发包的,均均应当申领领施工许可可证。建设单位在在申领施工工许可证时时,应当提提供下列建建设工程有有关安全施施工措施的的资料:(一)建设设工程安全全
5、监督申请请表;(二)中标标通知书或或者直接发发包合同备备案表;(三)工程程施工合同同;(四)施工工安全技术术措施或者者专项施工工方案;(五)施工工单位派驻驻现场项目目负责人、安安全员等人人员安全资资格任职证证书;(六)建设设工程开工工前施工现现场临时设设施备案表表;(七)法律律、法规规规定的其他他资料。建设行政主主管部门或或者其委托托的建设工工程安全生生产监督机机构应当对对保证建设设工程安全全的具体措措施和相关关资料进行行审查,并并办理建设设工程安全全监督手续续。第八条 禁止建设设单位将建建设工程发发包给不具具备相应资资质条件的的承包单位位。建设单位在在将建设工工程发包给给施工单位位的同时,应
6、应当签订安安全生产管管理协议,明明确双方的的建设工程程安全生产产责任及措措施;建设设工程发包包给两个以以上施工单单位的,建建设单位应应当与施工工单位分别别签订安全全生产管理理协议,明明确各自的的安全生产产责任及措措施,并指指定专人负负责施工现现场安全生生产的统一一协调和管管理。第九条 建设单位位应当向勘勘察、设计计、施工图图审查、工工程监理、检检验检测、施施工等单位位提供与建建设工程有有关的原始始资料。原原始资料必必须真实、准准确、完整整。第十条 建设工程程涉及供水水、排水、供供电、供气气、供热、通通信、广播播电视等地地下管线安安全的,建建设单位应应当查明管管网情况,提提出保护措措施,并经经管
7、线产权权单位和行行政主管部部门确认。建设单位在在实施建(构构)筑物拆拆除前,应应当负责拆拆除区域内内各类管线线的切断与与移位,并并经管线产产权单位确确认。前两款涉及及的相关事事项需要依依法获得行行政许可的的,应当办办理有关许许可手续。第十一条 建设单单位在编制制工程概(预预)算时,应应当依据国国家、省的的标准和建建设行政主主管部门测测定的费率率,确定工工程作业环环境、安全全防护和文文明施工所所需的费用用,并在工工程合同中中予以明确确。对因设计变变更所增加加或者减少少的安全措措施费用,在在符合招投投标文件、施施工合同的的前提下,经经建设单位位、工程监监理单位认认可,审计计机构在建建设工程项项目审
8、计中中应当予以以确认。第三章 勘察、设设计、工程程监理等其其他有关单单位的安全全责任第十二条 勘察单单位应当按按照法律、法法规和工程程建设强制制性标准进进行勘察,提提供的勘察察文件应当当真实、准准确,满足足建设工程程安全生产产的需要。勘察单位在在勘察作业业时,应当当严格执行行操作规程程,采取措措施保证各各类管线、设设施和周边边建(构)筑筑物的安全全。第十三条 设计单单位应当按按照法律、法法规和工程程建设强制制性标准进进行设计。设设计文件应应当注明施施工安全重重点部位、环环节,并提提出相应指指导意见;采用新结结构、新材材料、新工工艺或者特特殊结构的的建设工程程,还应当当提出保障障施工作业业人员安
9、全全和预防生生产安全事事故的措施施和建议。设计单位应应当就审查查合格的施施工图设计计文件向施施工、工程程监理等单单位作出详详细说明,并并及时处理理施工中出出现的与设设计相关的的安全技术术问题。建设工程由由于设计原原因造成生生产安全事事故的,设设计单位应应当配合事事故调查,提提出技术处处理方案,并并承担相应应的法律责责任。第十四条 工程监监理单位应应当配备与与建设工程程项目相适适应的专业业监理人员员,按照法法律、法规规以及有关关技术标准准、设计文文件和建设设工程承包包合同,对对工程安全全生产实施施监理,承承担监理责责任。第十五条 工程监监理单位应应当根据国国家规定审审查施工组组织设计中中安全技术
10、术措施或者者专项施工工方案,并并对审查同同意的专项项施工方案案实施跟踪踪监理。国家规定施施工现场的的机械、设设施应当办办理安全验验收手续的的,工程监监理单位应应当对其验验收手续进进行复查。第十六条 工程监监理单位在在实施监理理过程中,应应当做好有有关安全工工作内容的的监理日志志记录,定定期巡视检检查施工作作业安全情情况,发现现有生产安安全事故隐隐患的,应应当立即通通知施工单单位整改;情况严重重的,应当当要求施工工单位暂时时停止施工工,并及时时报告建设设单位;施施工单位拒拒不整改或或者不停止止施工的,工工程监理单单位应当立立即向建设设行政主管管部门报告告。第十七条 建筑机机械设备、安安全设施等等
11、的出租单单位应当按按照国家、行行业和地方方的安全技技术标准、规规范,提供供符合要求求的设备、设设施、材料料,建立使使用、维护护和报废制制度,并接接受行政主主管部门的的监督。第十八条 出租建建筑起重机机械的单位位在签订租租赁合同时时应当明确确租赁双方方安全责任任,并出具具建筑起重重机械特种种设备制造造许可证、产产品合格证证、制造监监督检验证证明、备案案证明和自自检合格证证明,提交交安装使用用说明书。建筑起重机机械的产权权单位在首首次安装前前,应当到到本单位工工商注册所所在地建设设工程安全全生产监督督机构办理理备案并取取得统一编编号。第十九条 对建筑企企业进行安安全生产评评价的单位位应当按照照评价
12、项目目进行审核核评价,并并对评价结结果负责。第二十条 对建筑筑机械设备备、设施进进行检验检检测、安装装验收的单单位应当按按照检验检检测、安装装验收项目目逐项验收收,不得缺缺项,并对对提供的报报告负责。第四章 施工单位位的安全责责任第二十一条条 施工单单位应当建建立健全安安全生产保保证体系,制制定、完善善安全生产产规章制度度和操作规规程。第二十二条条 施工单单位主要负负责人依法法对本单位位安全生产产工作全面面负责,项项目负责人人对建设工工程施工项项目安全生生产具体负负责。施工单位应应当设立独独立的安全全生产管理理机构,配配备与经营营规模相适适应的专职职安全生产产管理人员员,并实行行建设项目目专职
13、安全全生产管理理人员委派派制度。施工单位的的主要负责责人、项目目负责人、专专职安全生生产管理人人员应当经经施工安全全生产培训训,并经考考核合格后后方可任职职。第二十三条条 建设工工程实行施施工总承包包的,由总总承包单位位对施工现现场的安全全生产负总总责。总承包单位位依法将建建设工程分分包给其他他单位的,应应当在分包包合同中明明确各自安安全生产管管理范围和和相应的安安全责任;总承包单单位对分包包单位的安安全生产承承担连带责责任。分包单位应应当服从总总承包单位位对施工现现场的安全全生产管理理,分包单单位不服从从管理导致致生产安全全事故的,由由分包单位位承担主要要责任。第二十四条条 承包建建设工程的
14、的单位应当当持有依法法取得的资资质证书和和安全生产产许可证,并并在其资质质等级许可可的业务范范围内承揽揽工程。禁止建筑施施工单位以以任何形式式允许其他他单位或者者个人使用用本单位的的资质证书书、安全生生产许可证证、营业执执照,以本本单位的名名义承揽工工程。第二十五条条 施工单单位应当对对从业人员员进行与其其所从事工工种有关的的安全技术术操作规程程教育培训训,未经安安全教育培培训的人员员不得进入入施工岗位位。特种作作业人员应应当取得国国家规定的的特种作业业操作资格格证书,并并持证上岗岗。施工单位应应当按照国国家规定为为施工作业业人员免费费发放符合合国家标准准或者行业业标准的劳劳动防护用用品,并督
15、督促和教育育作业人员员正确使用用。第二十六条条 施工单单位对建设设单位拨付付的安全防防护和文明明施工费用用,应当用用于施工安安全防护用用具(品)及及设施的采采购和更新新、安全和和文明施工工措施的落落实、安全全和文明施施工生产条条件的改善善,不得挪挪作他用。第二十七条条 施工单单位应当按按照下列要要求做好施施工现场安安全文明管管理工作:(一)在施施工现场入入口处、通通道口、楼楼梯口、电电梯井口、基基坑边沿、窨窨井口等危危险部位设设置符合国国家标准的的安全警示示标志和防防护设施;(二)设置置封闭、稳稳固、整齐齐、美观的的围挡墙,在在主出入口口设专职门门卫人员、设设置车辆冲冲洗设施;(三)在主主出入
16、口显显著位置设设置施工平平面布置图图、安全生生产、文明明施工、消消防保卫、重重大危险源源告知、应应急预案措措施等公示示牌;(四)临时时设施的选选址应当满满足安全、消消防、卫生生、通风等等要求,施施工作业区区与生活区区分开设置置并保持安安全距离,不不得在尚未未竣工的建建筑物内设设置员工宿宿舍;(五)保持持排水系统统畅通,控控制扬尘、废废水、固体体废弃物以以及噪声、振振动、施工工照明等对对环境的污污染和危害害;(六)材料料、设备堆堆放安全有有序,落地地脚手架底底部、模板板支撑底部部地面作硬硬化处理;(七)根据据不同施工工阶段和周周围环境及及季节、气气候的变化化,采取相相应的安全全施工措施施,暂时停
17、停止施工的的,做好现现场防护;(八)法律律、法规、规规章规定的的其他要求求。第二十八条条 施工单单位应当根根据建设工工程特点编编制施工组组织设计或或者专项施施工方案,制制定相应的的安全技术术措施。施施工组织设设计或者专专项施工方方案应当经经技术总负负责人批准准。危险性较大大的分部分分项工程施施工前,施施工单位应应当单独编编制安全专专项施工方方案,并按按照安全专专项施工方方案组织施施工。对前款所列列工程中涉涉及深基坑坑、地下暗暗挖工程、高高大模板等等工程的专专项施工方方案,施工工单位应当当组织专家家进行论证证、审查。第二十九条条 建设工工程涉及供供水、排水水、供电、供供气、供热热、通信、广广播电
18、视等等地下管线线安全的,施施工单位应应当按照建建设单位提提出的保护护措施和勘勘测资料,制制定相应的的安全施工工方案,并并精心组织织施工。第三十条 施工单单位应当编编制施工现现场消防安安全保障方方案,并将将其列入施施工组织设设计或者施施工方案,施施工现场按按照方案配配备相应的的消防器材材。第三十一条条 建筑起起重机械、整整体提升脚脚手架等自自升式架设设设施的安安装、拆卸卸,应当由由具有相应应资质的单单位承担;施工单位位与安装、拆拆卸单位签签订分包合合同时,应应当明确双双方的安全全责任。塔式起重机机械、施工工升降机、物物料提升机机、整体提提升脚手架架等设备、设设施安装完完毕后,施施工单位应应当委托
19、具具有相应资资质的检验验检测机构构验收,验验收合格后后方可投入入使用。机机械设备操操作人员应应当严格按按照操作规规程进行作作业。施工单位在在建筑起重重机械、设设施安装验验收合格三三十日之内内,应当到到当地建设设工程安全全生产监督督机构办理理使用登记记;拆卸建建筑起重机机械的,安安装单位应应当提前七七日告知当当地建设工工程安全生生产监督机机构。第三十二条条 施工单单位应当建建立施工现现场重大危危险源登记记制度,建建立与落实实施工现场场生产安全全事故的应应急救援预预案,在现现场进行公公示,并做做好监控。第三十三条条 施工单单位应当按按照有关规规定,做好好施工安全全记录,建建立安全管管理资料档档案。
20、安全管理资资料应当设设专人管理理,资料归归档及时、完完整。第三十四条条 施工单单位应当实实施安全质质量标准化化管理,建建立施工安安全检查考考核制度,按按照国家有有关规定定定期对建筑筑施工安全全工作进行行事故隐患患的排查与与评价,对对存在的事事故隐患及及时整改。第三十五条条 建(构构)筑物的的拆除施工工应当由具具有专业资资质的施工工单位承担担,施工单单位应当制制定拆除专专项施工方方案。拆除现场周周围应当设设置围栏;危险区域域或者危险险部位的拆拆除作业应应当设专人人监管;拆拆除三层以以上建(构构)筑物的的,应当采采用机械或或者爆破方方式拆除。拆除工程实实施爆破作作业的,应应当遵守国国家有关爆爆破作
21、业管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条 施工单单位应当建建立事故报报告制度。事事故发生后后,施工现现场负责人人应当采取取应急救援援措施,减减少人员伤伤亡和事故故损失,做做好现场保保护工作并并立即向本本单位负责责人报告;单位负责责人接到报报告后,应应当于一小时内向向事故发生生地的建设设行政主管管部门和安安全生产监监督管理部部门报告。第三十七条条 施工单单位应当依依法为作业业人员办理理工伤保险险,为施工工现场从事事危险作业业的人员办办理意外伤伤害保险。第三十八条条 施工作作业人员依依法享有劳劳动保护的的权利,有有权拒绝违违章指挥和和强令冒险险作业,有有权提出施施工安全的的合理化建建议。施工作业人人员应当遵遵守
22、操作规规程,不得得违章作业业。第五章 建设安全全监督管理理第三十九条条 安全生生产监督管管理部门应应当对建设设工程安全全工作提出出指导性意意见,依法法做好建设设工程生产产安全事故故的调查处处理和协调调工作。第四十条 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部门应当建建立建设工工程生产安安全事故约约谈告诫制制度和较大大以上事故故应急预案案,建立健健全应急救救援组织和和救援网络络。第四十一条条 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部门应当参参加建设工工程生产安安全事故的的调查分析析,对事故故责任单位位和责任人人提出处理理意见。建设行政主主管部门接接到举报或或者投诉后后,应当及及时组织调调查;调查查人员有权权向事故发发生单位、有有关部门和和个
23、人调查查事故情况况,任何单单位和个人人应当予以以配合,不不得拒绝、阻阻挠。事故责任单单位安全生生产许可证证被依法暂暂扣的,建建设行政主主管部门应应当将处罚罚情况进行行公示;事事故责任单单位在安全全生产许可可证暂扣期期间,不得得承揽新的的工程项目目。第四十二条条 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部门应当建建立建设工工程安全生生产形势分分析制度和和建设工程程安全生产产联络员制制度,定期期对本行政政区域内建建设工程安安全生产状状况进行分分析,研究究控制事故故的对策、措措施,部署署和安排安安全生产工工作。第四十三条条 建设工工程安全生生产监督机机构应当建建立和完善善建设工程程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理理制度,并并配备相应应的
24、安全监监管人员。第四十四条条 建设工工程安全生生产监督机机构应当履履行下列职职责:(一)监督督建设工程程安全生产产中执行国国家、省、市市有关法律律、法规、规规章和其他他规定、规规范以及标标准的情况况;(二)对取取得安全生生产许可证证的施工单单位进行动动态管理;(三)做好好施工单位位主要负责责人、项目目负责人、专专职安全生生产管理人人员考核的的相关工作作;(四)负责责施工现场场安全生产产情况的监监督管理;(五)在建建设工程竣竣工验收前前对工程项项目的安全全生产状况况进行评价价,并提出出安全监管管意见;(六)对违违反建设工工程安全生生产法律、法法规、强制制性标准、安安全技术规规范等行为为依法进行行
25、查处;(七)法律律、法规、规规章和建设设行政主管管部门委托托的其他事事项。第四十五条条 建设工工程安全生生产监督检检查应当有有两名以上上监督检查查人员进行行,检查时时应当出示示有效执法法证件。检查人员不不得泄漏被被检查单位位的技术秘秘密和商业业秘密。第六章 法律责任任第四十六条条 违反本本条例第十十条第一款款、第二十十九条规定定,造成供供水、排水水、供电、供供气、供热热、通信、广广播电视等等地下管线线损坏的,由由市政行政政主管部门门或者其他他有关行政政主管部门门按照有关关法律、法法规的规定定处罚;造造成的损失失,应当予予以赔偿。 第四十七条条 违反本本条例第十十五条第一一款规定,工工程监理单单
26、位未对专专项施工方方案实施跟跟踪监理造造成事故隐隐患的,建建设行政主主管部门应应当责令改改正,并处处以三千元元以上五千千元以下的的罚款。第四十八条条 违反本本条例第二二十四条第第二款规定定,建筑施施工单位允允许他人以以本单位的的名义承揽揽工程的,由由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门门按照有关关法律、法法规的规定定对建筑施施工单位和和使用该单单位名义的的单位或者者个人予以以处罚;对对发生事故故所造成的的损害,由由建筑施工工单位和使使用该单位位名义的单单位或者个个人承担连连带赔偿责责任。第四十九条条 违反本本条例第二二十五条第第一款、第第二十七条条第(三)项项、第(六六)项规定定,施工单单位有下列列行为之一一的
27、,由建建设行政主主管部门责责令限期改改正;逾期期未改正的的,处以五五千元以上上一万元以以下的罚款款:(一)施工工单位特种种作业人员员未取得特特种作业操操作资格证证书上岗的的;(二)在主主出入口显显著位置未未设置施工工平面布置置图、安全全生产、文文明施工、消消防保卫、重重大危险源源告知、应应急预案措措施等公示示牌的;(三)材料料、设备堆堆放未做到到安全有序序或者落地地脚手架底底部、模板板支撑底部部地面未作作硬化处理理的。第五十条 违反本本条例第二二十八条第第二款、第第三十一条条第三款规规定,施工工单位有下下列行为之之一的,建建设行政主主管部门应应当责令改改正,并处处以五千元元以上三万万元以下的的
28、罚款:(一)未按按安全专项项施工方案案组织施工工的;(二)拆卸卸建筑起重重机械未提提前告知当当地建设工工程安全生生产监督管管理机构的的。第五十一条条 违反本本条例第三三十五条第第二款规定定,施工单单位拆除三三层以上建建(构)筑筑物未采用用机械或者者爆破方式式拆除的,建建设行政主主管部门应应当责令改改正,并处处以一万元元以上三万万元以下的的罚款。第五十二条条 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部门和建设设工程安全全生产监督督机构工作作人员,未未依照本条条例履行监监督检查职职责或者滥滥用职权、玩玩忽职守、徇徇私舞弊的的,由所在在单位或者者上级部门门责令其限限期改正;情节严重重的,对主主管人员和和直接责任任人依法给给
29、予行政处处分;构成成犯罪的,依依法追究刑刑事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五十三条条 交通、水水利等专业业工程、抢抢险救灾及及其他临时时性建设工工程、农民民自建低层层住宅安全全生产的监监督管理,法法律、法规规另有规定定的,从其其规定。军事建设工工程安全生生产的监督督管理,不不适用不条条例。第五十四条条 本条例例自20009年5月1日起施行行。关于无锡锡市建设工工程安全生生产管理条条例的制定说明明20009年1月月17日在在省十一届届人大常委委会第七次次会议上无锡市人大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主任、秘书书长、各位位委员:无锡市建建设工程安安全生产管管理条例(以以下简称条条例),已已于20008年122月25日
30、日由无锡市市十四届人人大常委会会第八次会会议制定,现现提请本次次省人大常常委会审议议批准。我我受无锡市市人大常委委会的委托托,现就条条例主要要内容中的的有关问题题作如下说说明:一、关于条条例规范范的建设工工程范围界界定问题条例第第二条第二二款对其所所规范的建建设工程范范围作了明明确界定,即即“是指房屋屋建筑及其其附属设施施工程,与与房屋建筑筑配套的线线路、管道道、设备安安装、建筑筑装饰装修修工程,道道路建设、管管道铺设、河河岸整治等等市政基础础设施工程程”。这一范范围的确定定是以国务务院建设设工程安全全生产管理理条例为为依据,结结合我市建建设工程安安全生产管管理的实际际情况,也也借鉴了外外地立
31、法的的经验。这这样界定使使得我市建建设工程安安全生产管管理工作责责任更加明明确,避免免相关行政政管理部门门在此项工工作中造成成职能上的的交叉。同时,考虑虑到交通、水水利等专业业工程、农农民自建低低层住宅、抢抢险救灾及及其他临时时性建设工工程的特殊殊性,其安安全生产管管理有些另另有法律、法法规规定。因因此,条条例第五五十四条第第一款规定定:“交通、水水利等专业业工程、抢抢险救灾及及其他临时时性建设工工程、农民民自建低层层住宅安全全生产的监监督管理,法法律、法规规另有规定定的,从其其规定”;对军事建建设工程,条条例五十十四条第二二款明确规规定“不适用本本条例”。二、关于办办理建设工工程施工许许可的
32、细化化规定问题题1998年年施行的中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建筑筑法设立立了施工许许可证制度度,次年建建设部颁布布了建筑筑工程施工工许可管理理办法。但但上述法律律和国务院院部门规章章在申领施施工许可证证的有关条条件和程序序方面规定定比较原则则,尤其是是在安全生生产管理方方面操作性性不强。为为此,结合合目前建设设工程安全全生产管理理的实际经经验和做法法,条例例第七条条作了以下下细化:一一是对同一一建设工程程分项发包包的,要求求均应当申申领施工许许可证、二二是明确了了建设单位位在申领施施工许可证证时应当提提供的建设设工程有关关安全施工工措施的资资料,三是是明确了建建设行政主主管部门或或者其委托托的建设工工
33、程安全生生产监督机机构对安全全施工的具具体措施和和相关资料料进行审查查的职能,四四是要求办办理建设工工程安全监监督手续。三、关于建建设工程涉涉及水、电电、气等地地下管线安安全的管理理问题建设工程施施工过程中中,常常发发生危及水水、电、气气等地下管管线安全、损损坏地下管管线设施的的情况,对对此群众反反映比较大大。为了防防止建设工工程施工过过程中对地地下管线造造成损害,条条例第十十条、第二二十九条就就建设工程程涉及供水水、排水、供供电、供气气、供热、通通信、广播播电视等地地下管线安安全的,分分别对建设设单位和施施工单位提提出了要求求:“建设单位位应当查明明管网情况况,提出保保护措施,并并经管线产产
34、权单位和和行政主管管部门确认认”、“建设单位位在实施建建(构)筑筑物拆除前前,应当负负责拆除区区域内各类类管线的切切断与移位位,并经管管线产权单单位确认”、“需要依法法获得相关关行政主管管部门许可可的,应当当办理有关关许可手续续”。要求施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照建设单位位提出的保保护措施和和勘测资料料,制定相相应的安全全施工方案案,并精心心组织施工工”。四、关于建建设工程施施工中安全全文明管理理问题施工现场安安全文明管管理的状况况,直接关关系到建设设工程生产产安全事故故的发生率率和城市的的文明程度度。条例例对建设设工程施工工安全文明明管理作了了两方面的的规定,一一是对建设设单位、施施工单位在在安全
35、防护护和文明施施工费用的的安排和使使用方面作作了规定,条条例第十十一条规定定建设单位位在编制工工程概(预预)时,应应当确定安安全防护和和文明施工工所需的费费用,并在在工程合同同中予以明明确,不得得随意变更更;第二十十六条规定定施工单位位对建设单单位拨付的的安全防护护和文明施施工费用,应应当用于施施工安全防防护用品及及设施的采采购和更新新、安全和和文明施工工措施的落落实、安全全和文明施施工生产条条件的改善善,不得挪挪作他用。二二是条例例第二十十七条根据据施工现场场的实际管管理需要,逐逐项对施工工单位做好好施工现场场的安全文文明管理工工作作了具具体而明确确的规定。五、关于法法律责任的的问题条例的的
36、上位法依依据比较充充分,许多多涉及条条例的违违法行为,有有关法律、法法规大多规规定了相应应的处罚。为为此,条条例在法法律责任方方面作了如如下处理:一是对上上位法已经经规定了处处罚的违法法行为,不不再照搬照照抄相应的的处罚规定定。二是对对上位法没没有规定处处罚的违法法行为,根根据不同情情况设定了了行政处罚罚。三是对对上位法已已经规定处处罚的违法法行为,如如果造成损损失的,增增设了应当当予以赔偿偿的规定;对一些特特定情形,还还作了应当当承担连带带赔偿责任任的规定。以上说明和和条例,请请予审议。关于无锡锡市建设工工程安全生生产管理条条例审议意见的的报告20009年1月月17日在在省十一届届人大常委委
37、会第七次次会议上 省人大法制制委员会主任、各位位副主任、秘秘书长、各各位委员:无锡锡市建设工工程安全生生产管理条条例已经经无锡市第第十四届人人大常委会会第八次会会议通过,现现报省人大大常委会批批准。省人人大常委会会法制工作作委员会在在该条例通通过前进行行了初步审审查,并征征求了省人人大常委会会环资城建建委、省建建设厅、省省水利厅、省省交通厅、省省安监局等等有关部门门和部分省省人大代表表、专家的的意见。省省人大法制制委员会于于12月330日召开开全体会议议对该条例例进行了审审议,现将将审议意见见报告如下下:加强建建设工程安安全生产的的监督管理理,对于规规范建设工工程参与各各方的安全全生产行为为,减少施施工现场的的安全生产产事故,保保障人民群群众的生命命和财产安安全,促进进经济和社社会的可持持续发展,具具有重要意意义。无锡锡市根据国国家和省有有关规定,结结合本市的的实际情况况,对建设设工程安全全生产监督督管理工作作中出现的的一些新情情况、新问问题,设立立了相应的的管理制度度和措施,对对上位法进进行了细化化和补充,具具有较强的的针对性和和可操作性性。该条例例同宪法、法法律、行政政法规和本本省的地方方性法规不不相抵触,建建议本次会会议审议后后予以批准准。以上报报告,请予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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