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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JG007-2009河北省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办法2009-4-1 实施2009313 发布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4、客运索道;5、最大起重能力在100吨以上的起重机械。第二十六条 重点设备由承担设备使用登记的安全监察机构 和使用单位共同确定,由各设区市局明确监管单位。监管单位要 建立重点设备的安全监管制度,建立重点设备台帐,明确监管人 员,实行动态监管,依据本办法第四章的规定每年对责任区内的 重点设备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检查,有关信息录入河北省特种设 备安全管理系统。第二十七条 重点设备使用单位(下称使用单位)是重点设备 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使用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
2、机构并 配备专业人员,负责重点设备的安全管理。并有健全的安全规章 制度,包括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操作 规程等。,第二十八条 使用单位应建立重点设备安全管理台帐,并建 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数据库,实行信息化管理。必须合法使用, 包括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定期检验,安全管理、设备操作人员持 证上岗等。.第二十九条使用单位应制定特种设备事故预警和事故应急 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对重点场所、重点设备应有制定相应的监 控措施。重点设备不得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一经发现的,必须 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必要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限期消 除。第三十条.使用单位应定期对重点设备进行安全巡查,对巡
3、 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做好重点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必须 主动报检。第三H一条 特种设备技术检验机构对责任范围内的重点设 备必须按照规定的检验周期、检验项目进行技术检验,不得随意 缩短或延长检验周期,随意增减检验项目(如不进行水压试验、气 密试验等)。检验机构应按照用户所要求的时限完成重点设备检验 任务,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进行跟踪整改。第六章附 则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省局印发的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办法(JG0072008)、河北省压力管道安全使用管理办法(2003年)和河北省重点危险源特种设备管理 办法(2004年)即
4、行废止。附件1 (厂车)河北省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该设备 已经特种 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按有关规定注册登 记,在现场安全检查合格期内,准予使用。发证编号:注册代码:使用单位所在地点单位编号设备类别额定载荷kg车辆名称许用速度m/s车辆型号出厂编号制造单位制造日期X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XXXX年XX月XX日 附件2 (电梯)河北省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该设备 已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按有关规定注册登 记,在现场安全检查合格期内,准予使用。发证编号:注册代码:使用单位设备类别单位编号所在地点许用速度in/ s电梯名称额定载荷人/Kg设备型号出厂编号制造单位制造日期X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XXXX年XX
5、月XX日附件3 (锅炉)河北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该设备已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注册登 记,在现场安全检查合格期内,准予使用。发证编号:注册代码:使用单位所在地点单位编号锅炉名称许用压力MPa锅炉用途出口温度锅炉种类额定出力t/h (MW)设备型号出厂编号制造单位制造日期X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XXXX年XX月XX日附件4(起重机械)河北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该设备已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注册登 记,在现场安全检查合格期内,准予使用。发证编号:注册代码:使用单位所在地点单位编号设备种类提升高度m设备名称起重力矩kg. m工作半径m起重重量t设备型号出厂编号制造单位制造日期XXX市
6、质量技术监督局XXXX年XX月XX日附件5 (容器)河北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该设备 已经特种 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按有关规定注册登 记,在现场安全检查合格期内,准予使用。发证编号:注册代码:使用单位单位编号所在地点介质温度(壳/管)/ 容器名称设计压力(壳/管)/ MPa容器类别最高工作压力(壳/管)/ MPa容器种类工作介质(壳/管)/设备型号出厂编号制造单位制造日期X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XXXX年XX月XX日附件6 (游乐设施)河北省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该设备 已经特种 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按有关规定注册登记,在现场安全检查合格期内,准予使用。发证编号:注册代码:使用单位所在地点单位编号设备种
7、类高 度m设施名称线速度m/min管理分级乘客人数人设备型号出厂编号制造单位制造日期X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XXXX年XX月XX日附件7 (客运索道)河北省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该设备 已经特种 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按有关规定注册登记,在现场安全检查合格期内,准予使用。发证编号:注册代码:使用单位设备种类单位编号所在地点索道长度m安装单位运载车辆设备型号投入日期制造单位制造日期X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XXXX年XX月XX日 附件8 (压力管道)河北省特种设备使用该设备 已经特种 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按有关规定注册登 记,在现场安全检查合格期内,准予使用。发证编号:注册代码:使用单位单位编号所在地点管道单
8、元名称管道类别设计压力MPa设计温度工作压力MPa工作温度介质安装单位安装日期X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XXXX年XX月XX日附件9 (气瓶)河北省气瓶使用登记证该设备已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注册登 记,在检验有效期内,准予使用。发证编号:单位标识:使用单位登记代码设备品种充装介质制造单位制造年月公称压力MPa设计壁厚mm气瓶总数公称容积升X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XXXX年XX月XX日附件10 (车用气瓶)河北省气瓶使用登记证该气瓶 已经带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按有关规定注册登 记,在检验有效期内,准予使用。使用证编号:车主名称气瓶制造单位气瓶种类气瓶安装单位气瓶安装日期气瓶直径mm公称压力
9、MPa设计壁厚mm容积L充装介质出厂编号车牌照号发动机号X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章)XXXX年XX月XX日现场安全检查记录(使用登记证背面)特种设备现场安全检查记录20年度(专用章)20年 月日20年度(专用章)20年 月日20年度(专用章)20年 月日20年度(专用章)20年 月日20年度(专用章)20年 月日20年度(专用章)20年 月日20年度(专用章)20年 月日20年度(专用章)20年 月日20年度(专用章)20年 月日20年度(专用章)20年 月日20年度(专用章)20年 月日20年度(专用章)20年 月日20年度(专用章)20年 月 日20年度(专用章)20年 月日20年度(专用
10、章)20年 月日现场安全检查专用章式样XXX质量林监督局附件11压力管道管理单元划分方法一、工艺系统划分。对于同一工艺系统中压力管道的工作压力、 温度、介质等主要参数相近的,可以划分为一个管理单元,差别较大 的应按照主要参数相近的原则划分为多个管理单元。二、装置划分。对于同一装置中压力管道的工作压力、温度、介 质等主要参数相近的,可以划分为一个管理单元,差别较大的应按照 主要参数相近的原则划分为多个管理单元。三、按场、站划分。两个场、站之间的压力管道的工作压力、温 度、介质等主要参数相近的,同一流向的可以划分为一个管理单元, 差别较大的应按照主要参数相近的原则划分为多个管理单元。四、按区域划分
11、。按照上述原则不能划分或划分后剩余的压力管 道,可以按照区域的方法,将主要参数相近的压力管道划分为一个或 多个管理单元。介质流向。考虑到管道介质的流向不同,参数差别较大,故将划 分方法统一为:管道介质流出或远离管理单元(系统、装置,场、站) 的压力管道,属于该管理单元的压力管道;流入管理单元(系统、装 置,场、站)的压力管道,属另一管理单元。界限划分。管道与设备焊接连接第一道环向焊缝、螺纹连接的第 一个接头、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专用连接件的第一个密封 面。附件12压力管道的安全状况等级划分压力管道的安全状况划分为四个等级(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划分方法如下:1级:压力管道技术资料齐
12、全,设计、制造、安装质量符合有关 法规和标准要求的;2级:压力管道技术资料基本齐全,设计、制造、安装质量基本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的;3级:压力管道存在严重缺陷,经有资格的单位全面检验或安全 评定后认为采取一定的监护措施,在限定条件下可以继续使用的;4级:存在严重缺陷,不能被评定为3级的。河北省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办法JG007-2009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满足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的需要,增强在用特 种设备使用管理的有效性,加强对重点设备的监督管理,统一特 种设备使用管理模式和使用登记手续,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一、锅炉;二
13、、压力容器(不含罐车等移动式压力容器);三、压力管道;四、气瓶;五、电梯;六、起重机械;七、厂内机动车辆;八、大型游乐设施;九、客运索道。第三条我省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的使用应遵守本办法。各 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 机构)负责本办法的监督执行。第二章使用管理第四条使用单位应具备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所需求的资源条 件,明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设备数量较多的单 位应当安装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系统,并按照安全监察管 理网络的要求及时上报数据。附件13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划分及说明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将新压力容器划分为1、2、3级三个 等级,在用压力容器
14、划分为2、3、4、5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划分原则 如下:1级:压力容器出厂技术资料齐全;设计、制造质量符合有关法 规和标准的要求;在规定的定期检验周期内在设计条件下能安全使用。2级:(1)新压力容器:出厂技术资料齐全;设计、制造质量基 本符合有关法规和要求,但存在某些不危及安全且难以纠正的缺陷, 出厂时已取得设计单位、使用单位和使用单位所在地安全监察机构同 意;在规定的定期检验周期内,在设计规定的操作条件下能安全使用。(2)在用压力容器:技术资料基本齐全;设计制造质量基本符合 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根据检验报告,存在某些不危及安全且不易 修复的一般性缺陷;在规定的定期检验周期内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
15、能 安全使用。3级:(1)新压力容器:出厂技术资料基本齐全;主体材料、强 度、结构基本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但制造时存在的某些不符 合法规和标准的问题或缺陷,出厂时已取得设计单位、使用单位和使 用单位所在地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在规定的定期检验周期内,在设计 规定的操作条件下能安全使用。(2)在用压力容器:技术资料不够齐全;主体材料、强度、结构 基本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造时存在的某些不符合法规和标 准的问题或缺陷,焊缝存在超标的体积性缺陷,根据检验报告,未发 现缺陷发展或扩大;其检验报告确定在规定的定期检验周期内,在规 定的操作条件下能安全使用。4级:主体材料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材料不明
16、,或虽属选用正确, 但已有老化倾向;主体结构有较严重的不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的缺陷, 强度经校核尚能满足要求;焊接质量存在线性缺陷;根据检验报告, 未发现缺陷由于使用因素而发展或扩大;使用过程中产生了腐蚀、磨 损、损伤、变形等缺陷,其检验报告确定为不能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 或在正常的检验周期内安全使用。必须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和处理, 提高安全状况等级,否则只能在限定的条件下短期监控使用。5级:无制造许可证的企业或无法证明原制造单位具备制造许可 证的企业制造的压力容器;缺陷严重、无法修复或难于修复、无返修 价值或修复后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压力容器,应予以判废,不得继 续作承压设备使用。注:1、安全
17、状况等级中所述缺陷,是制造该压力容器最终存在的 状态。如缺陷已消除,则以消除后的状态,确定该压力容器的安全状 况等级。2、技术资料不全的,按有关规定由原制造单位或检验单位经过检 验验证后补全技术资料,并能在检验报告中作出结论的,则可按技术 资料基本齐全对待。无法确定原制造单位具备制造资格的,不得通过 检验验证补充技术资料。3、安全状况等级中所述问题与缺陷,只要确认其具备最严重之一 者,既可按其性质确定该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气瓶制气瓶安气瓶安造单位装单位装日期20年 月 日序号公称工作压力 (MPa)气瓶直径 (mm)设计壁厚 (mm)容积 (L)充装 介质气瓶制造日期气瓶出厂编号使用登记证
18、号120年 月日220年 月日320年 月日420年 月日520年 月日620年 月日申请 单位经办人(签名):20 年 月 日安全 监察 机构经办人(签名):负责人(签名):(盖章)2 0 年 月 日使用单位(签章):车牌照号:发动机号:注:每车一表,在办理使用登记时提交。附件14河北省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附件15一、标志式样河北省车用气瓶合格标志外白边宽4mm内白边宽L 5mm中边宽3mm16号黑体10号黑体故稣用气瓶令旗一 38号黑体 加粗背面二、标志说明(一)标志正面的4位阿拉伯数字标识(如“2012”)为气瓶的应检 年份;标志背面最下方的日期为发证机构办理使用标志的日期。(二)车用气瓶
19、登记代码和使用证编号相同,编号方法为:QP+ 车牌照号+ 一 +序列号;如:“QP冀A9999900001”,其中序列号(全 市车用气瓶安装数量流水号)为5位数。(三)标志底色按GB/T 3181规定的颜色编号、名称,每5年设定 为一个循环周期(2009年为淡蓝色(PB06)、2010年为淡绿(G02)、2011 年为淡黄(Y06)、2012年为铁红(ROD. 2013年粉红色(RP01),依次 循环),漆膜色卡按GSBG51001要求执行;字体的颜色为白色。标志大小 和颜色见图注及色卡。附件16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审查表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设备情况锅炉:台压力容器:台压力管道:单元气瓶:只
20、电 梯:台起重机械:台场车:台游乐设施:台客运索道:条安全管理机构及 安全管理人员的 到位情况设备档案管理和 信息化管理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 岗情况和安全操 作水平评价设备日常维护管 理和定期巡回检 查情况设备安全管理情 况和设备缺陷处 理情况设备及重要操作、 频繁操作是否有 操作规程检验计划制订与 报检情况综合结论现场检查人员:20 年月日企业人员:20 年月日说明:本表在现场安全检查时填写,每单位一份。附件17河北省特种设备现场安全检查表被查单位:联系电话:设备名称:单位编号:使用证号:序 号项目现场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情况1设备的注册 和使用登记是否有使用证:是口否口是否进行过注册:是口否口2
21、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口否口3是否存在超 限现象是否超压力:是口否口;是否超温度:是口否口 是否超能力:是口否口;是否超速度:是口否口 是否超重量:是口否口;是否超员: 是口否口 其它:4安全附件安装、 数量、规格型号 是否符合要求压力表:是口否口;温度表:是口否口安全阀:是口否口;爆破片:是口否口水位计(液面计):是口否口其它:5安全保护、防 护装置参数设 定和工作情况安全阀开启压力是否正确:是口否口压力表、温度表是否经计量检定: 是口否口 防护保护装置工作参数是否正确: 是口否口 其它:6安全限标识压力表是否用红色标识出最高限: 是口否口 温度表是否用红色标识出最高限: 是口否口 水位表
22、是否用红色标识出上、下限:是口否口 其它:7频繁操作部 件安全管理 情况使用操作是否符合要求:是口否口是否有操作工艺:有口无口是否有专人安管:有口无口主要部件联接、紧固情况是否正常:是口否口8技术检验 安全附件是否按期检验:是口否口是否按期校验:是口否口9其 它现场检查人员:企业人员:20 年月日20 年月日本表在现场检查后填写,每台设备一份。附件18特种设备现场安全检查合格标志(式样)双面硬底或不干胶单面,200mm不干胶单面,60mm不干胶单面,60mm说明:标志中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安全检查合格有效期年份主题词:特种设备 管理 办法 通知抄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省安委会抄送:
23、各检验机构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2009年3月13日印(共印45份)第五条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制度,制 定事故预防方案(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和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等。第六条 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和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按 照有关规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第七条 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手 续,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见附件110)后方可使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机构现场安全检查合格期内有效;气瓶使用登记证在检验有 效期内有效。第八条设备应当严格按照使用登记时核定的工作参数使 用,严禁
24、超过使用登记所核定的技术参数和用途运行。第九条使用单位应当根据设备的特点制定操作规程和安全 操作规程;设备的重要操作应制定专门的操作规程和操作工艺。第十条 在用特种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 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并应提前一个月报检验单位。检验 中发现的问题检验机构应督促指导使用单位及时制订计划进行整 改,整改完成后由原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或者是确认,并出具文字 性材料同检验报告一并存档。第十一条检验单位在对设备进行技术检验时,应当对设备 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按照使用登记核定的工作参数运行 的设备或者是没有按照要求操作的,应当立刻制止并报当地安全 监察机构。未进行注册登记取得使
25、用证的特种设备,不得进行设备定期 检验。第十二条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条例及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事故管理的要求进行事故报告、调查、 分析、处理。第三章使用登记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由所在地市级或者是委 托、授权的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投入正常 使用前需要进行调试的设备,可在投用后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手 续。车用气瓶的登记手续由车辆牌照发放机关所在地市级安全监 察机构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使用登记手续由国家质 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理;省内跨设区市的长输管道使用登记手 续,按场、站分段由场、站所在地的市级安全监察机构办理,场、 站之间的管道使
26、用登记手续由介质入口端所在地市级安全监察机 构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由产权单位或者是使用单位办理,气 瓶由充装单位办理。第十四条 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时,应对以下方面进行重点审 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一、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单位(鉴定)取 得相应的资格;二、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质量符合有关安 全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三、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随机文件;四、监督检验报告(已实行监督检验制度的设备);五、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报告(进口设备);六、压力管道管理单元划分说明及单元管道示意图。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在用设备可按照冀质监局函2006151号
27、 关于在用特种设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处理。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时,设备各环节应当满足当时的有关技 术规范要求。锅炉房内的分汽(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不 单独领取使用登记证。锅炉、压力容器设备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时,可以包括设备 所属的压力管道。第十五条新装、移装及过户的特种设备,均应办理或者是 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设备改变用途或者是主要技术参数的,应当重新办理使用登 记手续。报废和异地安装及过户的特种设备,应当到原办理使用登记 手续的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销手续。当车用气瓶产权或车牌照号变更时,应重新办理登记手续。第十六条办理锅炉、压力容器登记手续时,应当认真按照 工艺系统的需要核
28、定设备的许用压力和出口温度。蒸汽锅炉的许用压力应当按照用热系统或者是装置的最高工 作压力进行核定。有机热载体炉的出口温度应当按照用热系统或者是装置的最 高工作压力下的饱和温度进行核定。当压力容器的压力源压力超过压力容器的最高工作压力时, 应当装设减压装置,防止压力容器的实际工作压力超过最高工作 压力。当压力容器的热源温度有可能致使压力容器超过最高工作压 力时,应当采取降温措施防止压力容器的实际工作压力超过最高 工作压力。安全装置工作参数的整定值不得超过设备及关联系统的最高 整定值。第十七条压力管道按照管理单元(划分方法见附件H)办 理使用登记手续,并进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新建、改建、扩建 工程
29、的压力管道,由承担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评定;在用压力 管道,由承担该压力管道全面检验机构评定;需要进行安全评定 的管道由安全评定单位确定压力管道安全状况等级(划分方法见 附件12)。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办理登记手续,发放特种设备 使用登记证;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只办理登记手续,不发放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使用单位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包括 整改和安全使用监控措施的压力管道使用申请,经安全监察机构 同意后可监控使用;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不得投入使用。第十八条.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评定。新压力容器由登记 的安全监察机构评定(已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由检验机构评定); 在用压力容器由检验机构按
30、照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划分及说 明(见附件13)的规定确定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安全状况等级为1、2、3级的,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发放特 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只办理登记手续,一 般不得继续使用,经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可监控使用;安全状况 等级为5级的,应当予以注销,解体后报废。第十九条 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时,应提供设备的随 机文件及资料,利用上报数据办理使用登记的,可不需要填报其 他申请手续(不包括所要审查的资料)。车用气瓶应提交河北省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一式一份(见附件14)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时,登记机关应当将设备的有关信息录入 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系
31、统。设备的注册代码和使用登记证编号,由办理注册登记的安全 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编写。气瓶使用登记代码和气瓶使用登记 证编号为同一个号,车用气瓶编号方法:QP+车牌照号+ 一 +5位 阿拉伯数字流水号;其它气瓶编号方法:QP+单位代码(缩写)+6 位阿拉伯数字流水号,单位代码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给充装站确 定的“四位汉字”标识的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移装及过户的设备,原设备的注册代码不变。符合使用登记要求的设备应及时颁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证。使用登记证可使用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系统直接打 印。车用气瓶在发放河北省气瓶使用登记证的同时发放河 北省车用气瓶合格标志(见附件15),并将标志置于汽车挡风玻
32、 璃上。设备的随机文件及资料,在办理了使用登记手续后由使用单 位统一妥善保管。第二十条 车用气瓶和400升以上大容积危险化学品气瓶同一制造领取河现场安全(如液氯、液氨气瓶等)实行逐只登记;对同一规格、 单位、同一制造批次的气瓶可以按批量办理使用登记, 北省气瓶使用登记证。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对特种设备实行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一、设备是否存在超压力、温度、能力运行等现象。二、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三、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及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 求,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四、设备的重要参数,如许用压力、工作温度、许用速度、 最大起重量,索道张力,水
33、位、液位等是否明确,相关工作参数 核定是否准确,相关显示仪表是否用红颜色标识出上、下限或者 是限制区;压力容器在正常工作时工作压力波动较大的,应当用 绿颜色标识出压力的正常波动范围,用红颜色标识出最高工作压 力限。五、安全联锁保护装置是否进行了定期检查和试验。六、在使用中频繁操作的部件或者是部位是否有安全操作规 程和操作工艺,使用操作是否正确。七、使用单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 包括设备档案管理情况和信息化管理情况。八、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和设备缺陷处理情况。九、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安全操作水平。十、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和定期巡回检查情况。十一、督促使用单位制订操作人员培训考核计
34、划和设备技术 检验计划,确定重点检查内容和检查项目。十二、督促使用单位对技术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制订整改计划, 对不是严重危及设备安全的一般性问题或者是缺陷,容许使用单 位按照整改计划确定的时间进行整改。十三、对严重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第二十二条 安全检查应当在设备的使用现场进行。对于设 备安全管理较好的单位,安全检查可以两年进行一次或者是由企 业自查安全监察机构抽查。现场安全检查记录使用河北省特种 设备安全管理审查表(附件16),每单位一份;河北省特种设备 现场安全检查表(附件17),每台设备一份。对气瓶充装单位的 安全检查按照河北省气瓶充装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第二十三条 现场安全检查任务由设
35、备所在地设区市级和 区、县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完成,有关工作由各设区市局统 一规划和安排。经现场安全检查合格的特种设备应当在设备或者 是设备覆盖区明显位置悬挂现场安全检查合格标志(附件18),有 关信息录入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系统。第二十四条设备所在地的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对设备的使用 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第五章重点特种设备监管第二十五条 重点设备包括重点场所的特种设备和危险性较 大的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破坏力强和损失严重的特种设备)。重点设备按以下原则确定:一、公共场所、重要、重大活动场所、人口人员密集区(如: 大型宾馆、板店、会堂、会馆、会展、商厦、车站、学校、医院、 影院、娱乐)等场所使用的下列特种设备。1、蒸汽锅炉;2、二、三类压力容器;3、容积三50升且盛装易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气瓶;4、乘客密度较大的电梯;5、乘客位置高度超过5米或者乘客运动的线速度超过5m/s 的游乐设施。二、危险性较大的设备。1、20吨及以上蒸汽锅炉;2、三类压力容器;3、高速电梯;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