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权不容侵犯.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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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教育受教育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原名原名“齐玉玲齐玉玲”的的齐玉苓齐玉苓19901990年从滕州八中年从滕州八中毕业。在当年的中专考试中,她被济宁商校录取。毕业。在当年的中专考试中,她被济宁商校录取。但她的录取通知书却被同届毕业生陈晓琪半路截走。但她的录取通知书却被同届毕业生陈晓琪半路截走。陈晓琪陈晓琪从滕州八中领取该通知后即以从滕州八中领取该通知后即以“齐玉玲齐玉玲”的的名义入济宁商校就读。名义入济宁商校就读。19931993年,陈晓琪毕业时,其年,陈晓琪毕业时,其父陈克政伪造体格检查表和学期评语表与原档案中父陈克政伪造体格检查表和学期评语表与原档案中两表调换。目前,陈
2、晓琪在工作单位人事档案和工两表调换。目前,陈晓琪在工作单位人事档案和工资单上的名字仍是资单上的名字仍是“齐玉玲齐玉玲”。齐玉苓怎么也不会。齐玉苓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竟然被人冒名顶替上学直至参加工作长想到,自己竟然被人冒名顶替上学直至参加工作长达达1111年。一边是自己的下岗、清苦的劳作,另一边年。一边是自己的下岗、清苦的劳作,另一边却是冒名者现今银行职员的舒适生活,生存状态的却是冒名者现今银行职员的舒适生活,生存状态的如此反差挨到谁头上都难以接受。如此反差挨到谁头上都难以接受。1999年,得知真相的齐年,得知真相的齐玉苓以玉苓以姓名权姓名权和和受教育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被侵犯为由提起诉讼。被侵犯为由提起诉讼。齐玉苓能胜诉吗?齐玉苓能胜诉吗?20032003年年8 8月月23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我国首例受教育权侵犯案作出终审判决。被我国首例受教育权侵犯案作出终审判决。被人冒名顶替上学,被人侵犯受教育权利的齐人冒名顶替上学,被人侵犯受教育权利的齐玉苓最终胜诉,她依法获得了直接、间接经玉苓最终胜诉,她依法获得了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近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近1010万元。万元。案底揭晓案底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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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教 不容 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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