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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水利工程设设计变更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目目的和依据据)为加强强水利工程程建设管理理,严格基基建管理程程序,规范范设计变更更行为,保保证工程建建设质量,控控制工程投投资,提高高工程勘察察设计水平平,依据建建设工程勘勘察设计管管理条例等等有关规定定,制定本本办法。第二条(适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新建、续建、改建、加固等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以参照执行。第三条(设设计变更定定义)本办办法所指设计变变更是自水水利建设项项目初步设设计批准之之日起至工工程竣工验验收交付使使用之日止止,对已批批准的初步步设计所进进行的修改改和优化等活活动。第四条(变变更要求)水利工
2、程的设计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符合项目建设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第五条(管管理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利建设项目设计变更活动的监督管理,项目法人应当加强对水利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的实施管理。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应当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重大设计变更。勘察设计单位应正确处理好优化设计与重大设计变更的关系,积极开展优化设计,提高勘测设计水平和质量。第六条(变变更实施)水利工程设计变更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不含水库淹没及建设征地变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初步设计,不得肢解设计变更规避审批。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原则上不得再次变更。水库
3、淹没及建设征地变更由移民实施部门负责解释,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章 设计变更更划分第七条(设设计变更的的分类与定定义)工程程设计变更更分为重大大设计变更更和一般设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变更是指工工程建设过过程中,在在工程的开开发任务、工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准、总体布布局、工程程布置、主要要建筑物结结构型式、重重要机电金金结设备、重重大技术问问题的处理理措施等方方面,对工工程的工期、安全全、投资、效效益产生重重大影响的的设计变更更。其他变更为一一般设计变变更。【说明】水水利工程具具有工程类类型多、周周期长、参参建单位多多的特点,为为便于水利利工程设计计变更的分分级管理,本条规定水利工程的设计变更
4、按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两类进行划分。第八条(重重大设计变变更界定标标准)以下下设计条件件或内容发发生变化,应应视为重大大设计变更更:(一)水文文引起工程规规模改变的的水文、泥泥沙等基本本资料及其其设计成果果的变化。【说明】水水文、泥沙沙等基本资资料是工程程设计的最最基础资料料之一,其其变化一般般会引起其其设计成果果的改变,进进而可能会会影响工程程规模的变变化。当水文、泥泥沙等设计计成果引起起水库库容容、防洪保保护对象、治涝面积积、灌溉面面积、供水水对象、装装机容量等等变化时,应应视为重大大设计变更更。(二)地质质1、工程场场地地震基基本烈度和和地震动参数的改变变;【说明】工工程场地地地震
5、基本烈烈度和地震震动参数是工程程安全设防防的重要参参数,其变变化不仅对对工程安全全影响大,由由其引起的的工程设防防标准的变变化对工程程投资影响响也较大。本条条规定如果果地震基本本烈度和地地震动参数发生变变化,应视为重大大设计变更更。2、影响主主要建筑物物安全或引引起设计方方案改变的的工程地质质条件的变变化;【说明】地地质条件是是工程设计计的重要依依据之一。本本条考虑地地质条件的的隐蔽性,如如果地质条条件的变化化影响到工工程建筑物物的安全,从从而改变了了地基加固固处理方案案、防渗处处理方案,或或对建筑物物设计方案案进行调整整或修改,这这些地质条条件的变化化应视为重重大设计变变更。3、引起主主要建
6、筑物物设计方案案改变或工工期延长的的天然建筑筑材料质量量、储量及及主要料场场场地的变变化。【说明】天天然建筑材材料质量、储储量对工程工期和和投资影响响较大。如如果天然建建筑材料场场址、质量量、储量、运运距与设计计预期条件件存在较大大的差异,必必须根据实实际地质情情况进行调调整、修改改设计。本本条规定如如果建筑材材料料场变变化引起建筑物物设计方案案改变或工工期延长,这这些建材料料场的变化化应视为重重大设计变变更。建筑物设计计方案改变变主要是指指建筑物布布置及形式式、防渗处处理方案变变化等;工工期延长是是指工期的的改变影响响到工程正正常效益的的发挥。当料场条件件变化对工工程影响较较小时,应应视为一
7、般般设计变更更。如砌石护坡坡改为混凝凝土预制块块护坡型式式的变化等等。(三)工程程任务、规模模、建筑物物等级及设设计标准1、工程开开发任务变变化及主次次顺序的调调整;【说明】工工程开发任任务变化及及主次顺序序的调整会会导致工程程的开发目目标变化,本条规定如果工程开发任务变化及主次顺序的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2、水库库库容、特征征水位的变变化;引(供供)水工程程的供水范范围、供水水量、输水水流量、关关键节点控控制水位的的变化;电电站或泵站站装机容量量的变化;灌溉或治治涝范围与与面积的变变化;河道道及堤防工工程治理范范围、水位位等的变化化;【说明】水水库库容等等工程特征征值,是反映工程开开发目
8、标、工工程规模、工工程效益指指标的重要要参数。本本条规定如如果这些特特征值发生生改变,可可能会给地地方社会环环境、经济济等方面带带来较大的影响响,从而产产生工程等等别或建筑筑物级别的的变化,这这些变化应应视为重大大设计变更更。在工程等别别或建筑物物级别未发发生变化的的情况下,特征水位、装机规模、引水规模的变化,灌溉或治涝范围与面积、河道及堤防工程治理范围的较大变化,也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3、工程等等别、建筑筑物级别、抗抗震设计烈烈度、洪水水标准、泄泄洪排沙规规模、治涝涝标准的变变化。【说明】工工程等别、建建筑物级别别、抗震设设计烈度、洪洪水标准、泄泄洪排沙规规模、治涝涝标准都是是工程设计计的重
9、要标准。本条规定定,这些设计标标准发生变变化应视为为重大设计计变更。(四)总体体布局、工工程布置及及主要建筑筑物1、总体布布局、主要要建设内容容、主要建建筑物场址址、坝线、骨骨干渠(管管)线、堤堤线的变化化;【说明】总总体布局、主主要建设内内容、主要要建筑物场场址、坝线线等是重大设计计方案的内内容,本条规定定其发生变化化应视为重重大设计变变更。骨干渠(管管)线、堤堤线的变化化对工程投投资、工期期、施工方方案、建筑筑物型式、安全标准以及相关的征地移民等影响较小时,应视为一般设计变更。当附属建设设内容变化化对工程投投资、工期期、安全等等不产生较较大影响时时,可视为为一般设计计变更。如如场内道路、临
10、时时建筑物等等建设内容容的增减。2、工程布布置、主要要建筑物型型式的变化化;【说明】工工程布置、主要建筑物型式是工程设计的主要内容,本条规定如果工程布置方案、建筑物型式、主要控制尺寸(高程)等发生了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主要建筑物物指失事后后将造成下下游灾害或或严重影响响工程效益益的建筑物物,如堤坝坝、泄洪建建筑物、输输水建筑物物、电站厂厂房及泵站站等。堤防上规模模较小的涵涵闸等穿堤堤建筑物的的结构型式式变化,对对工程投资资、堤防安安全等影响响较小时,应应视为一般般设计变更更。3、主要水水工建筑物物基础处理理方案、消消能防冲方方案的变化化;【说明】主主要水工建建筑物基础础处理方案案变化是指
11、指基础处理理型式发生改改变,如换换填改为桩桩基等;消消能防冲方方案变化主主要指消能能防冲型式式的改变,如如挑流、面面流、底流流等消能方方式的改变变。本条规定定,如果主主要水工建建筑物基础础处理方案案、消能防防冲方案等等发生变化化,应视为为重大设计计变更。对于桩基的的数量、桩桩径、桩长长,防渗墙墙、帷幕灌灌浆、固结结灌浆的深度、范范围等基础础处理的变变化,对工工程安全、工工程投资不不产生较大大影响时,可视为为一般设计计变更。4、边坡处处理、地下下洞室支护护方案的变变化; 【说明】边边坡处理、地地下洞室支支护的设计计方案,直直接关系到到工程的安安危,本条条规定如果果主要水工工建筑物边边坡处理、地地
12、下洞室支支护型式或布置置方案等发发生变化,应应视为重大大设计变更更。边坡处理措措施一般分分为边坡治治理措施和和边坡加固固措施两大大类。边坡坡治理措施施主要包括括边坡减载载、排水、防渗、坡坡面防护等等;加固措措施主要包包括锚杆、锚锚索、支挡挡结构、抗抗滑洞塞等等。地下洞室的的支护方案案主要有:排水、支支撑、衬砌砌、锚喷、灌灌浆等。在边坡处理理或地下洞洞室支护的的设计方案案或措施项项目不变情况下下,边坡治理理参数、支支护参数、支支护范围等等发生变化化时,可视视为一般设设计变更。5、除险加加固工程主主要技术方方案的变化化。【说明】除除险加固工工程主要技技术方案,直直接关系到到工程的安安危,本条条规定
13、如果果加固或改改建项目、主要水工建筑物型式、基础处理方案、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更新改造方案等发生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除险加固工工程主要技技术方案变变化主要是是指加固或或改建项目目改变,泄洪排沙沙规模调整整,大坝、水闸、船闸、电(泵泵)站、隧隧(涵)洞洞、溢洪道道等建筑物物加高或加固固方式变化化,防渗处理理方案较大大调整,基础处理理方案改变变,护坡形形式改变,以以及机电设设备和金属结构构更新改造造方案变化化等。(五)机电电及金属结结构1、电厂或或泵站主要要水力机械械设备型式式和数量的的变化;【说明】电电厂或泵站站主要水力力机械设备备型式和数数量是工程程设计的主主要内容,本条规定如果电厂或泵站
14、主要水力机械设备等发生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当电厂或泵泵站投资占整个个工程投资资比重较小小,且其水水力机械设设备型式和和数量的变变化不致对对工程安全全或工程效效益的发挥挥产生较大大影响时,可可视为一般般设计变更更。2、接入电电力系统方方式、电气气主接线和和输配电方方式及设备备型式的变变化;【说明】水水利枢纽、电电(泵)站站等接入电电力系统方方式、电气气主接线和和输配电方方式及设备备型式是工工程设计的的主要内容容,如果其其发生变化化,会对工程的的安全等产产生较大影影响,本条条规定应视视为重大设设计变更。当灌溉排涝涝、河道综合治治理、供水水工程等项目内的的接入电力力系统方式式、电气主主接线和输
15、输配电方式式及设备型型式对整个个工程的安安全和效益益等影响较较小时,可可视为一般般设计变更更。、主要金金属结构设设备及布置置方案的变变化。【说明】主主要金属结结构设备及及布置方案案是工程设设计的主要要内容,本本条规定如如果主要金属结结构设备及及布置方案案发生变化化,应视为为重大设计计变更。当闸门、启启闭设备、压压力钢管等等金属结构构设备投资资占整个工工程投资比比重较小,且且其位置、型型式、数量量及主要设设计参数的的变化不致致对工程安安全或工程程效益的发发挥产生较较大影响时时,可视为为一般设计计变更。(六)工程程投资投资变化后后不超过总总概算情况况下,工程程总投资小小于2亿元元的项目,投投资变化
16、超超过工程部部分投资110的设设计变更,或工程总投资大于2亿元(含2亿元)的项目,投资变化超过工程部分投资8的设计变更。【说明】本本条规定不不包括国家家政策及物物价水平发发生较大变变化等因素素带来的投投资变化。工程部分投投资为建筑筑工程投资资、机电设设备及安装装费用、金金属结构设设备及安装装费用、临临时工程费费用之和。投资变化后后超过总概概算时,设设计变更按按照概算调调整审批程程序办理。第三章 设计变更更文件编制制第九条(设设计变更的的提出)项目法人人、施工单单位、监理理单位不得得修改建设设工程勘察察、设计文文件。根据据建设过程程中出现的的勘察、设设计问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项目法人等单位可
17、以提出变更设计建议。项目法人应当对变更设计建议及理由进行评估,必要时,可以组织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专家对变更设计建议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第十条(设设计单位要要求)工程勘察察、设计文文件的修改改,应委托托原勘察、设设计单位进进行。经原原勘察、设设计单位书书面同意,项项目法人也也可以委托托其他具有有相应资质质的勘察、设设计单位进进行修改。修修改单位对对修改的勘勘察、设计计文件承担担相应责任任。第十一条(设设计责任划划分)对项目法人人、监理单单位、施工工单位提出出的变更设设计建议,设设计单位经经分析论证证不同意采采纳变更设设计建议的的,项目法法人有权作作出变更设设计的决策策,并承
18、担担相应责任任。 第十二条(文件编制制要求)设计变更更文件编制的的设计深度度应当满足足初步设计计阶段的有有关规程、规规范要求,有有条件的可可按施工图图设计阶段段的设计深深度进行编编制。重大设计变变更文件应应包括的主主要内容:(一)工程程概况;设设计变更发发生的缘由由;设计变变更的依据据;设计变变更的项目目和内容;设计变更更方案及技技术经济比比较;设计计变更对工工程规模、工工程安全、生生态环境、工工程投资和和效益等方方面的影响响分析;与与设计变更更相关的基基础及试验验资料。(二)设计计变更的勘勘察设计图图纸及原设设计相应图图纸。(三)工程程量、投资资变化对照照清单和分分项概算文文件。一般设计变变
19、更文件的的编制内容容,项目法法人可参照照以上内容容研究确定定。第四章 设计变更更的审批与与实施第十三条(设设计变更文文件的审批批)工程设设计变更审审批采用分分级管理制制度。重大大设计变更更文件,由由项目法人人按原报审审程序报原初步设设计审批部门或委委托项目主主管部门审审批。一般般设计变更更文件,原则则上由项目目主管部门门审批,也也可由项目目法人负责责审批,报报项目主管部部门核备。设计变更更文件批准准后由项目目法人负责责组织实施施。 第十四条(审审批时间)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应自收到重大设计变更审批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批。审批部门在进行重大设计变更审批时,应组织原审查单位对设计变更报告进行审查
20、。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审查单位进行审查所需时间不包含在重大设计变更审批期限(即30日)内。第十五条(特特殊情况)特殊情况重大设计变更的处理:(一)对需需要进行紧紧急抢险的的工程设计计变更,项项目法人可可先组织进行紧紧急抢险处处理,同时时通报项目目主管部门门,并按照照本办法办理理设计变更更审批手续续,并附相相关的影像像资料说明明紧急抢险险的情形。(二)若工工程在施工工过程中不不能停工,或或不继续施施工会造成成安全事故故或重大质质量事故的的,经项目目法人、监监理单位同同意并签字字认可后即即可施工,但但项目法人人应将情况况在5个工工作日内报报告项目主主管部门备备案,同时时按照本办法法办理设
21、计计变更审批批手续。第五章 设计变更更的监督与与管理第十六条各级水行行政主管部部门和流域域机构按照照规定的职职责分工,负负责对水利利工程的设设计变更实实施监督管管理。由于于项目建设设各有关单单位的过失失引起工程程设计变更更并造成损损失的,有有关单位应应当承担相相应的责任。 第十七条 项目法人人有以下行行为之一的的,水行政政主管部门门或流域机机构责令改改正:(一)不按按照规定权权限、条件件和程序审审查、报批批工程设计计变更文件件的;(二)将工工程设计变变更肢解规规避审批的的;(三)未经经审查批准准或者审查查不合格,擅擅自实施设设计变更的的。第十八条 项目法法人、施工工单位不按按照批准的的设计变更更报告施工工的,水行行政主管部部门责令改改正;造成成建设工程程质量不符符合规定质质量标准的的,负责返返工,并对对因此造成成的后果负负责。第十九条 项目法法人负责工工程设计变变更文件的的归档工作作。项目竣竣工验收时时应当全面面检查竣工工项目是否否符合批准准的设计文文件要求,未未经批准的的设计变更更文件不得得作为竣工工验收的依依据,对重重大设计变变更未按规规定程序审审批的应追追究责任。 第六章 附附则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由水利部负责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条 本办法自自发布之日日起施行。-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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