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docx
《无锡市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无锡市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无锡市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江苏省中医药条例,保持和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及重大疑 难病症防治方面的特色优势,调动广大中医工作者的积极性,打 造中医药领域领军人才,向社会推出一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 中医药专家,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更好地为人民 健康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无锡市名中医(以下简称市名中医)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下同)临床工作一定年限以上, 中医药学才能突出、医德医风优良、医疗业绩显著,具有较高知 名度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第三条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建立无锡市名中 医评选
2、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评选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办公室 负责评选工作的日常具体事务。 各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市属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地 区或单位人选的申报和推荐工作。条 领导小组指导成立市名中医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选委员会)负责市名中医评选综合评审,成员由领导小组、市 中医药学会有关人员和中医临床专家组成,数量为单数。第五条市名中医每3-5年评选一次,已评为“无锡市名医、名中医”者不再参加评选。第六条 市名中医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遵循择优选择、总量控制、兼顾基层的原则。第二章评选对象和条件第七条 市名中医评选对象:凡在本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中医临床
3、工作、在本市执业注册(第一注册点在本市)的在 岗(含已退休,仍在从事中医临床工作,每周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符合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参评。曾在外市 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需在本市医疗机构中医临床岗位工作满5 年。第八条评选市名中医基本条件: (-)政治合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爱中医药事业,秉承大医精诚宗旨,矢志弘扬中医药学术和文化, 品行端正,医德高尚,热心为群众服务,积极从事中医药公益事 业。(二)业内知名。中医药理论造诣深厚,学术思想或技术经 验独到,在全市对行业产生较大影响,在市内外中医药界具有较 高威望。有丰富的中医临床诊疗经验和技术专长,治疗某一领域 疾
4、病或疑难重病疗效显著,理论和技术水平处于市内领先地位。(三)传承创新。致力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在传承发展 中医药学方面有独到见解和造诣,成绩显著。积极从事中医药科 研和人才培养工作,无私传授学术经验,积极培养学术继承人。(四)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纪政纪,严格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德规范,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廉洁自律,近5年内无医疗事故和严重差错。(五)坚持临床。累计从事中医临床工作20年及以上,三级医疗机构需受聘主任中医师、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需受聘副主 任中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目前仍在临床一线工作。(六)实绩突出。近5年的年均诊疗人次数在本单位排在前 列。原则
5、上门诊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不低于60% ,或门诊中医 非药物疗法比例不低于60%o第九条 评选市名中医优选条件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可 以优先考虑:省级及以上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全国中医药骨干人才、省“333”工程培养对象、中医学术流派代表 性传承人、省级及以上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负责人、市级 及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外市“市级及以上名中医, 本市“县级名中医”等。(二)曾任或现任国家级中医药类学会临床专业委员会常委及以上,或省级学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或市级学会主任委员 等职务。(三)曾任或现任市级及以上中医药重点专(学)科带头人。(四)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无锡市 中医 评选 管理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