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项目的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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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医院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电子招投标)招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组 成、份数、效力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1.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 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两类:(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 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 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备份投标文 件(后缀名为.bfbs),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 递交至)。(3)投标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 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 的备份投标文件。顺位在先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 份投标文
2、件自动失效。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12中小企业信用融 资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 等规定,淳安县财政局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 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等银行签订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 业信用融资合作备忘录,本采购项目中标人与采购单位 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 采贷”。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或者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联合体各方(供 应商与分包供应商)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 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
3、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 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 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 1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 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 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投标报价、采购 机构代理费用及 其他费用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本 项目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划委员会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 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 1980号文)及发改办 价格20031857号文件规定,代理费按实际发生向中标单 位收取,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上述费用;3、
4、 本项目的评标专家费用按照淳财监督(2020) 623号文件 “淳安县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预算标准及 相关管理事项的通知”应由采购人承担,具体费用为300 元/人*3+350元/人=1250元。收款单位(户名):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 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 “采购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2.3 “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自然人。2.4 “负责人”系指
5、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 “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 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 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 说明函(附件4)。2.6 ”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sdf. Ikjzcygov. cn/)。2.7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回”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口”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
6、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 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 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 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 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 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3 . 1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 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 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
7、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 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 及循环利用产品。3.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4. 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 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 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 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8、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 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 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6. 3.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 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 投标报价给予2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 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 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 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 扣除后
9、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 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 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8. 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1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9. 3. 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
10、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 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0. 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 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4 支持创新发展1.4.1 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1.4.2 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 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 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时业绩分值为满分。1.5 中小企
11、业信用融资: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 办法等规定,淳安县财政局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杭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等银行签订了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备忘录,本采购项目中标人与采购单 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3. 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 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 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
12、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 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 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 2供应商质疑4.1.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 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1.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4. 2. 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 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13、届满之日起计算。4. 2. 2.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 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 2. 2.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计算。4. 2.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 下列内容:4.2.3.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 2. 3. 4事实依据;5. 2.3. 5必要的法律依据;4. 2. 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
14、当由本人签字;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 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 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 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 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 17号), 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 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
15、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 2. 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 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 3供应商投诉4.3.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 3.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 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 3. 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 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4.4在线质疑、投诉。
1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 ) 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 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 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 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 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 1. 1招标公告;5. 1. 2投标人须知;5. 1. 3采购需求;5. 1. 4评标办法;5. 1.5拟签订的合
17、同文本;5. 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 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6.2 采购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 台通知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 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 .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
18、开标前答疑会的(如有),潜在 投标人按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资格文件: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 1.2联合协议(如果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 1. 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2 商务技术文件:1.1.1 2. 1投标函;1.1.2 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3 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4 符合性审查资
19、料;1.1.5 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6 投标标的清单;1.1.7 商务技术偏离表;1.1.8 2. 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 3报价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11 . 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 .投标文件的编制12.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 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 投标文件被误读或
20、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 . 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 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3 .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 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 程”进行查阅。13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
21、止时间前完 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 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 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 .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 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 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 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 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 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
22、回投标文件外,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 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 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 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 .备份投标文件15.1 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以介质存储的数据 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备 份投标文件(后缀名为.bfbs),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递交至(), 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 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
23、的,投标无效。16 .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 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 .投标有效期17. 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8. 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9. 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 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 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开标18. 1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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