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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T建筑施工现场平安消费治理规程(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safety Production in Construction Site)目 次前言1 总则12 标准性援用文件13 术语24 施工工程平安治理34.1 危险源识别 34.2 平安消费目的44.3 组织机构 54.4 平安消费责任制度54.5 平安消费治理人员的装备84.6 平安消费治理制度 95 施工工程平安治理的施行与操纵105.1 一般规定 105.2 平安消费资金保障115.3 平安专项施工方案115.4 平安消费教育培训135.5 平安技术交底145.6 分包
2、单位治理155.7 平安物资供给单位治理155.8 设备平安治理165.9 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治理175.10 环境与卫生治理195.11 消费平安事故报告245.12 应急预案256 检查与改良29前 言本标准由湖北省建立厅提出。本标准由湖北省建立工程质量平安监视总站归口。本标准由湖北省建立工程质量平安监视总站、武汉建筑工程股份主编。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有:叶兵、胡曙海、施加军、周伟、李文生、阮光汉、张红涛、蒲宇锋、何汉莲、刘红、李新峰、王如绯。建筑施工现场平安消费治理规程1 总 则1.1 为了提高湖北省建筑施工平安消费水平,实现施工现场平安消费治理的标准化、标准化和系统化,促进展业开展,依照
3、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建筑平安消费治理实际,制定本规程。1.2 本规程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旧房撤除工程,市政根底设备工程可参照执行。不适用于抢险救灾工程、公民自建房屋以及房屋维修的施工。1.3 本规程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1.4 本规程是标准施工现场平安消费治理,明确参建各方的治理职责和要求,考核和检查施工现场平安标准化治理的根本依照。1.5 施工现场平安消费治理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迫性标准的规定。2 标准性援用文件本规程依照以下标准性文件,结合湖北省建筑施工平安实际制定
4、。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援用而成为本规程条款。援用文件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立工程平安消费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 平安消费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消费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部令第139号 城市建筑垃圾治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部令第166号 建筑起重机械平安监视治理规定JGJ59-99 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JGJ /T77-2003 施工企业平安消费评价标准JGJ146-2004 建筑
5、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办【2005】89号 建筑工程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治理规定建质【2004】213号 危险性较大工程平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方法建质【2007】255号 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治理暂行规定建质【2008】75号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治理规定建质【2008】76号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方法建质【2008】91号 建筑施工企业平安消费治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装备方法3 术语3.1 建筑施工现场 (Construction Site) 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展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包括建立单位划定的区域和
6、场所、施工单位和个人为完成建筑产品而租用或购置的区域或场因此及消费活动中临时占用的公共区域和场所等。3.2 施工工程 (Construction Project) 施工企业自工程施工投标开场到保修期满为止的全过程中完成的工程。在本规程中详细指总承包单位组建的工程部。3.3 平安消费 (Safety Production)为预防消费过程中发惹事故而采取的各种措施活动。3.4 本质平安 (Intrinsically Safe)是指设备、设备或技术工艺含有的、内在的能够从根本上防止发惹事故的功能。3.5 工程总承包单位 (Project Contractor)在协议书中商定,被工程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
7、程施工承包主体资历的当事人,或获得该当事人资历的合法继承人。3.6 工程分包单位 (Project Separate Contractor) 工程承包人依照施工合同的商定,将承包的工程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当事人。3.7 危险源 (Dangerous Source) 是指可能造成人员损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3.8 事故 (Accident)是指人们在进展有目的的活动过程中,发生了违犯人们意愿的不幸事件,使其有目的的行动临时或永久地停顿。事故可能造成人员的死亡、损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3.9 事故隐患 (Accident Potential) 泛指消
8、费系统(施工现场)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平安行为、物的不平安状态和治理上的缺陷。3.10 特种作业 (Special Work)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别人及四周设备的平安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作业。直截了当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3.11 三级平安教育 (New Workers Safety Education)新工人必须进展的公司、工程、班组三级平安教育。3.12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Personal Labor Protective Equipment) 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平安帽、平安带以及平安(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
9、尘(毒)口罩等保护从业人员不受危害的物品。4 施工现场平安治理4.1 危险源识别4.1.1 危险源是导致施工现场发惹事故的根源,施工工程必须把危险源作为工程平安操纵的主要对象。4.1.2 施工工程在施工治理总筹划时必须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展识别、评价和操纵筹划。识别与施工现场相关的所有危险源,评价出严重危险源。4.1.3 危险源识别的方法有:a) 现场观察:由具备一定平安知识,掌握一定执业健康与环保方面法律法规、标准标准的调查者通过对施工现场作业环境的观察,发觉施工现场所存在的危险源。b) 询征询、交谈:调查者通过对施工工程某项工作或者作业有丰富经历的人进展交谈,从中初步分析出该项工作或作业中
10、所存在的危险源。c) 获取外部信息;从有关类似企业、类似工程、文献材料、专家征询等方面获取有关危险源方面的信息,加以分析研究,结合本工程实际,进展归纳总结。d) 查阅有关记录:通过查阅企业的事故记录,从中发觉存在的危险源。4.1.3 施工工程应组织有系统平安工程知识的专家、经历丰富的消费技术人员和治理人员组成评价组,通过定性和定量结合的方法,结合评价组人员的经历和推断才能,对治理、人员、工艺、设备、设备等方面已识别的危险源进展评价分级,确定对本工程施工平安有严重妨碍的严重危险源。4.1.3 对识别出的严重危险源必须制定针对性的平安风险操纵措施和治理方案,在施工过程中予以施行,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活
11、动,验证各项措施和方案的施行情况。4.1.4 施工工程在施行拟采取的平安风险操纵措施之前应先对以下要求进展充分性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组织施行:a) 该平安风险操纵措施是否会产生新的危险源。b) 该平安风险操纵措施是够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结合工程工程进度、本钱压力等情况能否被应用于工程实际。c) 遭到危险源平安风险妨碍的相关方如何评价该预防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d) 结合法律法规、标准标准及相关要求和施工工程的平安目的,该平安风险操纵措施是否能使平安风险妨碍降低到能够接受或容许的水平。e) 该平安风险操纵措施是否选定了标本兼治或投资效果最正确的处理方案,资金是否能够保证。4.1.5 施工工
12、程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将所识别的严重危险源及操纵措施通过公示、学习班等方式告知现场施工人员。4.1.6 在施工过程中,应依照法律法规、标准标准、施工工艺、相关方要求与投诉的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原有识别、评价和操纵筹划结果进展评审,必要时进展更新,并加以改良。 4.2 平安消费目的4.2.1 施工工程应在“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下,依照工程承包合同商定,结合施工企业总体目的和创优计划,确定本工程的平安消费治理目的和指标。4.2.2 施工工程应以杜绝人员死亡、杜绝严重财产损失、杜绝发生严重社会不良妨碍事件为根本目的,倡导本质平安治理,追求施工全过程零事故,施工现场零缺陷的平安治理目的
13、。4.2.3 施工工程平安消费治理目的应量化,通过目的预测和系统分析等科学的方法,确定适宜的平安消费治理目的值。对妨碍目的实现的严重危险源、危险要素应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实现预先操纵。4.2.4 施工工程平安目的应层层分解,逐级落实,与责任制挂钩,施行考核与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制定详细的工作步骤和操纵措施,并构成治理文件。4.2.5 施工工程应定期对平安目的的完成情况进展考核,并适时制定纠正措施,改良工作程序,以确保总体目的的实现。4.3 组织机构4.3.1 施工工程应当组建以工程负责人为首的平安消费领导小组,对施工现场的平安治理施行总的操纵,全面平衡、协调各项消费运营活动与平安
14、消费的关系,实现本质平安。4.3.2 工程工程平安消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应能全面操纵工程施工各个消费环节的平安情况,能够及时处理可能带来平安隐患的技术、治理、资金等征询题。4.3.3 工程工程平安消费领导小组应能在企业和工程建立单位的领导下,单独承担建筑施工现场平安治理工作,自主组织开展平安治理活动。4.3.4 工程工程平安消费领导小组应由工程部治理人员组成。企业治理人员一般不担任工程平安领导小组成员。4.3.5 建立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平安消费领导小组由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工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平安员组成,组长由总承包单位工程负责人担任。4.3.6 施工现场应设立平安消
15、费治理机构以详细施行平安消费治理,但平安消费领导小组不能替代平安消费治理部门。4.3.7 施工工程平安消费领导小组职责 a)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平安消费法律法规和标准; b) 组织制定工程平安消费治理制度并监视施行;c) 编制工程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d) 保证工程平安消费费用的有效使用;e) 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平安专项施工方案; f) 开展工程平安教育培训;g) 组织施行工程平安检查和隐患排查;h) 建立工程平安消费治理档案;i) 及时、如实报告平安消费事故。4.4 平安消费责任制度4.4.1 平安消费责任制度是施工工程各项平安治理制度的核心。平安责任制度的建立必须把“管消费
16、必须管平安”的原则从制度上固定下来,把平安与消费从组织上统一起来,按职责分工,明确各层次、各类人员平安消费责任。4.4.2 施工工程平安消费责任制必须覆盖的人员包括工程负责人、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工长(施工员)、班组长及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组成的消费指挥系统的每一名治理人员。4.4.3 施工工程平安消费责任制度必须覆盖的部门及其主要职责包括:a) 消费:在明确平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合理组织指挥消费,落实平安消费的“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消费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平安工作。b) 平安:对各项专项平安方案、平安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展监视检查。c) 技术:编制
17、各项专项平安方案从工艺、技术上确保符合平安消费条件,向作业人员进展平安技术交底。d) 机械:确保工程设备、电气等方面的专业性平安治理。e) 劳务:对分包单位的平安治理。f) 运营:负责对分包方、分供方资历资质治理和合同审核。g) 材料:平安设备所需各类物质的采购、保管、发放的治理。h) 财务:平安消费保障资金的治理。i) 教育:职工的平安消费技能教育和平安知识培训。j) 劳资:施工治理人员的资历治理。k) 保卫、卫生、后勤:消防、行政、生活设备的平安卫生治理。l) 工会:保障从业人员自我保护的合法权利。4.4.4 施工工程应落实平安消费责任制度,对工程平安消费治理目的的分解、监视检查、考核以及
18、奖惩做出详细的规定,构成文件并组织施行。4.4.5 施工工程负责人主要职责 a) 落实平安消费责任制度、平安消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b) 确保平安消费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 c) 组织制定平安施工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d) 及时、如实报告消费平安事故。4.4.6 施工工程专职平安员主要职责 a) 负责施工现场平安消费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b)现场监视危险性较大工程平安专项施工方案施行情况; c) 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d) 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平安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e) 关于发觉的严重平安隐患,有权向企业平安消费治理机构报告;f) 依法报告消费平安事故情况。4.4.
19、7 施工工程技术负责人主要职责:a) 对职工进展经常性的平安教育;b) 参加严重事故调查,并作出技术方面的鉴定;c) 在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时,研究和采取平安防护措施;d) 有权回绝上级平安的严峻危及平安消费的指令和意见;e) 定期召开技术、质量、平安组负责人会议,分析本工程的平安消费情势,研究处理平安技术征询题;f) 贯彻上级有关平安消费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制定本工程平安技术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g) 催促技术部门对新产品、新材料的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提出平安技术要求,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消费过程中出现的平安技术征询题;h) 定期布置和检查平安部门的工作,协助组织平安大检查,对
20、检查中发觉的严重隐患,负责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施行。4.4.8 施工工程工长(施工员)主要职责: a) 认真执行国家平安消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平安施工方案,如需修正,必须通过原编制、审批部门的批准;b)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消费活动中,必须同时把平安工作贯穿到每一个详细环节中去,特别是要做好有针对性的书面平安技术交底;c) 遇到消费与平安发生矛盾时,消费必须服从平安;d) 有权回绝不科学、不平安的消费指令,不违章指挥,坚持有证操作规定;e) 发生严重事故、严重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同时采取防护措施;f) 负责所管辖的施工现场环境卫生,以及一
21、切平安防护设备,严格恪守、执行各项平安技术交底;g) 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平安消费,组织班组学习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正确使用平安防护用品。4.4.9 施工工程班组长主要职责a) 开好班前、班后的平安会议;b)对新工人进展现场教育,并使其熟悉施工现场工作环境;c) 除了掌握施工技术、质量等征询题外,还应负责本班组的平安消费;d) 及时采纳平安员、兼职平安员的正确意见,发动班组共同搞好文明施工工作;e) 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规程、规章制度,组织平安活动、检查执行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遵从专职平安员的指导,教育班组职工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工作;f) 认真恪守消费规程和有关平安消费制度,
22、依照本班组的技术、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对本班组再消费中的平安负责;g) 经常检查施工场地的平安情况,发觉征询题及时处理或上报,检查机械设备等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并消除一切可能引起事故的隐患,采取有效的平安防护措施;h)发生严重事故或严重未遂事故时,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并组织全班组人员认真分析,汲取教训,提出防备措施。4.4.10 施工工程各参建单位平安消费责任4.4.10.1 总承包单位平安消费责任 a) 建立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平安消费负总责。 b)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立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平安消费治理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总承包单
23、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平安消费承担连带责任。4.4.10.2 分包单位平安消费责任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平安消费治理制度,设置平安治理机构,落实本单位平安消费防护措施,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平安消费治理。分包单位不服从治理导致消费平安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4.5 平安消费治理人员的装备4.5.1 施工工程应按工程规模设平安治理机构或装备专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平安消费进展监视检查。总承包单位装备工程专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4.5.1.1 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装备。a) 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b) 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c) 5万平方
24、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装备专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成立专门平安消费治理机构。4.5.1.2 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装备。a) 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b) 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c) 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装备专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成立专门平安消费治理机构。4.5.2 分包单位装备工程专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a) 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依照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b) 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装备1名专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装备2名专职平
25、安消费治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装备3名及以上专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并依照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4.5.3 施工作业班组应当设置兼职平安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展平安监视检查。兼职平安员由施工作业班组长担任。4.5.4 采纳“四新”时平安员的装备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要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工程,工程专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的数量应当依照施工实际情况,在4.4.1、4.4.2规定的装备标准上增加。4.6 平安消费治理制度 施工工程应当贯彻执行公司按照施工企业平安消费评价标准(JGJ /T77-2003)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6、,还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本工程的各项平安消费治理制度,并认真施行到位。施工工程应当独立建立的规章制度包括: a)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b) 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和备案制度; c) 施工作业人员三级教育制度; d) 文明施工治理制度; e) 平安防护器具使用治理制度; f) 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制度;g) 隐患排查制度; h) 严重危险源监操纵度; i) 消防保卫制度;j) 食堂卫生治理制度;k) 其他制度。5 施工工程平安治理的施行与操纵5.1 一般规定5.1.1 参与工程施工的各方主体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平安消费条件等,依法获得相应
27、等级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5.1.2 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工程实行分包时,应当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资历及平安消费许可证的专业承包单位或劳务分包单位,并加强对分包单位平安消费治理的检查。5.1.3 施工工程应当装备足够人数的专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 专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负责对平安消费进展现场监视检查。发觉平安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工程负责人和平安消费治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5.1.4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工程负责人、专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应当经建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工程其他治理人员必须通过平安培训,具备相应的平
28、安消费知识和平安治理才能方可任职。5.1.5 施工工程的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司索工、建筑起重司机(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建筑电焊工、建筑用中小型机械(钢筋机械、切割机、搅拌机)操作工、建筑用场内机动车辆(压路机、挖掘机、叉车、推土机等)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专门的平安作业培训,并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历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5.1.6 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分开设置,并保持平安间隔。办公区、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平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平
29、安使用要求。 5.1.7 施工现场对因建立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在城市市区内的建立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5.1.8 施工现场应当恪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5.1.9 施工现场应当在入口处、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备、脚手架、出入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平安警示标志,平安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5.1.10 施工工程应当建立消
30、防平安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平安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平安治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装备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平安出口处设置明显的平安通道标志。5.1.11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正确配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施工作业人员所在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等)必须按照规定免费发放或更换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治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5.1.12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技术技能,身体健康。特别工种人员不得超过55岁,其它岗位人员不得超过60岁,不得雇用未成年人。5.1.13 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
31、员办理意外损害保险。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办理。意外损害保险费是直截了当工程费中现场治理费的组成部分,该费用列入建筑安装工程本钱,不得向企业职工摊派。意外损害保险期限自建立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5.2 平安消费资金保障5.2.1 施工工程应建立平安消费资金保障制度。平安消费资金保障制度应对平安消费资金的计划编制、支付使用、监视治理和验收报告的治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作出详细规定。5.2.2 施工现场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治理和使用应按照建立部建筑工程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治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5.2.3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
32、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时,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规定。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单独施行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按时支付所需费用。5.2.4 施工工程应当确保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治理中单独列出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工程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工程平安消费治理机构和专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进展现场监视检查,并有权向建立主管部门反映情况。5.2.5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程及合同商定及时向分包
33、单位支付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规程和合同商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平安防护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5.3 平安专项施工方案5.3.1 施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平安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平安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施行,由专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进展现场监视。 5.3.2 平安专项施工方案包括:a)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纳支护构造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四周环境复杂、地下水
34、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b) 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c) 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别构造模板工程。 d) 起重吊装工程e) 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f) 撤除、爆破工程包括采纳人工、机械撤除或爆破撤除的工程。g)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构造张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
35、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网架和索膜构造施工; 7、6m以上的边坡施工; 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10、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妨碍建立工程质量、平安,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5.3.3 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进展论证审查的工程包括:a) 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四周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b) 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c) 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
36、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d) 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e) 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f) 城市房屋撤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g) 在建工程的所在地建筑行业治理部门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5.3.4 属于5.2.3所列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平安专项施工方案进展论证审查。平安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依照论证审查报告进展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施行。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平安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施行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平安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37、。5.4 平安消费教育培训5.4.1 施工工程应制定平安消费教育培训制度,明确各层次、各类人员教育培训的类型、对象、时间和内容,对平安教育培训的计划编制、施行和记录、证书的治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作出详细规定,并组织施行。5.4.2 平安教育培训的类型和对象包括:a) 工程负责人和工程治理人员年度培训;b) 专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岗位合格证书培训、复审和年度平安培训;c) 工程技术人员的年度平安培训;d)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培训、复审和年度平安培训;e) 采纳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及新设备时平安消费教育培训;f) 待岗复工、转岗、换岗从业人员上岗前平安培训;g) 新工人入场三级平安培训教育;
38、h) 经常性平安教育活动。5.4.3 平安教育培训的内容应依照不同类型和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实际分别做出明确规定,一般包括:a) 平安消费责任认识培训,如平安消费方针、法律法规、劳动纪律、遵纪守法等。b) 平安消费根底知识培训,如施工现场概况;工程平安消费规章制度;施工流程、工艺;施工危险区域及平安防护根本知识、考前须知、机械设备、动力照明根本平安知识;高处作业平安知识;施工过程中使用有毒有害材料及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平安知识;消防及灭火器材应用根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等。c) 工种与岗位平安技能培训,如平安技术、劳动卫生、平安操作规程等。5.4.4 施工现场各单位的三级平安教
39、育及各类平安培训活动应以本单位为主体施行。总承包单位应以参建单位为对象,进展工程的入场平安教育和其他平安教育活动。5.4.5 各类平安教育培训活动,应履行组织方和参加方的签字手续。施工现场总承包单位应监视各分包单位平安教育培训活动的正常开展,搜集相关证件和记录,建立平安教育培训档案。5.5 平安技术交底5.5.1 平安技术交底是现场平安治理的重要环节,施工工程应制定平安技术交底职责治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以及分解落实、验收检查的规定。5.5.2 平安技术交底实行以方案编制人(单位)为主责,逐级传递的原则,即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向作业班组进展平安技术交底。5.5.3
40、 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施行前的平安技术交底应以方案的编制人(单位)为主责,会同施工工程技术负责人、平安员,将专项平安的要求向参加施工的治理人员进展交底。5.5.4 作业班组长应对作业人员进展作业前的交底。5.5.5 交底应细致全面,讲务实效,必须构成书面交底记录,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字手续。5.6 分包单位治理5.6.1 总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的综合才能进展评价,建立合格分包单位的名录,明确相应的分包工程范围,从中选择信誉、才能等符合要求的分包单位。评价内容包括:a) 合法的资质,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运营许可证明文件;b) 与本单位或其他单位合作的市场信誉和业绩;c) 技术、质量和平安
41、消费情况的证明,如平安业绩、履约才能证明、平安消费许可证等。5.6.2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通过合同或平安消费治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平安责任、权利和治理要求,详细条款包括:a) 分包单位的平安职责权限和平安指标;b) 分包单位平安治理机构和治理制度的要求;c) 分包单位施工方案的批准和施行要求;d) 分包单位从业人员的资历要求。5.6.3 总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施工活动施行操纵,并构成记录。操纵的内容与方法包括:a) 审查分包单位的专项平安措施方案;b) 提供或验证必要的平安物资、工具、设备、设备;c) 确认从业人员的资历和专、兼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的装备,对分包单位治理人员进展入场平安教育和平安
42、交底,并监视检查分包单位对班组的平安教育和平安交底的施行;d) 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展指导、监视、检查和业绩评价,处理发觉的征询题,保持与分包单位的及时沟通。5.7 平安物质供给单位治理5.7.1 施工工程应对供给单位的供货才能进展评价,建立合格供给单位的名录和合法的供货范围,从中选择适宜的供给单位。对供给单位的评价内容包括:a) 技术、资金、消费、运输治理的和平安、质量保证才能;b) 消费制造许可证和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运营许可证及准用证明文件;c) 市场信誉和履约才能。5.7.2 施工工程应通过供货合同商定平安物资的产质量量和验收要求。详细条款包括:a) 产品的品名、规格、型号及等级;b)
43、 消费制造规程和标准;c) 验收准则和方法。5.7.3 施工工程应对进场平安物资进展验收,并构成记录。未经历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平安物资应做好标识并并及时清退出场。验收的方法包括:a) 查验质量合格证明和质量检验报告;b) 通过外观检查和量具测量查看实物质量;c) 按规定抽样复试。5.8 设备平安治理5.8.1 施工工程应当建立机械设备治理制度。机械设备治理制度包括自有设备、租赁设备以及分包单位所带设备的治理要求、安装和拆卸、设备验收、设备检测、设备使用、设备保养和维修、设备改造和报废等治理规定,制度应明确相应治理要求、职责和权限及工作程序,确定监视检查、施行考核的方法,构成文件并组织施行。 设备治理的各项活动应构成记录。5.8.2 设备的采购操纵5.8.2.1 施工工程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地点建立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购置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所购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等必须齐全。5.8.2.2 购置实行消费(制造)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必须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对消费企业开发的新产品,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持有国家或省级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临时消费(制造)许可证,方可购置。5.8.2.3 对未实行消费(制造)许可证制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通过国家或省级地点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部门鉴定认可后,方可购置。5.8.2.4 不得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