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ISO IEC 17025-1999检验和校准实验室的能力的通用要求.doc
《2022年ISO IEC 17025-1999检验和校准实验室的能力的通用要求.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ISO IEC 17025-1999检验和校准实验室的能力的通用要求.doc(2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ISO/IEC 17025:1999 第 22 页 共 23 页ISO/IEC17025:1999检验和校准实验室的才能的通用要求引 言本准则所依照的ISO/IEC17025:1999是在ISO/IEC指南25和EN 45001得到广泛应用的根底上产生并取代上述两个标准的。本准则包含了测试和校准实验室为证明其按质量体系运转、具有技术才能并能提供正确的技术结果所必须满足的所有要求。认可委员会应将本准则作为对测试和校准实验室才能进展认可的根底。第4条款规定了进展有效治理的要求,第5条款规定了实验室对其从事的测试和/或校准工作具备技术才能的要求。随着质量体系日益广泛的应用,作为较大组织的一个组成部分
2、或提供其他效劳的实验室,要求其保证按照既符合ISO 9001或ISO 9002又符合本准则的质量体系运作的需要也在增长,因而,本准则留意包括了ISO 9001和ISO 9002中与实验室质量体系所覆盖的测试和校准效劳范围有关的所有要求。按照本准则运作的测试和校准实验室也符合ISO 9001或ISO 9002的要求。获得ISO 9001或ISO 9002认证本身并不能证明实验室具有提供正确的技术数据和结果的才能。认可委员会已经参加了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的多边承认协议,假如实验室符合本准则,同时得到认可委员会的认可,将会促进国家之间的测试和校准结果的互相认可。本准则等同采纳ISO/IEC 170
3、25:1999将会促进获认可实验室和其他机构间的合作,并有助于交流信息和经历、统一标准和方法。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检验和校准实验室的才能的通用要求1 范围1.1 本准则规定了实验室进展检测和/或校准的才能(包括抽样才能)的通用要求。这些检测和校准包括应用标准方法、非标准方法和实验室制定方法进展的检测和校准。1.2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从事检测和/或校准的组织,包括诸如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实验室,以及将检测和/或校准作为检查和产品认证工作一部分的实验室。本准则适用于所有实验室,不管其人员数量的多少或检测和/或校准活动范围的大小。当实验室不从事本准则所包括的一种或多种活动,例如抽样和新方法的设计
4、(开发)时,可不采纳本准则中相关条款的要求。1.3 本准则中的注是对正文的说明、举例和指导。它们既不包含要求,也不构本钱标准的主体部分。1.4 本准则用于对检测和校准实验室才能的认可。寻求认可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应按本准则建立质量、治理和技术体系并操纵其运作。1.5 本准则不包含实验室运作中应符合的法规和平安要求。1.6 假如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符合本准则的要求,当它们从事新方法的设计(开发)和/或结合标准的和非标准的检测和校准方法制定试验方案时,其检测和校准所运作的质量体系也符合ISO 9001:1994的要求;在实验室仅使用标准方法时,则符合ISO 9002:1994的要求。本准则包含了ISO9
5、001和ISO9002中未包含的一些技术才能要求。2援用标准以下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准则中援用而构成为本准则的条文。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讨论使用以下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ISO9001:1994 质量体系 设计、开发、消费、安装和效劳的质量保证方式ISO9002:1994 质量体系 消费、安装和效劳的质量保证方式ISO/IEC指南2 标准化及相关活动的一般术语和定义VIM国际通用计量学根本术语,由国际计量局(BIPM)、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临床化学和实验医学结合会(IFCC)、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理论化学和应用化学结合会(IUPAC)、国际理论物理和应
6、用物理结合会(IUPAP)和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发布。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纳以下定义:3.1 检测实验室从事检测工作的实验室。检测是指按照规定程序,由确定给定产品的一种或多种特性、进展处理或提供效劳所组成的技术操作。(ISO/IEC指南2:1996)3.2 校准实验室从事校准工作的实验室。校准是指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VIM)本准则优先使用ISO/IEC指南2和VIM中给出的术语和定义。4治理要求4.1 组织4.1.1 实验室或其所在组织应是一个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4
7、.1.2 实验室所从事检测和校准工作应符合本准则的要求,并能满足客户、法定治理机构或对其提供承认的组织的需求。4.1.3 实验室的治理体系应覆盖实验室在固定设备内、离开其固定设备的场所,或在相关的临时或挪动设备中进展的工作。4.1.4 假如实验室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检测和/或校准以外的活动,为了鉴别潜在的利益冲突,应界定该组织中涉及检测和/或校准或对检测和/或校准有妨碍的关键人员的职责。注1:假如实验室是某个较大组织的一部分,该组织应使其有利益冲突的部分,如消费、商贸营销或财务部门,不对实验室满足本准则的要求产生不良妨碍。注2:假如实验室希望作为第三方实验室得到认可,应能证明其公正性,同时实验室及
8、其员工能够抵御任何可能妨碍其技术推断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或其他方面的压力。第三方检测或校准实验室不应参与任何损害其推断独立性和检测或校准诚信度的活动。4.1.5实验室应:a) 有治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他们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以履行其职责、识别对质量体系或检测和/或校准程序的偏离,以及采取措施预防或减少这种偏离(见5.2);b) 有措施保证其治理层和员工不受任何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妨碍的、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妨碍;c) 有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政策和程序,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的程序;d) 有政策和程序以防止卷入任何可能会降低其才能、公正性、推断或运作老实性的可
9、信度的活动;e) 确定实验室的组织和治理构造、其在母体组织中的地位,以及质量治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效劳之间的关系;f) 规定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有妨碍的所有治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和互相关系;g) 由熟悉各项检测和/或校准的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测和校准人员包括在培员工进展足够的监视;h) 有技术治理层,全面负责技术运作和确保实验室运作质量所需的资源;i) 指定一名人员作为质量主管(不管如何称谓),不管现有的其他职责,应给予其在任何时候都能保证质量体系得到施行和遵照的责任和权力。质量主管应有直截了当渠道接触决定实验室政策和资源的最高治理层;j) 指定关键治理人员的代理人(见
10、注)。注:个别人可能有多项职能,对每项职责都指定代理人可能是不现实的。4.2 质量体系4.2.1 实验室应建立、施行和维持与其活动范围相习惯的质量体系。应将其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制订成文件,并到达确保实验室检测和/或校准结果质量所需的程度。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理解、获取和执行。4.2.2 实验室质量体系的方针和目的应在质量手册(不管如何称谓)中予以规定。总体目的应以文件方式写入质量方针声明;质量方针声明应由首席执行者受权发布,至少包括以下内容:a) 实验室治理层对良好职业行为和为客户提供检测和校准效劳质量的承诺;b) 治理层关于实验室效劳标准的声明;c) 质量体系的目的;
11、d) 要务实验室所有与检测和校准活动有关的人员熟悉与之相关的质量文件,并在工作中执行这些政策和程序;e) 实验室治理层对遵照本准则的承诺。注:质量方针声明宜简明,可包括应一直按照规定的方法和客户的需要来进展检测和/或校准的要求。当检测和/或校准实验室是某个较大组织的一部分时,某些质量方针要素能够列于其他文件之中。4.2.3 质量手册应包括或注明含技术程序在内的支持性程序,并概述质量体系中所用文件的架构。4.2.4 质量手册中应界定技术治理层和质量主管的作用和责任,包括确保遵照本准则的责任。4.3 文件操纵4.3.1 总则 实验室应建立和维持程序来操纵构成其质量体系的所有文件(内部制订或来自外部
12、的),诸如规章、标准、其他标准化文件、检测和/或校准方法,以及图纸、软件、标准、指导书和手册。注1:本文中的“文件”能够是方针声明、程序、标准、校准表格、图表、教科书、张贴品、通知、备忘录、软件、图纸、计划等。这些文件可能承载在各种载体上,不管是硬拷贝或是电子媒体,同时能够是数字的、模仿的、摄影的或书面的方式。注2:有关检测和校准数据的操纵在5.4.7条中规定。记录的操纵在4.12中规定。4.3.2 文件的批准和发布4.3.2.1 凡作为质量体系组成部分发给实验室人员的所有文件,在发布之前应由受权人员审查并批准使用。应建立识别质量体系中文件当前的修订状态和分发的操纵清单或等同的文件操纵程序并易
13、于查阅,以防止使用无效和/或作废的文件。4.3.2.2 所用程序应确保:a) 在对实验室有效运作起重要作用的所有作业场所,都能得到相应文件的受权版本;b) 定期审查文件,必要时进展修订,以保证持续适用和满足使用的要求;c) 及时地从所有使用和发布处撤除无效或作废的文件,或用其他方法确保防止误用;d) 出于法律或知识保存目的而保存的作废文件,应有适当的标记。4.3.2.3 实验室制订的质量体系文件应有唯一性标识。该标识应包括发布日期和/或修订标识、页码、总页数或表示文件完毕的标记和发布机构。4.3.3 文件变更4.3.3.1 除非另有特别指定,文件的变更应由原审查责任人进展审查和批准。被指定的人
14、员应获得进展审查和批准所依照的有关背景材料。4.3.3.2 假设可行,更改的或新的内容应在文件或适当的附件中标明。4.3.3.3 假如实验室的文件操纵制度同意在文件再版之前对文件进展手写修正,则应确定修正的程序和权限。修正之处应有明晰的标注、签名缩写并注明日期。修订的文件应尽可能地正式发布。4.3.3.4 应制订程序来描绘如何更改和操纵保存在计算机系统中的文件。4.4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4.4.1 实验室应建立和维持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的程序。这些为签订检测和/或校准合同而进展评审的政策和程序应确保:a) 对包括所用方法在内的要求应予适当规定,构成文件,并易于理解(见5.4.2);b)
15、实验室有才能和资源满足这些要求;c) 选择适当的、能满足客户要求的检测和/或校准方法(见5.4.2);客户的要求或标书与合同之间的任何差异,应在工作开场之前得到处理。每项合同应得到实验室和客户双方的接受。注1:对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需以可行和有效的方式进展,并考虑财务、法律和时间安排等方面的妨碍。对内部客户的要求、标书和合同的审查可能简化方式进展。注2:对实验室才能的评审,应证明实验室具备了必要的物力、人力和信息资源,且实验室人员对所从事的检测和/或校准具有必要的技能和专业技术。该评审也可包括往常参加的实验室间比对或才能验证的结果和/或为确定测量不确定度、检出限、置信限等而使用的已经知道值样
16、品或物品所做的试验性检测或校准计划的结果。注3:合同能够是为客户提供检测和/或校准效劳的任何书面的或口头的协议。4.4.2 应保存包括任何严重变化在内的评审的记录。在执行合同期间,就客户的要求或工作结果与客户进展讨论的有关记录,也应予以保存。注:对例行和其他简单任务的评审,由实验室中负责合同工作的人员注明日期并加以标识(如签名缩写)即可。对地重复性的例行工作,假如客户要求不变,仅需在初期调查阶段,或在与客户的总协议下对持续进展的例行工作合同批准时进展评审。关于新的、复杂的或先进的检测和/或校准任务,则需保存较全面的记录。4.4.3 评审的内容应包括被实验室分包出去的所有工作。4.4.4 对合同
17、的任何偏离均应通知客户。4.4.5 工作开场后假如需要修正合同,应重复进展同样的合同评审过程,并将所有修正内容通知所有遭到妨碍的人员。4.5 检测和校准的分包4.5.1 实验室由于未意料的缘故(如工作量、需要更多专业技术或临时不具备才能)或持续性的缘故(如通过长期分包、代理或特别协议)需将工作分包时,应分包给合格的分包方,例如能够遵照本准则要求进展工作的分包方。4.5.2 实验室应将分包安排以书面方式通知客户,适当时应得到客户的准许,最好是书面的同意。4.5.3 实验室应就其分包方的工作对客户负责,由客户或法定治理机构指定的分包方除外。4.5.4 实验室应保存检测和/或校准中使用的所有分包方的
18、注册材料,并保存其工作符合本准则的证明记录。4.6 效劳和供给品的采购4.6.1 实验室应有选择和购置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有妨碍的效劳和供给品的政策和程序。还应有与检测和校准有关的试剂和耗费材料的购置、验收和存储的程序。4.6.2 实验室应确保所购置的、妨碍检测和/或校准质量的供给品、试剂和耗费材料,只有在经检查或证明符合有关检测和/或校准方法中规定的标准标准或要求之后才投入使用。所使用的效劳和供给品应符合规定的要求。应保存所采取的符合性检查活动的记录。4.6.3 妨碍实验室输出质量的物品采购文件中,应包含描绘所购效劳和供给品的材料。这些采购文件在发出之前,其技术内容应通过审查和批准。注:该描
19、绘可包括型式、类别、等级、精确的标识、规格、图纸、检查说明、包括检测结果批准在内的其他技术材料、质量要求和进展这些工作所依照的质量体系标准。4.6.4 实验室应对妨碍检测和校准质量的重要耗费品、供给品和效劳的供给商进展评价,并保存这些评价的记录和获批准的供给商名单。4.7 效劳客户实验室应与客户或其代表合作,以明确客户的要求,并在确保其他客户机密的前提下,同意客户到实验室监视与其工作有关的操作。注1:这种合作可包括:a)同意客户或其代表合理进入实验室的相关区域直截了当观察为其进展的检测和/或校准。b)客户为验证目的所需的检测和/或校准物品的预备、包装和发送。注2:客户特别注重与实验室保持技术方
20、面的良好沟通并获得建议和指导,以及依照结果得出的意见和解释。实验室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宜与客户尤其是大宗业务的客户保持联络。实验室应将检测和(或)校准过程中的任何延误和主要偏离通知客户。注3:鼓舞实验室从其客户处搜集其他反响材料(例如通过客户调查),不管是正面的依然负面的反响。这些反响可用于改良质量体系、检测和校准工作及对客户的效劳。4.8 投诉实验室应有政策和程序处理来自客户或其他方面的投诉。应保存所有投诉的记录,以及实验室针对投诉所开展的调查和纠正措施的记录(见4.10)。4.9 不符合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操纵4.9.1 当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任何方面,或该工作的结果不符合其程序或客户同意的
21、要求时,实验室应施行既定的政策和程序。该政策和程序应保证:a) 确定对不符合工作进展治理的责任和权力,规定当不符合工作被确定时所采取的措施(包括必要时暂停工作,扣发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b) 对不符合工作的严峻性进展评价;c) 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同时对不符合工作的可接受性作出决定;d) 必要时,通知客户并取消工作;e) 确定批准恢复工作的职责。注:对质量体系或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的不符合工作或咨询题的鉴别,可能在质量体系和技术运作的各个环节进展,例如客户投诉、质量操纵、仪器校准、耗费材料的核查、对员工的调查或监视、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的核查、治理评审和内部或外部审核。4.9.2 当评价说明不符合工
22、作可能再度发生,或对实验室的运作对其政策和程序的符合性产生疑心时,应立即执行4.10中规定的纠正措施程序。4.10 纠正措施4.10.1 总则实验室应制定政策和程序并规定相应的权力,以便在确认了不符合工作、偏离质量体系或技术运作中的政策和程序时施行纠正措施。注:实验室质量体系或技术运作中的咨询题能够通过各种活动来确认,例如不符合工作的操纵、内部或外部审核、治理评审、客户的反响或员工的观察。4.10.2 缘故分析纠正措施程序应从确定咨询题根本缘故的调查开场。注:缘故分析是纠正措施程序中最关键有时也是最困难的部分。根本缘故通常并不明显,因而需要细心分析产生咨询题的所有潜在缘故。潜在缘故可包括:客户
23、的要求、样品、样品规格、方法和程序、员工的技能和培训、耗费品、设备及其校准。4.10.3 纠正措施的选择和施行需要采取纠正措施时,实验室应确定将要采取的纠正活动,并选择和施行最能消除咨询题和防止咨询题再次发生的措施。纠正措施应与咨询题的严峻程度和风险大小相习惯。实验室应将纠正活动调查所要求的任何变更制定成文件并加以施行。4.10.4 纠正措施的监控实验室应对纠正措施的结果进展监控,以确保所采取的纠正措施是有效的。4.10.5 附加审核当对不符合或偏离的鉴别导致对实验室符合其政策和程序,或符合本准则产生疑心时,实验室应尽快依照4.13条的规定对相关活动区域进展审核。注:附加审核常在纠正措施施行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2年ISO IEC 17025-1999检验和校准实验室的能力的通用要求 2022 ISO 17025 1999 检验 校准 实验室 能力 通用 要求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