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_民法(三).ppt
《法律基础_民法(三).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基础_民法(三).ppt(9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第五讲 民法(三)法律基础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合同不履行义务或者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民事责任的特点1.主要是财产责任2.违约或违法方的责任3.弥补受害人损失的责任4.可通过协商解决的责任5.以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责任民事责任的分类正当防卫的民事责任不可抗力的民事责任紧急避险的民事责任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正当防卫和不可抗力责任是可以免除的责任。凡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行为,即使造成侵权人伤亡的,既不承担刑事责任,也不承但民事责任。不可抗力是指无法抗拒的自然力量。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可不承担民事责任。在合同履行中遇到不可抗力,要及时告诉对
2、方,以便对方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紧急避险的民事责任。有以下几种情况:因自然原因紧急避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为了他人或个人的利益而采取的紧急避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责任或由受益人承担责任。案例案例 因雷电使一栋住宅楼三楼起火,甲的儿子被困于房中,情急之下,甲抓起一楼房内乙的毛毯冲向三楼,将儿子救出,但毛毯却被烧得千疮百孔。乙要求甲赔偿毛毯,但甲因全部家产被大火烧毁,只愿意给予适当补偿。甲的做法是否合法?答:甲的做法合法。法律规定,因自然原因而紧急避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可适当进行补偿。案例案例 甲欲强奸乙,乙急喊:“有人来了!”甲回头看时,乙用力将甲推入一
3、水塘中,甲不会游泳被淹死。问:乙是否要承担责任?答:乙不要承担任何责任。因为乙的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既不要承担刑事责任,也不要承担民事责任。案例案例 卡车司机甲,因连夜驾车过于疲劳,伏在方向盘上打瞌睡,使运行中的卡车驶上逆行道,向一辆正常行使的公共汽车撞去,公共汽车司机为避免车毁人亡的事故发生,急驶向右边的人行道,将骑车人乙撞伤。问:乙的伤害损失由谁承担责任?答:乙的伤害损失由卡车司机甲承担责任。因为甲是引起险情的人。侵权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有两种: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 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以过错为原则,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应符合
4、以下四个条件:1.有损害事实。是指对受害人造成物质的和精神的损害。2.行为违法。是指违反了民事法律。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案案例例 甲、乙是邻居,因细故争吵,甲对儿女们说:“给我打!”甲的长子、次女二人殴打乙时,长子一拳打伤乙眼。乙花去医疗费500元,遂向法院起诉索赔。甲以自己并未动手拒赔,次女以未打乙眼也拒赔(甲的子女均已成年并独立生活)。本案谁应负担500元医疗费?_A.甲;B.甲长子;C.甲次女;D.乙解析:解析:本案为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中的共同侵权问题。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实行过错原则。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实行过错原则。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必
5、须满足四个条件: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必须满足四个条件:1.有有损损害害事事实实。是是指指侵侵权权行行为为人人对对他他人人造造成成物物质质损损害害和和精精神损害。神损害。2.行为违法。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行为违法。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3.违法行为与违法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违法行为与违法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行为人有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应选ABC 在此案中,在此案中,3.甲等三人的违法行为与乙眼睛受到伤害甲等三人的违法行为与乙眼睛受到伤害有因果关系;有因果关系;1.由于甲等三人的行为造成乙眼睛受到伤由于甲等三人的行为造成乙眼睛受到伤害
6、;害;2.甲等三人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公民的人身权利是甲等三人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受民法保护的;受民法保护的;4.甲等三人有过错,具体表现为故意。甲等三人有过错,具体表现为故意。民民法法通通则则第第一一百百三三十十条条规规定定:“二二人人以以上上共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连带责任。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连带责任。”最最高高法法院院关关于于若若干干意意见见第第148条条规规定定:“教教唆唆、帮帮助助他他人人实实施施侵侵权权行行为为的的人人,为为共共同同侵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权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甲甲虽虽未未直直接接动动手手,但但教教唆唆、帮帮助助他他
7、人人实实施施侵侵权权行行为为的人,也为共同侵权人。的人,也为共同侵权人。甲甲次次女女虽虽未未打打乙乙的的眼眼睛睛,但但是是在在共共同同侵侵权权中中造造成成乙乙伤害的,同样要负责任。伤害的,同样要负责任。故此题应选故此题应选ABC因因此此本本案案为为共共同同侵侵权权的的民民事事责责任任,由由甲甲等等三三人人共共同同承承担担乙乙治治疗疗眼眼睛睛的的 500 元元医医疗疗费费,而而且且要要承承担担连连带带责责任任,即即他他们们三三人人中中的的任任何何一一人人都都有有义义务务全全部部承承担担 500 元元的的医医疗疗费费,在在三三人人内内部部再再按按份份承承担担 500 元元。全全部部承承担担的的人人
8、,有有权权向向其其他他二二人人追追偿他们应该承担的份额。偿他们应该承担的份额。案例案例 甲翻越铁栅栏横穿街道,汽车司机乙虽紧急刹车,但还是撞伤了甲。问:乙是否要承担甲的伤害责任?答:此案属于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中的受害人的过错问题。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应具备的条件有:1.有损害事实。即对受害人造成物质、人身、精神损害。2.行为违法。违反了民事法律。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包括故意与过失。在此案中:1.有损害事实,乙的汽车将甲撞伤。2.无违法行为。汽车司机是正常行驶,其行为不违法。而甲翻越铁栅栏的行为是违法的。3.甲的违法行为与自己被撞伤有因果关系。4.甲的行为有过错
9、。表现为过失。甲应该预见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其行为有过错。此案中损害结果的出现,完全是由于甲的过错造成的,而乙没有过错,故不承担甲的损害责任。甲的损害责任应由自己承担。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是不以过错为条件的民事责任,即使行为人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要承担责任的,也必须承担民事责任。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实行无过错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合理分但原则。法律如此规定的原因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目的在于更好地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促进法人和公民增强责任心,教育和管理好自己的工作人员和所监护的对象,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增加预见性,采取各种措施,避免给他人造
10、成不应有的损害。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有以下几种:(一)企业法人的工作人员在经营活(一)企业法人的工作人员在经营活中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中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构成此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必须具备两个要件:1.损害是由工作人员以企业法人名义在从事经营活动中造成的;2.损害结果的发生与工作人员的过错有因果关系。案例 李某乘坐甲、乙为售票员的公共汽车。因车上拥挤,李未及时买票,甲出言不逊,于是李与甲发生争吵,吵后李某还是买了票。李将要下车时,甲突然对乙喊:“李某没有买票,抓住他!”乙一把拉住李某,李某用力挣脱,乙失手使
11、李某摔倒在前门车下,胳膊摔断,右手残废。问:此案如何处理?解析:解析:此案为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所所谓谓特特殊殊侵侵权权的的民民事事责责任任,是是不不以以过过错错为为条条件件的的民民事事责责任任,即即使使行行为为人人(包包括括法法人人)没没有有过过错错,但但法法律规定要承担责任的,也必须承担民事责任。律规定要承担责任的,也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构成此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必须具备两个要件:构成此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必须具备两个要件:1.损害是由工作人员以企业法人名义在从事经营活动中损害是由工作人员以企业法人名义在从事经营活动中造成的;造成的;2.损害结果的发生与工作人员的过错有因果关系。损害结果的发
12、生与工作人员的过错有因果关系。在本案中:在本案中:1.甲、乙虽然造成李某的伤害,但甲、乙是以企甲、乙虽然造成李某的伤害,但甲、乙是以企业法人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业法人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2.损害结果的发生与损害结果的发生与 甲、乙行为的过错有因果关甲、乙行为的过错有因果关系。李某已买了车票,但甲为了报复李某,却系。李某已买了车票,但甲为了报复李某,却故意说李某没有买车票,从而误导乙拉住李某故意说李某没有买车票,从而误导乙拉住李某不让其下车,并且由于失手,使李某遭受伤害。不让其下车,并且由于失手,使李某遭受伤害。基于上述两点,企业法人公交公司虽无直接过错,基于上述两点,企业法人公交公司虽无直接过
13、错,但法律规定必须承担责任,就应承担李某的伤但法律规定必须承担责任,就应承担李某的伤害责任。害责任。企企业业法法人人承承担担了了责责任任之之后后,企企业业法法人人有有权权向向有有过过错错的的工工作作人人员员追追偿偿有有关关的的损损失失。由由于于本本案案的的过过错错主主要要在在甲甲,公公交交公公司司有有权向甲追偿损失,但这是企业内部的事。权向甲追偿损失,但这是企业内部的事。(二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民民法法通通则则第第一一百百二二十十一一条条规规定定:“国国家家机机关关或或者者国国家家机机关关工工作作人人员员在在执执行行职
14、职务务中中,侵侵犯犯公公民民、法法人人的的合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最最高高法法院院关关于于若若干干意意见见第第一一百百二二十十五五条条规规定定:“国国家家机机关关工工作作人人员员在在执执行行职职务务中中,给给公公民民、法法人人的的合合法法权权益益造造成成损损害害的的,国国家家机机关关应应当当承承担担民民事事责任。责任。”构成此特殊侵权民事责任必须具备两个要求:构成此特殊侵权民事责任必须具备两个要求:1.损害结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造成的;损害结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造成的;2.损损害害结结果果的的发发生生与与国国家家机机关关工工
15、作作人人员员的的过过错错有有因因果果关关系。系。只只要要符符合合上上述述两两个个要要求求,国国家家机机关关就就必必须须承承担担给给公公民民、法人造成的损害责任。法人造成的损害责任。案案例例 1.甲因工商局王某来店中吃饭时,按价收了钱,王某不高兴,将甲的营业执照收缴,停业几日,损失数百元,甲的损失应由王赔偿。()2.卫生防疫站的干部王某去个体户李某饭店吃饭时,因李某收了钱,王某便对其他食客说:“李某的饭菜不干净”。结果食客纷纷退席,使饭店萧条数日,损失数百元。此损失应由卫生防疫站赔偿。()在案例在案例1中,中,1.损损害害结结果果是是由由工工商商局局的的王王某某在在执执行行职职务务中中造造成成的
16、的,因因为为收收缴缴营业执照是执行职务行为;营业执照是执行职务行为;2.损损害害结结果果的的发发生生与与王王某某错错误误地地执执行行职职务务有有因因果果关关系系。王王某某是是因因为为李李某某收收了了饭饭菜菜钱钱不不高高兴兴才才收收缴缴李李某某的的营营业业执执照照的的,不不符合收缴营业执照的法定条件,其行为属于故意过错。符合收缴营业执照的法定条件,其行为属于故意过错。据此,国家机关某工商局就应承担由此给李某造成的损失。据此,国家机关某工商局就应承担由此给李某造成的损失。国国家家机机关关承承担担责责任任后后,有有权权向向有有过过错错的的工工作作人人员员追追偿偿有有关的损失,但这是国家机关内部的事。
17、关的损失,但这是国家机关内部的事。在案例在案例2中,中,1.损害结果的发生,并不是由卫生防役站的王某执行职损害结果的发生,并不是由卫生防役站的王某执行职务造成的,而是王某执行职务以外的行为造成的。王某务造成的,而是王某执行职务以外的行为造成的。王某因李某收了饭菜钱之后,因不高兴,并未表明自己的身因李某收了饭菜钱之后,因不高兴,并未表明自己的身份,就捏造事实损害李某饭店的名誉,从而造成损害结份,就捏造事实损害李某饭店的名誉,从而造成损害结果的;果的;2.李某的损害,与王某捏造事实的个人行为有因果关系。李某的损害,与王某捏造事实的个人行为有因果关系。因此,李某的损失应由王某个人承担。因此,李某的损
18、失应由王某个人承担。(三三)从事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从事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害的民事责任民民法法通通则则第第一一百百二二十十三三条条规规定定:“从从事事高高空空、高高压压、易易燃燃、易易爆爆、剧剧毒毒、放放射射性性、高高速速运运输输工工具具等等对对周周围围环环境境有有高高度度危危险险的的作作业业造造成成他他人人损损害害的的,应应当当承承担担民民事事责责任任;如如果果能能够够证证明明损损害害是是由由受受害害人人故故意意造造成成的的,不不承承担担民民事事责责任。任。”这这类类损损害害赔赔偿偿责责任任是是一一种种典典型型的的无无过过错错责责任任,作作业业者者即即使使没没有有过过错
19、错,只只要要造造成成他他人人损损害害的的,就就必必须须承承担担民民事事责责任任。除除非非能能够够证证明明损损害害是是由由受受害害人人故故意意造造成成的的,这这是是作业者免除责任的唯一条件作业者免除责任的唯一条件。法法律律之之所所以以这这样样规规定定,是是因因为为这这类类高高度度危危险险作作业业在在现现有有技技术术水水平平、设设备备条条件件下下,虽虽然然作作业业者者以以极极其其谨谨慎慎的的态态度度经经营营管管理理,仍仍然然难难以以避避免免给给他他人人的的人人身身和和财财产产造造成成损损害害。对对于于这这种种损损害害,如如果果局局限限于于过过错错责责任任原原则则,显显然然不不利利于于保保护护公公民
20、民和和法法人人的的合合法法权权益益,也也不不利利于于增增强强从从事事高度危险作业的组织和个人的工作责任心。高度危险作业的组织和个人的工作责任心。构成此类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的条件有:构成此类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的条件有:1.有损害后果存在;有损害后果存在;2.损害后果与作业人的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损害后果与作业人的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3.受害人对损害的造成无故意。受害人对损害的造成无故意。只要符合上述三条的,作业人就必须承担责任。只要符合上述三条的,作业人就必须承担责任。案案例例 陆某为某装潢公司的临时工,在为一家电源设备厂装修一项工程时,因口渴去找水喝,看到底楼车间内有一只不锈钢桶,桶盖上还放着
21、一把勺子,便随手打开桶盖一看,里面是无色透明的液体,陆以为是冷 开 水 无 疑,便 用 勺 子 舀 出 喝 了 一 口。不料“水”一入口,陆猛然感到口腔、喉咙仿佛被火烧电灼一般,剧痛难忍,顿时口吐白沫。急送医院治疗。原来陆喝下的并不是“冷开水”,而是电源设备厂用于生产的氢氧化钾溶液。氢氧化钾无色透明,状如白水,具有极强的腐蚀作用。陆虽多方治疗,用去医疗费2万多元,但仍失去了发音功能成了哑吧。陆与电源设备厂和装潢公司协商赔偿不成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判决电源设备厂和装潢公司按60和40的比例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和伤残后生活补助费、被抚养人必要的生活费,一次性补偿等共计6万7千
22、多元。问:法院为何这样判决?解析解析:此案属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所涉及的是从事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谁承担责任的问题。构成此类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的条件:构成此类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的条件:1.1.有损害后果存在。有损害后果存在。陆某误食氢氧化钾,造成陆某咽喉陆某误食氢氧化钾,造成陆某咽喉烧伤致哑。烧伤致哑。2.2.损害后果与作业人的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损害后果与作业人的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陆某的伤陆某的伤害与电源设备厂使用氢氧化钾这种高度危险作业有因害与电源设备厂使用氢氧化钾这种高度危险作业有因果关系。果关系。3.3.受害人对损害的造成无故意。受害人对损害的造成无故意。陆某在不知是氢氧
23、化钾陆某在不知是氢氧化钾的情况下,才误食的,虽有过失,但决不是故意。的情况下,才误食的,虽有过失,但决不是故意。据此,电源设备厂应承担陆某的损害赔偿责任。据此,电源设备厂应承担陆某的损害赔偿责任。二、装潢公司负有教育自己职工(包括临时工)注意安二、装潢公司负有教育自己职工(包括临时工)注意安全的义务,但装潢公司未能履行义务,因此也有责任全的义务,但装潢公司未能履行义务,因此也有责任承担陆某的损失。承担陆某的损失。三、陆某虽是一临时工,但毕竟是成年人,对事三、陆某虽是一临时工,但毕竟是成年人,对事物应有一定的识别能力,其误食化学品致残,物应有一定的识别能力,其误食化学品致残,本人亦有一定责任。根
24、据民法通则第一百本人亦有一定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三十一条:“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综上所述,对陆某的损害应有三方承担责综上所述,对陆某的损害应有三方承担责任,但电源设备厂应承担主要责任,装潢公司任,但电源设备厂应承担主要责任,装潢公司承担次要责任,陆某的责任最小,因此,法院承担次要责任,陆某的责任最小,因此,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的判决是正确的。(四四)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发生倒塌、坠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发生倒塌、坠落、脱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落、脱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
25、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但坠落造成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这类案件实行过错推定原则。所谓过错推定原则是这类案件实行过错推定原则。所谓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当损害发生后,首先推定所有者或管理者有过错,指,当损害发生后,首先推定所有者或管理者有过错,只有所有者或管理者证明损害完全是由受害人或第三人只有所有者或管理者证明损害完全是由受害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才不承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法律 基础 民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