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十四五”行动计划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考核评价指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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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福建“十四五”行动计划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考核评价指标序号分类指标内容1基层中 医药服 务覆盖 面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 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 术。2100%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按照 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熟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 适宜技术。3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 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 提供中医药服务。4基层中 医药服 务能力 建设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中医馆、 配备中医医师。6所有县级区域依托县级医院设置中医健康宣教基 地。78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
2、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水平,县级中医医院均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 务能力基本标准。81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中医馆完 成服务内涵建设。备注:除特别说明外,完成指标要求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9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1070%的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1160%的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12各县(市、区)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 别达到75%和85%013基层中 医药人 才队伍 建设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6-0. 8名合格的中医 类别全科医生。1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 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到25%以上。15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 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168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 服务的医务人员。17基层中 医药管 理能力 建设所有中医馆全部接入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县级 中医医院牵头的医共体内信息互通和管理信息共 享。18县域紧 密型医 共体建设鼓励政府举办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医共 体,中医医院牵头的医共体覆盖人口原则上不低于县 域人口的30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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