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762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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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深圳证券券交易所创创业板公司司管理部 20113年10月8日修订)为规范创业业板上市公公司重大资资产重组(含含发行股份份购买资产产,下同)的信息披露和业务流程,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以下简称“重组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以下简称“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以下简
2、称“暂行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制定本备忘录,请各上市公司遵照执行。一、总体原原则(一)上市市公司必须须保证筹划划中的重大大资产重组事事项的真实实性,属于于重组办办法规范范的事项,且且具备可行行性和可操操作性,无无重大法律律政策障碍碍。上市公公司不得随随意以存在在重大资产产重组事项项为由向本本所申请停停牌或故意意虚构重大大资产重组信信息损害投投资者权益益。(二)本所所在相关证券交易时时间概不接接受重大资资产重组的的业务咨询询,不接收和和审核重组组相
3、关信息息披露文件件。上市公公司应当在非交易时时间向本所提交重重组停牌申申请及相关关信息披露露文件。(三)本所所按形式审审查的要求求核查要件件是否齐备备,不对重重组方案作作实质性判判断。(四)本备备忘录部分分内容是本本所在监管管实践中对对重大资产产重组方案案的信息披披露进行关关注的要点点归纳,不不代表本所所对重组方方案的保证证。本所将将根据证监监会要求和和市场发展展状况,对对审核关注注要点定期期或不定期期作出修订订和补充。二、重大资资产重组的的准备工作作和停牌安排(一)上市市公司及其其控股股东东、实际控控制人等相相关方研究究、筹划、决决策涉及上上市公司重重大资产重重组事项的的,原则上上应当在相相
4、关股票停停牌后或者者非交易时时间进行,并并应当简化化决策流程程、提高决决策效率、缩缩短决策时时限,尽可可能缩小内内幕信息知知情人范围围。如需要要向有关部部门进行政政策咨询、方方案论证的的,应当在在相关股票票停牌后进进行。(二)上市市公司与交交易对方就就重大资产产重组事宜宜进行初步步磋商时,应应当立即采采取必要且且充分的保保密措施,制制定严格有有效的保密密制度,限限定重组相关信信息的知悉悉范围。公公司及交易易对方聘请请证券服务务机构的,应应当立即与与所聘请的的证券服务务机构签署署保密协议议。(三)上市市公司应当当严格按照照法律、行行政法规、部门门规章及规范范性文件的的规定,做做好重大资资产重组信
5、信息的管理理和内幕信信息知情人人登记工作作,提醒和和督促相关内内幕信息知知情人不得得将重组信信息透露或或泄露给他他人,不得得利用重组组信息买卖卖公司股票票或委托、建议议他人买卖卖公司股票票。(四)上市市公司及其其控股股东东、实际控控制人等相相关方研究究、筹划、决决策重大资资产重组,应应当严格遵遵守保密义义务,在重重大资产重重组交易各各方初步达达成实质性性意向或者者虽未达成成实质性意意向但预计计该信息难难以保密时时,及时向向本所申请请停牌。(五)如上上市公司申申请停牌时时,无法确确定是否构构成重大资资产重组的的,应当以以重要事项项待公告为为理由向本本所申请停停牌。公司司应当在证证券停牌后后,尽快
6、核核实筹划事事项是否构构成重大资资产重组,不不得以相关关事项存在在不确定性性为由不履履行信息披披露义务。未未构成重大大资产重组组的,应当当按照上上市规则等等有关规定定,及时发发布相关公公告,并申申请公司股股票及其衍衍生品种复复牌。(六)上市市公司因筹筹划重大资资产重组向向本所申请停停牌的,在在提出停牌牌申请的同同时,应当当提交以下文文件:1、经公司司董事长签签字并经董事会会盖章的上上市公司重重大资产重重组停牌申申请表(见见附件一);2、停牌公公告(公告内容参见附件二);3、经重大大资产重组组的交易对对方或其主主管部门签签章确认的关关于本次重重大资产重重组的意向向性文件。公司应当在在上市公公司重
7、大资资产重组停停牌申请表表和停牌牌公告中对对停牌期限限作出明确承承诺。公司司因筹划重重大资产重重组停牌的的,应当承承诺自发布布进入重大大资产重组组程序的公公告日起,至至重大资产产重组预案案或者报告告书首次披披露日前,停停牌时间原原则上不超超过30个个自然日。(七)经本本所同意后后,上市公公司披露停牌公公告,公司司股票及其其衍生品种种自停牌公告披露之日起起停牌。(八)上市市公司拟实实施无先例例、存在重重大不确定定性、需要要向有关部部门进行政政策咨询、方方案论证的的重大事项项,公司应当在停牌公告中中披露该重大事项项的类型,并并在停牌后后五个工作作日内携带相关关材料向有有关部门咨咨询论证。三、上市公
8、公司证券停牌期期间相关事项(一)上市市公司应当当按照重重组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相关事项等有关规定,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后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送关于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详见附件三),说明相关人员是否进行股票买卖,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公司应当根根据本次重重大资产重重组进展,及及时补充完完善并提交交内幕信息息知情人名名单,以及及相关人员员是否进行行股票买卖卖、是否构成内内幕交易的的说明。(二)上市市公司因重重大资产重重组事项停停牌后,本本所立即启启动二级市市场股票交交易核查程程序,并在在后续各阶阶段对二级级市场股票票交易情况
9、况进行持续续监管。(三)本所所核查结果果显示上市市公司股票票交易存在在明显异常常的,本所所及时将核核查结论告告知公司,公公司可以自自主决定是是否终止本本次重组进进程。公司决定继继续推进本本次重组进进程的,应应当在发布布重大资产产重组预案案或者报告告书的同时时,就公司司股票交易易存在明显显异常、可可能导致本本次重组进进程被暂停停或者被终终止做出特特别风险提提示公告,公公司股票同同时复牌。关关于重大资资产重组存存在交易异异常的特别别风险提示示公告模板板详见附件件四。公司决定终终止本次重重组进程的的,应当及及时发布终终止重大资资产重组公公告,并承承诺自公告告之日起至至少3个月月内不再筹筹划重大资资产
10、重组,公公司股票同同时复牌。(四)上市市公司筹划划重大资产产重组事项项停牌期间间,如该重重大资产重重组事项涉涉嫌内幕交交易被中国国证监会立立案调查或或者被司法法机关立案案侦查的,公公司可以自自主决定是是否终止本本次重组。公司决定继继续推进本本次重组进进程的,应应当在披露露重大资产产重组预案案或报告书书的同时披披露有关立立案情况,并并就本次重重组进程被被暂停和可可能被终止止作出特别别风险提示示公告,公公司股票同同时复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被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模板详见附件五。公司决定终终止本次重重组进程的的,应当及及时发布终终止重大资资产重组公公告,披露露本次重大大资产重
11、组组的基本情情况及终止止原因,并并承诺自公公告之日起起至少3个个月内不再再筹划重大大资产重组组,公司股股票同时复复牌。(五)上市市公司连续续停牌超过过5个交易日日的,停牌牌期间,公公司应当按按照相关规规定,至少少每周发布布一次相关关事项进展展公告,说说明重大资资产重组的的谈判、批批准、定价价等事项进进展情况和和不确定因因素。(六)上市市公司最迟迟在停牌期限届届满5个交易日日前向本所提交重重大资产重重组预案或报告告书等相关关文件,以以确保重大大资产重组组相关公告告能够如期期披露。(七)上市市公司确有有必要延期期复牌的,可可以在停牌牌期满5个个交易日前前向本所申申请延期复复牌,累计计停牌时间间原则
12、上不不超过3个个月。本所所同意延期期复牌的,公公司应当在在停牌期限限届满前33个交易日日内发布延延期复牌公公告,并在在延期复牌牌公告中披披露本次重重大资产重重组的基本本情况、目目前进展、延延期复牌的的原因和预预计复牌时时间。(八)上市市公司停牌牌后未能按按期披露重重大资产重重组预案或或者报告书书且未申请请延期复牌牌的,应当当发布终止止重大资产产重组公告告且股票复牌牌,同时披披露本次重重大资产重重组的基本本情况及终终止原因。公公司应当同同时承诺自自公告之日日起至少33个月内不不再筹划重重大资产重重组,并予予以披露。公司申请延延期复牌后后,仍未能能披露重大大资产重组组预案或者者报告书的的,应当发发
13、布终止重重大资产重重组公告且且股票复牌牌,披露本本次重大资资产重组的的基本情况况及终止原原因。公司司应当同时时承诺自公公告之日起起至少6个个月内不再再筹划重大大资产重组组,并予以以披露。四、上市公公司召开董董事会会议议审议重组组相关事项(一)上市市公司召开开董事会会会议审议重重组事项时时,应当包包括以下议议案:1、关于于公司进行行重大资产产重组的议议案,包括但不限限于:(1)本次次重大资产产重组的方方式、交易易标的和交交易对方;(2)交易易价格或者者价格区间间;(3)定价价方式或者者定价依据据;(4)相关关资产自定定价基准日日至交割日日期间损益益的归属;(5)相关关资产办理理权属转移移的合同义
14、义务和违约约责任;(6)决议议的有效期期;(7)对董董事会办理理本次重大大资产重组组事宜的具具体授权;(8)其他他需要明确确的事项。2、关于于本次重组组符合第442条第二二款规定的的议案(适适用于在控控制权不发发生变更的的情况下,上上市公司向向独立第三三方发行股股份购买资资产);3、关于于本次重组组符合第十十二条规定定的议案(适适用于借壳壳上市);4、关于于本次重组组符合第四条条规定的议议案(如有);5、关于于评估机构构的独立性性、评估假假设前提的的合理性、评评估方法与与评估目的的的相关性性以及评估估定价的公公允性的议议案(适适用于相关关资产以资资产评估结结果作为定定价依据且且资产评估估报告已
15、出出具的情形形);6、关于于本次重组组是否构成成关联交易易的议案;7、关于于签订重组组相关协议议的议案(如有);8、关于于批准本次次重组有关关审计、评评估和盈利利预测报告告的议案(如如有);9、重大大资产重组组预案或重大资资产重组报告书书及其摘要要;10、关关于提请股股东大会审审议同意相相关方免予予按照有关规定向全全体股东发发出(全面面)要约的的议案(如如适用);11、关关于召开上上市公司股股东大会的的议案(如如有)。(二)上市市公司首次次召开董事事会会议审议重重组事项时时,已完成成相关审计计、评估、盈盈利预测审审核的,应应当及时向本所提交董事会会决议、独独立董事意意见、重大大资产重组组报告书
16、及及其摘要、独独立财务顾顾问报告、法法律意见书书,重组涉及及的审计报报告、资产产评估报告告、盈利预测测报告、创业板上市市公司重大大资产重组组方案首次次披露对照表表(见附附件六)及其他相关关文件。(三)上市市公司首次次召开董事事会会议审议重重组事项时时,未完成成相关审计计、评估、盈盈利预测审审核的,应应当及时向本所提交董董事会决议议、独立董事事意见、重重大资产重重组预案、独独立财务顾顾问核查意意见、创业板上市市公司重大大资产重组组方案首次次披露对照表表及其他他相关文件件。上市公司应应当在相关关审计、评评估、盈利利预测审核核完成后,再次召开开董事会会会议审议重重大资产重重组报告书书等相关议议案,并
17、按按照前条规定及时提提交重大资资产重组报报告书及其其摘要等相相关文件,以及创业板上市市公司重大大资产重组组方案再次次披露对照表表(见附附件七)、重组报报告书与重重组预案差差异对比表表。差异对比比表中应当说明重组报报告书与重重组预案的的主要差异异内容及差差异原因,并并经公司董董事会和聘聘请的独立立财务顾问问盖章确认认。(四)上市市公司董事事会应当真实、准准确、完整整地填写创业板上市市公司重大大资产重组组方案首次次/再次披露露对照表,并并经公司董董事会和公公司聘请的的独立财务务顾问盖章章确认后报报送本所。(五)上市市公司董事事会应当按按照重组组办法、内内容与格式式准则第226号等等规定编制制重大资
18、产产重组预案案或报告书书及其摘要要。上市公司重重大资产重重组导致公公司主营业业务和经营营性资产发发生实质变变更的,还还应当按照照公开发发行证券的的公司信息息披露内容容与格式准准则第288号创业板板公司招股股说明书(证证监会公告告2009917号)相相关章节的的要求,对对重组报告告书的相关关内容加以以补充。(六)上市市公司应当当在重大资资产重组预预案和重大资产产重组报告书书中就本次次重组存在在的重大不不确定性因因素以及可可能对重组组后上市公公司的生产产经营状况况、财务状状况和持续续盈利能力力产生不利利影响的有有关风险因因素以及其其他需要提提醒投资者者重点关注注的事项,进进行“重大事项项提示”。“
19、重大事项项提示”应当包括括但不限于于以下内容容: 1、本次重重组可能导导致公司股权分分布连续二二十个交易易日不具备备上市条件件的风险及及解决方案案(如适用);2、交易合合同已载明本次次重大资产产重组事项项一经上市市公司董事事会、股东东大会批准准并经中国国证监会核核准,交易易合同即应应生效;3、本次交交易的主要方案案;4、拟注入入资产评估增增值较大的的风险(如适用);5、业绩承承诺与补偿偿安排(如如适用)。交易对方以股份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补偿股份数量的确定可参见中国证监会网站“上市公司常见问题解答”的有关内容;6、审批风风险,包括但不不限于本次次重组尚需需上市公司司股东大会会审议通过
20、过,中国证监监会并购重组委委审核通过过(如适用用)、中国国证监会核核准,相关国有资资产管理部部门或其他他主管部门门原则性批批复(如适适用)等的风险;7、剔除大大盘因素和和同行业板板块因素影影响,上市市公司股价价在重组停停牌前或重组方方案首次披披露前200个交易日日内累计涨涨跌幅超过过20%的的相关情况况及由此产产生的风险险(如适用用);8、与拟注注入资产经经营相关的的风险,以及及尚需取得得矿产开采采等业务相相关资质的的风险(如如适用);9、本次拟拟购买资产产的股东及及其关联人人、资产所所有人及其其关联人存在对拟拟购买资产产非经营性性资金占用用的风险及及解决措施施,以及本次次交易完成成后,上市市
21、公司存在在资金、资资产被实际际控制人及及其关联人人、重组交交易对手方方及其关联联人或其他他关联人占占用的风险险及解决措措施(如适适用); 10、本次次交易完成成后,上市市公司存在在为实际控控制人及其其关联人、重重组交易对对手方及其其关联人提提供担保情情形的风险险(如适用用);11、采用用发行股份份购买资产产方式且上上市公司最最近一年及及一期财务务会计报告告被注册会会计师出具具非标准审审计意见的的,尚未经注册册会计师专专项核查确确认非标准准审计意见见所涉及事事项的重大大影响已经经消除或者者将通过本本次交易予予以消除的的风险(如如适用);12、公司司被中国证证监会或其其派出机构构立案稽查查尚未结案
22、案的风险(如如适用);13、因本本所核查结结果显示公公司股票交交易存在明明显异常或或本次重大大资产重组组事项涉嫌嫌内幕交易易被中国证证监会立案案调查或被被司法机关关立案侦查查的,可能能导致本次次重组进程程被暂停或或者被终止止的风险;14、其他他与本次重重组相关的的风险。(七)上市市公司在向向本所提交交重大资产产重组报告告书信息披披露申请时时,应当通通过本所上上市公司业业务专区,填填报本次重重大资产重重组聘请的的财务顾问问、会计师师事务所、资资产评估事事务所、律律师事务所所等中介机机构及相关关经办人员员的名称(姓姓名)及身身份信息。(八)上市市公司在向向本所提交交重大资产产重组报告告书信息披披露
23、申请时时,应当同同时提交财财务顾问对对以下事项项出具的书书面意见:1、本次重重大资产重重组涉及的的行业或企企业是否属属于国务务院关于促促进企业兼兼并重组的的意见和和工信部等等十二部委委关于加加快推进重重点行业企企业兼并重重组的指导导意见确确定的“汽车、钢钢铁、水泥泥、船舶、电电解铝、稀稀土、电子子信息、医医药、农业业产业化龙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支持推进兼兼并重组的的行业或企企业;2、本次重重大资产重重组所涉及及的交易类类型是否属属于同行业业或上下游游并购,是是否构成借借壳上市;3、本次重重大资产重重组是否涉涉及发行股股份;4、上市公公司是否存存在被中国国证监会立立案稽查且且尚未结案案的情形;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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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 信息 披露 业务 备忘录 13 重大 资产重组 相关 7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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