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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际货物运输委托代理的合同国际货物运输委托代理的合同范本甲方: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邮编: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银行帐户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邮编: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银行帐户: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 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法规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1.1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代为办理订舱、报 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具体 的服务范围详见授权委托书。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当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 乙方正确、齐
2、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 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 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 要求等。因甲方提交的托运单内容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合法而导致 的任何货物的损失或者造成乙方和/或第三人的任何损失或者责任, 由甲方承担。如果没有特殊要求,乙方按普通货物进行处理,对因 此造成的货物损坏或者造成的乙方和/或第三人的任何损失或者责 任,由甲方承担责任。2. 1.2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 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 的物品。对具有危险性质的货物,不管是否在国际危规中
3、列明,对 由于危险货物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不管 甲方是否进行了危险品申报。甲方应当如实申报货物名称。如果托 运的货物是危险品,甲方应当确定该危险品等级并书面告知乙方。 甲方承担未如实申报的全部责任。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当提供合法、合格、 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 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 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报关报验单证内容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合法 而导致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单据不准确或 不真实而造成乙方损失或承担责任的,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承担的 损失/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
4、此遭受的损失、乙方因此向第三人 承担的责任,以及抗辩的法律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差旅 费等。2. 1.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 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明示委托事项,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 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2. 1.6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 承担责任。2.1. 7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费用。2.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 2. 1乙方在履行代理事项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应甲方的要求 向甲方汇报进展情况。2. 2. 2为了履行本合同下的全部或者部分委托事宜,乙方可以以 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该合同效力及于甲方。同时,
5、除非 甲方有明确相反的指示,乙方有权选择向第三人披露甲方作为委托 人这一事实。2. 2. 3为了甲方的利益,乙方无需甲方特别授权可以为甲方代垫 代付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如果乙方代为垫付 任何费用,则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乙方垫付的款项。2. 2. 4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在合理时间前往船公司办 理配载等手续。如因船公司原因未能及时配载,乙方不承担责任, 乙方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2. 2. 5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 的,应当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 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及责任,由甲方全
6、部 承担。2. 2. 6对于非由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 退交,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当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 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2. 2. 7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 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2.1 合同价款包括:乙方的运输代理费以及乙方代垫代付的海运 运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代办费用。本合同价款的具体构成2.2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定后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合同价款支付给 乙方。3. 3如遇有关费率上调或者增加委托事项,则合同价款应当做相 应增加。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调整后的付款通知后?个工作日内, 将调
7、整后的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3. 4根据2. 2. 3条的规定乙方为甲方代垫的费用超过了附件二规 定的范围,则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将有 关费用支付给乙方。第四条保险3.1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运输保险,险种为。保 险费由甲方承担。4. 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 赔。第五条保密条款5.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 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 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 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 同、协议、备忘录、
8、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 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5. 2除5. 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 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 和履行等情况。5. 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5. 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 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5. 3. 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5. 3. 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 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 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5. 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
9、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 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 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 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5. 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5. 3. 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 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5. 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5. 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 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年。第六条不可抗力6. 2 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 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 合理措施尽
10、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 履行本合同。7. 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 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 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6. 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 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 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第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 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6.1 甲方的违约责任: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延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每延期 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
11、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另 外,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 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7. 1.2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造成货物不能及时配载、通关 或者出运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 任均由甲方承担。7.1 . 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生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7.2 乙方的违约责任:7. 2. 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职责时应当尽心尽责,由于乙方的故意 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货物损坏或者灭失的,乙方应当按照损坏或者灭 失货物的市场价格赔偿甲方,但是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 经济
12、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委托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 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元人民币或每 公斤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7. 2. 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生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第八条一般性条款8.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 生的一8. 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 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 3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法院审理。或者本 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 的仲
13、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8. 4合同的修改:8. 4. 1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 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8. 4. 2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 签字盖章后生效。8. 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 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 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8. 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 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 行
14、,本合同中的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 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8. 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 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 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8.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 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8. 9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甲方:(签章)年月日乙方:(签章)年月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合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合同编号:CCST-0611甲方:乙方:天津华商船务代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 关事宜达成以
15、下合同:1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运输、仓 储、代付海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2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传真给乙方正 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表明甲方订舱单位及收发货人 的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托运单内 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期、货物中英文 品名、运费、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因甲方在托运单上的漏填、错 添而导致的损失或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3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根据报关需要及时提供 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并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 中予以明示;4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
16、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 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 驳、装拆箱等事宜;5 .为了维护甲方的利益,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费、内 陆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办费用。上述款项采用包干费或者本合 同规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如遇有关费用调整,须以书 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重新商定后确认;6 .如甲方与船公司有协议价,甲方在委托乙方向船公司订舱 时,需在书面订舱单上注明运价及合同号。7 .乙方在开航当日,根据协议收费标准,向甲方开具单船人民 币费用发票和海运费发票。8 .付款条款经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种方式结算费用:A.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可交付提单;
17、B.乙方可先交付提单,甲方每月以月结帐的方式与乙方结算费 用,即每月15日将上月应付款项汇付并到乙方帐户;如甲方违约, 乙方有权按照条款A方式结算;C.乙方可先交付提单,甲方以航次结帐的方式与乙方结算费 用,即在开航后日内将确认的应付款项汇付乙方帐户;如甲方不能按照协议规定结清费用,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任何一 种方式进行强制催收甲方所欠费用:a.延缓交付提单;b.延缓返退核销单、退税单;c.目的港延缓放货;d.停止接受订舱。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9 .托运货物为特种货物或者危险货物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作 详细说明,未作说明或者说明不清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 担;10 .若船
18、期更改,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以及船公司截 止接单日期。上述船期预报不构成双方对船舶驶离装货港和抵达卸货港的 具体时间约定,仅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11 .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 的,应在货物截关前壹天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12 .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 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 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13 .甲、乙双方应分别对各自的过失引起的损失负责。由于第三 方责任引起的货损、货差等的损失,乙方
19、有义务协助甲方共同作好善后处 理工作,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14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提交宁波海事法院审 理;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15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 期满之日前,双方如无异议,则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 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16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修改 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天津华商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地址:电话:电话: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
20、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 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 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 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 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 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 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 等。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 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 驳
21、、装拆箱等事宜。5、为了维护甲方利益,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运费,港 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上述款项及运输代理费可采用包干费 或者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女,遇有关费率调 整,应相应调整包干费.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 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 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 任。如果货物未能按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8、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 的,应在货物装船一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
22、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9、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 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 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签字:签字:年月月注: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合同附件一出口集装箱人民币费用结算标准:1 .订舱包干费:/20 /402 .内装箱包干费:/20, /40,3 .门到门装箱运费另行确认;4 .报关费:/票5 .报验费:元/票6 . THC 费:/20 , /40,元/45HQ7 .其他因特殊查验、电放或因甲方要求改单等产生的费用,乙 方向甲方按实收取。此附件作为国际货物运输代
23、理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天津华商船务代理有限公司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国际货物运输委托代理合同甲方:注册地址: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联系人:电子邮件:乙方:注册地址: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电话:传真:联系人:电子邮件: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 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1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 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2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 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 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
24、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 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3.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 的报关报验单证。依照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 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电话:传真:4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 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 驳、装拆箱等事宜。5 .为了维护甲方利益,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运费、港口 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上述款项及运输代理费用可采用包干费 或者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如遇有关费
25、率调 整,应相应调整包干费。6 .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 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7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 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货物未能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8.乙方 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 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 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9.除甲方能证明 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 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
26、甲方,并 协助甲方尽快收回。10.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 “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 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11.甲方同意于船开 后天内,将乙方代垫代付的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费用及 运输代理费以方式付给乙方。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 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 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双方约定乙方有权选择滞留相应 的运输单据或置留相关货物,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13.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 担责任。14.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
27、第五十一条 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5.乙方在代理货物运 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 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 成的经济损失。16.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可向起诉方所在地海事法院提请诉讼。17.本合同的 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 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 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18.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
28、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日期:日期: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合同合同编号:XL-DH20171123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 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双方互 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进出口货物运输代理的有关事宜达 成一致协议,签署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委托范围1、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2、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代为办理进出口货物舱位/箱位洽订、代 理报关、通关相关事宜、装箱、拆拼箱、运输、现场货运组织、单 证制定、提单签发、代付
29、运费及港务、港建、港杂费,代办与货物 相关的其他业务,具体的委托事项在委托书上说明。二、进出口货物名称,见委托书。三、进出口货物包装、数量、规格,见委托书。四、接货地点:重庆港、甲方工厂或甲方指定接货点。五、甲乙双方的职责、权利、义务:1、甲方责任:(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内容详实、完整而准确无误的海运委托 书,注明有关运输要求,包括该票货的经办人姓名、电话、提箱要 求等,并在托运单上办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2)甲方提供的每份海运委托书须填明该票的发货人、收货 人、通知人及其联系电话、传真等资料,目的港(内陆点须注明中 转港)、品名和数量等,重量不得超过有关规定。甲方应负责规范 货物包装和标识
30、,使其完全符号国际运输相关要求。危险品须事先 书面说明,经乙方同意后才能接受订舱。(3)甲方应将海运委托书在受载船舶截单前五个工作日交给乙 方,乙方保证根据受载船舶安全性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舱位,发放 进舱号和提单号,确认甲方的订舱。(4)如须加载,甲方应尽早与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将根据受载 船舶的实际订舱情况和受载能力尽力办理。(5)如出运货物有特殊要求,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 出,并需征得乙方同意。(6)甲方如需对委托内容进行更改,应在 货物装入集装箱前或入库的当天书面通知乙方,书面更正单最迟不 得超过两个工作日交给乙方,凡由于甲方更正通知不到或不及时则仍以原委托明细内容为准,如由于甲方原
31、因造成的单证错误而产生 的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7)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报关委托书、出口报关单、外汇 核销单、外销合同、发第1页共4页票、装箱单、出口许可证、进料加工手册、商检单证、报检委托 书等全部报关资料,并应在开航前三天送达乙方,并办理好有关交 接手续,以便乙方顺利通关和及时安排接货和装船、发运。(8)由甲方负责装箱的,甲方在提取空箱或在装箱前应严格检 查箱体的完好程度,无损坏纪录的设备交接单视为箱体完好适货。 甲方在装箱时应当做到合理积载、堆码整齐、牢固,集装箱受载不 得超重,甲方对货物装箱和计数负责。(9)甲方如需委托乙方代办商检或动植物检验,甲方应根据商 检、卫生、动植物及其他
32、政府主管部门规定,保证所提供文件、资 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10)甲方每天24小时都可以通知乙方将集装箱送到甲方指定 的地点装货,并运到码头。但每个航班开航前四十八小时甲方应将 所发运货物送至乙方指定的仓库或场站,同时做好必要的手续备 查,如甲方单证及货物未能按时间规定交给乙方,乙方可将甲方货 物顺延至下一航班发运。(11)乙方签发正式提单前,事先将提单确认件传真给甲方,甲 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给乙方。无论甲方是否确认,如正式提单已经 甲方签收,即认为甲方已确认提单内容,签发提单后由于提单内容 有不符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12)甲方应该在每月中旬将其下月的发运计划通报给乙方,以 便
33、乙方及时安排和调运集装箱。2、乙方责任(1)乙方应代甲方储备足够的集装箱,以便于及时按甲方要求 时间进行装箱发运出口。(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委托资料后一个 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接受订舱的答复,否则视为接受该票货物托运, 甲乙双方代理委托关系成立。乙方应按时预定舱位/箱位,及时反馈 配舱、装箱情况,并根据甲方委托及时办理报关手续。(3)根据甲方的委托要求到门提货的,乙方应及时安排集卡车 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通知内容包括:运编号、集卡发车时间、 车辆及集装箱号码,预计抵达装箱点时间等,如由于乙方不能按时 将集装箱送到装箱点,需提前2小时通知甲方,否则,所造成的责 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装货后由乙方
34、负责将货物安全送达指定港 口。(4)根据甲方的委托要求港装箱,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货物的 入库时间、地点和入库编号,并及时安排收货,做好出口货物进 仓、保管、海关检查、装箱、拖运和现场货运组织工作,及时将货 物的装箱情况通知甲方,及时反馈实收、实装及货物残损情况,并 作好现场记录,主动维护甲方利益,便于甲方采取相应措施。乙方 应严格按照甲方通知的商品、数量、唆头装运,不得产生混装、短 装和野蛮装卸等,以保证甲方货物的运输质量。如因乙方违章操作 或监控失误由此引起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5)装船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所装船、目的港代理、地址 以及联系电话等,如船名有更改,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35、,若乙 方通知不及时,由此引起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6)通常情况下,乙方应在甲方货物发运出口后三十个工作日 内将甲方报关单和放行条退回甲方,若因海关原因造成有关单证延 误,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及时协第2页共4页助甲方向海关追索有关报关单据。(7)乙方应在甲方货物发运前二十四小时内将提单样本传真给 甲方,以便甲方尽快确认提单,在甲方已确认提单且货物发运后二 十四小时内,乙方应该将正本提单出具给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提单、运输单据转交其他人,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 和损失由乙方承担。(8)甲方货物从始发港开航后二十四小时以内,乙方应立即向 海船公司订舱,确认二程船舱位,并在两个
36、工作日以内通知甲方预 配二程船名、航次,预离上海港时间,预抵目的港时间,目的港代 理等信息资料。(9)若二程海船发生变化,乙方应该在接到海船公司的通知后 两个工作日以内及时向甲方出具船名更改通知(实配)。因船期原 因导致海运费率变化的,乙方应同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至少应在 二程船开航前一天与乙方重新确认海运费。六、运价1,在合同期间内,乙方按甲方确认的从甲方工厂或重庆港口到 国外目的港全程运价向甲方收取并代为支付(具体以甲乙双方书面 确认或以订舱单为准)。2,如因甲方自身及海关等政府原因产生的港口附加作业费及杂 费,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代垫支付。3,乙方为甲方代垫的报关报检等其他杂费,除特别约
37、定外,一 律由甲方承担。七、保险条款1,船舶保险由乙方负责。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按以下第()项条款办理货物运输保险 (外贸运输险种为一切险):A、甲方自行办理足额货运保险。产生在保险责任以内的货物损 失,由甲方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应当予以协助。如因甲方不 及时办理保险,乙方对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损失不承担 责任。B、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运保险,以甲方传真或其他书面通知为 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不及时办理保险而产生的责任, 由乙方自负。甲方未委托乙方投保,并且甲方又未自行投保的,产生在保险责 任以内的货物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八、结算和支付方式1,自货物装船发运后乙方开票,甲方
38、收到发票后30日内须向乙 方支付所有的运杂费。2,运杂费按人民币和美元以电汇和支票方式 分别支付。甲方若将美元折算人民币支付时,应按经乙方书面同意 的汇率折算。3,除非经乙方书面确认,甲方不得擅自从应付乙方运杂费中扣 减任何费用。4,如果甲方超期未支付,乙方有权向甲方按欠款总额每日千分 之三收取滞纳金。5,如果甲方超期未支付,乙方有权针对甲方的货 物和单证采取留珞措施,由此所产生第3页共4页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九、合同的履行1、合同当事人应各自指定专人负责运价申请,协议管理,并做 好相应的保密工作。2、合同当事人均不得将本合同书下的利益转让给与本协议无关 的其他方。3、合同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书规
39、定的义务的过程中,因不可抗 拒力原因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4、合同当事人的一方对另一方的违约表示弃权,应以签署书面 声明方为有效。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 因不能继续履行或确需变更时,须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并在十五天 内办理变更或终止手续,变更或终止生效日期前发生的义务和权利 不因此受影响。2、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对 方。H违约责任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 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或赔偿损失等。但因地震、台风、洪水、暴雨、政府行为等
40、不可抗 力因素或本合同约定的免除承担责任的原因造成的,免除承担责 任。十二、其他事项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协商解决。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出现纠纷,双方应协商解 决,解决未果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乙 方所在地海事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合 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2017年11月23日签署地点:重庆第4页共4页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合同合同号:签订时间:10、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 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
41、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 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11、甲方同意于船开后 天内,将乙方代垫代付的.海运运 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及运输代理费以 方式付给乙方。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 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 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 责任由甲方承担。13、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14、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5、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 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
42、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 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 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 元人民币或每公斤 元人民币 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16、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海事法院审理。或者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仲裁委员 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 有约束力。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律。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惠互利的原则, 经充分协商,就双方之间的货物运输代理合作业
43、务签订本合同,以 资共同遵守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第一条委托服务事项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甲方进出口货物的装卸短驳、内陆运输、租 船定舱、委托空运、中转交接、仓储保管、报关报检和单证办理、 代缴进口环节税金及商检费用、代办其它相关业务和代付其它相关 费用等服务;乙方同意接受上述委托。第二条服务方式和流程1 .甲方在产生货运需求时,向乙方发出询价,乙方根据甲方询价 内容和要求及时报价。2 .甲方确认乙方报价符合要求后,向乙方发出货物运输委托 书,货物运输委托书载明的该单业务相关事项如附件。货 物运输委托书应由双方盖章或授权人签署。3 .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运输委托书后,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运 输安第1页,共
44、7页排,并将订舱结果和相关信息和单据及时反馈和交付给甲方。4 .甲方将进口货物的相关信息和单据交付乙方,由乙方代为办理 货物的报关、报检等通关事务。5 .货物在口岸完成清关放行后,乙方将货物派送至甲方指定的收 货地,并将签收单反馈给甲方。第三条运输方式根据每一单货物的情况,由甲方确定每单货物的实际运输方式, 运输方式包括公路运输、铁路运输、内河运输、国际海运、国际空运中的一种或多种,海运原则上采用集装箱运输。乙方按照甲方 货物运输委托书载明的运输方式安排。第四条运输货物乙方按照甲方货物运输委托书载明的货物品名安排。第五条 费用和结算方式1 .运输费用以货物运输委托书确认为准。2 .货物在目的地
45、交付收货人后,乙方开具运输发票,甲方在收到 发票后核对无误后45天内支付。第六条责任期间和货物风险的转移1 .根据甲方的货物运输委托书,乙方与甲方的供应商或客户 沟通联系货物的运输与交付事宜。自货物装上乙方指定的运输工具 时起,至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货物到达地交付收货人时止为乙方责 任期间,货物在此期间发生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2 .自甲方将承运货物交付至乙方运输时,该货物的灭失和毁损风 险转移至乙方,乙方将承运货物交付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 收后,该货第2页,共7页物的灭失和毁损风险转移至甲方或货物的收货人。第七条资格与能力乙方应确保具有和维持从事本合同相关业务的合法资格和能力, 如
46、需转运也应确保其所委托的转运人也具备转运业务相关的运输资 格和运输能力并承担连带责任。第八条装卸、仓储和保管1 .甲方货物自交付乙方运输后,乙方应全程负责货物在交付收货 人前的所有装卸、临时的仓储以及货物的保管。2 .装卸、仓储和保管应以确保货物安全的方式进行。货物交付乙 方后,发生货物损毁、数量缺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第九条单证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甲方办理有关进出口所需的相关单证。2.乙 方应以合法、最大的谨慎和有利于甲方的原则办理相关单证,不得 违法或违规办理。3 .甲方对相关单证的办理和转移有明确指示的,乙方应按甲方的 指示办理,甲方未明确指示的,可按习惯或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 办理。4
47、 .乙方应按照甲方指示开具货运提单,货运提单正本应直接交付 甲方,在未得到甲方明确指示前,乙方不得擅自将提单交付给除甲 方外的任何第三人。5 .乙方代办完毕后需保证报关单等报关资料安全返回甲方。第十 条变更或取消1 .甲方在下达货物运输委托书后,货物实际装船或装机前, 有权变更或取消订舱和货物运输委托书,但由此造成的乙方应 赔偿船公司第3页,共7页或航空公司的实际损失以及乙方支付给他人的其它费用损失,由 甲方予以赔偿。2 .乙方在完成租船和订舱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取消或变更租船 和订舱,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因船公司或航空公司原因 导致需变更或取消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另行安排运输而额外支 付的运费和其它费用。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L甲方的权利1.1甲方有择优选择货代的权利;1. 2甲方有变更或取消发运的 权利;1.3甲方有依法和按约获得相关单据、证明和文书的权利;1.4 甲方有索赔的权利。2.甲方的义务2.1甲方有依法提供有关货物进出口信息及文件的义务;2. 2甲 方有依法遵守有关进出口法律法规的义务;2.3甲方有核对相关信息和单证的义务;2.4甲方有按约向乙方支付费用的义务。第十二 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的权利1. 1乙方有按约获得运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