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基金会内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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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基金会内部管理制度)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1根据国务院1988年9月27日第28日令基金会管理办法、沪财行(1994)第81号、沪民社(1994)第16号文件关于上海市社会团体财务制度和上海市社会团体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财务管理制度如下:一、财务管理的一般原则、本会实行自收自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慈善基金会各办事处所募集的基金实行市基金会基金部统一管理,单独设帐,分类核算的办法进行管理,各办事处每季度在次月10日前向市慈善基金会基金部上报会计决算情况报表,年末上报下年度预算。、基金会设置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几种
2、主要帐册以及各种必要辅助性帐簿(包括捐赠实物帐),慈善基金会各办事处应设置上述相应各类帐册。、各种帐簿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或汇总表等登记入帐,做到登记及时,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各种帐簿中的记录,如需更正,必须严格按照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进行。、基金会秘书处每半年将捐赠款(物)情况向会长及常务理事会报告。帐目由会计事务所负责审核并不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基金部设置会计科目26个,其中:资金来源类科目12个,资金运用类科目7个,资金结存类科目7个,统一使用不得随意变动。、根据设置科目归集,每季编制资金活动情况表,支出明细表,年终编制历年收支总表,上报有关单位。、财
3、务各类原始凭证按日装订成册,保管年限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二、人员编制和工资福利、本会在编人员的配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统一制定标准,建立独立工资基金手册。、本会在编人员的奖金、福利待遇及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按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关标准执行,聘用人员的工资,由聘用单位决定。、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加班,按劳动法规定标准发给加班工资。三、收入管理、凡收到捐助、义举所得现金或者支票,必须开具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给捐助、义举单位或个人,按基金管理办法及时将支票、现金缴银行入帐。现金一般情况不得过夜。、仓库必须建立捐赠实物收支帐册,有品种,有数量及金额。、仓
4、库保管员收到捐赠实物后的入帐程序及手续:(1)开具实物收据给捐赠单位或个人;(2)根据实物收据验收后填写入库单并凭入库单入帐;另一份入库单交基金部财务。、捐赠实物出库,必须填制出库单,由收具单位盖章后销帐;另一份出库单缴基金部财务。、仓库必须每半年盘存一次,核对帐物是否相符,如发现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列出清单,经秘书长批准后方可调整帐面。四、支出管理、本会的日常开支第一年无利息收入,由各资助单位提供资金开设开办费科目列支,第二年开始按利息收入设会务经费支出科目列支。、根据本会有关规定,凡使用母金应由会长或委托人签具意见后方可使用。日常会务经费开支在500元以上由秘书长审批;500元以下由
5、常务副秘书长或委托人审批。日常办公经费在预算之内可由办公室掌握作用。各办事处项目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开支在预算核定额度内由各办事处主任审批。、日常零星开支具体报销规定:(1)凡购置各种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向本会行政部门申请,由行政部门根据需要进行采购,并建立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实物帐,各部门领用时必须签字。(2)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必须经秘书长签字,方可报销;报销规定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办理。如有特殊情况由秘书长签字给予一定补贴。(3)市内出差午餐补贴按规定标准列支。(4)本会召开各种会议及组织有关活动需预先编制预算,经秘书长审批,原则上按预算执行。(5)各办
6、事处的日常工作经费开支由各办事处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五、基金母本利息的分配本会日常开支费用,在基金母本利息收入中开支。当年日常开支费用的节余部分可结转下一年使用,按5:3:2的比例,形成扩充基金、福利基金、奖励基金三项基金。六、票据管理、支票管理(1)基金部出纳向各开户银行购置转帐支票和现金支票必需妥善保管,并作好辅助记录,将购置支票的号码登记在辅助帐本上,以便备查。(2)现金支票只限于基金部出纳领用备用金及发放工资、奖金、劳务酬金、助困资金等使用,其他部门一律不得领用现金支票。(3)各部门需领用转帐支票,必需事前填写支票领用单,写明用途及单位,经批准后向基金部出纳领用,一般限于天内将支
7、票存根联向基金部出纳注销。 (4)如发现支票退票需作废,必须将第一联加盖印鉴的作废支票归还给出纳,然后进行调换。、收据管理(1)基金部出纳购置统一收据,必须作好连号登记。收据存根按会计档案规定保管,不得随意销毁。(2)各办事处及有关部门领用收据第一次凭证明向基金部出纳办理手续,以后凭存根调换。七、财产管理本会的财产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两大类。、固定资产:单价在20xx元以上(含20xx元)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列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指达不到固定资产条件使用期限较短,更换比较频繁物品。上述两类财产分别由办公室和各办事处建立财产帐册,基金部建立总帐定期进行盘点,核对帐实是否相符,盘盈、盘亏必
8、须查明原因,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作出相应处理。八、本制度经基金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后执行,修改时同。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基金会的财务管理,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本基金会章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基金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对基金会的财务活动进行综合管理。具体包括:管理各项收入,降低成本费用,合理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加强财务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规程,加强财务监督、检查;维护基金会财产完好,充分发挥财产效益;开展财务分析,参与基
9、金会财务决策,规范财务信息披露,促进基金会建设和事业发展。第三条本基金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管理体制、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物资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财务决算和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等。第四条本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由理事会授权秘书长依据基金会章程和本办法制订并实施。第五条财务管理是基金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核算,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第六条本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在理事会的领导下,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归口秘书处统一管理。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七条理事会是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
10、。理事会定期审议基金会财务报告,并决定财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秘书长为财务负责人,负责基金会的财务日常管理工作。第八条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财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财务人员必须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第九条本基金会的财务活动依法接受社会公众和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每年接受财务审计。第十条本基金会理事会换届和更换法定代表人及秘书长之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第十一条本基金会采用二级帐户体系,即基金会在基本帐户下设立二级明细帐户,记载所管理的各项目(基金)的收支明细和余额,捐赠人可以直接了解每笔收支的
11、明细情况。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十二条本基金会根据发展战略,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本着资源统筹规划、保障工作重点、收入支出协调的原则,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第十三条秘书处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各项目的收入、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等预算初稿,经秘书长审核后,形成年度财务总预算。财务总预算经理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第十四条秘书处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收入预算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业务发展计划合理预测制定,业务活动成本和管理费用根据项目特点和工作计划,本着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按基金会费用标准或工作量测算编制。第十五条秘书处须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因工作计划、工作内容有较大调整,或者人员发生较
12、大变化,需要调整预算时,由秘书处报秘书长,提交理事长,理事长提交理事会重新审议批准后执行。在年内季末和年末,秘书处应总结、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报秘书长和理事长。预算执行情况纳入秘书处的业绩考核目标。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十六条本基金会分类核算捐赠收入与捐赠以外其他收入。第十七条本基金会根据各项收入性质严格划分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各项收入均纳入年度总预算统筹计划。第十八条本基金会各项收入均归口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并与捐赠人签订捐赠合同,严格捐赠票据及其他票据的使用和签发。第五章支出管理第十九条本基金会各项支出的安排必须有利于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必须贯彻厉行节约和量力
13、而行的原则,严格遵守各项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第二十条各内设机构必须按照理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执行资助支出和费用支出,并严格按照捐赠合同安排资助计划;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和审批制度,两千元以上的大额资金在拨付前,应填写拨付资金申请表。第二十一条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第二十二条本基金会的费用支出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1、项目(计划)在年度预算计划内的费用支出,十万元以上费用支出由理事会决议审批。2、五万元以上至十万元费用支出由理事长最终审批。3、一万元以上至五万元费用支出由秘书长最终审批。4、一万元以下费用支出由执行秘书长最终审批
14、。第二十三条使用、转交受托代理资产和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资产,由秘书长提交理事长审批后拨付。资金支付流程,基金会资金支付包括以下两种方式,一是脊柱侧弯项目捐赠资金支付,基金会网上平台审批后,由经办人填制付款通知书(见附表一)经执行秘书长签字确认后,财务人员付款。二是基金会捐赠项目及业务开支,首先由经办人填写费用审批单见(附表二、附表三),说明资金支付内容、金额,根据资金额度逐级审批。差旅报销单是费用审批单的支持依据。便于财务进行项目核算的费用分配。第二十三条受助人应与基金会签订资助合同,收到基金会资助的货币或物资后,应向基金会出具收据。第六章票据管理第二十四条本基金会出纳负责保管接受捐赠统
15、一收据、支票等各类票据,并做好辅助记录。票据存根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保管,不得随意销毁。第七章成本(费用)管理第二十五条成本核算的基本任务是反映项目管理、执行和服务过程的各项耗费,并结合预测、计划、控制、分析和考核,合理安排使用人力、物力、财力,降低成本(费用),改善项目管理,为慈善事业和公益事业发展建立良好的基础。第二十六条成本(费用)一般包括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等。本基金会根据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制定相应的成本费用核算办法,建立和健全项目成本(费用)核算制度。第二十七条有关成本(费用)核算的原始记录、凭证、帐、费用汇总和分配表等资料,内容必须完整、真实,记载和编制
16、必须及时,必须如实反映项目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的各种耗费。第二十八条因项目策划、信息沟通、捐赠服务及捐款筹集等,需向捐赠人提供项目或活动成本估算,由财务人员与相关项目管理人员负责。在提交成本估算前,应经秘书长批准。项目成本(费用)估算,按照成本核算的原则和方法进行,必须提供可靠的人力、物资、费用支出的估算依据。第八章物资管理第二十九条物资是资金的实物形态之一。物资管理要贯彻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既要保证公益慈善事业的需要,又要防止物资积压和损失浪费,最大限度地发挥物资的效益。第三十条物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管理、低值易耗品管理和捐赠物资管理等。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是用于基金会业务活动,单位价值在
17、二千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办公设备或其他设施;单位价值虽未达到二千元,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单位价值虽已超过二千元,但易损坏、更换频繁的,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一)固定资产按用途分类管理,并建立验收、领发、保管、调拨、登记、折旧、检查和维修制度,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二)注重发挥固定资产的效益,购(建)固定资产特别是房产等,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两种以上方案,择优选用。(三)加强对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管理,确属不能或不宜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以作报废处理;确属闲置不需要的固定资产,应按规定的程序处理,避免积压,造成损失浪费。第三十二条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
18、价值较低、容易损耗、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工器具以及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的购买、验收、进出库、保管等须审批程序规范,管理控制科学。在保证工作需要的前提下,降低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库存和消耗。第三十三条捐赠物资是基金会募集的非货币性捐赠财产,包括教学用品、图书、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粮食、食品、帐篷、棉被、衣物、玩具等物资。捐赠物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第九章财务分析与财务监督第三十四条财务分析与财务监督是认识、掌握财务活动规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维护财经纪律,促进慈善事业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第三十五条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成本(费用)情况,财
19、产物资的使用、管理情况等。基金会财务人员应结合项目管理和服务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分析指标。通过分析,反映业务活动和经济活动的效果,并将分析结果及时提交给秘书处和理事会,为其进行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第三十六条基金会财务人员要通过收支审核、财务分析等,对财务收支、资金运用、物资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纠正;性质比较严重的,要向秘书长、理事长报告。第十章财务决算第三十七条年度财务决算是年度会计期间公益慈善项目的收入及成本、资产质量、财务效益等基本情况的综合反映,是全面了解和掌握运营状况的重要手段。第三十八条本基金会在严格按照国家有
20、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财产清查、债权债务确认和资产质量核实的基础上,以年度内发生的全部经济交易事项的会计帐簿为基本依据,认真组织财务决算编制和报表工作,做到帐表一致、帐帐一致、帐证一致、帐实一致。第三十九条本基金会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告,并接受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第四十条本基金会年度财务报告对外披露须经理事长批准。第十一章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第四十一条财务会计信息是捐赠人、管理人和理事会等基金会利益相关方了解基金会资源状况、负债水平、资金使用情况及现金流量等信息的重要来源。财务信息披露是建立社会公信力的重要环节,其主要形式是财务会计报告。第四十二条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
21、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构成。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本基金会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同时包括会计报表附注,说明基金会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报表中反映的重要项目的具体说明和未在会计报表中反映的重要信息的说明等。第四十三条本基金会建立定期财务信息披露制度,提供真实、及时、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按照基金会章程的规定定期在基金会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布审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第四十四条以单一项目或捐赠人为报告主体的财务会计信息由财务人员负责按会计制度核算并编制,报秘书长审阅批准后,方可对外提供或披露。重大财务信息的披露必须纳入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由秘书长提交理事长批准后对外披露。第十二章会计
22、档案管理第四十五条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基金会经济业务事项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第四十六条本基金会会计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实行专人管理。会计档案由财务人员负责整理归档。第四十七条本基金会会计档案不得外借,遇有特殊情况,须经秘书长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第四十八条销毁会计档案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对到期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单独抽出另行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第十三章附则第四十九条本办法未涉及由投资形成的资产及其它资产,此类资产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第五十条本办法自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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