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伤保险条例解答.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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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新伤保险条例解答国务院发布了新的伤保险条例后,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伤保险处就新条例的有关问题做了解答。下是编为家收集整理的新伤保险条例解答,欢迎家阅读!新伤保险条例解答新伤保险条例解答问:新条例颁布实施主要有什么意义和作问:新条例颁布实施主要有什么意义和作?答:这次伤保险条例的修订,既是贯彻落实以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刚刚颁布的社会保险法的重要内容,对完善伤保险制度,更好地保护职的合法权益,分散单位风险,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分重要的意义。先,有利于更好地保
2、障伤职的切利益。新条例的贯彻实施,可以充分保障伤职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减少由此引起的社会盾,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其次,有利于分散单位伤风险,减轻单位负担。新条例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企业单位等组织纳伤保险范围,通过社会统筹的伤保险制度,分散了这些单位承担的伤职经济费,同时可以减轻这些单位的事务性负担。新条例还将部分原由单位付的待遇改由伤保险基付,进步规范统了伤职的待遇标准,保证了伤职待遇的及时发放,提了企业参加伤保险的积极性。第三,有利于加快完善伤保险制度体系。新条例的颁布实施,使预防、补偿和康复三位体的伤保险制度框架最终形成,有利于加快实现我国伤保险制度由单纯注重事后补偿向事后补偿与事前
3、预防并重转变,由治疗性康复向以职业康复为核、促进伤职回归社会的伤康复的转变,在完善伤保险制度体系的同时,也从根本上保障了职的权益。问:这次修改后的条例主要有哪些亮点问:这次修改后的条例主要有哪些亮点?答:新条例为更好保障职权益作出了系列调整。新条例主要有以下六个的“亮点”:是扩了伤保险适范围。将伤保险的适范围扩到了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企业单位、基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从制度上解除了这些单位和作员遭遇伤风险的后顾之忧。是调整扩了伤认定范围。将认定范围从原来的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伤害调整扩到本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车事故伤害,惠
4、及了更多的职群众。三是简化了伤认定程序。新条例取消了伤认定争议处理中政复议前置的规定,缩短了伤认定时间;设置了伤认定的简易处理程序,对于事实清楚、双争议的伤认定申请的认定时限,由原来规定的 60天缩短为15天。四是幅度提了伤保险待遇。次性亡补助标准,从原来的 4860个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平均资,提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均可配收的20倍发放;同时,对伤残职的次性伤残补助做了调整,将四级、五六级和七级伤残职的次性伤残补助标准分别上调,增加了3个、2个和1个的本资。五是增加了基出项。借鉴了国际经验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明确了将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纳基付的规定,并且授权我部会同财政、卫和安全产监督管理等
5、部门制定伤预防费的提取例、使和管理办法。还将原由单位付的伤职“住院伙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宿费”以及“终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的次性医疗补助”,改由伤保险基统付。六是加了强制度。新条例增加了政复议和政诉讼期间不停付伤职治疗伤的医疗费的新规定,使伤职能够得到及时救治,也可以从制度上遏制部分单位恶意诉讼。增加了对不参加伤保险和拒不协助伤认定调查核实的单位的政处罚规定,提了伤保险的强制度。条例全条例全第章总则第章总则第条为了保障因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单位的伤风险,制定本条例。第条中华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企业单位
6、、基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的个体商户(以下称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或者雇(以下称职)缴纳伤保险费。中华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企业单位、基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和个体商户的雇,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第三条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条例关于基本养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第四条单位应当将参加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单位和职应当遵守有关安全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安
7、全卫规程和标准,预防伤事故发,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发伤时,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伤职得到及时救治。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政部门负责全国的伤保险作。县级以上地各级民政府社会保险政部门负责本政区域内的伤保险作。社会保险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伤保险事务。第六条社会保险政部门等部门制定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会组织、单位代表的意见。第章伤保险基第章伤保险基第七条伤保险基由单位缴纳的伤保险费、伤保险基的利息和依法纳伤保险基的其他资构成。第条伤保险费根据以定收、收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国家根据不同业的伤风险程度确定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伤保险费使、伤发率等情
8、况在每个业内确定若费率档次。业差别费率及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单位伤保险费使、伤发率等情况,适所属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第九条国务院社会保险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伤保险基收情况,及时提出调整业差别费率及业内费率档次的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第条单位应当按时缴纳伤保险费。职个不缴纳伤保险费。单位缴纳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对难以按照资总额缴纳伤保险费的业,其缴纳伤保险费的具体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政部门规定。第条伤保险基逐步实省级统筹。跨地区、产流动性较的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式异地参
9、加统筹地区的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政部门会同有关业的主管部门制定。第条伤保险基存社会保障基财政专户,于本条例规定的伤保险待遇,劳动能鉴定,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于伤保险的其他费的付。伤预防费的提取例、使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政、安全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不得将伤保险基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或者挪作其他途。第三条伤保险基应当留有定例的储备,于统筹地区重事故的伤保险待遇付;储备不付的,由统筹地区的民政府垫付。储备占基总额的具体例和储备的使办法,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规定。第三章伤认定第三章伤认定
10、第四条职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认定为伤:()在作时间和作场所内,因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作时间前后在作场所内,从事与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作时间和作场所内,因履作职责受到暴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外出期间,由于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事故下落不明的;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本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伤的其他情形。第五条职有下列情形之的,视同伤:()在作时间和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时之内
11、经抢救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命伤残军证,到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有前款第()项、第()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保险待遇;职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次性伤残补助以外的伤保险待遇。第六条职符合本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认定为伤或者视同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三)残或者杀的。第七条职发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事故伤害发之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起30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政部门提出伤认定
12、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伤认定申请的,伤职或者其近亲属、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之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政部门提出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政部门进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政部门办理。单位未在本条第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伤待遇等有关费由该单位负担。第条提出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伤认定申请表;()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或者职业病诊断鉴
13、定书)。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伤认定申请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政部门应当次性书告知伤认定申请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按照书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政部门应当受理。第九条社会保险政部门受理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调查核实,单位、职、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政部门不再进调查核实。职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伤,单位不认为是伤的,由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第条社会保险政部门应当受理伤认定申请之起 60内作出伤认定
14、的决定,并书通知申请伤认定的职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所在单位。社会保险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伤认定申请,应当在 15内作出伤认定的决定。作出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社会保险政部门作员与伤认定申请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四章劳动能鉴定第四章劳动能鉴定第条职发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的,应当进劳动能鉴定。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第条劳动能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活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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