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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JD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T 71-2011P 备案号J 24-2011机动车清洗站技术规范Techn ical co de fo r auto mo tive vehicle washin g statio n1011-08-04 发布 2012-06-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机动车清洗站技术规范Techn ical co de fo r auto mo tive vehicle washin g statio nC J J/T 7 1-2 0 11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2 年6 月1日中国建筑工
2、业出版社2 0 1 1 北 京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业 标 准 机动车清洗站技术规范T e c h ni c a l c od e f or a ut omot i v e v e h i c l e wa s h i ng s t a t i on CJJ/T 71-2011*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 行(北京西郊百万庄)各 地 新 华 书 店、建筑书店经销 北 京 红 光 制 版 公 司 制 版 化 学 工 业 出 版 社 印 刷 厂 印 刷关开本:85 0 X 1 1 6 8毫 米 1/32印张:2 字数:5 1 千字 2 0 1 2 年 1 月第一版 2 0 1 2 年 1
3、月第一次印刷 定价:1 0.0 0 元 统 一 书 号:1 5 1 1 2 2 1 6 90 版权所 有翻 印必 究 如 有 印 装 质 量 问 题,可 寄 本 社 退 换(邮政编码1 0 0 0 3 7)本 社 网 址:h t t p:/www.c a b p.c om.c n 网 上 书 店:h t t p:/www.c h i na-b ui l d i ng.c om.c n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第1 1 1 7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机动车清洗站技术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 机动车清洗站技术规范 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 7 1-2 0 1 1,自2 0 1 2 年 6 月
4、 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 机动车清洗 站工程技术规程 CJJ 7 1 -2 0 0 0 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 0 1 1 年 8 月 4日前 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 于 印 发 2 0 0 8年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制订、修 订 计 划(第一批)的通知(建 标 2 0 0 8 1 0 2 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 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站型与选址;3.总 平面布置;4.工艺及设备;5.建筑设计及其他;
5、6.给水排水及 污水处理系统;7.电气系统;8.环境保护与劳动卫生;9.施 工、验收及运行维护。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环境保护与劳 动卫生一章;2.增加了工艺及设备和电气系统两章,调整了 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的技术内容;3.增加了中、小型机动 车辆清洗站有关站型、选址、清洗工艺、清洗设备等技术内 容;4.增加了对环境卫生、渣土运输等专用车辆清洗设施的 相关要求;5.增加了关于无水、微水、循环水、再生水洗车 的技术要求。本规范由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天津市环境卫生工 程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 议,请寄送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地址:天津市河西
6、区围 堤 道 1 0 7 号;邮政编码:3 0 0 2 0 1)。本 规 范 主 编 单 位: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本 规 范 参 编 单 位:武汉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设计院 湖南孚瑞锑格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张 范 张 轶 玲 冯 其 林 昝 文 安 刘 阳 易 国 华 梁 林 峰 刘 勇4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陶 华 郭 祥 信 陈 光 荣 朱 青 山 施 阳 苏 昭 辉 朱 东 旭 谢 为 贤 张 勇 成 蒋 礼 泽1 总 则.2 站型与选址.2.1站型与规模.2.2选址.3 总平面布置.4 工艺及设备.5 建筑设计及其他.6 给水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6.1给水排水系统.6.2
7、污水处理及循环水回用系统7 电气系统.8环境保护与劳动卫生.9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9.1施工与验收.9.2运行维护与安全.本规范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条 文 说 明.C o n ten ts1 G e ne ra l P rov i s i ons .2 S t a t i on T ype s a nd L oc a t i on S e l e c t i on.2.1 S t a t i on T ype s a nd S c a l e .2.2 L oc a t i on S e l e c t i on.3 G e ne ra l L a yout .4 T e c h no
8、l og y a nd E qui pme nt .5 A rc h i t e c t ure D e s i g n a nd O t h e rs .6 W a t e r S uppl y&D ra i ni ng S ys t e m a nd W a s t e W a t e r T re a t me nt S ys t e m.6.1 W a t e r S uppl y a nd D ra i ni ng S ys t e m.6.2 W a s t e W a t e r T re a t me nt R e c yc l i ng S ys t e m.7 E l e
9、c t ri c a l S ys t e m.8 E nv i ronme nt a l P rot e c t i on a nd Ind us t ri a l H yg i e ne9 Cons t ruc t i on&A c c e pt a nc e a nd O pe ra t i on M a i nt e na nc e .9.1 Cons t ruc t i on a nd A c c e pt a nc e .9.2 O pe ra t i on M a i nt e na nc e a nd S a f e t y.E x pl a na t i on of W or
10、d i ng i n T h i s Cod e.L i s t of Q uot e d S t a nd a rd s .A d d i t i on:E x pl a na t i on of P rov i s i ons1.0.1 为使机动车清洗站的建设符合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的需 要,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节约用水、保护环境 的目的,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机动车清洗站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1.0.3 机动车清洗站应采用技术成熟、经济合理、节水、节能、节地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提高机动车清洗保洁 的技术水平。1.0.4 机动
11、车清洗站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除应执行 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站型与选址2.1站型与规模2.1.1 机动车清洗站按所服务对象分为公共机动车清洗站和专 用机动车清洗站两类。2.1.2 机动车清洗站的规模宜按日洗车能力分为大、中、小三 种类型,机动车清洗站规模划分应符合表2.1.2 的规定。表 2.1.2 机动车清洗站规模划分表规模划分日洗车能力(辆/日)大型机动车清洗站501中型机动车清洗站201500小型机动车清洗站2002.1.3 机动车清洗站日洗车能力宜以小型客车为标准车型进行 统计,其他类型车辆宜按表2.1.3换算成标准车型,再进行日洗 车量统计。表 2.1.
12、3 机动车型换算系数表车辆类型说 明换算系数微型车车长3.5m0.7小型车3.5mC车长C6m1.0中型车6m车长9m1.5大型车10m 车长 12m2.5铰接车12m 车长 2m 3/h;功率 0.5 k W。2 为高压清洗机应符合的技术要求。目前,城市中大量小 型机动车清洗站所采用清洗设备多为人工操作的小型可移动式车 辆清洗设备,该清洗设备种类、形式多样,多为非标准设备。为 了加强对城市中大量的小型机动车清洗站的管理,提高洗车作业 质量,提出了清洗设备的相关要求。4.0.6 本条规定了采用无水、微水和蒸汽洗车工艺的清洗设备 应符合的要求。1 对微水和无水洗车提出的要求。微水洗车机和无水洗车
13、 机是近年来新出现的新型洗车设备,是对传统洗车模式的一种变 革。由于节水、节能优势明显,是国家大力提倡的新型洗车 方式。2 微水或无水洗车的专用洗车液替代清水在传统洗车过程 中的冲洗功效,在清洗的同时对漆面进行美容、护理,清洗液集 去污、上光、保养三效合一。为了规范该洗车液和保护环境,提 出了相关要求。3 蒸汽洗车是用柔和的蒸汽与附着在汽车表面的污垢结合、软化、膨胀、分离,达到清洗的目的。蒸汽清洗有助于漆面的保 护、缝隙的清洗,并且含水量少不损伤电路,能够有效清洗汽车 发动机、仪表盘、空调口等部位,操作更加简单、快捷。蒸汽洗 车机分为锅炉产汽式和即热式两种。锅炉产汽式一般在电或其他 燃料加热作
14、用下,通过高压锅炉的加压作用,在温度达到一定程 度时产生水蒸气,因此该种蒸汽洗车设备实质上是一台小型蒸汽 发生器,其储气罐部分属于压力容器,应严格监管,应 符 合 压 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 S G R 7 0 0 1 的规定。即热式为第二代蒸 汽洗车机,它 采 用“瞬时汽化”技术,即在小型水泵的作用下,微量水流经过加热管,在流动过程的瞬间吸收热量汽化变为蒸 汽,没有高压容器,相对安全、节约能源。4.0.7 由于现在建筑工地、垃圾处理场、采掘场都是以人工清 洗驶离场地的车辆轮胎,此清洗方式既消耗人力又浪费大量水,而且轮胎的清洗效果较差。汽车轮胎清洗机就是针对这些问题而38设计,主要由车轮清洗系统
15、、供水系统、操作控制系统及污水循 环回用系统构成。机型按安装方式可分为固定式和可移动式,按 清洗方式可分为直通式和带滚轴式。可移动式适合短期使用,可 以适用于不允许挖掘地面的场合;直通式主要用于清洗轻度污染 的轮胎和底盘;带滚轴式用于清洗重度污染的轮胎和底盘。1、2 对轮胎清洗设备提出的基本要求。3 为使轮胎清洗设备操作安全、有序,设备的安全设计应 可靠,清洗过程对操作人员和被清洗车辆没有损害;安全装置要 求齐全,有延时保护、过载保护和断电保护功能,同时操作控制 系统的感应装置要求稳定可靠、触发灵敏度高;安全标识清晰,能有效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清洗过程安全、有序。4 为防止车辆轮胎清洗
16、设备腐蚀、锈蚀所作的规定。一般 车辆轮胎清洗污水仅需进行泥水分离,就可循环使用,因此要求 轮胎清洗设备的防腐蚀、锈蚀能力较强,应经过各种专业的防 腐、防锈处理。5 轮胎清洗设备应有一定的针对性和适用性,设备的清洗 水压、流量、清洗角度和清洗时间应是可调整的,能够满足各种 车辆轮胎和底盘的清洗要求。轮胎清洗设备既要保证清洗效果,也要考虑节水、节能及提高设备的利用率。为保证清洗效果,每 台车辆的清洗时间一般控制在3 0 s 3 0 0 s 之间。6 轮胎和底盘携泥比较严重,清洗后的污水中污泥量很大,为保证清洗后污水能及时循环使用,收集的污泥能够得到处理,轮胎清洗设备应带有自动排泥装置。4.0.8
17、为保证操作安全和不伤漆面,应对清洗设备的常用水压 作出规定。根据国外多年车辆清洗经验,在车辆轮胎和底盘较脏 的情况下,应用大量低压力的水系统才能达到清洗干净的目的,所以压力调整为0.2 M P a l.O M P a,为达到整体一致,清洗车 厢水压改为0.2 M P a 0.8M P a。395建筑设计及其他5.0.1 汽车产业的发展,使有关汽车清洗和保养的服务行业蓬 勃发展,分布在城市各处的洗车站已经成为完善城市服务功能的 重要组成部分及城市中到处可见的景观。作为标志性很强的城市 服务设施,在建筑风格上应体现地方和时代特色,符合城市标识 性建筑的要求。同时为了体现经营思想、技术水平和服务理念
18、,建筑设计也要强调包装,如清洗站的外墙、标识牌、设备设施 等,以达到良好的视觉效果,加深顾客印象。5.0.2 本条对机动车清洗站的建筑结构作出规定。目前国内一 些城市的中、小型机动车清洗站还设在临街的临时搭建或危漏的 建筑里,由于缺乏一定的安全性与耐久性,既带来一定的安全隐 患,又影响市容观瞻。因此在机动车清洗站建筑的结构设计中要 求具有强 度、刚度、稳定性和耐久性,在保证清洗站建筑结构的 安全性与耐久性的前提下,满足清洗工艺和清洗设备的尺寸和安 装要求,保证清洗设备必要的操作、检修的面积和空间。同时采 取必要的措施,降低和减少各种污染,如对噪声的屏蔽与防护,污水的收集、处理和回用等。5.0.
19、3 机动车清洗站是车辆经常出入的场所,清洗站的进、出 口及作业场地地面,特别是安装了大型洗车设施的洗车工作区地 面均应有一定的强度要求。同时由于机动车在清洗过程中,难免 会有一些含泥沙、油污的洗车污水、洗涤剂等液体经常浸湿地 面,从而对地面造成一定污染,如机动车辆清洗站使用土面、煤 渣、碎石等地面,必定会使污染物逐步渗入地面进而对地下水造 成污染。因此,参 考 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站设置技术规范等 地方标准,对机动车清洗站场地地面提出相应的要求。5.0.4 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证清洗设备安全、稳定运40行,防止洗车水喷溅及方便洗车污水和泥沙的收集,车辆清洗要 求在室内清洗间内进行。对于临时
20、性洗车设施,清洗设备允许设 在室外,但要求建洗车台或洗车道并采用围护结构围挡。围护结 构要求具有防洗车污水喷溅、防雨、防风、保温、隔声、采光等 功能,如挡水墙、挡水棚、洗车机房等。人行道或其他公共活动 场所不能作为洗车的场所。5.0.5 据调查,国外大部分机动车清洗站的清洗间均以单层建 筑为主,清洗间设计主要按清洗车辆类型、清洗工艺及设备、噪 声控制等要求确定。国内城市中的机动车清洗站的清洗间一部分 为单层建筑,一部分设在临街建筑物的底层,有些小型清洗站的 清洗间甚至设在临街的底层住宅内,严重破坏了房屋的结构。为 规范机动车清洗站清洗间的设置,使机动车进出安全、方便,清 洗作业有序进行,减少对
21、周围环境的影响,故对机动车清洗站的 清洗间各设计指标作出相应规定。1 本款对清洗间的净高和进深的下限作出规定。清洗间的 净高和进深因被清洗的车辆、采用的清洗工艺、配备的清洗设备 的不同而不同,清洗间净高下限作出规定是从自然通风、天然采 光、洗车作业、清洗设备安装和维修等空伺需要的考虑;清洗间 的进深的下限要求是为保证室内洗车作业安全,以及尽量多地能 回收洗车污水,清洗间的进深不宜小于8 m。这与国外关于清洗 间净高和进深的要求是一致的。2 为方便车辆的进出,对清洗间门的宽度提出要求。3 对清洗间室内墙面、顶面防水提出要求。本条款参考 建筑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程CE CS 1 96 有关防水设计要
22、求,对 长期处于潮湿环境下的清洗间,要求所有的墙面和顶面应加设防 水层后再做饰面,同时饰面材料应满足防水、耐腐蚀的要求。对 于采用微水、无水或蒸汽洗车工艺的小型机动车清洗站,清洗间 墙面可设置高度不小于1.5m 的内墙裙来防水。4 对于采用人工或半自动化洗车工艺的,清洗间内必须设 置人行通道,为保证洗车工人安全操作,人行通道的宽度不得小41于 0.8 m 05清洗设备的工作温度一般为0 C 5 0 C,不应将设备放 置于温度低于0 C的环境中,以防止剩余水结冰。因此为保证清 洗设备的安全运行,清洗间冬季室内要有防冻措施,避免室内的 地面、墙面、设备、设施等结冰。5.0.6本条对清洗间地面、洗车
23、台和洗车道的设计提出要求。1 清洗间地面、洗车台和洗车道的设计首先应符合清洗设 备、清洗工艺的要求。2 清洗间地面和洗车台、洗车道应具有一定的强度,因而 规定了一个最小设计载荷值,主要目的是防止地面、洗车台、洗 车道强度过低产生断裂渗漏,造成塌陷和污染地下水源。3对于经常有水流淌的清洗间地面或洗车台、洗车道应有 较好的防水性、防滑性和排水性。根据国家现行标准 建筑地面 设计规范G B 5 0 0 3 7、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 B 5 0 0 4 6 有关条款规定,可采用防滑、不透水的面层材料(必要时还应设 置防水层)。为防止污水外溢,同时使洗车污水得到充分的回收,清洗间地面或洗车台、洗车道
24、应有适当的坡度,并设置必要的挡 水及排水设施。挡水设施的高度要方便车辆的进出,排水设施既 要保证地面排水通畅又要有必要的防水措施,避免发生渗漏。一 般机动车清洗站的排水设施多采用明沟,沟上加箅盖板,沟内设 置防水层,沟底坡度不小于1%。5.0.7本条对机动车清洗站清洗设备控制室设计要求作出规定。1 明确了控制室按其控制方式设计的要求,大型机动车清 洗站要求采用自动化清洗设备,并采用集中控制设计。2 规定了大型清洗站控制室的设计要求,控制室的位置要 适宜,使清洗工作区在工作人员的视野之内。5.0.8本条为机动车清洗站污水处理及循环水回用系统的建(构)筑物的设计应符合的规定。洗车污水的水处理建(构
25、)筑 物一般由隔油池、沉砂池、气浮池、过滤池、澄清池、加药间和 供水泵房等组成,应根据清洗站规模、清洗工艺和实际需要选择42设置。近几年,国家制定了多项有关水处理的标准规范,如 室 外排水设计规范G B 5 0 0 1 4、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 B 5 0 3 3 5、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 B 5 0 3 3 6 等规范中均有关于这些 建(构)筑物的设计规定,可按有关规定执行。污泥处理的设 计,可 按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 B 5 0 0 1 4 中的有关要求执行。为保证洗车污水处理建(构)筑物的安全运行,应具有良好的抗 渗和抗腐蚀性能,寒冷地区还应有防冻保温措施,可 按 工业建 筑防腐蚀设
26、计规范G B 5 0 0 4 6 的有关规定执行。5.0.9 本条对机动车清洗站的采光设计提出了要求。现行国家 标 准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 B/T 5 0 0 3 3 对建筑物室内采光进行 了相关规定。机动车清洗站室内地面湿滑,良好的自然光线有利 于作业安全;同时,良好的自然光也便于检查清洗的质量,减少 照明能耗。5.0.1 0 本条对机动车清洗站的通风、排气功能提出了要求。通 风系统一方面可以调节室内的水气,另一方面可以及时排除汽车 尾气和洗消剂的气味,改善作业环境。现行国家标准 采暧通风 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 B 5 0 0 1 9对建筑物的通风换气进行了相 关规定。按照该规范设计建设,可
27、以满足机动车清洗站的通风、排气要求。436给水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6.1给水排水系统6.1.1 本条对机动车清洗站洗车用水水源作出规定。1 洗车用水鼓励选用符合洗车用水水质要求的市政再生水、雨水、建筑中水等非传统水源,有条件时应优先使用市政再生水 厂的再生水,是因为清洗站周围如存在市政再生水供应时,使用 市政再生水既达到节水的目的,又具有较高的经济性。在美国、日本、以色列、新加坡等国家,厕所冲洗、园林和农田灌溉、道 路保洁、洗车、城市喷泉、冷却设备补充用水等,都大量使用再 生水。2 0 0 5 年 4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水利部、建设部和 农业部联合发布 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鼓励采用再生水利
28、 用技术,在农业、工业、城市绿化、河湖景观、城市杂用等领域 和行业,提倡优先使用再生水。根据现有数据预测,我国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接近极限,如果 不及早采取有力的措施,我国将迎来严重的水危机。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对水危机认识的提高,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处理厂、建筑 和建筑小区的中水设施和雨水资源综合利用设施的建设已被各方 高度重视。今后各种污水再生利用工程会日渐增多,再生利用规 模会越来越大,为洗车用水水源选择提供了可靠的保障。2 对于采用传统水源的洗车用水要求进行严格的审批和管 理。采用自来水洗车的需经供水部门批准,取得供水部门同意用 水的文件,并单独装表计量交费。对直接从地下取水的,实行取 水许可制
29、度,取水单位需向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 理取水许可证。需要使用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由市规划主管 部门审批发证。当前各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洗车用水循环使用均提 出了明确的要求,而且从技术上、经济上也是可行的,因此无论44是大、中型清洗站,还是小型清洗站,如以自来水或地下水作为 洗车用水水源的,洗车用水应循环使用。对于只采用无水、微水 或蒸汽洗车的,以及采用符合洗车用水本质要求的中水、再生水 或雨水作为洗车用水水源的,洗车用水是否循环使用,根据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后确定。6.1.2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 质G B/T 1 892 0 对车辆冲洗水质控制项目及指标的要求
30、,为保 证车辆各部位外表面的清洗质量,用于洗车的再生水、雨水、中 水及洗车循环用水的水质指标应满足该标准的要求。对于专门用 于清洗汽车轮胎和底盘的洗车用水水质目前尚无相关水质的规 定,可考虑适当放宽标准。6.1.3 本条规定的洗车用水量是参考国内现有清洗设备用水量、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 B 5 0 0 1 5 有关汽车冲 洗用水定额及全国各省市的洗车用水定额而制定。6.1.4 本条特别提出机动车清洗站的消防用水的水压和水量的 要求。机动车清洗站用水量较大,设计和建设中要求符合现行国 家 标 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 B 5 0 0 1 6、汽车库、修车库、停 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
31、B 5 0 0 6 7 中的有关规定。6.1.5 本条是对洗车用水供水管道的规定。1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G B 5 0 2 4 2 的规定,对清洗站内供水管道的材质和承 压能力提出要求。特别是洗车用水采用符合要求的非传统水源和 循环用水时,供水管道需要有一定的防腐蚀要求,同时多采用高 压水洗车,因此对供水管道有一定的压力要求。2 本款对供水管道的阀门安装提出要求。为清洗线中某一 条生产线检修方便,供水管道装有总阀门外,每条分管道也应装 有分阀门;为防止水泵正常运转而清洗设备暂停工作时造成的供 水管道压力过大,此时需要有调压泄荷阀门;为将供水管道中的 水排
32、出,应在最低位置装有排空阀门。3 为将供水管道的水能全部排净而规定。454 本款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 B 5 0 3 3 6 的有关规定,为防止污染生活饮用水,对洗车用水采用非传统水 源或循环用水的供水管道,其管道和饮用水管道平行或交叉敷设 时需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同时还要求饮用水管在交叉处不要有接 口或作特殊的防护处理。6.1.6 因为再生水、雨水和建筑中水的原水成分复杂,为保证 洗车用水安全,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 范G B 5 0 3 3 5、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 B 5 0 3 3 6 及 建筑与小 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 B 5 0 4 0 0 的相关
33、要求,对非传统水 源使用中应考虑的用水安全问题以及储存输送需要采取的水质保 证措施作出规定。14非传统水源使用中保证用水安全是设计中首先要考虑 的问题,与此相关的内容在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 G B 5 0 3 3 6、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 B 5 0 3 3 5、建筑与 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 B 5 0 4 0 0 中均有规定,应遵照 执行。5再生水、雨水、建筑中水等在储存输送中需要有效的水 质保证措施,以保证用水安全。在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中水设计 规范G B 5 0 3 3 6、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 B 5 0 3 3 5 中 均对此提出了要求。对于这些水的用户,
34、水质水量监测、补充消 毒、用水设施维护等工作必不可少。6.1.7本条规定了清洗站生活污水的排放原则要求。6.2污水处理及循环水回用系统6.2.1 本条分别对循环使用和不循环使用的洗车污水的处理要 求进行了规定。循环使用的洗车污水和处理工艺可根据洗车污水 的水质、水量,采用除油、沉淀、过滤、消毒等基本工艺进行处 理,若出水水质达不到要求时,可根据需要增加活性炭吸附、臭 氧-活性炭、脱氨、离子交换、超滤、纳滤、反渗透、膜-生物反 应器、曝气生物滤池、臭氧氧化等深度处理工艺。深度处理工艺46的选择,应按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进行单元技术优化 组合,使出水水质达到现行国家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
35、市 杂用水水质G B/T 1 892 0 的要求。洗车污水循环处理工艺因清洗站规模大小不同,处理工艺有 较大差别。大型机动车清洗站受空间制约少,采用一些成熟的基 本处理工艺,洗车废水可达到回用标准;而中、小型清洗站洗车 用水量相对较少,会受到空间和资金等条件的制约。但近年来,国内外在针对中、小型清洗站洗车水循环回用工艺与设备研究方 面,已经开展了一定的工作,出现许多洗车污水循环处理新工 艺,最为成功的是膜-生物反应器,最大的优点是水池很小,是 一般工艺的1/4,土建成本很少,而且出水水质很稳定,没有任 何异味。其缺点是技术要求很高,设备初次投资也不少。不循环使用的洗车污水是指已采用中水、再生水
36、洗车的污 水,或采用用水量较少的无水、微水及蒸汽洗车的污水,其洗车 污水需进行预处理,达到现行国家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 B 897 8的有关规定后,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无水洗车、微水 洗车和蒸汽洗车虽然清洗车辆用水较少,但清洗洗车工具时还会 有一些污水产生,这些污水尽管量很少,但会有一些泥沙、油污 和洗涤剂存在,直接排入下水道,会造成管道堵塞,应经过处理 后再排放。洗车污水水质见表1。表 1 洗 车 污 水 水 质,单位:m g/L(pH除外)项目P HCODcrBODsLASSS石 油 类水 质 (小型 车)7.6224434.22.6892水 质 (大型 车)5.72516851.7
37、422067.46.2.2 为节约用水,减少洗车用水的水量损失,应采用高效率 的洗车技术、先进的洗车污水处理技术,提高洗车污水的回收率 和重复利用率,这样可逐步减少系统补水量,达到节约用水的目47的。目前国内大多数自动化循环水洗车工艺的补水量一般为循环 用水总容量的1 0%2 5%。洗车循环水回用系统的自来水补水管也应采取防止自来水被 污染的措施,根 据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中 水 设 计 规 范 G B 5 0 3 3 6 的要求,补水管出水口应高于洗车用水储存池(箱)内溢 流水位,其间距不得小于2.5倍管径。不得采用淹没式浮球阀 补水。6.2.3 洗车污水循环使用时,循环水回用
38、系统应建洗车用水储 存 池(箱),用于储存符合洗车水质要求的循环水,其容积应大 于 2 h 的最大用水量,这样可避免由于用水集中而直接使用自来 水情况的发生。同 时 对 洗 车 用 水 储 存 池(箱)所用材质提出 要求。6.2.4 本条针对一体化循环水处理设备或组合设备作出规定。本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 B 5 0 3 3 6 中的有 关中水处理组合装置和中水处理成套设备的规定而制定。近年 来,出现了许多适用于小型机动车清洗站的一体化循环用水处理 设备或组合设备,有效地解决了洗车污水回用普遍存在的运行费 用较高、设施占地面积较大等问题,具有自动化运行程度高,系 统灵活、适应性
39、强等特点。在选用各厂家生产的循环水处理成套 设备及定型装置时,设计人员应认真校核其工艺参数、适用范 围、设备质量等,以保证用户使用要求。487电 气 系 统7.0.1 本条对机动车清洗站的用电负荷作出规定。根据现行国 家 标 准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 B 5 0 0 5 2 因事故中断供电造成 社会和经济影响的程度,区分其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进行负荷 分级。据多年机动车清洗站运行实践证明,划分为三级负荷标准 是合适的。7.0.2 本条针对车辆清洗作业中环境湿度较大的特点,明确提 出了应在配电线路中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的规定。洗车工作区指距 清洗设备周边2 m 3m 的范围。7.0.3洗车工作区处于
40、潮湿环境故采用安全电压。洗车工作区 的电气设备外壳及其控制箱的防护等级应能防止水进入电气设备 及控制箱内部,防止绝缘电阻降低而发生人员触电的事故,同时 对供电电缆的绝缘等级提出要求。7.0.4本条为保证在洗车工作区操作人员的安全而作出的规定。7.0.5本 条 参 考 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站设置技术规范有 关对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值及三相不平衡电流要求而制定。机动车清洗站中的高压清洗机、空气压缩机及电脑洗车机均 带有使用2 2 0 V 及 3 8 0 V 电源的用电设备,由于清洗作业所产 生的水雾和潮气,给安全用电带来了一定的隐患。因而,本 规范对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值及三相不平衡电流均作了明确 规定
41、。7.0.6 本条参考 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站设置技术规范和各 地有关机动车清洗站的管理规定,对洗车工作区的照明装置、开 关和插座的选用及安装提出要求。机动车清洗站的开关、插座和 照明装置也是安全用电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需对这些装置 进行规定。497.0.7 本条针对机动车清洗站的预防雷电造成的伤害提出,防 雷及接地措施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 B 5 0 0 5 7 的有关规定。508环境保护与劳动卫生8.0.1 本条要求机动车清洗站环境保护配套设施建设应遵循“三同时”原则。8.0.2 机动车清洗站噪声和振动主要在清洗作业等过程中产生。其治理措施包括采用低噪声的工艺及设
42、备、洗车作业在室内(清 洗间)或采用围护结构围挡、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使清洗站 噪声和振动控制在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内。8.0.3 机动车清洗站的洗车污水含有大量的废油、泥沙,直接 排入下水道,一方面造成严重的污染,另一方面还会腐蚀、阻塞 管道,带来严重的后果。机动车清洗站应设置专门的污泥和废油 的储存设施,对污泥和废油进行收集、储存、合理处置。8.0.4本条对机动车清洗站的安全和劳动卫生作出规定。8.0.5 本条对机动车清洗站劳动安全防护设施及防护措施作了 规定。在洗车工作区域内存在的危险处所要求设置警示标志、信 号和防护设施;废 油(渣)存放地点的安全防火措施和警示标 志;洗车用水直接使用
43、非传统水源时,要求有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标识和措施等。8.0.6、8.0.7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机动车清洗站的工作人员需 要备有防护服装、护眼罩、绝缘鞋靴、工作帽、手套等劳动保护 用品、用具,还需备有灭火、消防等安全设施。519施 工、验收及运行维护9.1施工与验收9.1.1 本条是工程施工与验收的基本规定。9.1.2 本条是保证设备安装质量的基本规定。9.1.3 根据工程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和安装是工程建设的基本 原则。9.1.4 设备安装施工应符合的基本规定。9.1.5 清洗设备的验收规定。9.1.6对从国外引进的专用清洗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提出 了要求。9.1.7 电气装置的施工与验收涉
44、及用电安全,国家已发布了相 关的标准。本条列出了对电气装置的施工与验收的吗项国标。9.1.8 本条对机动车清洗站采暖、给水排水和污水处理及循环 水回用系统施工与验收作出规定。9.1.9本条规定了洗车用水供水管道进行水压试验的要求。9.1.1 0 本条规定了机动车清洗站洗车循环用水的水质验收 要求。9.1.1 1 本条规定了机动车清洗站排放的污水水质要求。9.2运行维护与安全9.2.1 机动车清洗站应制定符合本单位要求的车辆清洗安全管 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和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这 样才能保证清洗站安全、稳定的运行。9.2.2.9.2.3 对机动车清洗站运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岗位 要
45、求作出规定。9.2.4 本条为保证机动车清洗站的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作出52规定。同时保持各类设备外观亮洁和机内整洁,保持清洗站内清 洁和各类物品摆设有序,也有利于树立洗车企业的良好形象,提 高企业自身竞争力。9.2.5 清洗设备启动前,操作人员应对设备进行检查,并作好 必要的准备工作,一般包括:1.检查操作面板各功能指示灯显 示是否正常;2.检查洗车设备空压系统、输送系统、感应系统、刷洗系统、水路系统等是否正常;3.检查蜡水及清洁剂桶内的 液位高低;4.检查电源和水源是否能确保安全正常运转。9.2.6 要求操作人员按时认真填写 洗车工作日志、洗车机 保养维护记录等有关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方面的记录。9.2.7 按照设备说明书定期检测清洗设备各部件,并给清洗设 备的轴链等部位涂抹黄油,但不得过量,以免滴流到车身。9.2.8 操作人员发现设备运行异常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并上 报、通知有关人员,以便及时进一步处理。9.2.9 本条对洗车用水为非传统水源或循环用水时,提出日常 维护与管理的基本要求。9.2.1 0 为保证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洗车作业时应穿戴防护服 和遵守必要的安全防护制度,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53统一书号:15112 21690 定 价:10.00 元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