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公司管理制度明细7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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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公司管理制度明细7篇现如今,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租赁公司管理制度明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租赁公司管理制度明细篇1 1、设备租凭必须由租赁双方鉴定合同,出租的设备要完整无缺,能正常使用。 2、出租的设备必须由双方现场验收,有关问题必须在合同中说明。 3、租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合同,严格遵守设备管理规定正常使用,定期保养。 4、租用单位在设备租用期间,要负责设备的检修、保养和安全运转。 5、租赁期满后,双方要及时办理设备交接手续,租用单位将设备返回后要注销合同。 6、归还的设备。除正常磨损外
2、,如有零部件损坏丢失,由租用单位负责赔偿或修复,如设备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由租用单方按原值赔偿。 7、如租用单位不及时办理交接和注销合同,设备虽闲置不用仍由租用单位交付租赁费。 8、备租赁费按矿规定计算。 租赁公司管理制度明细篇2 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做为集团公司大型施工设备,其租赁执行下列规定。 一、公司起重机械实行对内对外租赁,并实行内外不同的计费办法,鼓励公司内部调剂使用。 二、起重机械原则上需保证本公司项目部租用,如已满足内部使用后方可对外租赁,租赁双方需签定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 三、起重机械租赁由公司生产副总统一安排,以便根据生产情况统筹安排。 四、起重机械租赁需遵守
3、的规则 1、租赁方法 分公司、项目部承接新项目时,需提前15天向公司生产副总提出申请,以便生产副总能够根据项目规模调派其相应规格型号、能够满足使用要求的起重机械。 2、分公司、项目部承接项目后,需用起重机械的,公司内只要有未租出的起重机械,且满足承接项目使用的不准对外出租。 3、租赁时间的计算 自项目开工、起重机械安装试运行内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以分公司、项目部提交报停申请经生产副总核实后签字之日止。 4、租赁台班费用的计算租赁台班费用以公司规定的价格以台日计算。对外租赁执行市场价,对内低于市场价。 5、项目部还应负担租赁所包括的其它费用 (1)起重机械安拆、使用等其它不可预见费
4、用(或双方协商解决)。 (2)起重机械接转发生的运往新栋号的运输费。 (3)新栋号起重机械的安装拆费。 (4)没有接转栋号拆除后运往仓库的运费。或新栋号使用起重机械自仓库运往新栋号的运费。 (5)对外租赁的起重机械安拆、运输费用原则上按照市场价一次包死。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6、维修配件及费用的承担 (1)起重机械公司每年应对其进行正常的维修和保养,分公司、项目部在新项目使用前需对其运转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转入正常使用,租赁费用开始计算。 (2)起重机械在开始使用后,如发生故障,大型机件的更换和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指正常磨损、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和维修费用。 (3)如项目部使用期间操
5、作人员违章作业和人为所造成的损坏和维修费由项目部承担,公司不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注:公司所承担的费用相关专业人员经过调查,确实属正常磨损和非人为造成方可更换。 (4)钢丝绳属正常消耗附件,更换钢丝绳所发生的费用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五、起重机械租赁其它规则 1、项目部租赁起重机械期间需进行正常的维修及保养,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2001标准的有关规定。 2、使(租)用起重机械严格按国家、省及地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禁止违章作业,如违反有关规程造成机械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和相关责任,一切经济损失均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3、项目部使租用起重机械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由转入公司项目工
6、程款中扣回。外部租赁采取交押金和预付费的办法,租用期满后一次结清租赁费送交公司财务部。 租赁公司管理制度明细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租赁业管理,保护汽车租赁业经营人(以下简称租赁经营人)和使用租赁汽车的承租人(以下简称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租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除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以外的各类客车、货车、特种汽车和其它机动车辆的租赁经营活动。 第四条汽车租赁业的发展实行统筹规划,多家经营,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交
7、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汽车租赁业的管理。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具体履行汽车租赁业的管理职责。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交通主管部门制定汽车租赁业收费项目。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规定本辖区汽车租赁业收费标准,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开停业管理 第六条经营汽车租赁业必须具备以下技术经济条件: (一)配备汽车不少于20辆,且汽车车辆价值不少于200万元。租赁汽车应是新车或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在用车,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 (二)须有不少于汽车车辆价值5%的流动资金。 (三)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赁汽车投影面积的1.5倍。 (四)有必要的经营机构和相应
8、的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车辆技术、财务会计等岗位上应分别有一名具有初级及其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具有法人资格。 第七条申请经营汽车租赁业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持街道、乡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证明和企业组织章程、经营可行性分析报告、资信证明等有关材料向当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开业申请,由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批。 (二)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四)按批准的数量购置车辆,办理租赁汽车入户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领取营业
9、性道路运输证. 第八条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收到租赁经营的申请后,应根据其具备的技术经济条件和社会需求进行审定,于45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租赁经营人终止经营,应于30日前向原审核、批准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缴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三章租赁活动管理 第十条租赁经营人必须遵守道路运输和价格方面有关法律、法规,接受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租赁经营人必须依照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加强车辆技术管理,保持租赁汽车技术状态良好。 第十二条租赁经营人必须按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租赁收费
10、标准收费。 第十三条办理租赁汽车业务应签订租赁合同,必须使用由各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汽车租赁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内容应包括:租赁经营人名称、承租人名称、租赁汽车车型、颜色和车辆号牌、行驶证号码、道路运输证号码、租赁期限、计费办法、付费方式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第十四条租赁经营人增加或减少租赁汽车,必须向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申请增办或缴销有关证件。 第十五条租赁经营人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治安防范措施和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对从业人员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第十六条租赁汽车车主必须与汽车租赁经营人名称
11、相一致。凡不是租赁经营人所属车辆、未办理汽车租赁业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一律不得用于租赁。 第十七条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对租赁经营人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租赁经营人实行经营资格,技术经济条件和经营行为的年度审验。 第十八条承租人租赁汽车,必须出具能够证明单位或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和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必要时须有可靠单位给予经济担保。 第十九条承租人租赁汽车,应对承租汽车进行检查,确认租赁汽车技术状况良好,并要核对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证件是否安全、有效,行车中应随车携带上述有关证件。 第二十条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利用租赁汽车从事营业性运输,须按照道路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向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12、,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从事营业性客、货运输。 第二十一条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在履行租赁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交通主管部门调解,或申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关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托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租赁经营人未按本规定第七条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二)租赁经营人未按本规定第七条领取道路运输证擅自经营的,处以每车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30000元。 (三)承租人在行车中
13、未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以每车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四)租赁经营人违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收取租赁费用的,处以所收费用30-50%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 (五)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违本规定第二十条擅自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对处罚不服,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向当地人民起诉,逾期不提出复议又不起诉且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机关可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十四条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汽车租赁业有关法规,认真履行职责,违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
14、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国家计划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20_年4月1日起施行。 租赁公司管理制度明细篇4 为了加强汽车租赁公司的管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各职能部门和人员各尽其职,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行政管理: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协调公司日常的行政管理;员工的招聘、培训、考勤与薪资的汇总,统计,调档手续、档案管理、政审;签订劳动合同,参与人员评估考核;员工社会保险、劳保、福利工作;草拟各项制度规定并监督实施。 (一)办公室日
15、常行政管理: 1、协助领导安排好日常工作,办理日常行政事物,协调平衡公司各部门及社会有关部门的工作。 2、及时收集、整理政府及行业的政策、法规。 3、召集行政会议和组织传达上级机关下达的有关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 4、督促、检查、了解各部门对领导布置的工作落实情况。 5、负责来往文件的登记、传阅、保管,并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好公司的各类文件。 6、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起到参谋的作用。 7、负责公司证照的年检、审验。妥善保管和使用公司印鉴和各类证照。 8、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人事劳动合同、年检、人员招聘、录用、培训、解聘、员工绩效考核)、考勤的管理及工资单的制定。 9、做好办公用品
16、、电脑设备设施的计划采购登记维护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10、做好广告宣传的接待、策划。 (二)劳动用工管理 1、按照人力资源控制程序办理职工的招聘、考勤、考核、评级、奖惩。 2、贯彻执行劳动法,负责职工劳动合同签订与呈报工作。 3、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负责人员的招聘、录用和员工的考勤工作。 4、及时编送各种劳工报表,汇总和积累有关基础资料,掌握劳动用工的概况。 5、负责做好公司职工调配,与上级人事、劳动部门协调搞好职工档案管理。 6、做好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发放工作,负责企业职工缴交社会统筹和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企业职工离退休手续。 7、维护公司与职工和
17、谐的劳动关系,向职工宣传并落实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参与调解劳动纠纷。 8、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培训方案、培训制度。 9、及时办理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财务管理: 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统筹、使用、调拨,负责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财务监控等方面工作。 1、加强法纪观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履行和发挥财务监督职能。 2、加强财务收支计划和用款计划的编制和考核,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不扩大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 3、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设置保管会计帐簿、会计凭证、报表,使用统一的会计科目。加强营收、成本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4、认真
18、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准确计收租车费用。组织对营收稽核抽查,正确核算业务收入,不乱收或擅自少收免收。要认真掌握和审核费用开支,加强资金运作管理、控制和监督。 5、严格执行“三个天天”营收制度,确保营收款及时上缴。做好票证的领用和发领工作。严格执行业务人员在用票证限额,督促业务人员正确使用票证。 6、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卡片,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专项物资的管理和核对,做到帐、卡、物、表四相符。 7、严格贯彻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出纳人员及其他有关部门备用金保管人应定期清点核对库存现金,保证帐款相符。 8、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参与本单位开发新项目、重大投资等经济活动。 9、负责缴纳相关税收
19、及相关证照的办理及年检。 10、每天核对保管收纳员交纳的营业收入。 11、做好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工作。 12、办好公司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汽车租赁业务管理: 租赁营销部门负责统筹汽车租赁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带驾业务的安排、日常租赁管理工作,客户管理、跟踪服务等。 (一)经常收集同行业和信息及市场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建议,为开发市场和拓展业务提供基础资料。 (二)车辆原始资料、客户资料的收集、积累、保管,建立录入台帐及档案。 (三)每日所发生租车业务,即时登记各类表格、台帐。 1、现金流水帐:记录详细的每日现金收取情况。 2、对于自驾租车业务,认真填写租车单、验车单、结算
20、单等。 3、对于不使用租车合同的租车业务,如接机、带驾等,开据派车单,详细注明租金、行程、客户结算方式等。 (四)掌握好车辆属性,及时清查车辆,做好准备工作。 1、掌握并熟知所有可租车辆的性能、排量、价格、特点,与客户做好沟通。 2、每次换班、下班都要对车辆点名、详细落实每一部车的状态:待租、已租、送修等,做好交接班工作。 3、本日已预计的租车业务,要提前安排好车辆和人员,与客户联系。 (五)认真做好客户咨询、接待、投诉等工作,车辆调派工作。 1、对于客户的咨询,要热情,礼貌待客,微笑服务。 2、耐心、详细地为客户介绍公司的车型和服务。 3、对于客户的投诉,认真处理,解决矛盾。 4、填写车辆预
21、定单,根据客户实际租、还车时间,科学安排车辆及行程,以达到最高的出租率和实载率。 5、随时掌握已租车辆、待租车辆信息,提前做好预定、排班。 (六)客户身份、证件查验、合同手续的办理。 1、汽车租车业务依托身份证监别器、银行卡刷卡等信息手段,详细查验承租方及担保方的身份证、驾驶证、营业执照、银行卡等。 2、向客户解释租车合同条款,办理租车手续,收取押金。 (七)违章保证金退还。 1、客户租车前要解释清楚收取违章保证金的规定。 2、根据各银行预授权的解冻日期(约30日左右),在退还违章保证金前,认真查询该车在客户租赁期间有没有违章记录,若没有违章记录,即时退款给客户。 3、若客户在租赁期间有违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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