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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养老保险补交新政策 一、养老保险补交范围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1.6 月 30 日前曾经与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2.2010 年 12 月 31 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城镇户籍。
2、二、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含男未满 60 周岁、女未满 55 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和实行临时工缴费制度后的原临时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部分人员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 2009
3、年 12 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原长期病休 6 个月以上时间、判刑人员服刑期间,不允许补缴。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 2009 年 12 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 1995 年 1 月(乡镇企业最早从 2003 年 1 月起补缴),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上条规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定的最早补缴时间补缴(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 5 年以上,才能
4、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整体未参保单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尚未参保缴费的各类企业和职工。整体未参保单位参保补缴,应全员参保补缴。单位全员补缴后,由原单位负担养老保险费用的退休人员,从全部补缴资金到账后的下月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 三、养老保险补交条件 a.参保时,男未满 60 周岁、女未满 55 周岁的人员 补缴 6 月 30 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 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 15 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 15 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 15 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 65 周岁、女年满 60 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 1
5、5 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 15 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b.参保时,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 周岁的人员 补缴 6 月 30 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累计满 15 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 15 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 15 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 65 周岁、女年满 60 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 15 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 15 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四、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1.参保时,补缴参保前缴费,缴费基数统一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全省(或设区市,由各设区市明确规定,下同)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核定,缴费指数统一按 0.6 计算;参保后,缴费基数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指数据实计算。缴费比例统一按 20%计算。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2.12 月 31 日前参保人员,补缴前的缴费基数,可按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核定;12 月 31 日前参保人员补缴后,应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各设区市确定的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3.个人账户:补缴期间个人账户按缴费基数总额的 8%一次性记录。2016 年养老保险补交新政策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