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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文件汇总目 录XXXXXX实验室工作条例1XXXXXX实验室设置(调整)和建设管理办法 8XXXXXX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17XXXXXX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26XXXXXX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28XXXXXX教职工考核条例33XXXXXX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管理办法38XXXXXX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46XXXXXX实验室仪器设备及物品管理办法52XXXXXX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59XXXXXX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暂行办法 63XXXXXX防火安全条例66XXXXXX档案管理办法78关于核对“实验项目”的通知84关于规范实验材料(含低值
2、品、易耗品)购置和领用程序的通知91实验实习中心网络安全工作暂行规定93关于加强出入实验楼管理和有关安全工作的通知95关于报送实验室基本信息与实验室工作有关材料的通知100关于明确有关科室职责的通知101XXXXXX实验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105XXXXXX课堂考勤与管理规定109XXXXXX课时费及专任教师岗位津贴划拨实施细则 112实验主讲教师工作职责116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副主任职责117实验室主任、副主任职责 118高级实验师职责 119实验师职责120XXXXXX实验室设置(调整)和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实验室(除特别说明外,泛指教学实验室和科学研究实验 室)的设置
3、(调整)和建设管理,提高实验室建设投资效益,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根据 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xxxxxx实验室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我校实验室按主要功能分为教学实验室和科学研究实验室两大类,教 学实验室设置(调整)的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科学研究实验室设置(调整)的管理 工作由科研处负责,实验室建设及业务管理工作由实验实习中心负责。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管理是1、实验室设置(调整)的管理。指对新(增)设实验室(含专门化小实验室,下同)、 对现有实验室进行调整(如撤消、合并、更名等)的规划、论证、立项、实施、评估 验收、效益考核等工作进行管理。2、实验室建设及业务管
4、理。指对现有实验室补充仪器设备、改变运行条件、更 新实验技术手段、改善实验室环境(含装修)等、需一次性投入专项经费1万元及其 以上的建设项目实行计划、论证、立项、建设实施、评估验收和效益考核等项工作 的管理。第四条 实验室的设置(调整)和建设项目的论证由本办法第二条界定的对应职 能部门负责组织,对应学科的专家和学校规划办、人事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学科 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处和总务处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共同参与论证。负责组织的职 能部门根据论证情况提出建议,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第二章实验室的设置(调整)第五条 设置(调整)实验室的基本原则1、适应科学技术和高等教育的发展,与学校学科专业发展相协调、支
5、撑学科专 业建设的原则。2、按学科属性和功能统筹规划、科学论证、合理布局、准确定位和注重实效的 不当造成的损坏,由入驻单位负责维修(更换),或在支付必须的维修费用后,由实 验实习中心派人予以维修(更换)。如属入驻单位自行改装的设备(设施),其修缮费 用由入驻单位负责解决。3、入驻单位和个人必须正确使用盥洗设备(设施),有毒、有害、有腐蚀和非水 溶解的物质(物品)不能倾倒入盥洗池或便池内,以免造成下水道堵塞。因未按此规 定或其它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盥洗设备(设施)损坏、管道堵塞等,由入驻单 位自行负责。四、电梯管理1、实验楼内的电梯为载人电梯,仅供人员乘用,货物及垃圾不得使用电梯运送。2、
6、实验楼内的电梯准载1600Kg(15人以下),故所有人员不得超载使用。3、电梯内设有警铃和对讲电话,在电梯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使用。 若电梯发生故障,乘员不可慌张,可使用电梯内的报警铃报警、或使用电梯内的对 讲电话与门卫值班室保持通话联系。报警后,维修人员将及时到现场排除故隙。4、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乘坐电梯。5、任何人员在乘坐电梯时,须讲道德、讲礼仪,应先下后上,不能拥挤,不能 在电梯内玩耍,不能在电梯内吸烟,不能在电梯内打闹和在电梯内蹦跳。五、中央空调管理1、实验楼内统一使用的中央空调系统为单冷空调系统,一般情况下,当室外气 温高于摄氏30度时,中央空调
7、系统将启动运行。一般每天的运行时间为上午的7:50 到晚上的10:00。如遇特殊情况,值班人员将随时关闭空调。2、中央空调系统启动后,操纵置于房间内的“空调控制器”,可调节控制对应 房间的温度。房间内“空调控制器”上的开关打开后,一般将“空调控制器”上的 温度开关设定在摄氏20度,就能通过中央空调系统调节控制室内温度达到摄氏20 25度。也可根据个人情况调整到稍高的温度。3、空调开启期间,应关闭门窗,严禁在室内吸烟,以保证空调效果和室内空气 质量良好,并节约能源。六、入驻管理1、凡需入驻实验楼的单位,须持有经学校批准的书面文书,按学校指定的房间 或区域入驻,服从实验楼物业管理单位一一实验实习中
8、心的管理。2、入驻单位在办理入驻手续时,须指定专人与实验实习中心办公室指定人员一道,仔细查看入驻房间和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并履行相应的入驻手续。3、入驻单位及人员若在使用房间和公用设施过程中,发现公用设施或房屋被损 坏、需要修复的,须及时报告实验实习中心办公室。4、入驻单位负责人必须提醒和教育本单位员工,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的有关规 章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高度重视防火、防盗和防意外事故发生工作,严格遵 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使用和处置制 度,服从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5、入驻单位不得将易燃、易爆、易腐蚀(腐烂)及各类有毒有害的危险品带入实 验楼
9、。如属试验或研究必须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它危险品,使用单位负责人须在报 经学校保卫处同意,完善使用、保管、废弃物处置、应急处置方案等相关制度和办 法后,报告实验实习中心办公室登记,然后方可进入实验楼。否则,实验实习中心 将报告学校保卫处予以查处,并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七、二次装修管理1、如入驻单位需对房屋进行二次装修后方能使用的,须提前向实验实习中心提 交书面申请,并经学校审批同意、在实验实习中心办理备案手续、与实验实习中心 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由此引起的安全问题和经济损失 由擅自施工的单位或入驻单位负责。2、按学校有关规定,入驻单位在制订装修方案、实施装修时,不准破
10、坏房屋外 貌,不准破坏房屋承重结构,不得私自拆除或移装房间或所在区域内己安装的各种 设备、设施,不得占用或损坏房屋消防安全通道、设备(设施)和其它公用部位、公 用设备(设施),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屋顶、通道或者其他公共区域搭建建筑物。3、入驻单位若需设置门牌、宣传栏等,须报告实验实习中心,经批准后,在指 定的位置或区域进行安装。否则,实验实习中心将按违章建筑设置予以拆除,由此 引起的相关问题和经济损失等责任由入驻单位承担。4、入驻单位及其装修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对在实施装修过程中产生的装修 垃圾进行袋装(或打捆)处理,并及时清运至校外,严禁任何人从阳台或窗子向外抛、 倒装修垃圾,严禁清运建筑
11、垃圾时随地洒落,入驻单位或施工单位须将过道、楼道 内清扫干净后方能进行装修验收。否则,实验实习中心将中止其施工,由此引起的 相关问题和经济损失等责任由入驻单位承担。实验实习中心二。一四年三月关于报送实验室基本信息与实验室工作有关材料的通知(实验2013 10 号)各院(系):为切实做好学校取“筹”有关工作,全面总结我校筹建两年来实验室各项工作 的开展情况,请各实验室按以下要求报送材料。一、填报实验室基本信息登记表二、报送实验室工作有关汇总材料分别就2002、2013年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有关情况进行汇总。1、人员情况:现有人数、职称结构、学历结构、人员变动(主要是调入)情况。2、建设计划、发展
12、规划的制定(含队伍建设计划)及实施情况,规章制度建立 与落实情况(包括安全制度、仪器设备运行情况、低值易耗品登记制度、岗位责任 制、计算机管理、劳动保护、出勤考勤等)。3、实验室经费投入情况,设备增加或更新情况,仪器设备帐、物、卡相符情况、 仪器设备完好率、仪器设备使用率。4、实验教学研究成果及获奖情况。三、收集上报时间由于时间紧迫,请各院(系)汇总后于2013年10月13日以前报送实验实习中 心。联系电话XXXXXX,四、要求1 .信息准确无误,材料详实,附磁盘稿。2 .实验室留底存档一份。3 .院(系)主管负责人签字。实验实习中心2013年9月30日关于明确有关科室职责的通知各有关部门、实
13、验室: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XXXXXX实验室工作条例(XXX大2013 113号文件)、 XXXXXX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管理办法(XXX大2013292号文件)、XXXXXX重点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XXX大2014 76号)和XXXXXX实验室设置(调整)与建设 管理办法(XXX大20149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搞好实验室的建设与实验室的 运行管理,经实验实习中心研究,报学校批准,实验实习中心现下设的实验室建设 管理科主要负责全校各实验室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和建设成效评估, 负责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外资共建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其具体 工作职责见附件一。实验实习中心
14、现下设的实验室运行管理科主要负责组织、协调、 督促和检查实验室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组织、指导和督促实验室做好日常管理、事 故防范等工作,其具体工作职责见附件二。希各有关院(系)、实验室和教师加强与对应科室的联系,在科室的职责范围内, 科室工作人员将尽可能为各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提供服务,为搞好我校专业学科建 设、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与研究工作而共同努力。实验实习中心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附件一:实验室建设管理科工作职责在实验实习中心的领导下,负责全校各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工作,主要工作及职 责如下: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实验室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模范执行XXXXXX实验室 工作条例、XXXXXX实验室
15、工作人员工作管理办法和XXXXXX实验室设置(调整) 与建设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2、收集整理上级管理部门和有关高校关于实验室建设、管理方面的文件和资料, 研究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规律,掌握我校实验室建设状态,参与制订我校实验室建设规划。3、负责制订和完善实验室建设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检查和落实其执行情况。4、负责组织各实验室制订建设计划,收集、整理各院(系)、部门关于实验室建 设方面的报告、资料和统计数据,组织建设计划的论证,并指导、督促其实施。5、根据XXXXXX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重点建设实验 室的遴选、开放、年度检查和评估验收等工作。6、负责组织校级重点实验室
16、的检查验收和申报市级重点实验室工作,并组织协 调其建设、开放工作。7、负责组织全校各实验室建设(改造)项目的申报、调研、初期论证和上报工作; 参与学校有关实验室设置的论证。8、负责对批准实施的实验室建设(改造)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负责 组织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提供阶段性报告;参与组织建设项 目的验收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负责跟踪检查已建成项目的使用情况。9、负责组织全校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购置、更新、报废方案的申报、调研和初 审工作;参与编制全校“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建设规划”及“年度购置计划”,参与仪 器设备的招标、采购、验收和使用效益评价工作。10、负责组织或参与拟定实
17、验室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制订年度实验室工作岗位 技术培训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11、协助设备科、实验室运行管理科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技术和档案管理、 仪器(设备)的调配和协作共享、实验室安全和环境保护等工作。12、协助实践教学科、实验室运行管理科做好开放实验室、实验室运行状态评 估等工作,参与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考核和工作量核定。13、完成学校和实验实习中心安排的其他任务。附件二:实验室运行管理科工作职责在实验实习中心的领导下,负责全校各实验室的运行管理工作,主要工作及职 责如下: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实验室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模范执行XXXXXX实验室 工作条例和XXXXXX实验室工作人员
18、工作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2、收集整理上级管理部门和有关高校关于实验室运行管理方面的文件和资料, 研究高等学校的实验室运行管理规律,掌握全校实验室运行状态,参与制订我校实 验室运行管理的改革方案(如:开放实验室管理和实验室运行效益评价等)。3、负责组织制订和完善实验室运行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人员职责、仪器 设备管理、在用物资和危险品管理、劳动安全保护等),并检查其执行情况。4、负责全校建制实验室的运行管理工作,配合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安排、协 调和落实各实验室的实验教学任务,汇总各实验室的实验教学课表,并负责检查其 完成情况。5、负责组织、指导、核定和检查验收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修,指导和协调
19、实验 室仪器设备、材料物资的使用,组织或参与自制仪器设备验收、仪器设备共享和使 用效益评估等工作。6、负责组织各实验室的基础数据和运行数据的统计、整理和分析,收集整理和 保存学校实验室运行和日常管理方面的有关教学文件、资料和数据;并协助教务处 实践教学管理科做好实验室运行状态数据上报和实验室评估等工作。7、负责组织对实验室的安全、消防、三废处理、有毒(有害)物品保管和使用等 的检查、督促整改、情况报告等,按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做好实验动物喂养和使 用的监督、检查工作。8、参与制订实验室队伍建设规划和人员培训计划;负责组织统计和核定实验室 工作人员的工作量,组织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考核和全校性实
20、验室运行状态的检 查、总结、经验交流、评优等;并协助人事处进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聘用、培训和 职务评聘等工作。9、负责组织协调各实验室的开放使用工作,并对开放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10、负责各实验室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从事有害健康工种人员营养保健费的统 计、审核和协助发放工作。11、负责组织拟定全校实验室运行和实验教学维持经费的预算和分配方案,组 织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的计划审核,并协助对实验维持费的使用管理。12、负责组织全校各实验室的实验教学和实验技术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审核、 实施、验收、绩效评估等工作,负责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方面的论文收集整理工 作。13、协助实验室建设管理科拟定实验室建设
21、规划,参与重点建设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的遴选、运行管理工作;参与实验室设置(调整)、实验室用房调整、环境改 善、仪器设备购置(更新、报废)等的论证、协调实施和上报等工作。14、完成学校和实验实习中心安排的其他任务。XXXXXX实验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我校实验仪器设备的维修及管理工作,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 率,保障实验教学的正常运行,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xxxxxx 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xxxxxx实验室仪器设备及物品管理办法、xxxxxx实验 室工作条例、XXXXXX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管理办法和XXXXXX固定资产处置管 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我校实
22、验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实验仪器)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实验仪器分为大型(贵重)、一般和低值类1 .大型(贵重)类实验仪潜指单价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全套设备总价值超 过10万元的成套仪滞设备。2 . 一般类实验仪器指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 态、单价在800元5万元的仪器设备,或总价在80。元及以上的专用实验仪器的配 套件。3 .低值类实验仪器指单件价格小于800元的、使用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 仪器、仪表、试验装置。第三条本着“保证教学、服务科研”的原则,实验仪器的维修及管理工作实 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统一协调”的管理模式和视情维修与定期
23、检 测维修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力争保持一般类实验仪器完好率在95%以上,大型(贵重) 类实验仪器完好率达到100%。第四条实验与实验设备管理处负责全校实验仪器维修管理工作,其职责是:1 .组织建立实验仪器的技术档案、维护维修登记等规章制度。2 .根据学校实验教学的需要,拟定年度实验仪器维修计划,管理实验仪器维修 经费。3 .负责实验仪器维修的核准、督促、检查及组织验收工作。4 .负责全校实验仪器维修服务工作,组织落实其维修方案和措施,管理维修用零配件。5 .参与新购实验仪港的验收,负责实验仪器申请报废的技术鉴定组织工作。第五条 实验教学中心、校内实习实训基地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其实验室(含实验室
24、、实训室、工作室等,下同)的实验室工作人员(指实验室的专职实验技术 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实验教学人员、工人等,下同)做好实验仪器的 使用管理、日常保养、维护、维修、报修、报损、报废等工作,确保实验教学正常、 有序进行。第六条实验仪器的使用管理、日常保养、维护维修和定期检测是实验室工作 人员的岗位职责,是学校考核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履行职责和任 务完成情况的主要指标之一,是实验室工作人员评职评优的主要条件之一。实验室 工作人员应负责其实验室的实验仪器的使用管理、日常保养和维护维修工作,发现 问题及时处置、及时记载,以确保人员及实验仪器的安全,确保实验仪器处于完好 状态。第
25、二章维修原则第七条实验仪器维修要坚持尽量降低维修成本、努力提高维修质量的原则。 实验仪器一般故障的维修原则由使用部门组织人员自行完成,校内条件不足的,可 采取由学校分类确定维修定点单位、签订维修协议等形式来保证实验仪器的及时维 修。第八条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实验仪器实行二级维护、维修制度。1. 一般和低值类实验仪器的维护、维修和大型(贵重)类实验仪器的日常维护, 原则上由使用部门组织人员自行完成,维修中所需购置的零配件按实验仪器设备 维修用零配件购置及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见附件3)执行。2.大型(贵重)类实验仪器的维修和定期检定、一般和低值类实验仪器的定期 检定,由实验与实验设备管理处负责组织实
26、施。第九条 在质保期、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的实验仪器,由生产厂家或供应商负责 维修。第十条 大型(贵重)类实验仪器,以及可能涉及人身安全的实验仪器,要定 期进行检测,对易损部件要及时更换,力争把故障排除在使用之前。第十一条属人为故意或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等非正常原因损坏的实验仪 器,先按XXXXXX实验室仪器设备及物品管理办法处理后,再按本办法申请维修。第十二条单台实验仪器一次性维修预算费用超过仪器设备现存价值的50%时,经实验与实验设备管理处、国资处、财务处、监察处等部门共同评估认定,确 定是否进行维修。对已不能再使用的实验仪器,可按学校规定程序申请报废处理。第三章维修程序第十三条 大型(贵重)
27、类实验仪器出现故障后,使用部门须先填写大型仪 器设备维修记录,详细记录故障情况,同时填报实验仪器设备维修申报表,及 时报实验与实验设备管理处。对于在保修期内的,由实验与实验设备管理处负责与 厂家(供应商)联系,敦促其按照仪器设备购置合同的约定进行更换或维修;对于 已过保修期的,实验与实验设备管理处应及时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 诊断,分析故障原因,提出维修方案,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维修。第十四条 一般和低值类实验仪器出现故障后,使用部门须先填写XXXXXX仪 器设备保养维修记录,详细记录故障情况。对于保修期内的,使用部门可直接或通 过实验与实验设备管理处与厂家(商家)联系,按照合
28、同的约定,进行维修或更换。 对于已过保修期的,使用部门要首先考虑自行维修;自行维修确有困难的,使用部 门要将实验仪器设备维修申报表及时报实验与实验设备管理处,由实验与实验 设备管理处和使用部门共同研究确定维修方式,组织实施维修。第十五条实验仪器送交维修单位前,使用部门和实验与实验设备管理处要共 同核对实验仪器规格型号和设备编号,清点所有附(配)件,检查外观情况,并形 成书面记录。第十六条 一般和低值类实验仪器修复后,使用人员和维修人员(单位)应如 实填写实验仪器设备维修验收登记表,共同验收。大型(贵重)类实验仪器,由 实验与实验设备管理处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第十七条 若因实验仪器在维修中更换其
29、零(部)件,使其性能指标或(和) 价值产生较大变化(增值在实验仪器原值的510%以上。原值低的取大比例,原值 高的取小比例),或主要零(部)件规格发生变化,实验与实验设备管理处应督促使 用部门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资产变更手续。并凭国有资产管理处出具的资产变更 确认手续、实验仪器设备维修申报表、实验仪器设备维修验收登记表和维修费 发票等办理维修费的报销。第十八条实验与实验设备管理处应建立校级实验仪器维修档案和跟踪检查制 度,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实验仪器保修、维修和维修后使用中的问题,确保实验仪 器维修工作的正常开展。原则。3、按教学实验室、科学研究实验室两大类、分级设置的原则。4、有利于按学校统一
30、对实验室实施管理、使用和调度的原则。5、资源共享,有利于提高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利用率、不分散重复配置的原则。6、有利于推动我校相应专业、学科的实验(实践)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原则。7、有利于建立与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实验(实践)教学体系,有利 于为培养学生的科学实验(实践)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及工程实践能力创造条件的原 则。8、提倡学校、学院(中心、系、所)共建,或学校与企事业单位共建实验室的原 则。第六条实验室设置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有较为明确、稳定的学科或应用技术的发展和研究方向。2、与校内已有实验室之间无功能、名称和成套设备配置的重叠(复)。3、有足够的
31、实验教学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任务。(1)以基础课实验教学为主的实验室原则上平均每年实际承担38880人时及以 上的实验教学任务。(2)以专业课实验教学为主的实验室原则上平均每年实际承担3000人时(或5 门课程)及以上的实验教学任务。(3)以科学研究为主的实验室原则上平均每年实际承担并完成的科研课题或 技术开发任务经费达到或超过实验室固定资产总值的50%。4、原则上应有对应专业(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实验室主任或负责 人,在岗实验室工作人员配置能满足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实验室管理 的要求,并符合学校编制要求。(1)设置的中心实验室或二级实验室其管理和实验技术队伍一般不少于
32、4人, 并能构成梯队。(2)专门化小实验室应有专人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实验教学或科研(生产)的组 织实施和安全工作。(3)特殊要求的实验室或专门化小实验室视具体情况由学校人事处核定实验 室工作人员的编制。5、有较为完善而科学的实验室技术工作规范和实验室管理制度。第四章维修经费第十九条学校每年按在用实验仪器总值的8%。安排维修费预算,由实验与实验设备管理处负责统一控制,协调使用。第二十条 维修费用于支付维修用零配件购置、仪器送校外维修或检定费用(运 费和维修费)、联系维修事项邮件费用、有关人员差旅费、聘请校内外专家的鉴定费 等。第二十一条维修费的开支审核程序按学校财务报销、审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并
33、规定:1 .单台实验仪器一次性维修支出费用在1000元以下,或批量维修一次性支出 费用在3000元以下的项目,由实验与实验设备管理处审批。2 .单台实验仪器一次性维修支出费用在100010000元内,或批量维修一次性 支出费用在300010000元内的项目,由实验与实验设备管理处核准后,报分管校 长审批。3 .对单台(或批量)实验仪器一次性维修支出费用大于10000元的维修项目, 按XXXXXX招标工作管理和监督办法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需外送维修或需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定的实验仪器,未经实验与 实验设备管理处市核同意,私自外送修理或送检,其费用由送修或送检部门自行承 担。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
34、本办法经2018年3月11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自公布之日 起试行。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执行中的问题,由实验与实验设备管理处解释。第二十五条之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XXXXXX课堂考勤与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维护课堂教学秩序,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建设优良学风、教风和校风,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成立由相关校领导和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评估办等部门负责人 及相关人员组成的xxxxxx课堂考勤与管理督查组(以下简称校督查组),由分管教 学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负责全校的课堂考勤与管理工作。各学院成立相 应的工作组,由学院党政
35、负责人担任组长。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课堂教学的考勤与管理。第二章教师职责第四条 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是课堂秩序和教学质量的责任人。教师应 坚持课堂考勤制度,检查学生听课情况,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保持良好的 课堂教学秩序,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及时批评教育。第五条 教师应于课前做好相关的上课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教师 教学的要求按照XXXXXX教师教学工作条例(XXX大(2007) 238号)有关条款执 行。第六条教师可采用点名、随机抽查、课堂提问、随堂练习、指定授课班级学 生干部或课程组长负责考勤等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课堂考勤,若发现旷课时数达到4 学时的
36、学生,任课教师应及时向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反馈,以便学生所在学院予以 警示。对因缺课时数累计达到或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1/3的学生,任课教师应在该 门课程最后一次上课时当堂宣布取消其参加该门课程期末考试的资格,并在该门课 程上课结束后、考试之前书面告知教务处,取消其参加该门课程期末考试和对该门 课程任课教师的评教资格。第三章 辅导员(班主任)职责第七条辅导员(班主任)要通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学生寝室和食堂,督促学生到课堂认真听课,对经常缺课的学生除批评教育外,还应主动与学生家长 联系和沟通。第八条 辅导员(班主任)应积极配合和协助任课教师开展对学生课堂秩序的 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到教室检查学
37、生上课情况,保持和任课教师的沟通,对任 课教师反馈的学生缺课信息应尽快调杳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任课教师。第九条辅导员(班主任)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缺课达到规定时数的学生报 学院进行处理,依照XXXXXX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规定,凡一学期内无故旷课 累计学时达1019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无故旷课累计学时达2029学时者, 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无故旷课累计学时达3039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无故旷课 累计学时达4049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无故旷课累计学时达50学时及以 上者,给予退学处理。第四章学生职责第十条学生应根据校规校纪的要求按时上下课和参加教学活动,上课时要保 持肃静,专心听讲
38、,不得随意谈笑、走动、吸烟、接听或拨打电话、吃零食,不看 与课程无关的报刊杂志,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第十一条学生因病、事请假,需写请假条,并出具相关证明,由辅导员(班 主任)和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总支书记或副书记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特殊情况可 事后补办请假手续),报任课教师签字同意后方为有效,否则,按旷课处理。第十二条由任课教师指定的负责考勤的学生班级干部和课程组长应认真履行 考勤职责,主动向任课教师索取本班(组)的学生名单,在任课教师指导下负责本 班(组)学生的考勤,并及时向任课教师汇报考勤情况。第十三条学生有权对任课教师的课堂秩序管理和教学质量情况向校督查组进 行实事求是地反映,相关部门应及
39、时对学生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甑别和处理反馈。第五章校督查组和学院的职责第十四条校督查组从每学期第二周起定期随机抽查全校课堂出勤情况,在将 督查情况反馈给课程归属学院的同时向全校公示。校督查组每学期对公示的抽查数 据进行复核,每门课程的出勤率应扣除因缺课超过1/3且已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 人数。第十五条学院应认真组织本学院师生参与课堂考勤与管理工作。学院对校督查组通报的出勤率较低的课程,应督促任课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认真履行各自 对课堂管理的职责,并追踪检查落实情况。对不履行工作职责的有关人员,学院应 追究其相关责任。对校督查组复核后公布的平均出勤率低于80%的课程,有关学院应 在第二学期开学后
40、第一周内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校督查组反馈。第六章奖惩办法第十六条 学校对课堂教学质量好、担任的教学班出勤率高的教师予以奖励, 按照XXXXXX课堂教学质量奖惩办法(试行)(XXX大(2019) 223号)执行。第卜七条 对于每学期平均出勤率低于80%的同一门课程,将取消该门课程任课 教师当年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对于每学期所学课程平均出勤率低于80%的同一个 班,将取消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当年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同时,上 述情况作为任课教师和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当年晋级晋职、评奖、转正 等的重要参考依据。校督查组每年度对复核后的抽查数据进行汇总,以课程归属学院为单位统计平 均出勤
41、率,对平均出勤率低于80%的学院,取消其当年年终考核的评优资格。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学校其他关于课堂考勤与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 准。第十九条 本规定经2019年10月13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发文之日起试行。XXXXXX课时费及专任教师岗位津贴划拨实施细则第一章课程归属1 .全校通识课由教务处归口管理。2 .就业指导课由就业指导教研室归口管理,军事理论课由军事理论教研室归口 管理。3 .经济管理类的综合实训课程报教务处审批后,由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管理。4 .新增专业由专业所在学院提出新开课程的归属意见,报教务处审核,向相关 学院提出课程开设要求。5 .应用技术学院的公共基础课
42、划拨到相应学院归口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大 学体育、大学英语、数学、大学计算机基础、程序设计基础以及机电专业的专业基 础课、专业课程(含实践环节)分别划归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体育学院、外语学 院、数学与统计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和机械与包装工程学院。应用技 术学院不再支付上述课程的课时费。6 .其他课程按学校现有的规定由不同学院进行归口管理。第二章工作量计算1 .学院可根据不同课程性质制定各种教学环节工作量。2 .通识课任课资格由教务处审核,通识课工作量计算按现有办法执行。通识课 课时费按原标准划拨到课程归属的学院。3 .就业指导课和军事理论课的课时费按原标准发放给教师本人,按实际产生
43、课 时费与学校进行结算。4 .经济管理类综合实训课程的课时费,由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核算,报教务 处审批,按实际产生课时费与学校进行结算。5 .行政人员和辅导员教学工作量按原有办法执行。第三章教学班人数的规定1 .除艺体类课程外,通识课学生选课人数不低于45人,但人数最多不超过180Ao2 .大学英语、第一层次双语、英语专业和法语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实行 单班教学,人数不超过50人。3 .思想政治理论课、就业指导课、军事理论课可实行两合班或三合班教学,但 人数最多不超过150人。4 .所有实验课程根据实验仪器台套数实行分组教学或小班教学,一个教师指导 学生人数最多不超过50人。5 .其他课
44、程实行单班、两合班教学,人数不超过100人。如有特殊情况需实行 三合班教学,在排课前须报教务处审查、主管校长审批。第四章教师任课资格1 .任课教师应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2 .新教师在首次开课前,原则上必须至少助课一个轮次,并参与指导过相关的 实践教学环节,各学院应根据其助课量的大小核定一定数量的教学工作量。已经过 助课环节训练的新教师,首次开课应提前学期写出全部教案,由所在教研室组织 试讲,经集体评议确认其讲课质量能达到教学基本要求时,方可批准,经学院上报 教务处备案。3 .行政人员任课资格由课程归属学院考核,并征得所在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安 排教学任务。第五章实验教学1 .实验教师(含实
45、验技术人员)承担的实验课程教学工作量由课程归属部门负 责酬金计算与核发。2 .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取消教学工作量定额要求。3 .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兼任教学工作量,按学院坐班人员教学工作量当量标准 执行。4 .开放实验的教学工作量由实验与实验设备管理处按有关管理办法进行核算。第六章教学计划的执行1 .学院应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得随意调整。若确需调整,须上报教学处批准后方可实施。2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执行计划的要求,派出较优秀的教师为其他学院开设课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教学任务。3 .各种实践环节应严格按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不得随意改变或降低要求。第七章经费核拨1 .学年初
46、由计划财务处将经费预拨到各教学部门。2 .学年度中增加的专任教师人员,在年末按其增加月份,追加相应部门经费, 减少的专任教师人员的津贴不从部门经费中扣除。3 .以2018年9月专任教师的岗位津贴作为核拨标准,学年中不再因专任教师职 称的变化及任职年限的增加而增拨经费。4 .在职读硕(博)教师的津贴计算以2018年9月1日为界分段计算。即2018 年9月1日前读书期间的津贴按学校原规定由人事处按原有办法进行结算,2018年 9月1日以后的津贴全额拨给教学部门,由教学部门制定相应的办法进行发放。5 . 2013年以来历年工作量结算时发生的教师欠款在本次各教学部门拨款总额中 扣除。6 .长期不在岗或
47、出国等停发津贴的人员不纳入核拨人员名单。第八章经费管理1 .各教学单位应成立经费改革领导小组,对划拨的经费进行集中集体管理。各 教学部门要做好对资金的合理分配和统筹安排。2 .划拨经费含命题、阅卷等费用,监考费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开支。3 .大学英语、经济数学、大学计算机基础等教改课程产生的额外费用,除分级 考试的监考费由教务处统一支付外,其他费用由教改经费支出。4 .本次下拨的经费不能用于课时费与科研津贴以外的其他支出。5 .教学部门对教学工作量计算、教学科研费开支情况通过不同的方式公示,接 受监督。第九章经费的发放1 .每月25日前,各学院造册填报教师课时费,报人事处汇总。2 .人事处汇总报校领导审批后,每月30日前报计划财务处。3 .计划财务处负责发放上银行卡。第十章其他1 .学校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从2018-2019学年 起试行。实验主讲教师工作职责1、认真学习实验教学大纲,按照大纲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在本学期开学的第一 周将实验教学计划作为授课进度的一部分送交学院办公室和实验教学中心审核,以 便实验室按审核后的计划作好准备工作。2、在授课前,主讲教师应认真备课,编写好实验教案,认真预做实验,熟悉实 验中各种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对于实验过程中由于实验板(或 实验装置)引起的故障能及时排除。3、在授课中,首先应认真检查学生的实验预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