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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集锦六篇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集锦六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保证书,保证书一般是个人或单位在有所保证时向上级组织或集体发出的一种文书。我们应当如何写保证书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住宅质量保证书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住宅质量保证书 篇1一、工程质量验收本建筑工程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之规定进行竣工验收。二、保修和期限本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所列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安排相关施工单位完成保修工作。所列项目超过保修期限后,开发商将不再承担保修责任,客户可委托物业管理单位进行有偿维修服务,或在物业管理单位监
2、管下自行安排处理。三、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如因设计、用料或施工的原因,造成质量缺陷且超出有关规范的规定值时,发展商将无偿予以修复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四、保修配合、监督与投诉客户应对保修工作予以配合,每项保修(维修)工作完成后,请客户配合验收并在相关表格上签字确认。如客户发现开发商及相关单位任何工作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诿、拖拉、敷衍、不负责任、或为难用户者,请即拨打我公司电话xx-xxx-xx投诉,开发商欢迎监督指导。五、开发商免责条款1、具体项目已超过保修期限。2、 因客户未遵守住宅使用说明书约定或其他有关规定,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或装修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3、因客户自身原因延误保修造
3、成的损失扩大部分。4、 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质量问题。广州xx-xx有限公司住宅质量保证书 篇2住宅质量保证书都约定了什么?及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什么?解答: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
4、生间地面为1年;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住宅质量保证书 篇3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本企业情况特制
5、定质量保证书(以下简称质保书),本质保书内容包括保维修范围、保维修时限、消费者注意事项、相关维修流程与维修电话等。一、 保维修范围:本企业签订装饰合同内的一切内容。1. 水电隐蔽工程,保修十年。2. 有防水要求的厨、卫部位,对企业采用半成品在现场制作装饰的部件,保修三年。3. 按合同内容企业提供的小家电、卫浴设备等,按生产企业或行业规定实行保修。4. 在保修期内的报修,除人为使用不当造成的将实行免费服务。5. 出保修日期或范围的实行有偿服务。二、 保、维修时限:1. 水、电抢急修,按双方约定到现场,进行勘察、抢修,遇紧急情况下,4小时内(内环线内)到达现场。2. 其它装饰部件的报修,按双方约定
6、进入维修阶段。3. 保、维修前本企业人员将出示整修处理单,并将维修内容予以约定,终身有偿服务本企业将收取人工费、材料费、列出材料、人工费清单,由消费者认可后即实施服务。三、 下列事项不属于报修范围:1. 消费者自备材料所产生的材料质量问题。2. 消费者房屋的建筑质量、配套设施所产生的问题。3. 消费者使用不当所产生的问题,如人为损坏地板或人为受潮。4. 不可抗拒外力所产生的问题。5. 消费者与施工队自行交易起草非企业合同的项目。6. 施工完毕后,房宅3个月以上无人居住,造成室内过于干燥或室内缺少通风换气引起开裂等现象,或者是由于温度过高,发生地板起拱等现象。7. 因空调、管道、生活用水滴、冒、
7、漏水等原因造成地板变行。8. 非正常手段清洁保养。9. 漆面因外力受损。10.由于材料自然属性形成的变化。11.对上述不属于保养范围的事项,本企业实行有偿优质维修服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优质服务,并出示维修收费标准。四、 消费者注意事项;1. 消费者应向企业所提供的报修电话所在部门进行保维修。2. 请消费者妥善保管好本质保书。3. 本企业服务部人员上门为您服务时,请出具本部质保书。4. 当本企业服务人员服务结束后,由服务人员在质保书上作保修记录。5. 整修完毕且质量达到要求,得到您的认可后,请在整修单上签字,以便本企业存档。住宅质量保证书 篇4第一条 为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强化商品住宅售
8、后服务,维护住房消 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和省建委核发开发资质证 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住宅包括别墅、高档公寓等高档住宅、普通商品 住宅、微利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房等。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销售(含预售)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 提供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第五条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 担质量责任的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和承诺,承担保 修责任。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作为商品房
9、购销合同的附件。第六条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二、住宅结构按设计寿命终身保证使用;三、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保修内容与期限:1、屋面防水工程不短于3年;2、土建工程不短于1年,具体包括: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3、卫生洁具,不短于1年;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不短于6个月;5、管道堵塞,不短于2个月;6、供冷、供热系统和设备为1个采暖期及供冷期;7、其他(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四、开发企业将商品住宅交付用户和使用的具体时间;五、用户报修
10、的单位以及答复和处理的时限;六、因质量原因退房的条件;七、因质量保修引起纠纷的解决办法。第七条 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住宅,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前,应当接受 用户对其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用户交付商品住宅时,应当有一周的时间由用 户验收。在验收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设备、设施运行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第九条 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 件)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2、结构类型;3、装饰、装修注意事项;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闭路电
11、视等设施配置的说明;5、有关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7、配电负荷;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第十条 住宅中配置的设备、设施另有使用说明书的,应附于商品住宅 使用说明书中。第十一条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在住宅 交付用户的同时提供给用户。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套、幢 发放,每套、幢住宅均应附有各自的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第十三条 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 期限不应低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延长保修期。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12、中对住户合理使用 、保养和维护住宅应有提示,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 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任;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 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五条 经省级以上有资格的鉴定、检测部门的鉴定,住宅结构质量不 合格且无法修复的住宅应予以退房。第十六条 其他住宅和非住宅的商品房屋,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建委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法从1998年7月1日起施行。住宅质量保证书 篇5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单位)对提供销售(配售)的_路_弄_号_室、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的住宅,在其结构、部件
13、、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做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一、符合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二、已通过市、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三、所属的楼栋具有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四、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如下工程质量问题的,均由本公司(单位)免费承担维修责任:1.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2.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3.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4.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5.照明线路发生故障;屋面防水保修3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因住户使用、装修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管线走向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维修范围之内。
14、五、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投诉(来信来访),本公司(单位)将及时给予实地察看、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和调换,并由本公司(单位)承担有关的鉴定费用。七、如对本公司(单位)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根据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向地域内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根据市府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向原发证的住宅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协调。住户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公司(单位)愿承诺的其他内容(见附页,略)。九、该保证书作为住宅销售(配售)合同的
15、附件,为合同的有效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住宅质量保证书 篇6综合验收合格证书编号: 穗建开验字第_ 号 填发日期:发展商电话地址邮编商品房项目名称工作质量等级竣工验收时间交付使用时间年 月 日质量保修受理部门联系电话答复时限个工作日保修项目保修期限保修责任地基和主体结构合理年限保修期内如因设计或施工的原因,造成建筑物的地基下陷、开裂、倾斜及主体结构构件开裂、变形、破损、超出国家设计规范的规定值时,发展商将无偿进行修复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屋面防水3年保修期如因防水材料、设计或施工质量总是而导致天面渗水、滴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墙面、厨房的卫生间地面、管道渗漏1年
16、保修期内如因施工质量或所用材料的质量问题而出现的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漏水。地下室渗漏及管道开裂、渗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墙面、顶棚抹灰层 脱落1年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墙、顶棚抹灰层脱落,发展商将无偿进行修补。地面饰面空鼓、开裂1年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地面饰面开裂,发展商将无偿进行修补。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卫生洁具1年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卫生洁具开裂,漏水问题,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灯具、电器及开关6个月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随楼附送的灯具(不含光源)、电器及
17、开关失灵问题,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但业主自行改动后不属保修范围。防盗及对讲系统1年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防盗及对讲系统失灵的问题,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管道堵塞2个月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管道堵塞问题,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疏通。注:保修期是以收楼通知书上注明的收楼日作起始时间。凡业主接收所购买的商品房时,均应与物业公司签定交付验收手续,各业主对住宅内的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要签字认可。业主验收后自行添置及改动的设备、设施均由业主自行承担维修责任。收楼后,业主自行装修的,由于装修造成的质量问题及管道堵塞等,发展商一律不负保修责任,由业主自行维修;若因此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的损失,均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5页 共15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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