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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FOB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船超过船舷后,履行其交货义务。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那时起承担一切费用以及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它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按照 2000年通则, FOB合同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如下:卖方主要义务:1负责按港口惯常方式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指定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2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4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
2、的通常单据。如果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通讯,上述发票和单据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信息所替代。 买方主要义务:1负责技合同规定支付价款。2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部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4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5收取按合同规定支付的货物,接受有关单据。使用FOB术语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 不能把FOB术语称之为离岸价。2船舷为界主要是针对风险的划分而言的,如果把它作为划分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的界限就不十分确切了。3船货衔接问题。
3、4装船费用问题(FOB变形)。按FOB术语成交,可以选用适当的FOB术语变形,即FOB术语之后加列各种附加条件,用以明确有关装船费用的负担。常用的FOB变形有以下几种:( 1) FOB Liner Terms-FOB班轮条件,指有关装船费用按班轮条件办理,即由负责签订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即买方)支付。( 2) FOB Under TackleFOB吊钩下交货,指卖方仅负责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有关装船的各项费用均由买方负责。( 3) FOBS(FOB Stowed)一FOB包括理舱,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人船舱支付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4)FOBT(FOB Trimmed)
4、一FOB包括平舱,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支付包括平船费在内的装船费用。(5) FOBST( FOB Stowed andTrimmed )FOB包括理舱、平舱,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上船,并支付包括理既费和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FOB变形不改变交货地点和买卖双方划分风险的界限。5应当注意2000年通则与1 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FOB贸易术语的不同解释。二 CFR Cost and Fr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 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支付成本费和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但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装船后发生事件
5、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自货物于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即从卖方转由买方承担。按照 2000年通则, CFR合同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如下:卖方主要义务:1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2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 3、负责租船定舱,并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4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5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货物运往约定目的港的通常运输单据。如果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通讯,上述发票和运输单据可以由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信息所替代。买方主要义务:1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2负责办理货物进口手续,取得进
6、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4收取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运输单据。使用CFR术语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租船或订般的责任。根据2000年通则卖方只负责按照通常条件租船或订舱,使用通常类型的轮船经惯常航线装运货物即可。因此,买方一般无权提出关于限制船舶的国籍、船型、船龄以及指定装载某班轮公司的船只等要求。2卸船费问题一CFR变形。如大宗货物使用程租船运输,卸船费用究竟由何方负担,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订明。实际业务中,可以选用适当的CFR术语变形,常用的CFR变形有以下几种:(1)CFR Liner Terms CFR班轮条件,指卸船费用按班
7、轮条件处理,即由支付运费的一方(即卖方)负担。(2)CFR Exships Hold-CFR能底交货,指买方负担将货物从船底起吊卸到码头的费用。(3)CFR Ex Tackle-CFR吊钩交货,指卖方负担将货物从船底吊至船边卸离吊钩为止的费用。( 4) CFR LandedCFR卸到岸上,指卖方负担将货物卸到目的港岸上的各项费用,包括驳船费和码头费。CFR的变形不改变CFR的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限。3装船通知问题。卖方须及时向买方发给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货运保险,如果卖方未发出装船通知而使买方漏保,则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三 CIF Chst,Insurance and Frig
8、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指卖方除负有与CFR术语相同的义务外,卖方还必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的货物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卖方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本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虽然在CIF后,需注明目的港的名称。但它仍和FOB一样是装运港交货的贸易术语,在实际业务中有人称CIF为到岸价,这是一种误解。除此之外,买方还要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办理进口手续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在交单义务方面,卖方需要提交商业发票或与之相等的电子单证。使用CIF术语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9、1 保险责任问题。2象征性交货问题。从交货方式上来看,CIF是一种典型的象征性交货(Symbolic Dellvery)。所谓象征性交货,是针对实际交货(Physical Delivery)而言。前者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后者则是指卖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提交给买方或其指定的人,不能以交单代替交货。可见,在象征性交货方式下,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 必须指出,在CIF合同中,卖方实际上有两项义务:交付货物和提交单据,缺一不可。买方也有两项权利:验单权和验货权。3前述C
10、FR术语所涉及的租船订舱责任和在目的港卸船费用负担的问题,同样适用于 CIF术语, CIF的变形为: CIF Liner Terms; CIF Ex ship s Hold, CIF Ex Tackle; CIF Landed。 四 FCA Free Carrier(named place)-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卖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将货物交到指定的地点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照管,履行其交货义务。买方必须自负费用订立从指定地或地点发运货物的运输合同,并将有关承运人的名称、要求交货的时间和地点,充 分地通知卖方,负担货交承运人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本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使用FCA
11、应注意的问题:1、关于交货地点的问题根据2000年通则的规定,卖方必须在指定地点交货,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卖方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而交货在以下时候才算完成:(1)如指定地点在卖方所在地则当货物被装上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代表买方的其他人提供的运输工具时。(2)如指定地点不是卖方所在地,而是其他任何地点,则当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而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卖方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处置时。(3)如在指定地点没有约定具体交货地点,且有几个交货地点可供选择时,卖方可以在指定地点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承运人是指在运输合同中,通过铁路、
12、公路、海上、航空、内河运输或这些方式的联合运输,承担履行运输或承担办理运输业务的任何人。2关于风险转移问题。一般情况下,是在承运人控制货物后,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买方。3明确有关责任和费用划分问题。五 CPT Crriag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自货物交至承运人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各自货物已交付承运人照管之时起,从卖方转由买方负担。本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如果需要利用后续承运人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则风险自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本术语要求卖
13、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并支付有关的费用和税捐。 六 CIP Crriage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除负有与CPT术语相同的义务外,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货物保险,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如买卖双方事先未在合同中规定保险险别和保险金额,卖方只需按最低责任保险险别取得保险,最低保险金额为合同价款加10,即CIP合同价款的 110,并以合同规定的货币投保。 七 FOB、 CFR、 CIF与 FCA、 CPT、 CIP两类贸易术语的异同比较 FOB、 CFR、
14、CIF与 FCA、 CPT、 CIP两类贸易术语两共同点:1它们都是凭单交货,即卖方只要取得货运单据交给买方,便履行了交货责任并可以收取货款。2FCA与FOB、CPT与CFR、CIP与CIF,三对相对应的贸易术语,买卖双方关于各项责任义务的划分基本一致。FOB,CFR,CIF和FCA,CPT,CIP两类贸易术语的不同点:1、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2交货地点和风险转移的界限不同。3装卸费用负担不同。4运输单据不同。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E组(发货) 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F组(主要运费未付) 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C组
15、(主要运费已付) CFR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D组(到达)DAF边境交货(指定地点)DES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DEQ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DDU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按照交货地点不同。出口为例EXW 工厂交货 买方责任最大 卖方负责货物交给买方指定代理即可FOB 离岸交货 卖方负责将货物送至出口口岸码头上船前的所有责任 买方负责货物上船后的所有责任C&F 运输加成本 卖方负责货物运输到目的港口岸上岸前的所有责任 买方负责货物到目的港上岸后所有责任CIF 运输成本加保险 卖方负责货物运输到目的港口岸上岸前的所有责任负责货物保险 买方负责货物到目的港上岸后所有责任DDU/DDP 卖方送货到买方指定门址 不同的是DDU含税/DDP不含税第 5 页 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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