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医疗工作主要规章制度参考模板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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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医院医疗工作主要规章制度医院医疗工作主要规章制度XX市人民医院2015年7月医疗工作主要规章制度目录1、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2、 首诊负责制度3、 医嘱制度4、 查对制度5、 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6、 处方、病历书写规范7、 会诊制度8、 术前讨论9、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0、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1、危重病人抢救制度12、住院病历管理制度13、疾病证明管理制度14、门诊工作制度15、急诊工作制度16、病情、手术和创伤性诊疗、大额医疗费用知情同意制度17、传染病、性病报告制度18、医疗意外和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19、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审批制度20、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审批制度21、麻醉访视制度22、病人转
2、科、转院制度23、临床用血管理制度24、ICU管理制度25、消毒隔离制度26、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27、医疗质量管理实施细则28、医疗安全管理制度29、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方案30、抗菌药物使用与管理规范31、医务人员外出会诊管理制度32、住院医师培养、管理制度33、进修医生管理制度34、贵重药品和毒、麻、精神药、生物制品使用管理制度35、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36、院内感染报告制度37、保护性医疗制度和保护病人隐私制度38、申请外聘医师来院或受聘外院医师管理制度39、一次性用品管理制度40、检验报告管理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查房制度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应
3、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和有关人员参加。(1)查房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危重、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法及参加全科会诊。(2)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发现缺陷、纠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3)利用典型、特殊病历、进行教学查房,提高教学水平。(4)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情况,并全面查体。(5)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科室工作管理水平。二、主治医师查房制度(1)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应有本院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师、责
4、任护士参加,新入院病人24小时内查房完毕。(2)对所分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及治疗方案、手术方式、检查错事、了解病情变化及疗效判定。(3)对危重病人应每日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查房,如有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邀请应随叫随到,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夜查房。(4)对新入院病人,必须进行新入院病人讨论,对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例,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查明原因。(5)对急危重、疑难病例或特别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安排主任医师查房。(6)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其他典型病例进行每周一次的教学查房,结合实际,系统讲解,不断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水平。(7)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不符合
5、病历书写要求的,都要予以纠正。同时还应检查诊疗进度及医嘱执行情况,治疗效果,发现问题,纠正错误,避免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发生。(8)决定病人的出院、转科、转院问题,签发会诊、特殊检查申请单、审查特殊药品处方及病历首页并签字。(9)注意听取医护人员和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饮食、医院管理各方面的意见,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3、住院医师查房制度(1)住院医师查房每日查房一次,上、下午下班前各巡视一次,夜查房一次,危重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及手术病人重点查房并增加巡视次数,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医师。(2)对新入院病人24小时内完成病历及病程记录,危重、疑难的新入院病例和特别病例,除及时完成病历书
6、写外并向上级医师汇报。(3)及时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各种医疗记录,审查和签发实习医师处方、化验检查、会诊申请单等医疗文件。(4)向实习医师传授疾病诊断、体检方法、治疗原则、疗效判定、诊疗操作要点,手术步骤及分析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5)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病人饮食及生活情况,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和管理方面的意见。(6)作好上级医师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介绍病情或报告病例。首诊负责制度1、门诊首诊负责制度(1)凡经挂号的病人,各科医务人员均需做到“谁首诊,谁负责”,不得相互推诿。(2)首诊医师经检查、诊断,发现该病人为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的科室。
7、(3)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4)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转科,由首诊医师与有关科室联系并做好转科的护送及交接病人的工作。(5)需转院治疗的病人,经科主任同意,同时上报医务部同意后与转入医院联系或电话邀请会诊。(6)若发现医师推诿病人而延误病情或导致对传染病的误诊漏诊者,必须追究首诊医师的责任。2、急诊首诊负责制度(1)一般急诊病人,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度执行,由急诊科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应诊。(2)危重病人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并立刻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
8、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3)如遇到复杂病例,需两个科室或多个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并逐级上报医务部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务或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工作。对不服从安排的人员,按医院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医嘱制度一、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一般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消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二、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
9、可执行。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须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一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三、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须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四、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五、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六、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人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师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住院医师报告。七
10、、实习医师医嘱必须经上级医师签名后方可执行。八、每月25日定为重整医嘱日(如遇星期日可提前或延迟一天)。医疗查对制度一、临床科室(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 :摆好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品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5)输血前,需
11、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2、手术室病人查对制度(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术前用药等情况。 (2)手术人员手术前在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3)有关人员要查无菌包内灭菌指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要求。(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由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严格核对大纱垫、纱布、纱卷、器械数目是否与术前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遗漏体腔内。3、药房查对制度(1)配方前,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
12、名、性别、年龄、处方日期。(2)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含量、配伍禁忌。(3)发药时,实行“四查一交代” :查对药名、规格、剂量、含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各种标志是否清楚、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4、输血科查对制度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血型、交叉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3)发血后,受血者血液标本保留24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5
13、、检验科查对制度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检查目的。(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3)检验时,查对检验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4)检验后,复核结果。(5)发报告,查对科别、病房。6、病理科查对制度(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质量。(3)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4)发报告时,查对单位。7、放射(CT、介入)科 查对制度(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
14、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3)发报告时,查对检查项目诊断、姓名、科别、病房。8、针灸科及理疗科查对制度(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部位、种类、剂量、时间。(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金属异物。(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9、供应室查对制度(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10、特检科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查对制度(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
15、名、性别、检查目的。(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3)发报告时,复核科别、病房、住院号、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检查项目、结果。其他科室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查对制度。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和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值班人数可根据科室大小和床位多少而定,科室较小,医师和床位较少的,病房和急诊可安排统一值班。二、各级值班医师每日准时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急、危重病员和新入院病员的情况,并做好床边交接班。三、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急、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接班本,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各级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
16、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人值班日志。四、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病程记录,危重病人当时完成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五、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六、各级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视病房情况允许离开时,不得超过医院范围,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同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随叫随到。七、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等特殊情况,可根据情况给以适当补休。八、每日晨,值班医师应将病员情况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及尚待处
17、理的工作。九、药房、检验、放射、B超、心电图、输血科等科室,应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处方、病历书写规范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手册执行。会诊制度一、门诊所诊视的病人,复诊三次尚不能确诊者,应请上级医师会诊或专科会诊;住院病人入院五天尚不能确诊者,科内应组织会诊讨论,十天不能确诊者,应进行扩大会诊(或请专科会诊)或院内会诊,使病人得到及时诊断和治疗。二、住院病人的会诊范围,应与本次住院治疗有关的病情,或者本次住院治疗中新发生的疾病或并发症。与本次住院治疗无关的慢性疾病,一般不列人住院病人的会诊范围。三、
18、病人会诊分为“急、普”二种性质的会诊。急会诊,应随请随到会诊;普通会诊要求在24小时内完成。四、急会诊,被邀请科医师必须随请随到。急会诊时,被邀请科室主治、主任医师不在时,由总住院医师或二线班医师、值班医师立即前往会诊,会诊后应立即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副主任医师汇报,不能处理者,应请上级医师再去会诊。五、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六、科间会诊,由主治医师提出,经主任、副主任医师同意,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经主治医师以上的医师签字后送到被邀科室。被邀科室按“会诊性质”及时派主治医师以上相应职称的医师去会诊,并写会诊记录。七、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
19、报告医务科,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诊时医务部派人参加,必要时请主管医疗院长参加,会诊由请会诊科主任或主任医师主持。八、请院外会诊,本院诊治有困难的疑难病例,需请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提出,经医务部同意。会诊单经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签字,送医务部登记盖章后发出。急会诊由医务部与应邀医院联系。在确定会诊时间后,申请会诊科派医师前往应邀医院迎接会诊医师。会诊由申请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经治医师和主治医师要参加。必要时也可以送病人到院外会诊或寄病历材料请书面会诊。九、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各种资料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后主持人进行小
20、结,并认真组织实施。十、外出会诊,需经医务部同意、登记,急诊例外,会诊回来补报医务部。术前讨论制度一、所有住院手术病例(急诊入院手术除外)均应进行术前讨论,特殊病例应报医务部备案或医务部派人参加讨论。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组织(主持),手术医师、护士及有关科室医务人员参加。重大疑难、新开展的手术、特殊情况可邀请家属或单位领导参加。三、讨论内容:诊断和诊断依据;手术指征和手术禁忌症;术前准备,如特殊检查、血源等;重新开展手术应订出手术方案;术中可能发生的困难与意外,以及防范措施;麻醉选择;术后护理,术后并发症的预防和处理;手术人员、麻醉人员及有关人员的组织和安排。一般手术也要进
21、行相应讨论。四、术前讨论要做好记录,并随同病历归档。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病人住院10天内未能明确诊断或病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科室应及时组织讨论;对诊断不明或治疗无效且住院时间超过3天的患者,应及时向大科主任汇报,并由大科主任组织院内有关专家进行讨论。二、若经院内专家会诊后仍未能明确诊断的,须上报医务部,由医务部邀请并组织院外专家进行会诊。三、讨论前,主管医师应积极准备有关病历资料,明确提出讨论目的;讨论时,应详细做好讨论记录,并于讨论完成后,将相关内容在病历中记录。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一、凡住院死亡病例,要求在死亡后1周内进行讨论;如为特殊病例,科室则应及时组织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讨论,但不
22、得超过2周。二、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及有关人员参加,如遇疑难问题,可请医务部派人参加。三、主要讨论内容:诊断是否正确、有无延误诊断或漏诊;检查及治疗是否及时和适当;死亡原因或性质;从中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和今后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四、死亡讨论应记入病历,留档备案。危重病人抢救制度一、抢救工作应由总住院或主治医师和护士长组织,重大抢救应由科主任或院领导参加组织,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听指挥,严肃认真,分工协作。二、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迅速予以解决。如需会诊者,应本着先科内、后科外的原则,及时组织会诊,院内大会诊应报医务部协助组织,各类医务人员接到急会诊后应随
23、请随到。一切抢救工作要作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扼要、完整、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三、 医护人员要密切合作,医师的口头医嘱护士须复述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四、 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血空袋等用后要集中放在一起,以便查对。五、 抢救物品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整齐清洁。六、 新入院或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电话通知医务部或总值班,并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交病人家属和医务部,另外一份贴在病历上。七、 危重病人抢救结果,应电话报告医务部和科主任。住院病历管理制度一、 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科室负责集中、统一保管,患者出院后,由病案室具体负责住院病历的归档、保存与管理。二、 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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