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U医院感染管理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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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U医院感染管理1安徽省立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省立医院主要内容主要内容21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试行)(试行)2ICUICU医院感染管理要点医院感染管理要点 3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试行)1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症医学科建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卫办医政发卫办医政发200920092323号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我国临床医学的发展和患者对医疗服务需求的增加,根据我国临床医学的发展和患者对医疗服务
2、需求的增加,我部印发了我部印发了关于在关于在 中增加中增加“重症医学重症医学科科”诊疗科目的通知诊疗科目的通知(卫医政发卫医政发200920099 9号号),具备条件的二级,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以设置重症医学科。为指导重症医学科的设置和以上综合医院可以设置重症医学科。为指导重症医学科的设置和管理,推动重症医学科的发展,根据管理,推动重症医学科的发展,根据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构管理条例和和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了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以下简称指南指南),现
3、印发给你们。具备条件的医院要按照,现印发给你们。具备条件的医院要按照指南指南要求,加强对要求,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专科医疗服务水平。目前条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专科医疗服务水平。目前条件尚不能达到件尚不能达到指南指南要求的医院,要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建设,要求的医院,要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增加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逐步建立规范的重增加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逐步建立规范的重症医学科。症医学科。二九年二月十三日二九年二月十三日4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加强对医疗机构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医疗服务为加强对医疗机构重症医学科
4、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合理使用医疗资源,根据质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合理使用医疗资源,根据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和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第二条第二条 医院的重症医学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医院的重症医学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第三条第三条 重症医学科负责对危重患者及时提供全面、系统、持续、严密重症医学科负责对危重患者及时提供全面、系统、持续、严密的监护和救治的监护和救治 。5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四条第四条 重症医学科以综合性重症患者救治为重点,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以综合性重症患者
5、救治为重点,独立设置,床位向全院开放。床位向全院开放。第五条第五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院重症医学科的指导和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院重症医学科的指导和检查;医院应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落实其功查;医院应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落实其功能任务,保持患者转入转出重症医学科的通道畅通,保证医疗能任务,保持患者转入转出重症医学科的通道畅通,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质量和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6第二章第二章 基本条件基本条件 第六条第六条 重症医学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重症医学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的
6、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第七条第七条 重症医学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重症医学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的基本理念、基础知识和基本训练、掌握重症医学的基本理念、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其中医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其中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0.8:10.8:1以上,护士人数与以上,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床位数之比应为3:13:1以上;可以根据需要配备适当以上;可以根据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医疗辅助人员,有条件的医院还可配备相关数量的医疗辅助人员,有条件的医院还可配备相关的设备技术与维修人员。的设备技术与
7、维修人员。7第二章第二章 基本条件基本条件第八条第八条 重症医学科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重症医学科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主任,全面负责医疗护理工作和质量建设。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主任,全面负责医疗护理工作和质量建设。重症医学科的护士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重症医学科的护士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重症监护领域工作任职资格,在重症监护领域工作3 3年以上,具备一定管理能力。年以上,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第九条第九条 重症医学科必须配置必要的监测和治疗设备,以保证危重症医学科必须配置必要的监测和治疗设备,以保证危重症患者的救治需要。
8、重症患者的救治需要。8第二章第二章 基本条件基本条件第十条第十条 医院相关科室应具备足够的技术支持能力,能随时为重症医医院相关科室应具备足够的技术支持能力,能随时为重症医学科提供床旁学科提供床旁B B超、血液净化仪、超、血液净化仪、X X线摄片等影像学,以及生化和细线摄片等影像学,以及生化和细菌学等实验室检查。菌学等实验室检查。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重症医学科病床数量应符合医院功能任务和实际收治重症重症医学科病床数量应符合医院功能任务和实际收治重症患者的需要,三级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床位数为医院病床总数的患者的需要,三级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床位数为医院病床总数的2%-2%-8%8%,床位使用率以,床位
9、使用率以75%75%为宜,全年床位使用率平均超过为宜,全年床位使用率平均超过85%85%时,应该时,应该适度扩大规模。重症医学科每天至少应保留适度扩大规模。重症医学科每天至少应保留l l张空床以备应急使用。张空床以备应急使用。9第二章第二章 基本条件基本条件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重症医学科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重症医学科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1515平方米,床间距大平方米,床间距大于于1 1米;每个病房最少配备一个单间病房,使用面积不少于米;每个病房最少配备一个单间病房,使用面积不少于1818平平方米,用于收治隔离病人。方米,用于收治隔离病人。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重症医学科位于方便患者转运、检查和治疗的区域
10、,重症医学科位于方便患者转运、检查和治疗的区域,并宜接近手术室、医学影像学科、检验科和输血科(血库)等。并宜接近手术室、医学影像学科、检验科和输血科(血库)等。10第三章第三章 质量管理质量管理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重症医学科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重症医学科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执行,保证医疗服务质相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执行,保证医疗服务质量。量。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重症医学科应当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指定专重症医学科应当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指定专(兼兼)职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医院应加强对重
11、症医学科的医疗质量管理与评价,医院应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医疗质量管理与评价,医疗、护理、医院感染等管理部门应履行日常监管职能。医疗、护理、医院感染等管理部门应履行日常监管职能。11第三章第三章 质量管理质量管理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重症医学科收治以下患者:重症医学科收治以下患者:(一)急性、可逆、已经危及生命的器官或者系统功能衰(一)急性、可逆、已经危及生命的器官或者系统功能衰竭,经过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恢复的患者。竭,经过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恢复的患者。(二)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生命危险,经过严密(二)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生命危险,经过严密的监护和有效治疗可能减
12、少死亡风险的患者。的监护和有效治疗可能减少死亡风险的患者。(三)在慢性器官或者系统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三)在慢性器官或者系统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经过严密监护和治疗可能恢复到原来或加重且危及生命,经过严密监护和治疗可能恢复到原来或接近原来状态的患者。接近原来状态的患者。(四)其他适合在重症医学科进行监护和治疗的患者。(四)其他适合在重症医学科进行监护和治疗的患者。慢性消耗性疾病及肿瘤的终末状态、不可逆性疾慢性消耗性疾病及肿瘤的终末状态、不可逆性疾病和不能从加强监测治疗中获得益处的患者,一般不是重症病和不能从加强监测治疗中获得益处的患者,一般不是重症医学科的收治范围。
13、医学科的收治范围。12第三章第三章 质量管理质量管理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下列病理状态的患者应当转出重症医学科:下列病理状态的患者应当转出重症医学科:(一)急性器官或系统功能衰竭已基本纠正,需要其他专科进一步诊(一)急性器官或系统功能衰竭已基本纠正,需要其他专科进一步诊断治疗;断治疗;(二)病情转入慢性状态;(二)病情转入慢性状态;(三)病人不能从继续加强监护治疗中获益。(三)病人不能从继续加强监护治疗中获益。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重症医学科的患者由重症医学科医师负责管理,患者重症医学科的患者由重症医学科医师负责管理,患者病情治疗需要时,其他专科医师应及时提供会诊。病情治疗需要时,其他专科医师应及时提
14、供会诊。13第三章第三章 质量管理质量管理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医院应采取措施保证重症医学科医师和护士具备适宜医院应采取措施保证重症医学科医师和护士具备适宜的技术操作能力,并定期进行评估。的技术操作能力,并定期进行评估。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对入住重症医学科的患者应进行疾病严重度评估,为对入住重症医学科的患者应进行疾病严重度评估,为评价重症医学科资源使用的适宜性与诊疗质量提供依据。评价重症医学科资源使用的适宜性与诊疗质量提供依据。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医院应建立和完善重症医学科信息管理系统,保证医院应建立和完善重症医学科信息管理系统,保证重症医学科及时获得医技科室检查结果,以及质量管理与医院重症医学科
15、及时获得医技科室检查结果,以及质量管理与医院感染监控的信息。感染监控的信息。14第三章第三章 质量管理质量管理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重症医学科的药品、一次性医用耗材的管理和使用重症医学科的药品、一次性医用耗材的管理和使用应当有规范、有记录。应当有规范、有记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重症医学科的仪器和设备必须保持随时启用状态,重症医学科的仪器和设备必须保持随时启用状态,定期进行质量控制,由专人负责维护和消毒,抢救物品有固定定期进行质量控制,由专人负责维护和消毒,抢救物品有固定的存放地点。的存放地点。15第四章第四章 医院感染管理医院感染管理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重症医学科要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
16、执行手卫生重症医学科要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及对特殊感染患者的隔离。严格执行预防、控制呼吸机相规范及对特殊感染患者的隔离。严格执行预防、控制呼吸机相关性肺炎、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留置导尿管所致感染的关性肺炎、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留置导尿管所致感染的各项措施,加强耐药菌感染管理,对感染及其高危因素实行监各项措施,加强耐药菌感染管理,对感染及其高危因素实行监控。控。16第四章第四章 医院感染管理医院感染管理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重症医学科的整体布局应该使放置病床的医疗区域、重症医学科的整体布局应该使放置病床的医疗区域、医疗辅助用房区域、污物处理区域和医务人员生活辅助用房区医疗
17、辅助用房区域、污物处理区域和医务人员生活辅助用房区域等有相对的独立性,以减少彼此之间的干扰和控制医院感染。域等有相对的独立性,以减少彼此之间的干扰和控制医院感染。17第四章第四章 医院感染管理医院感染管理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重症医学科应具备良好重症医学科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医疗区域内的温的通风、采光条件。医疗区域内的温度应维持在(度应维持在(24241.51.5)左右。具左右。具备足够的非接触性洗手设施和手部消备足够的非接触性洗手设施和手部消毒装置,单间每床毒装置,单间每床1 1套,开放式病床套,开放式病床至少每至少每2 2床床1 1套。套。18第四章第四章 医院感染管理医院感染管理
18、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对感染患者应当依据其传染途径实施相应的隔离措对感染患者应当依据其传染途径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对经空气感染的患者应当安置负压病房进行隔离治疗。施,对经空气感染的患者应当安置负压病房进行隔离治疗。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重症医学科要有合理的包括人员流动和物流在内的重症医学科要有合理的包括人员流动和物流在内的医疗流向,有条件的医院可以设置不同的进出通道。医疗流向,有条件的医院可以设置不同的进出通道。19第四章第四章 医院感染管理医院感染管理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重症医学科应当严格限制非医务人员的探访;确需重症医学科应当严格限制非医务人员的探访;确需探访的,应穿隔离衣,并遵循有关医
19、院感染预防控制的规定。探访的,应穿隔离衣,并遵循有关医院感染预防控制的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重症医学科的建筑应该满足提供医护人员便利的观察重症医学科的建筑应该满足提供医护人员便利的观察条件和在必要时尽快接触病人的通道。装饰必须遵循不产尘、条件和在必要时尽快接触病人的通道。装饰必须遵循不产尘、不积尘、耐腐蚀、防潮防霉、防静电、容易清洁和符合防火要不积尘、耐腐蚀、防潮防霉、防静电、容易清洁和符合防火要求的原则。求的原则。2021可编辑第五章第五章 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设置省级重症医学科质量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设置省级重症医学科质量控制中心或者其他有关组织对
20、辖区内医疗机构的重症医学科进行制中心或者其他有关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重症医学科进行质量评估与检查指导。质量评估与检查指导。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重症医医疗机构应当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重症医学质量控制中心或者其他组织开展对重症医学科的检查和指导,学质量控制中心或者其他组织开展对重症医学科的检查和指导,不得拒绝和阻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得拒绝和阻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22第六章第六章 附则附则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设在医疗机构相关科室内开展本科重症患者治疗设在医疗机构相关科室内开展本科重症患者治疗的科室和病房参照本指南管理。的科室和病房参照本指南管理
21、。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本指南由卫生部负责解释。本指南由卫生部负责解释。附件:附件:1.1.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基本技能要求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基本技能要求 2.2.重症医学科基本设备重症医学科基本设备2324ICU医院感染管理2工作人员管理(工作人员管理(1 1)1.1.工作服:可穿着普通工作服进入工作服:可穿着普通工作服进入ICUICU,但应保持服装的清,但应保持服装的清洁。不建议常规穿隔离衣,但接触特殊病人如洁。不建议常规穿隔离衣,但接触特殊病人如MRSAMRSA感染或感染或携带者,或处置病人可能有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携带者,或处置病人可能有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喷溅时,应穿隔离衣
22、或防护围裙。喷溅时,应穿隔离衣或防护围裙。2.2.口罩:接触有或可能有传染性的呼吸道感染病人时,或口罩:接触有或可能有传染性的呼吸道感染病人时,或有体液喷溅可有体液喷溅可 能时,应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接触疑似为高能时,应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接触疑似为高传染性的感染如禽流感、传染性的感染如禽流感、SARSSARS等病人,应戴等病人,应戴N95N95口罩。当口口罩。当口罩潮湿或有污染时应立即更换。罩潮湿或有污染时应立即更换。3.3.鞋套或更鞋:进入病室可以不换鞋。但如果所穿鞋子较鞋套或更鞋:进入病室可以不换鞋。但如果所穿鞋子较脏,或脏,或ICUICU室外尘埃明显时,应穿鞋套或更换不裸露脚背的室外尘埃明
23、显时,应穿鞋套或更换不裸露脚背的ICUICU内专用鞋。内专用鞋。4.4.工作帽:一般性接触病人时,不必戴帽子。无菌操作或工作帽:一般性接触病人时,不必戴帽子。无菌操作或可能会有体液喷溅时,须戴帽子。可能会有体液喷溅时,须戴帽子。25工作人员管理(工作人员管理(2 2)5.5.手套:接触粘膜和非完整皮肤,或进行无菌操作时,须戴无手套:接触粘膜和非完整皮肤,或进行无菌操作时,须戴无菌手套;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或处理被它们污菌手套;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或处理被它们污染的物品时,建议戴清洁手套。护理病人后要摘手套,护理不染的物品时,建议戴清洁手套。护理病人后要摘手套,护理不同病
24、人或医护操作在同一病人的污染部位移位到清洁部位时要同病人或医护操作在同一病人的污染部位移位到清洁部位时要更换手套。特殊情况下如手部有伤口、给更换手套。特殊情况下如手部有伤口、给HIV/AIDSHIV/AIDS病人进行高病人进行高危操作,应戴双层手套。危操作,应戴双层手套。6.6.手卫生:应严格执行手卫生标准。手卫生:应严格执行手卫生标准。7.7.人员数量: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医护人员。医师和护士人数与人员数量: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医护人员。医师和护士人数与ICUICU床位数之比必须为床位数之比必须为0.810.81:1 1和和2.532.53:1 1以上。以上。8.8.患有感冒、腹泻等可能会传播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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