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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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什么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层含义:(1)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这里所说的 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的;所谓 基本,指的是参
2、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需强调说明的是,法定的年龄界限(各国有不同的标准)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2)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3)养老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养老保险是世界各国较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
3、、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有哪些?答:(1)城镇和农村的所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2)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3)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编制外聘用的人员。(5)在我市各类企业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年龄有何限定?答:参保人员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龄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也就是说,男性参保人员首次参保不得超过 60 周岁,女性参保人员首次参保不得超过 55 周岁。4、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及费率如何确定?答:用人单位以本
4、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0%的费率缴费。用人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高于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以本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5、企业职工的缴费基数及费率如何确定?答:企业职工以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工资,按 8%的费率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工资收入指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本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性收入等。职工缴费工资按规定设定上限和下限,工资收入超过上限(全省或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低于下限(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的,按照下限确定缴费工资;在上下限范围内的,按照实际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工资。6、个体工商
5、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及费率如何确定?答: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按照全省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按 20%的费率缴纳(其中个体工商户雇工个人按 8%的费率缴纳)。目前,我市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公布一次。7、离岗退养、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一次性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缴费基数如何确定?答:2008年 4 月 25 日后,按锡政发2001170号文件规定实施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其离岗退养、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
6、一次性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按省规定的缴费基数下限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此前已一次性缴至退休的人员,原缴费办法不变。上述人员再次就业或灵活就业后,可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合并计算,但不得超过省规定的上限,缴费年限不得累加。8、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区变动工作单位,是否需要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答: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区变动工作单位的,由用人单位及时到社保机构办理人员变动手续,接续缴费。9、跨统筹区流动就业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的条件?答:跨统筹区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1)男性不满 50 周岁、女性不满 40 周岁的;(2)返回户
7、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不满 10 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 10 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 10 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10、参保人员跨统筹区流动就业如何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答:参保人员跨统筹区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参保人员跨统筹区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在新
8、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审核后,符合转移条件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不能办理的告知原因和政策依据。11、男性年满 50 周岁和女性年满 40 周岁的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如何办理?答:男性年满 50 周岁和女性年满 40 周岁的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
9、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但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12、跨统筹区流动就业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如何确定待遇领取地?答:(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 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
10、限不满10 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 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 10 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3、参保人员可以同时建立两个以上个人账户、同时参保缴费吗?答:不可以。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唯一性原则,参保人员在全国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只能存在唯一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就是说一个人只能与一个社会保险机构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能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地方参保缴费。14、具有两份以上基本养
11、老保险关系的如何处理?答:(1)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2)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它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清理,个人帐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2009年 12 月前已经重复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不清退。15、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当具备什么条件?答: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金),应
12、当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2)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5 年以上,或者 1998年 6 月 30 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8年 6 月 30 日前达到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 10 年以上。16、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一直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但工作时间已满 15 年的可以办理退休吗?答:不可以。省政府 36 号令规定:参加本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按照本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未参保的人员,不符合“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的条件。17、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具体有哪几种?答:(
13、1)男满 60 周岁,女干部满 55 周岁,女工人满 50 周岁。其中,45 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45 周岁后仍继续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女工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以及农村居民户口的女参保人员,年满55 周岁(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在 1986年 9月底前参加工作、且此前工作年限可以计算为缴费年限的,参照企业在岗女职工确定退休年龄;鉴于我省户籍制度已改革,本省户籍女性参保人员参照非农户籍确定退休年龄);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
14、2)符合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从事井下、高温、低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并达到规定年限的,男满 55 周岁,女满 45 周岁;(3)男满 50 周岁,女满 45 周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18、确定女职工退休年龄时,其管理或技术岗位如何划分?答:工作岗位分为干部、管理(或技术)、工人三类。干部是指原国家干部(包括以工代干经人事部门批准转干的人员)。管理(或技术)岗位按以下办法确定:可以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岗位为管理(或技术)岗位;其它的管理(或技术)岗位,由用人单位依照国家和省、市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
15、规定,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确定本单位管理(或技术)岗位名录,并向全体职工公布。19、达到退休年龄缴费不满规定年限的,延长缴费有何规定?答:从 2011年 7 月 1日起,凡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仍不满 15 年的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以延长缴费至满 15 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 5 年),再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手续;2011年 6 月 30 日前已参保缴费、延长缴费5 年后仍不足 15 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 年。20、延长缴费人员如何办理退休?答:延长缴费至累计缴费年限满 15 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
16、5年)后,再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手续。按规定 50 周岁退休的女职工延长缴费的,必须年满 55 周岁且符合上述规定年限后再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手续。如一女工人在 2013年 7 月年满 50 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 14 年,可以通过延长缴费办法继续参保缴费,但她在 51 周岁累计缴费满 15 年时,不能办理退休手续,要到年满 55 周岁才能办理退休。在年满 50 周岁后至 55 周岁期间,累计缴费已满 15 年的,可以选择继续缴费,也可以选择不缴费。缴费满规定年限并符合退休条件后,本人提出退休申请之月为退休时间,从退休次月起享受基本养老金。21、参保人员办理病退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哪几种
17、情况?答:参保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根据本人办理病退时的缴费年限和年龄,分别享受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病残退休,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男满 50 周岁,女满 45 周岁,缴费年限 15 年以上,或者 1998年 6 月 30 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8年 6 月 30 日前办理病退,缴费年限 10年以上。(2)病残退职,发给生活费:男不满 50 周岁,女不满 45 周岁,缴费年限 15 年以上,或者 1998年 6 月 30 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8年 6 月 30 日前办理病退,缴费年限在 10 年以
18、上。(3)一次性养老待遇:缴费年限不满 15 年,或者 1998年 6 月 30 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8年 6 月 30 日前办理病退,缴费年限不满 10 年的,按照本人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个人,并按照本人 1996年 1 月 1 日前的缴费年限,每满 1 年发给 2 个月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22、因病办理提前退休或退职后到达正常退休年龄后还可以重新办理退休手续吗?答:因病提前退休或退职是退休(职)的一种类别,到达正常退休年龄后不能重新办理退休(职
19、)手续。23、参保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如何办理退休手续?答:参保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由申办单位凭参保人员参保的证卡和有关材料,到人社部门办理退休手续。申办单位指:(1)职工所在单位;(2)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街道、镇(开发区)人社所或档案代管机构;其中在本市无暂住地的外地户籍人员,可由本人申办。24、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失业人员指的是哪些人员?答:是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因各种原因中断工作或者失业而暂停缴费、且未办理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手续的人员。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企业,参保时间有所不同。市区国有企业、区属以上集体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参保时
20、间按 1985年 1 月 1 日确定(有部分企业参加行业统筹,参保时间按参加行业统筹时间确定);原城区(崇安、南长、北塘)区属以下城镇集体企业参保时间为 1989年 1 月 1 日;锡山区、惠山区国有及区属以上城镇集体企业参保时间为 1986年 7 月 1 日。如:市区某国有企业一固定工,1989年被除名,失业后直到退休年龄前未再缴费的,即为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失业人员。25、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待遇具体包括哪几个部分?答:基本养老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即: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另外,对 1995年 12 月 31 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新办法实施(2006年 7 月
21、 1 日)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26、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待遇中的基础养老金如何计算?答:基础养老金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 1 年(不足 1 年的缴费月数折算为年)发给 1%。参保人员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指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参保人员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指1992年 1月 1 日至退休上一年本人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参保人员某年缴费工资指数,是指本人当年缴费工资额与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举例说,参保人员某年缴费工资指数,是指本人当年缴费工
22、资额与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如果职工甲以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那么他缴费工资指数就是 1;乙以下限基数(即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60%)缴费,那么他的缴费工资指数就是 0.6;丙以上限基数(即全省或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300%)缴费,缴费工资指数就是 3。如果他们从 1992年 1 月 1 日至退休的上一年一直按这样的标准缴费,相对应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就分别为 1、0.6、3,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也就是他们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1 倍、0.6倍、3 倍,假设他们同年退休,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2000元,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
23、资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则分别为 2000元、1200元和 6000元,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分别为 2000元、1600(2000+1200 2)元和 4000(2000+6000 2)元。再假设他们的缴费年限为 30 年,那么基础养老金分别为600元(2000元30%)、480元(1600元30%)、1200元(400030%)。27、计算基础养老金中使用的我省 1992年至 2011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是多少?答:1992年 2800元、1993年 3615元、1994年 4974元、1995年 5943元、1996
24、年 6603元、1997年 7108元、1998年 7516元、1999年 8190元、2000年 9110元、2001年 11842元、2002年13509元、2003年 15712元、2004年 18202元、2005年 20957元、2006年 23782元、2007年 27374元、2008年 31667元、2009年 35890元、2010年 40505元、2011年 45987元。28、个人帐户养老金如何计算?答: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确定。计发月数由国家统一规定,具体为:退休 年龄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25、计发 月数 233 230 226 223 220 216 212 208 204 199 195 退休 年龄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计发 月数 190 185 180 175 170 164 158 152 145 139 132 退休 年龄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计发 月数 125 117 109 101 93 84 75 65 56 说明:参保人员退休时年龄未满 40 周岁的,统一按 40 周岁的标准确定;年龄超过 70 周岁的,统一按 70 周岁的标准确定。退休时年龄超过表列整数的,取下一档计发月数,如,退休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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