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docx
《论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论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docx(1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目录一、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概述.1(一)前科消灭制度的概述.1(二)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价值.1二、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国外考察及对我国的意义.3(一)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域外考察.3(二)域外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4三、我国建立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5(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立法、司法实践现状及问题.5(二)我国建立未成年人犯罪前科制度的必要性.6(三)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构建的可行性析.7四、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构建.8(一)消灭条件的设置.9(二)消灭程序的规定.10论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郑睿 论文题目:字
2、体:楷体,字号:小一摘要:未成年人由于群体的特殊性,一直是社会所关注的重点对象。未成年人犯罪也一直是我国刑法所关注的热点问题。犯罪前科记录的存在会严重阻碍未成年犯罪人的健康成长。目前我国现有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并未能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接下来笔者将谈谈构建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原因及必要性,并通过借鉴国内外的立法情况对制度的构建做一个初步构想。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前科;前科消灭;制度构建On the elimination system of juvenile criminal recordByZheng RuiApril,2020Abstract:Because of the particu
3、larity of the group, minors have always been the focus of social attention. Juvenile delinquency has always been a hot issue in Chinas criminal law.The existence of criminal record will seriously hinder the healthy growth of juvenile offenders.At present, the existing criminal record sealing system
4、in China has not solved this problem very well.Next, the author will talk about the reasons and necessity of constructing the system of eliminating juvenile criminal record, and make a preliminary idea of the system construction by referring to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legislation.Keywords:juvenile
5、delinquency; criminal record; elimination of criminal record; system construction一、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概述(一)前科消灭制度的概念在笔者看来犯罪前科消灭制度实际上是针对于犯罪人而言的。当犯罪人由于涉嫌某些刑事案件被起诉并且经法院庭审判决后被判决有罪宣告或者是定罪处罚,但是由于犯罪人的情况符合法律规定,所以国家根据相关法律注销该犯罪人的有罪宣告以及犯罪记录,将其恢复成法律意义上的“没有犯罪记录的人”的制度。这种刑事司法制度能够消除犯罪人在犯罪后的一些负面影响,让犯罪人在回归社会以后依然能够享有平等、正常的社会地位
6、,更好地融入社会。1(二)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价值纵观历史的长河,在法律法规发展历程中,意大利法理学家贝卡利亚就曾发表过关于刑罚的性质分析的观点:“相比刑罚的强烈性,刑罚的延续性对人类的心灵产生的影响更大,因为一些细小而反复的感觉比一种强烈而短暂的运动能更加容易和持久地触动我们的感觉。”2贝卡利亚地这段话就充分体现了相比在经历刑罚时将会遭受地身体上的痛苦,人们心灵上将会承受更大的打击。尤其是作为社会较弱势群体的未成年人,他们很大一部分还没有建立成完全的三观,所以在法律上和社会公权力等各个方面都需要将视线放在未成年人身上。而对未成年人的关注和保护也是当今社会的发展趋势,同时也能更大程度的体现法
7、律的正义所在。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实施在今后社会的发展中也一定是帮助未成年人重新回归和融入社会以及创造社会财富、发挥自身价值的有力的法律保障。另外,该制度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也起着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不仅如此,其还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也是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的。以下就该制度的现实价值作几点分析。31.有利于未成年罪犯重返社会“前科”制度无疑是在未成年人的身上永久性的贴上了一张“犯罪”的标签,实际上会提高未成年人服刑期满之后重新融入社会的困难程度,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后的生活造成很多不好的影响。另外,也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极大地影响了刑法中所蕴含的教育功能,甚至还会
8、为社会埋下一颗危害的种子,这样子是十分不利于他们的成长,也不利于他们在日后的正常学习生活,甚至以后步入社会的。而法律制度对有犯罪前科的未成年人在就业、入学或者参军等各个方面的限制在另一个方面上来说其实就是将这些未成年人永久的钉在了犯罪的”耻辱柱“上,这也成为了这一部分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阻碍,更增加了他们再犯罪的几率。4而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制定就帮助这些未成年人“撕掉”了贴在身上的犯罪标签,让他们在服刑期结束后能够以平常青少年的身份平等的入学、参军或者就业,从而让犯罪的阴影不再跟随他们今后的生活,更好的回归和融入社会。2.有利于保护人权,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科学性总所周知,刑法在教育、评价
9、和预测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中,教育作为刑法的重要功能,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让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人能够有一个深刻的教训,从而重塑自己的三观,刑满之后不再犯罪,以此体现刑罚的价值。而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就是从心理方面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方面做出正确的引导,同时也是对其回归社会的一种鼓励和给予他们的希望。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也真正的做到了“宽严相济”,在彰显刑法的威严同时也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宽容。二、国内外相关研究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在很多国家都有明确的规定,但中国立法却未涉及过相关领域,所以在中国建立类似的制度显得非常重要,那么我们就应该国外的相关立法做一个详细的了解,从而有助于
10、中国的制度建设。(一)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域外考查1.美国大家都知道远在太平洋西岸的美国是一个法律制度相对较完善的国家,其经济发达的同时,也有一套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在支撑着这个国家。笔者发现在很长的时间以来都是用单行法律来规定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美国有一部名为美国未成年犯教养法的法律条文,它里面的第781条是这样说的:对已经判刑的未成年人进行无条件释放时,该未成年此前被判的罪行会视为被取消;而且教养所将会发放相关证明。2.德国远在西欧的德国主要针对未成年人前科消灭而做出的判断,在专门针对少年法律的少年法院法第97条这样提到:根据少年法官的判断被判处少年的行为是否有瑕疵,证明被判处少
11、年是否已拥有正派行为。而少年法官通过职权,或者依照被判处少年、监护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的申请,宣告清除被判处少年的前科记录;也可经检察官的申请,或通过少年法院帮助机构的代表申请,宣布消除前科记录。而例外则是如若涉及普通刑法典第174条至第180或182条的所作所为进行的裁判,则不可以消除前科记录。而上面所说的消除前科记录的方式也有相应的条件,即只有执行刑罚2年后或刑罚免除后才可以判决,由于消除前科记录对判刑少年特别重要,所以没有这个权限。刑罚执行或缓刑考研期间不得宣告上面所说的命令。3.日本在我们隔海相望的邻国日本,其有一部名为少年法的法律,在这部法律里,其中的第60条是这样规定的:“少年时因犯
12、罪被判刑,刑期执行完毕或者免予执行的,在适用于人的资格法令上,将来视为未受过刑罚处分。少年时因犯罪被判刑而接受缓期执行的,在缓刑期间,可视为刑期期满,适用前款的决定。在前款的情况下,所宣布的缓期执行被撤销,在适用于人的资格法令上,可视为被宣判刑罚者”4.其他国家联邦刑法典是瑞典对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良好典范,在这部法律第96条是这样规定:法院认为根据未成年人的品行,其不可能再实行轻微犯罪行为时,可以决定中止执行刑罚,并规定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的期限的考察期。若在此期间该未成年人没有继续发生罪行行为的,负责审判的法院会帮助消除其犯罪记录。此外,澳大利亚有一部专门的青少年犯罪的法律青少年犯罪起诉法
13、,其中这有这样一条规定,警方必须将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在其成年后消灭,从而让其以普通人的身份进入社会,拥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二)域外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通过对上述的这些国家的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考查,我们可得知不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有对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进行立法。5这里面中一共有两种将其消灭的模式,一方面是自动消灭模式,另一类型是申请消灭模式。自动消灭模式相对于另外一种操作程序更加简单,没有申请消灭模式这样的繁琐步骤。比如说日本这个国家,一旦刑罚执行结束或免除刑罚后那么前科将会自动消灭,在适用范围内、考验年限、表现等方面没有很多的相关约定,这样节约了很多司法成本
14、。实行这样的制度要结合多方面的条件才能真正实践,由于中国目前还没有很完善的条件,因此该模式并不适合中国。但是大部分国家依然会选择申请消灭模式。要执行这种模式需要一定的条件,在走过法律规定程序后会将有关的有权司法机关进行修改,进而再决定能否决定做出消灭,这一模式目前来看很合适中国国情。即使申请消灭模式操作起来繁琐,但笔者认为这众多的条件才能令未成年人重返社会后才会更珍惜日后的人生。目前规定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国家大部分都是采用彻底消除犯罪记录的方式,实现此制度的根本目的。回看我国实行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此制度并未能从根本上去解决问题。我国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基本都在参照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
15、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同时参照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支撑其制度的法律根据。这更多是一种口号式的行动,在实践中并未能很好的发挥出其制度的作用。6 在我国,从古至今,刑罚的主要方法除了肉体上的折磨,还有精神上的折磨。比如古代的黥面刑,就是在罪犯的脸上或者身体的其他部位刺字,然后涂上墨或者别的颜料,使所刺的字成为永久性的记号。以便达到羞辱,孤立的目的,这就是一种刑罚标签。这种刑罚标签从性质上来说同犯罪记录相似。这些根深蒂固的标签观念无疑阻碍到了犯罪人改过自新重返社会的脚步,特别是能够更加影响未成年人。三、我国建立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现状及问题在我
16、们这个讲究法治的国家,对于未成年人权利的保护还处于一个懵懂的阶段。自2003年到至今,我国有的省市开始实行“犯罪记录封存”的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实行,从该未成年人的角度来看,可以减轻未成年人的心理压力;而从社会角度来看,这样做可以减少社会上对于该未成年人的歧视,使得犯罪的未成年人更好的回归社会起到了一个积极的作用。在我国实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省市不断的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之上,我国于2008年,对于新一轮的司法改革意见中,中央政法委要求进行尝试通过根据事情的情况,从而进行建立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轻罪记录的消灭的制度。我国各省市自此开始响应中央政法委的号召,尽管各省市的做法不尽相同,但是出
17、发点以及目的都是为了对于帮助未成年的轻罪的犯罪记录所带来的不良的影响进行消除,使得犯罪的犯罪的未成年在回归社会的时候能不受到任何的歧视。在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通过,标志着我国的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的封存制度最终得以确立。在2018年我国对于刑事诉讼法进行了再次的修正,在修正案中的286条中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的年龄以及被判处的刑期有了相关的规定,在本条中,对于不满十八岁的以及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未成年人的犯罪,是需要对犯罪记录进行相应的封存。但同时已经被封存的犯罪的记录,是不允许向任何单位以及任何个人进行提供的,出去相应的司法机关在进行案件的过程之中。同时相关单位在查看的同时也应当进行相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未成年人 犯罪 前科 消灭 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