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侯园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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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侯园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015年5月3日万侯园小区第二届第一次业主大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 例、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福州市物业 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第二条 经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应当依法维 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四)及时了解业主、物
2、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 服务合同;(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七)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A)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 员应当是本小区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第四条 房屋的所有
3、权人为业主。(鉴于本小区为拆迁安置房,直至目前仍未办理产权 证,故凡拆迁协议书上的被拆迁人可认定为业主);产权证下的产权所有人及其共同所有人 只能推举一人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 员具有同等表决权。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7日内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业主委员会 主任和副主任。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一般日常事务由业主委员 会会议决定,重大事务应由业主大会决定。第七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向区房地产行政主 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办理备案手续:第八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二个
4、月内,应当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业主委 员会任期届满未换届的,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在小区内组织成立业 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换届筹备组由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居民委员会(社区居 民委员会)代表组成。换届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小区内公布其成员名单,并 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原业主 委员会应当在任期届满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 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做好其他交接工作。第三章业主监督委员会第九条业主大会可以从业主中选举产生3-5人的业主监督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
5、权和管理规约的约定,行使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权。第十条为了使业主监督委员会更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委员人选尽量能覆盖本小区 各楼栋。主任由委员推选。第十一条监督财务收支、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有关决议的执行情况、民主决策情 况,督促财务、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定期公示,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第十二条业主监督委员会主任应列席业主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委员也可列席,但 对会议的决议不享有表决权。第四章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在固定的办公室集体讨论,由秘书做书面记录,并由 出席会议的委员(人员)签字后存档。因事请假的委员,会后,秘书必须征求本人意见, 给予补签,若有不同意见可在上面签注。
6、第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应当由秘书以书面形式在本小区内及时公布。第十五条经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或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应 当及时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会议召开三日前,由秘书书面通知每位到会者,除了告知时 间、地点外,要明确告知会议议题,以便委员做好准备。第五章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第十六条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召集,由业主委员会主任主持。业主委员会主 任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业主委员会主任指定的副主任或其他委员主持。主任和副主任 均不能出席会议,主任也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业主共同推举一名业主主持 会议。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由业主委员会的秘
7、书将会议 通知及会议拟讨论的事项以书面形式在本小区内公告,同时应当告知居民委员会。第十八条 业主在收到业主委员会秘书的书面的召开大会的通知后,本人未亲自到会, 也未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视为放弃了自己的投票表决权,但该次业主大会形成的决议其 必须服从。第十九条 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参与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可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第二十条可以按梯位为单位,推选12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推选业主代 表参加业主代表会议的,业主代表应当于参加业主大会会议3日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 的事项,书面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凡需投票表决的,业主的赞同、反对及弃权的具 体票数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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