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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关于旅游合同模板锦集十篇(旅游合同范本电子版)旅游合同 篇1甲方(团队或个人):_ 合同编号:_乙方(组团旅行社):_ 签订时间:_年_月_日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双方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说明1、本合同甲方应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出境的团体或个人,乙方应为具有出境旅游经营资格的旅行社。2、双方签章确认的行程表、旅游发票、旅游报名表均为合同附件。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二、报名出团1、甲方报名参团时,应自备有效期半年以上的因私护照或通行证,并提供经常使用或能够保证及时联
2、系的电话、手机或传真号码,否则乙方在需要通知却通知不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2、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情况告知乙方。3、甲方应在报名时付清团费,乙方收取团费应出具发票。4、乙方应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行程表发给甲方,详细说明有关事项。甲方缺席责任自负。行程表应根据双方确认的行程而细化,列明旅游线路、时间、景点、交通工具安排、酒店名称及标准、用餐次数及标准、购物娱乐安排、领队和相关旅行社联系人及紧急联络方式等。5、旅游用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进行兑换、使用及办理核销或退汇。三、团费包括1、本次行程签证费用;2、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费、
3、机场税(费)、游览交通费;3、行程表所列酒店或同级酒店的住宿费;4、行程表所列的餐费(不含酒水);5、行程表所列非自费旅游项目第一门票;6、领队、导游服务费。四、团费不包括1、旅途中火车、轮船上餐费;2、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和航空保险费;3、行程表所列自费项目及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4、卫生检疫费;5、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6、酒店内的酒水、洗衣、通讯等费用;7、小费等其他私人性开支;8、其他未约定由乙方支付的费用。五 、退团和取消行程处理办法1、甲方退团或乙方取消行程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费(指乙方为甲方安排本次旅游已支出的费用,
4、下同),并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出发前14天(以自然日计算,下同)以上,团费总额5%;出发前13至8天,团费总额1;出发前7至1天,团费总额15%;出发当天,团费总额20%。2、更改出团日期,更改方应与对方协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费,协商不成按退团或取消行程处理。3、双方对本条内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六、有关责任问题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需要的服务,对可预知危及甲方人身、财物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2、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因旅行社责任造成甲方人身、财产损害时,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
5、定处理。此外,乙方应向甲方推荐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3、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甲方有权在出发前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业务损失费,并退回甲方已交团费,乙方按照团费3%支付赔偿金;甲方在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团费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4、甲方应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海关管理以及相关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土人情、民族习惯;不涉足黄、赌、毒场所,违者后果自负。5、甲方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因违反有关国家或地区法令而被惩罚、拘留、遣返或追究其它法律
6、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6、甲方在旅途中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意外事故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作出妥善安排,其所交团费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剩余部分退回甲方,乙方不负担其医疗及其它费用。7、甲方在旅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计划内的某项团队活动,视为自动放弃,所交费用不予退回。乙方增加任何旅游项目(包括增加景点、购物、娱乐项目等),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8、旅途中,甲方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乙方不承担责任。9、因申请旅游签证被拒签、被拒绝出入境、伤病等属于甲方个人客观原
7、因导致不能按时成行或行程中止,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将剩余团费退回甲方。10、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乙方可在已收团费中扣除业务损失费后退回甲方;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甲乙双方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协商解决,如发生费用增减,增加部分由甲方承担,减少部分退回甲方。11、旅途中如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况,乙方与甲方协商后可对行程作出适当调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调整造成服务档次降低或活动内容减少,乙方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甲方损失。12、出境旅游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
8、协商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应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拖延行程、扩大影响的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要求。由此扩大的损失甲方自行承担。七、旅游内容与标准1、甲方报名人数:_ 人( 大 小,附名单),目的地国家(地区)旅游线路:_ ;2、乙方组团 ,或转_旅行社出团;3、行程安排:交通工具、景点、酒店名称、餐饮及购物、娱乐等(见行程表,双方签章确认为准。)4、出发日期及时间_,集合地点_;结束日期及时间_,解散地点_;5、领队及导游服务(特殊约定除外);6、团费_元/人,小孩_元/人(小孩费用由双方根据服务内容与标准商定),
9、合计总额_元。八、争议的解决方式1、乙方的服务质量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管,如因团队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2、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法院起诉。九、双方修改或补充条款:_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联系电话:_ 联系电话:_地址:_ 地址:_旅游合同 篇2甲方(旅游者):_乙方(旅行社):_根据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此旅游合同。甲方在旅游期间是否愿意拼团:同意_不同意_一、旅游的线路、
10、具体景点、时间、分项费用及应用标准_二、费用总额:_收据票号:_。合同一经签订请旅客支付全款,收款收据必须加盖旅行社财务专用章。三、乘坐的旅游车型是:国产系列进口系列四、旅游购物点是(除途中休息原则一天一次):_五、旅游意外险:购身份证号_否六、门票是否油旅行社代购:是_否_七、导游级别是: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八、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旅行社应退还未发生的费用,减去有关部门规定退票损失费,增加费用由游客承担,旅行社应协助游客尽可能减少费用开支。任意扩大损失,由扩大方自负责任。九、在行程中景点数量不变的情况下,由于天气、交通堵塞等原因,乙方根据实际情况机动调整游览景点的先后顺序,但必须事先明确告知游客,
11、取得游客的认同。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签订所在地旅游质监所咨询、投诉。十一、如一方违约,必须赔付对方违约金_元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旅行社一份,游客一份,此合同原则一人一签,同一批可和签,但必须附旅游者姓名、身份证号。甲方(游客签字):_联系手机:_乙方(旅行社合同专用章):_联系手机:_电话:_旅游合同 篇3甲方:_(旅游者或旅游团体)住所或单位地址:_联系电话:_乙方:_(旅团旅行社)住所或单位地址:_联系电话:_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旅游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报名与
12、成团1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订合同。2甲方在签约时,应将全部旅游费用付讫,费用包括:(1)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本运)公司等部门购买的交通客票费:(2)餐饮住宿费:乙方代甲方按排的餐饮、住宿费:(3)旅游费:乙方代甲方安排的旅游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旅游地交通费、门票费。(4)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游的接送费用:(5)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获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用)(6)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3各项目的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
13、下项目:(1)各地机场建设费。(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医疗费;行李超重费等。(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个人保险的费用。4如甲方要求提高饮住宿费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5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成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6“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1主要事项属号_(如签约时暂无循号,此项可空缺)团体人数_(附名单)线路名称_行程共计_晚_天(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出发时间及地点_结束时间及地点_游览重点_交通工具_标准_隔
14、餐次数_标准_住宿次数及标准_购物、自费项目安排_保险情况_付款方式_导游服务(全陪、地陪)_应交纳团费总额_注明:所包含的费用_2甲乙双方应尊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履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3乙方保留航空、轮船、铁路因国家政策性调价而变更旅游总价格的权利。但乙方应当提供相应证据。4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完毕前,因航空、轮船、铁路班次和时刻临时变更,乙方保证在行程天数和安排基本不变动的前提下,保留调整出发时间和行程的权利。第三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遵循: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须承租乙方已经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
15、标准支付违约金:1在旅游开始的第5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3在旅游开始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日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二)乙方取消:如因乙方原因,既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
16、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三)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四)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
17、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五)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旅游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六)旅游行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5的违约金,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七)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
18、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八)中途高速: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的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让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九)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十)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让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十一)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19、,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时,依法向西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_。第五条 本合同原则上实行“一客一签”制,但在组织和接待旅游团队和数客过程中实行一团一签制。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补充条款:双方约定下补充条款:_。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地址:_ 地址:_邮编:_ 邮编:_电话:_ 电话: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附件旅行社旅游团队运行计划表旅团社:_团号:_地接
20、社:_接待标准:_旅游人数:人:_男:_人:女:_人:联系电话:_出车单位(车型车号):_司机:_地陪:_全陪:_月_日_时_分乘_航班(车次)由_到_月_日_时_分乘_航班(车次)去_出发时间:_年_月_日接待时间:_月_日至_月_日早餐标准:_午餐标准:_晚餐标准:_住宿标准:_购物次数:_娱乐项目:_备注:_日程安排:_联系电话:(地陪)_(司机)_(全陪)_应急电话:_投诉电话:(09716159841:09716100110)旅游合同 篇4甲方:_(旅游者或团体)联系电话:_乙方:_(组团旅行社)联系电话:_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旅游服务,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
21、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一)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二)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三)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四)甲方应就出境的旅游服务情况作详尽的了解。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购买意向。(二)乙方对旅游行程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旅游者须知如实介绍、报价。(三)对旅游服务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四)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服务并交齐所需费用。(五)乙方出具发票、旅游行程等文件。(六)乙方必须召开行前说明会,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境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并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个人保
22、险。(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八)双方约定由于甲言成乙方责任旅行的处理方式。(九)“告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第三条 旅游行程(一)内容姓名_性别_年龄_人数_团号_或在说明会告知行程共计_晚_天(飞机、车、船在途时间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出发、返回地点、日期_目的地国家(地区)及主要旅游点_交通工具_标准_住宿次数/标准_餐饮标准_购物次数_团组总计_注明:不包含的费用_以上事项经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甲乙双方应格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二)甲方在旅游服务回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旅游服务提供应
23、综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三)乙方广告、宣传制品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乙方在下列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1因乙方的原因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损失;2乙方旅游服务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言证件的。(二)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3由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三)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
24、形;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已成行的,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费处理措施的。(四)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1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2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如赔偿请求。(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对,依法向西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_。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5、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附件: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旅游者的权利(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行社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
26、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施行须知,提供旅行社服务价格、信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和境外旅行社名称等有关情况。(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旅行社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期间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清楚;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
27、到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合同约定的购物行程安排;有权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有权拒绝旅行的强迫购物要求。(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七)旅游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者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旅游者可以要求赔偿,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1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1)旅行社在出团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旅行社在7天之内
28、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旅行社违约的不在此范围之内。2旅行社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行社擅自啬或减少旅游项目,给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向旅行行政管理等部门投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依法获得赔偿。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八)旅游者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在选
29、择出境施行社和出境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得到法律救助。(九)旅游者享有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抵制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旅游者有权将组团旅行社发给旅游者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旅行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如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二、旅游者的义务(一)旅游者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二)旅游者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旅游者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侵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
30、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利。(三)旅游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申办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申请资料,履行合法手续。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旅游者参加旅游应却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人格和服务,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滞留不归,如在境外擅自离团或非法滞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者承担。(四)旅游者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行社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的原因不能成
31、行造成违约的。旅游者应当提前7天(含7天)通知对方。但旅游者和组团施行社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协议承担违约责任。1旅游者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旅游者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旅行社已办理的护照成本手续费、订房损失费、实际签订费、国际国内交通票损失费,按照实际损失计算;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陪偿责任;甲、乙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护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将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旅行社
32、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五)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六)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七)游戏者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权的行前说明会。(八)旅游者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九)出境旅游过程中,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
33、商的原则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十)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及货币数额应当符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严禁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三、投诉机构:青海省_市、地区、自治州、县旅游投诉电话:_(以上空缺由旅行社填写)青海省旅游局通讯地址:西宁市黄河路156号邮编:810000青海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投诉电话:0971 6159841青海省工商行行政管理局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0971 12315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邮编
34、:100740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10 65275315旅游合同 篇5特别告知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管理条例、云南省旅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云南省旅游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定合同前请仔细阅读。为了明确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知晓以下事项:一、旅游者参加旅游应选择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营业执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明码标价的旅行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上的营业地址与实际经营场所应当一致。二、旅游者参加旅游前应与旅行社订立局面旅游合同,在交
35、纳费用后应要求旅行社开具由云南省税务局印制的发票。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可采用由云南省旅游局制定的云南省国内旅游合同。三、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旅游者参加旅游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旅行社进行更改。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旅游者支付。四、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以免损坏或遗失。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五、旅游者
36、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旅游行程;旅行者应遵守我国和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和尊重旅游目的地的各种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六、合同双方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时,违约方应当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双方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一)违约方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二)违约方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 10% 的违约金。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的票务损失问题,参照有关部门现行条款补偿损失。七、旅游者
37、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八、旅游者在出游前,旅行社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旅游保险。九、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未征得本人同意,可以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经本人同意,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时,需收费的,应当场向导游人员收取服务单据。十、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游客认为旅行社未按旅游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组团旅行社先行赔偿。十一、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解决、或者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或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他提出的要求。十二、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对合同条款予以说明。十三、鉴于旅游产品的特性,为防止低价陷阱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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