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级成品粮油储备管理办法.doc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天津市市级成品粮油储备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天津市市级成品粮油储备管理办法.docx(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天津市市级成品粮油储备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市级成品粮油储备管理,确保市级成品粮油储备数量 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等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异常 波动,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天津市地方粮食储备管理条例天津市粮 食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市级成品粮油储备是指市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我市粮食供 求、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的成品粮油。市级成 品粮油储备所有权和使用权属市人民政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且不 得拒绝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动用命令或指令。第三条 市级成品粮油储备由粮油仓储企业和加工企业(以下统称“承储 企业”)承储。市级成品粮
2、油储备承储企业的选定按照我市相关规定执行。承储 地点应位于交通便利、运输顺畅的地区,保证应急时调运需要。第四条 承储市级成品粮油储备的仓储企业,应具备必要的成品粮油储藏 设施,采用低温、准低温等储藏方式,确保存储安全。第五条 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负责市级成品粮油储备的运营管理,与承储 企业签订承储合同,明确承储数量、品利I、质量等级标准、储存方式及双方权利 义务、违约责任等。第六条 承储企业应严格执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油储藏技术规范 等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市级成品粮油储备各项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 设施。第七条 承储企业不得以市级成品粮油储备为债务提供担保或者清偿债 务。第八条 市级成品粮
3、油储备采取自主轮换、费用包干的管理方式。第九条 承储企业按照“先进后出、库存充足”的原则,自主安排市级成 品粮油储备轮换。第十条 市级储备小麦粉任何时点实物库存数量不得低于承储计划的90%, 应急动用和年度末报表时点实物库存数量需达到承储计划。市级储备大米任何时 点实物库存数量不得低于承储计划。市级储备成品油库存数量按照我市相关规定 执行。第十一条 仓储企业入库市级成品粮油储备时,需通过过磅称重、抽包检 斤等方式核对数量。第十二条 为确保常储常新,市级成品粮油储备应在保质期内安排轮换, 且轮换周期(自生产日期开始计算)最长不得超过15个月(含),严禁超期储 存。第十三条 入库的市级成品粮油储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天津市 成品 粮油 储备 管理办法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