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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医院食堂粮、油、调味品及干货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 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 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 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报价要求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 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
2、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 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 理局、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 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 中小企业信用融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 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 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 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 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 申请。备份投标文件送达
3、地点和签收人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 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 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 “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日期:年 月 日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
4、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杭州市中医院的杭州市中医院食堂 粮、油、调味品及干货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 如下: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一万元,资产总额为一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一万元,资产总额为一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5、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 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填 写,不得缺漏;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 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 结合
6、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 确定;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 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 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
7、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13特别说明联合体或者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联合体各方(供应商 与分包供应商)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 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 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4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按中标价做为基数, 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 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的58%进行计算,由中标人在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该费用在投标 文件中不单列,由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中综合考虑。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
8、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 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 “采购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2.3 “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 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 “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 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
9、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 “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2.7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因”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口”系指不适用本 项目的要求。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 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 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 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 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
10、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 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 支持绿色发展3.2.1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 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 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 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 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 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 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
11、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 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 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3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1 .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 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 中
12、小企业扶持政策:1.2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 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3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1.1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 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 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1.3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
13、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 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 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 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 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 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 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14、规 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1.5 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1.6 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 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1.7 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
15、中 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 支持创新发展3.4.1 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 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 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 融资相关事
16、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 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 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 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o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 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 供应商质疑4.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
17、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 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 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22.3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
18、容:423.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2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423.3 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04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
19、当事人,但 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 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 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 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2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 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 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 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提出投诉。4.3.2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
20、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 事项除外。4.3.3 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 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o4.4 在线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1) 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 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 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 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
21、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1.1.1 标公告;投标人须知;1.1.2 采购需求;评标办法;1.1.3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6.2 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 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 间和开标时间
22、。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 .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资格文件:11.1.1 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1.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2
23、商务技术文件:11.2.1 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11.2.4 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5 投标标的清单;商务技术偏离表;11.2.6 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 报价文件:11.3.1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 .投标文件的编制12.3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
24、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 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4 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 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5 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 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3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4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
25、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 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 用电子签名。13.5 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 .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3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 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 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 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4 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
26、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 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5 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 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 的投标截止期。15 .备份投标文件15.3 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 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 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4 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中。备 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
27、合 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 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 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5 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 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 件。15.6 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 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 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 间为准。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
28、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 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7 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 效。16 .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 .投标有效期17.3 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 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4 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5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 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
29、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 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法18 .开标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7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4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39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7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6118.3 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 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4 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 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 线解密。18.5 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
30、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 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 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 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 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3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 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4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5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1.1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
31、止时间: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 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1.2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 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起存档O1.3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4 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 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
32、评标2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 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 .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 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 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 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
33、23 .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 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 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评分汇总及明细。23.3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4 .合同的签订24.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
34、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 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 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 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24.2 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 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 代表签订合同。24.3 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
35、列入 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4.4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 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4.5 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 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5 .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 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 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 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
36、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 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一【我的项目】一【已备案合同】以保函 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 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 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一填写供应商信息一选择中标项目一确认信息一等待 保险/保函受理一确认保单一支付保费一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 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
37、止电子交易活动:25.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5.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5.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5.4 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5.5 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 .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 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 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27 .验收27.1 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 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
38、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 接受相应的处理。27.2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 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7.3 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 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 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 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 金返
39、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7.4 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 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 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本次招标为杭州市中医院食堂粮、油、调味品及干货采购项目,项目预算220万元。 要求供货商所供产品质优、卫生安全、新鲜,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以 及食品、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2、服务期(供货期):1年。3、供货地点
40、:采购人指定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53号)。4、供货商按采购人要求供货,每天的供货量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货到采购人指定 的地点。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 中标人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采购人 入库验收凭证。二、货物总体要求1、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2、供货商需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 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3、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 检验证明;4、
41、投标货物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5、供货商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供货商负责;6、物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通知的为准;7、供货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 损失由供货商自行承担;8、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供货商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 各项规定;疫情期间请供货商按照医院要求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医院对送货人员 防控规定要求做好核酸检测;9、供货商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 货,应提前通知供货商。因供货商原因延误交货日期
42、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 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供货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10、供货商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 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 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实同意后方可变更;11、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供应商必须无条 件退货;供货商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 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供货商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 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12、如因所供产品质
43、量或品质问题造成人员身体不适、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的,须由 供货商立即(在1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妥善处理,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事宜,并承担所 产生的一切费用、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13、如在合同执行阶段,供货商提供的货物质量及服务与投标文件所承诺的不符,采 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相关责任;14、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由供货商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 产生的一切费用;15、要求供货商具有固定的仓储场所,要求卫生状况良好、布局合理及配套的设施。16、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食品质量,由供货商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 产生的一切费用。此类情况如出现3次的,采购人将单方面无条件
44、解除合同,供货商将承 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17、供货商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18、要求供货商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19、供货商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 经查实后确属中标人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 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20、本次投标单价中标后即为供货价,合同期间饮料、调味品、干货单价不作调整、 粮油市场价格没有大幅波动的情况下(波动幅度小于等于供货价15%)粮、油、面粉单价 不作调整(以“浙江粮油交易网”(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上粮(参照江 苏一级晚粳米)、油(参照“金龙
45、鱼”品牌油)、面粉(参照“五得利”五星馒头粉)商品价 格涨跌幅度作为参考),具体详见粮油调价机制。21、粮、油、面粉价格调价机制:、成交后六个月内粮、油、面粉供货价格不作调整,第七个月开始每月都可通过价 格对比进行调整。其中第一次调整,以投标产品合同执行后第六个月1号、11号、21日在 浙江粮油交易网(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上公布的价格均价为计算依据 与合同执行后第一个月的1号、11号、21日在浙江粮油交易网(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 上公布的价格均价进行对比,单价浮动超过15%,将做出调整。增长幅度 15%的,则产品新供货单价:中标单价x (1+增长幅度-15%)(公式中15%仅减一次); 减
46、少幅度15%的,则产品的新供货单价:中标单价x (1-减少幅度);市场单价波动幅度 在15% (含)之内的,不做调整。、其后粮、油、面粉供货价格再次调整,都按投标产品当月1号、11号、21日在浙 江粮油交易网(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上公布的价格均价为计算依据与 上次调整月的1号、11号、21日在浙江粮油交易网(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 上公布的价格均价进行对比,单价浮动超过15%,将做出调整。增长幅度15%的,则产 品新供货单价=当前供货单价x (1+增长幅度);减少幅度15%的,则产品的新供货单价= 当前供货单价x (1-减少幅度);市场单价波动幅度在15% (含)之内的,不做调整。22、如采
47、购人所需产品不在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如新增项目及规格变更项目),则按 庆春路联华超市同类(同品牌)商品价格的(折扣)结算(此折扣需在报价中单独报价)。三、产品配送要求1、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 期。2、运输工具:箱式货车3、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 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 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 淋,注意通风散热;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 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4、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 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 的凭证。5、每次根据用户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24小时内送货,具体送货时间由采购用 户通知时约定(部分面食类物品需当天6:00前送至医院指定地点),由采购人指定负责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