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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新工伤保险条例详细解读 文章来源:汉网 一、新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新条例共增加了 3 条,修改了 22 条,其中实质性的修改约15 条。主要内容有以下六个方面的“亮点”:(一)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为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制度的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新条例对制度适用范围进行了扩展。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了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二)调整扩大了工伤认定范围。将认定范围从原来的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伤害,扩大到非本人主要
2、责任的交通事故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伤害,惠及了更多的职工群众,既体现了社会公平原则,也符合实践发展的需要。至于上下班途中由于本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伤害,如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机动车、酒后驾车等导致的伤亡,具有相当的主观故意且社会危害性较大,则被排除在工伤认定范围之外。(三)简化了工伤认定程序。新条例设置了工伤认定的简易处理程序,对于事实清楚、双方无争议的工伤认定申请的认定时限,由原来规定的 60 天缩短为 15 天,并取消了工伤认定争议处理中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缩短了工伤认定时间。(四)大幅度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新条例将因
3、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从原来的 48 至 60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提高至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发放,比原标准增长了 2 倍多。同时对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做了调整,将一至四级、五至六级和七至十级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上调,增加了 3 个月、2 个月和 1 个月的本人工资。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五)增加了基金支出项目。借鉴了国际经验和部分地区的实践做法,明确了将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纳入基金支付的规定,并且授权我部会同财政、卫生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
4、门制定工伤预防费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办法。这为我们开展工伤预防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将原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以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统一支付。这进一步规范统一了工伤职工的待遇标准,保证了工伤职工待遇的及时发放,同时减轻了参保用人单位的负担,提高了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积极性。(六)加大了强制力度。一是新条例增加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的新规定,使工伤职工能够得到及时救治,也从制度上遏制部分用人单位恶意诉讼的企图。同时,社会保险法也对工伤待遇垫付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使职
5、工的工伤保险待遇能够尽快得以落实。二是增加了对不参加工伤保险和拒不协助工伤认定调查核实的用人单位的行政处罚规定,提高了工伤保险的强制性。这些规定加大了工伤保险的强制力度,更好地保护了广大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除了以上六个方面的新变化外,这次条例修订对方便用人单位参保、再次和复查鉴定期限等内容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本市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是哪些?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如何确定?职工个人是否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哪些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不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有哪些?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向哪里申报?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
6、文档!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为多少?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主体有哪些?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哪些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人有哪些?劳动能力鉴定的项目有哪些?劳动能力鉴定提供哪些材料?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分为几个等级?对劳动能力鉴定作出鉴定结论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什么是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需提供哪些材料?职工治疗工伤,应在哪些医疗机构就医?职工因工负伤被认定为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有哪些?职工因工负伤被认定为工伤后,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有哪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工亡职工丧葬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怎样的?1-4
7、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具体标准是怎样的?5-6 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具体标准是怎样的?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生活护理费具体标准是怎样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具体标准是怎样的?本人工资是如何确定的?二、本市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是哪些?答:本市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三、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如何确定?职工个人是否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答: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每月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业人员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8、本市工伤保险实行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办法,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控制在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左右、%左右、%左右。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属二、三类行业的,根据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工伤发生率和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初次缴费费率确定以后,每 2 年浮动 1 次。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上下各浮动两档(上浮 120%、150%;下浮 80%、50%)。四、哪些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答:认定工伤的情形主要包括: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
9、、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五、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答:视同工伤的情形主要包括: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
10、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六、不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有哪些?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七、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向哪里申报?答: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职工发生工伤时,应向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报;蔡甸、江夏、东西湖、汉南、黄陂和新洲区职工发生工伤时,应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八、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为多少?答: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分为两类:1、对用人单位而言,申请时限一般为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病诊
11、断机构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 30日内;特殊情况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2、对个人而言,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为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的 1 年内。九、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主体有哪些?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答: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义务的承担者,因而,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当首先履行工伤认定申请义务。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基本权利,但由于种种原因,工伤职工本人可能无力申请工伤认定,为
12、了更充分的保障工伤职工行使权利,规定了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也有权申请工伤认定。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专门性群众组织,当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如果职工的权益没有或者不能得到保障,工会组织应承担起为职工申报工伤的职责。十、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哪些材料?答:工伤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个人、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应该提交全面真实的材料,以便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准确、及时作出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的申请表;2、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机构(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
13、病诊断鉴定书)。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证明或判决书;2、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失踪,下落不明认定因工死亡的,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3、因公外出或上下班途中,受到非被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提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相关处理证明;4、在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5、复退、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旧伤复发的鉴定证明
14、;6、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或在 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或医疗机构初次诊断时间证明。十一、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人有哪些?答:1、用人单位;2、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十二、劳动能力鉴定的项目有哪些?答:1、劳动能力的鉴定;2、停工留薪期的确认;3、康复性治疗的确认;4、生活护理等级的鉴定;5、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6、疾病与工伤关联的确认;7、旧伤复发的确认;8、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十三、劳动能力鉴定提供哪些材料?答:1、工伤认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2、职业病诊断书;3、单位及个人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4、被鉴定人受伤后的住院(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书、理化
15、检验报告单、X 线(CT)片及报告书、化验报告、出院小结等诊断材料;5、被鉴定人的身份证、一寸彩照 4 张;6、其它相关材料。十四、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分为几个等级?答:劳动功能障碍分为 10 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 1 级,最轻的为 10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 3 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十五、对劳动能力鉴定作出鉴定结论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答: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60 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结论的期限
16、可以延长 30 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十六、什么是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答: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是已经劳动能力鉴定过的工伤职工,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 1 年后认为残情发生变化,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对其进行鉴定,作出新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十七、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需提供哪些材料?答:1、工伤认定书;2、单位及个人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申请;3、被鉴定人的住院(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书、理化检验报告单、X 线(CT)片及报告书、化验报告、出院小结等诊断材料;4、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户口或
17、派出所出具的供养亲属关系证明、一寸彩照 4 张;5、其它相关材料。以上各项需提供原件并附复印件。十八、职工治疗工伤,应在哪些医疗机构就医?答:工伤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包括康复性治疗),应当前往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其生命体征稳定后,应及时转往签订服务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十九、职工因工负伤被认定为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有哪些?答:职工因工负伤被认定为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主要有: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1、工伤医疗费;2、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补助费;3、
18、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4、职业康复费;5、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6、1-4 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7、1-10 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有护理等级伤残职工生活护理费;9、工亡职工丧葬补助金;10、工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1、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12、工伤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二十、职工因工负伤被认定为工伤后,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有哪些?答:职工因工负伤被认定为工伤后,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主要有:1、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期间的工资待遇;2、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护理费;3、工伤职工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
19、文档!4、5-6 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二十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答: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为:一级伤残为 27 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 25 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 23 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 21 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 18 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 16 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 13 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 11 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 9 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 7 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十二、工亡职工丧葬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答:丧葬补助金为 6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十三、一次性工
20、亡补助金标准是怎样的?答: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二十四、1-4 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具体标准是怎样的?答: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十五、5-6 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具体标准是怎样的?答: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
21、,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70%,六级伤残为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本人工资的 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二十六、生活护理费具体标准是怎样的?答: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50%、40%或者 30%。二十七、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具体标准是怎样的?答: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二十八、本人工资是如何确定的?答: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 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