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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准军事化管理细则(升级版)第一条为建立规范的学生管理制度,维护良好的学习、训 练、工作和生活秩序,优化育人环境,培养学生热爱祖国、乐 于奉献、吃苦耐劳、勇往直前的精神和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 作风,增强国防意识,以适应教育事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 求,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 列条令的有关规定,结合职业学校性质、特点和实际情况, 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准军事化管理,是指仿效部队正规化管理的模式, 按照学校全面建设的需要,所实行的内部规范化管理。它比常 规管理要求更严格,内容更规范,标准更高,效果更好。对学 生实行军事化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三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其目的是为学生创
2、造良好的学 习环境,生活环境,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 活”。使他们具有服从意识、团队意识,全面提高他们的思想 素质、军事素质、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和作风纪律素质,使其 逐步形成自尊、自信、自强的人格品质并成为政治合格、军事 过硬、知识全面、作风优良、纪律严明、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 的优秀人才。第四条学生准军事化管理要学习解放军政治工作的优良传 统和行政管理的科学经验,坚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与耐心说 服、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要充分调动和依靠广大学生参与 管理的积极性,提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正确处 理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关系,建立严格管理和自我养成
3、教育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四)班务会记录: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基本 内容、下周计划等。(五)若遇紧急情况或重大问题,可临时增加班务会次 数。第五十条学生区队队务会(一)区队队务会通常每半月召开一次,由学生区队长主 持,副区队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文娱委员、 班长等参加。(二)区队队务会内容:主要分析本区队学生学习、训 练、行政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总结讲评工作, 布置学习、工作、生活等任务。(三)区队队务会记录: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 基本内容、下步计划等。第五十一条学生中队队务会(一)中队队务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由学生中队长主 持,区队长、副区队长、班长参加
4、。(二)中队队务会内容:主要分析学生学习、训练、行政 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总结讲评本月工作,布置 下月或阶段性重大工作任务。(三)中队队务会记录: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 基本内容、下月计划等。(四)若遇紧急情况或重大问题,可临时增加中队队务会 次数。第五十二条中队学生大会(一)学生大会,每月或一个工作阶段召开一次,由中队 长主持,全体学生参加。(二)学生大会内容:中队长向学生大会报告工作,传达 和布署任务,发扬民主,听取学生对中队工作的批评和建议。(三)学生大会记录: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 人等。(四)若遇紧急情况或重大问题,可临时增加中队学生大 会次数。第五十三条学
5、生大队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由大队长主持,中队长参加。(二)会议内容:听取中队长的汇报,对本周工作,进行 总结、讲评,布置下周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等。(三)会议记录: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 等。第五十四条大队学生干部会议(一)每周召开一次,由副大队长主持,学生会干部参 加。(二)会议内容:主要听取学生会工作情况汇报,布置下 周工作。(三)会议记录: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 等。第二节内务设置第五十五条床上设置。自下而上,按照垫子、褥子、床 单、凉席(夏季)、被子的顺序放置,铺下严禁放其它物品。第五十六条铺面设置。自下而上,按照被子、大衣(冬 季)的顺序放置,枕头放在被子内
6、侧。(一)被子:按照横三竖四,长约五十厘米,宽约四十五 厘米,高约二十厘米的标准折叠整齐,放在床铺里头中央,折 口向外。(二)大衣:正面向外,采取衣袖外露的叠法,毛领叠于 大衣内,长、宽与被子等同,置于被子上。第五十七条床下放置(一)鞋子摆放:上铺靠爬梯侧,下铺另一侧,以红线为 准,鞋尖朝里,鞋跟朝外,摆放整齐,每人放置不超过4双 鞋。(二)小凳(马扎):置于床下,与床头柜相接,与床外 沿取齐。第五十八条其它物品放置(一)报纸:按版面大小对折,叠放整齐,放在报架上或 桌面上。(二)课程表:悬挂于门后中央(距门上沿30厘米处)。(三)暧水瓶放在窗台上正中央的位置。(四)桌子:放在宿舍一则靠墙,桌
7、子上可放置喝水杯 (杯把方向一致),墨水瓶、浆糊瓶、洗衣粉、肥皂放在抽屉 内摆放整齐。(五)脸盆:放在脸盆架上。脸盆内由左至右(面向脸 盆)为香皂盒、刷牙缸。牙膏在左,头朝上;牙刷在右,头朝 上,毛朝下分别放置于牙缸内。毛巾双折置于脸盆沿上,沿下 部分10厘米。(六)卫生用具:扫帚、簸箕、痰盂、墩布放在阳台或适 当位置。(七)衣物晾晒:在阳台或指定位置。第三节请示报告第五十九条凡属本级无权处理或不明确的问题,都必须事 先请示,事后报告。第六十条请示报告通常采取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逐级进行, 条理清楚,表述准确。对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和上级的指示,要 及时登记。第六十一条确因情况紧急、时间紧迫,来不
8、及请示报告, 应根据上级意图和实际情况边处理、边报告。第六十二条对上级和领导的指示、计划、规定等,执行确 有困难时,应向上级请示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第六十三条凡学生中队(区队)外出实习、劳动、参观、参 加集会等活动,或友邻单位人员来队有重要活动时,应按级报 告。第六十四条凡发生人员伤亡、失火、被盗、无故误课、停 课及严重违法乱纪等事故、案件,应及时报告,不得拖延。第六十五条向上级请示报告,要及时、准确、客观,对不 请示或反映情况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者,要追究责任。第四节登记统计第六十六条中队应当每日及时、准确地按照中队要事日 记规定的内容进行登记统计。第六十七条中队要事日记的主要内容
9、是:当日学习、 训练、教育或者执行其他任务情况。到课率,公差勤务,临时 来队家属,病号以及处理情况,派班情况,查铺查哨,仪容仪 表、内务卫生检查,请假销假,违纪、事故案件,上级通知、 指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第六十八条中队要事日记由中队值班员于当日就寝前 填写完毕。第六十九条中队长应当逐日检查中队要事日记填写情 况并签字。第五节请假销假第七十条请假(一)学生在学习、训练、实习时间内,原则上不得请假, 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应逐级请示,按规定权限批假,未经领 导批准不得离校。(二)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训练的,需持校医证明请 假。第七十一条请假手续学生请事假须填写学生事假报告表;学生请病假须填 写
10、学生病假报告表。第七十二条批准权限(一)学生请事假半天的,由大队领导批准,一天以内 (不远离驻地,不在外住宿)的,由分管校领导或值班校领导批 准,一天半以上的,由校长批准。(二)学生请病假半天的,由中队长批准,一天的由大队 领导批准,两天的,由分管校领导或值班校领导批准,两天半 以上的,由校长批准。第七十三条销假请假学生按期返校后,应及时逐级销假。第七十四条学生外出(一)学生星期日和节假日外出,必须按级请假,按时归 队销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出。(二)严格按照比例控制请假外出人数。星期日和节假日 中队外出学生占现有人数的比例不超过20%。(三)学生请假外出时,由中队值班员负责登记,检查着 装和
11、仪容,交代注意事项,发给外出证;归队后,必须向中队值 班员销假,并交回外出证。中队值班员应当将外出人员的归队 情况,报告中队长。(四)学生星期日、节假日外出通常二人以上同行,中队值 班员要指定负责人。第六节查铺查哨第七十五条查铺查哨时间:(一)中队长查铺查哨,每天至少1次,在熄灯前后进 行。(二)大队值班员查铺查哨,每天至少1次,必须在午夜 前后进行。(三)大队领导每周查铺查哨不少于2次;学校领导查铺 查哨每周不少于1次。休息日和节假日必须查铺查哨,并不定期 地检查中队执行查铺查哨制度的情况,适时进行讲评。第七十六条查铺查哨内容:(一)学生在位和睡眠情况。(二)取暖设备是否符合防火的要求。(三
12、)哨兵履行职责情况。(四)重要部位(目标)的安全情况。第七十七条查铺查哨要求:(一)查铺时,动作要轻,注意不影响学生睡眠。(二)查哨时,应当及时回答哨兵的询问,严禁采取隐蔽 的方法接近哨兵。(三)查铺查哨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纠正和处理。(四)每次查铺查哨的情况,应当进行登记。第七节接待第七十八条对来校人员的接待(-)对来校的人员,应当验明证件,查清身份,问明来 意,进行登记,热情接待,认真处理他们提出的问题。(二)学习、训练、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因私事会客,特殊 情况需会客时由直接领导批准。(三)未经允许不得留客人在校内住宿。第七十九条对临时来校学生亲属的接待(-)学生在校学习期内,应当劝说亲属
13、不要来校。(二)学生亲属来校,学校应当安排学生与亲属团聚,并介 绍学生在校学习、训练、生活的情况。(三)学生亲属来校的留住时间:其直系亲属不超过2天; 非直系亲属一般不得留校住宿,因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时,须 经校领导批准。第一节值班第八十条大队值班员。大队值班员由中队长轮流担任,受大 队长、副大队长领导。其主要职责:(一)督促、检查各中队落实一日生活制度等情况。(二)维护学生学习、训练、生活秩序,发现问题及时向上 级汇报并组织纠正和处理。(三)学生大队集合时,负责整队,清点人数,向学生大队 领导报告。(四)落实查铺查哨制度,每天至少1次,必须在午夜前后 进行。(五)完成学生大队领导交给的其他工
14、作。第八十一条中队值班员。中队值班员由区队长轮流担任,受 中队长领导。其主要职责:(一)督促检查本中队学生学习、训练及一日生活制度的执 行情况,及时讲评并纠正存在的问题。(二)中队集合时,整理队伍,清查人数,向队长报告,并 负责带队。(三)按照中队长指示派遣公差勤务。(四)掌握临时外出人员离队、归队情况,严格请销假登记 制度。(五)收集当日情况并填写中队要事日记,发现问题要 及时请示汇报。(六)领导中队值日员。(七)完成大队值班员、中队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第八十二条区队值班员。区队值班员由班长轮流担任,受区 队长领导。主要职责:(一)督促、检查区队执行一日生活制度等情况。(二)负责区队人员集合
15、时的整队、清点人数和带队。(三)处理临时发生和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报告。(四)组织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第八十三条中队值日员。中队值日员由学生轮流担任,受 中队值班员领导。其一般职责:(-)看管公寓和设施、设备。(二)维护室内外卫生。(三)检查仪容仪表。(四)接待来队人员,并负责登记。第八十四条交接班。各级值班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 责,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一)大队值班员、中队值班员、区队值班员1、按编制顺序轮流值班。2、每次值班时间为一周。3、交接班时间:周日晚点名后进行。4、交接班组织:大队值班员交接班,由大队领导组织;中 队值班员交接班,由中队长组织;区队值班员交接班,由区队 长
16、组织。5、交接班事项:应将值班物品、上级指示和待办事宜交接 清楚。(二)中队值日员1、按编制顺序轮流值班。2、每次值班时间为一天(每天起床后至熄灯前)。3、交接班组织:中队值日员交接班,由中队值班员组织。4、交接班事项:应将值班物品、上级指示和待办事宜交接 清楚。第二节执勤第八十五条大门哨(一)学校在大门设立哨兵,各中队应根据学校赋予的勤务 任务与要求,严密组织,并教育督促学生提高警惕,认真履行 职责。(二)按编制顺序由各中队学生轮流执勤。(三)执勤时间:每晚熄灯前至次日起床后。(四)设双哨,每班值勤时间不超过两个小时,严寒或炎热 时,可适当缩短值勤时间。(五)哨兵职责:1、按照规定着装,熟悉
17、执勤任务。2、精神饱满,时刻保持警惕,坚守岗位,维护校门秩序和 安全。3、向接班人员交代执勤情况、上级指示和哨位的器材等。第八十六条自卫哨。各中队(公寓)设自卫哨。(一)按编制顺序由各中队(区队、班)学生轮流执勤。(二)执勤时间:每晚熄灯前至次日起床后。(三)设单哨,每班值勤时间不超过两个小时,严寒或炎 热时,可适当缩短值勤时间。(四)哨兵职责:1、按照规定着装,熟悉执勤任务。2、精神饱满,保持警惕,坚守岗位,维护公寓安全。3、向接班人员交代执勤情况、上级的指示等。第九章会操、校阅第八十七条会操(一)会操时间:每学期组织一次会操。(二)会操内容:队列、体能、拳术等。(三)会操目的:巩固、检查训
18、练成果。(四)会操组织:学生军事化管理大队。第八十八条校阅(一)校阅时间:每学年举行一次校阅,通常安排在下半年 进行。(二)校阅内容:阅兵式、分列式、军事训练科目表演。(三)校阅目的:检阅军事训练和校风校纪建设成果。(四)校阅形式:以一个中队或两个区队编为一个受阅方 队。(五)校阅组织:学生军事化管理大队。第八十九条组织领导。军事化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国旗升 降仪式,并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升降旗仪式正常进行。升旗当 日在校人员除值班、值日、炊管人员外,均应参加升旗仪式。第九十条升降国旗的地点与时间。国旗升降于学校大门口 旗杆处,每个星期一和逢重大节日必须升旗,前一天傍晚降 旗。寒暑假和星期日不升降
19、国旗。第九十一条升旗仪式第六条本细则是学生准军事化管理的依据,是学生的生活 准则和行为规范。全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自觉服从军事化管 理。第七条学校成立以校长为主任,政教主任、教务主任为副 主任,各科室领导为成员的军事化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军事 化管理的全面工作。下设学生军事化管理大队,在军事化管理 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军事化管理的组织与实施、计划、协调、监 督、检查和指导。第八条学生军事化管理大队设大队长一名,由分管校领导兼 任;副大队长一名,负责本大队军事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根据学校的决定、命令、指示和计划,结合本大队实际,统筹 安排并组织实施军事化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军事化管理的各项 规定。
20、第九条学生军事化管理大队下设若干中队,在大队的领导 下,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军事化 管理的各项规定。第十条中队下设若干区队,在中队领导和上级指导下,具 体负责本区队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军事化 管理的各项规定。第十一条区队下设若干班,在中队、区队的领导下,认真贯 彻执行军事化管理的各项规定,保证本班一日生活规范化、制 度化。(一)指挥员。军事化管理大队值班员担任升旗时的指挥 员,学生中队长予以配合。(二)持旗员与护旗员。由指挥员指定三名学生担任,迎 送国旗时,护旗手位于持旗手两侧,三人并列行进。(三)集合位置。教职员工由指挥员统一组织在旗杆西侧 列队。(四
21、)升旗。根据规定时间,广播室播放国歌歌曲,与此 同时,指挥员下达升旗口令,持旗手按照要求将国旗缓缓升 起,国旗升起的同时,指挥员向国旗行举手礼,教职员工和护 旗手面向国旗立正并行注目礼。第一节个人卫生第九十二条学校要经常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 生习惯。第九十三条学生应当学习和遵守学校各项卫生规章制度,接 受卫生人员的监督指导。第九十四条每个学生要做到:(-)饭前便后洗手,不吃(喝)不洁净的食物(水),不 暴饮暴食。(二)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晒衣服被褥。(三)不随地吐痰和便溺,不乱扔果皮、烟头、纸屑等废 弃物。(四)保持室内和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第二节室内和室外环境卫生第九十五
22、条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搞好卫生设施建设和 管理,防止疾病发生和蔓延。室内外卫生应当划区分工负责, 每日清扫,每周进行大扫除。第九十六条室内保持整齐清洁,空气新鲜,无蜘蛛网,无 污迹,无烟头,无积尘。及时消灭蚊子、苍蝇、老鼠、嶂螂。第九十七条室外道路平整,沟渠畅通,无积水,无蚊蝇孳 生地。有定点的密闭式垃圾收容设施,做到垃圾不乱倒、不暴 露、定期处理。第九十八条定期检查生活饮用水的水源、水质。不得因洗 澡、洗衣、刷洗物品而污染水源。第九十九条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每日清扫冲刷,保持清 洁、无蛆。厕所有防蝇设备,密封贮粪池,粪便处理达到无害 化。第一百条卫生检查,通常班每日、中队每周、大队每月组 织
23、一次,学校每学期或者重大节日前组织检查评比。第一节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一百零一条安全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综合性工作,必须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领导应当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 日程,使安全工作贯穿于教学、训练、工作和生活的全过程。第一百零二条建立健全安全机制,学校成立安全领导小 组,军事化管理大队、各中队成立安全组织,班有安全员。定 期分析安全工作形势,查找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制定、改进安全 措施。第一百零三条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正确 处理学生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消除各种不利于安全 的因素。第一百零四条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武器和装 备器材的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规定,
24、适时进行作风纪律整顿, 促进安全工作落实。第一百零五条根据形势、任务特点和季节变化,突出抓好 安全工作。第一百零六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竞赛活动,定期检查 评比,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查明 原因,正确处理,做到实事求是,赏罚严明。第一百零七条各级领导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总结 推广先进经验,注意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增强安全工作的针对 性和预见性。第二节常见事故的预防第一百零八条预防训练事故(一)进行体育、体能、体操训练时,要预先做好准备活 动,加强组织和保护,按规定组织实施,防止摔伤和碰伤。(二)射击训练时,中队长、教官要严格训练操作规程,认真 检查教练弹、空炮弹中是否
25、混有实弹,枪支擦拭和训练前后, 要严密组织验枪。实弹射击时,中队长、教官要严密组织,严 禁枪口对人。对出现问题的枪支,教官要亲自处理。第一百零九条预防失火事故(一)建立健全消防制度,配齐配全消防器材,经常检查 和消除火灾隐患。(二)加强易燃物资和装备器材的管理,贮存、放置要严 格遵守安全规定。库房、车场严禁烟火。(三)使用明火灯具时,放置位置应当避开易燃物体;人 员就寝或离开时应将灯火熄灭。严禁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燃料 点灯照明、取暖、做板或做他用。严禁乱丢烟头、火柴杆等。(四)有挥发油气的场合,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五)电源线路、用电设备要经常检修,不得用钢丝、铁 丝、铜丝等代替保险丝。(六)
26、禁止在校园内、外用火。第一百一十条预防淹亡事故(一)严密组织游泳训练。选好场地,有专人带队负责,设 有救护组、观察员,备有救护器材。训练应当循序渐进,不得蛮 干。游泳前后必须清点人数。(二)严禁私自到江、河、湖、泊、海和水库、水塘、水 渠等处游泳、洗澡、捕鱼。(三)在执行防汛任务时,要严密组织,统一指挥,做好 保护工作。第一百一十一条预防触电和雷击事故(一)输电线路、用电设备和避雷设施的安装,应当符合安 全要求,有专人管理,经常检修。(二)严禁私接、私拉、移动电线和私装、使用电炉、电 暖气、电水壶、电吹风等用电设备;禁止将电话线、广播线与 输电线混架或者捆绑在一起;禁止在输电线上搭、晒东西。(
27、三)发现有人触电,应当立即切断电源或者用绝缘物挑开 电线。(四)雷雨时,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处,不得在大树、电 杆和高压线下避雨或者逗留。第一百一十二条预防食物中毒事故(一)严禁采购和食用变质、污染、未经检疫的食物,对 病死的家畜和野生植物,未经化验鉴定许可,不准食用。(二)制做油荤食品要烧熟、煮透,制做凉拌食品要严格 消毒。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切生、熟食物的刀、板要分开。 剩饭菜要妥善保管,食用前细致检查、充分加热。(三)储藏食品要选择干燥、阴凉通风的地点,防止霉烂 变质。严禁将有毒物品与食品混合存放。第一百一十三条预防中暑事故(一)炎热季节应适当控制人员的活动量,在进行军事训 练、体育锻炼
28、等活动时,尽量缩短在烈日下的活动时间,注意 劳逸结合,严防中暑事故发生。(二)训练和劳动时,要有饮水供应,并适量饮用淡盐水 或消暑食品。(三)室内或者车、船内注意通风。第一百一十四条预防冻伤事故(一)严寒条件下训练和执勤等,应准备御寒的被装和防 冻药品。(二)衣、帽、鞋、袜、手套要保持干燥、清洁,注意 手、脚、耳、鼻的保护。(三)训练、作业休息时,不可静立或坐卧过久。乘坐 车、船人员,要适时活动。(四)必要时缩短哨兵每次执勤时间。第一百一十五条本细则由军事化管理大队办公室负责解 释。第一百一十六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第十二条军训目的:通过组织军训,以培养学生良好的行 为习惯、集体主义精神和
29、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吃苦耐劳、不 畏艰险、严谨求实的作风,增强国防观念和组织纪律性;了解 和掌握基本的军事知识和技能,为培养科技优秀人才打下坚实 的基础。第十三条军训时间:学校每年要组织新生进行为期2个月 的集中军训。平时利用早操、第八节课等时机进行队列、体能 等科目的训练,军事化管理大队、中队定期组织会操,进行检 查、评比,确保训练质量。第十四条军训的主要内容:队列、擒敌、战术训练、体能 训练、国防知识、军事思想、军兵种常识、消防知识、解放军 优良传统、条令条例教育等科目。第十五条军训计划和组织实施:军事化管理办公室及时做 出军训计划安排,学校聘请当地驻军指战员或退伍军人为军事 教官,中队长
30、负责组织实施。第十六条军训要求:军训要贯彻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原 则,校领导和相关科室领导要亲临现场,中队长跟班组织训 练。第十七条军训考核:军训结束后,学校对受训学生进行军 事技能和理论考核,成绩记入本人学习档案。第十八条起床(-)各区队值班员应当提前起床(约10分钟),按时发 出起床号(哨)并督促学生迅速起床。(二)听到起床号(哨)后,全体学生应立即起床,按照 规定着装,翻开被子,打开门窗,准备出操。(三)中队长要检查起床情况,督促所属人员按时出操。(四)值日员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第十九条早操(一)除了休息日、节假日之外,学生中队通常每日出早 操,时间通常为三十分钟。(二)早操通常以学生中
31、队(区队)为单位组织实施。(三)听到早操号(哨)后,全体学生(除担任公差、勤 务和全休伤病员外)应迅速到指定地点集合,由值班员检查着 装,清点人数,区队值班员向中队值班员报告,中队值班员向 校领导报告,由中队(区队)值班员跑步带入操场。(四)早操内容:主要进行队列训练、体能训练和早读, 并适时组织会操。半休病号到场不参加训练。(五)听到收操号(哨)后,集合整队,进行讲评,跑步 带回。第二十条清整和洗漱早操后整理内务,清扫室内外卫生和洗漱,时间一般不超 过二十分钟。(一)清整。(1)内务要整齐清洁,统一有序。(2)在 整理内务时,应打扫环境卫生(学生中队的责任区)。(3)要 经常检查和评比内务卫
32、生。班值日员协助付班长检查并整理本 班的内务卫生,中队值日员检查中队的内务卫生。(二)洗漱。(1)洗漱应在规定的地点进行。要节约用 水,遵守秩序,维护公共卫生。(2)洗漱物品应保持清洁卫 生,用后按规定摆放整齐。第二十一条早检查(一)早检查在整理内务和洗漱后进行,时间不超过十分 钟。(二)早检查的内容包括着装、仪容和个人卫生。(三)早检查通常以区队为单位列队进行,由区队长组织 实施,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第二十二条开饭(早、午、晚饭)(一)按规定时间准时开倪,就餐时间通常不超过三十分 钟。(二)开饭前十分钟,以学生中队为单位,由中队值班员 整队带到食堂门前,视情由一名学生指挥唱革命歌曲。(三)中队
33、值班员组织学生按顺序依次进入饭堂,自行坐 下就餐。(四)就餐时要遵守食堂规则,保持肃静,讲究卫生,文 明就餐,提倡节约。(五)餐毕自行离开。返回途中,要自觉做到二人成列, 三人成行。第二十三条上课(一)上课前,根据课程内容提前做好准备。(二)中队值班员或区队值班员通常在上课前十分钟集 合,清点人数、检查着装和教学用具,带往教室或训练场等地 点,做好学习、训练的准备工作。(三)授课前,中队值班员或区队值班员向教师报告人 数。(四)授课时,要严格遵守课堂规则和上课纪律,要精神 振奋,讲究礼貌,提问时,要举手报告,回答问题要起立,没 有特殊情况,不准请假。(五)上课完毕,中队值班员或区队值班员向教师
34、请示报 告,经允许后,整队带回。(六)上课前对课堂秩序提出要求,课后进行讲评。第二十四条课间操每周一至周六上午第二节课后为课间操时间,由各学生中 队按照划分的场地统一组织实施。第二十五条午睡(午休)(一)午休时间一般由个人支配,主要用于休息,也可以 组织文体活动或个人事物,但不得私自外出。(二)午睡时,除执勤人员外,必须停止各种活动,准时 午睡,保持安静。(三)午睡(午休)后,迅速整理内务,做好上课准备, 整队带往上课地点。第二十六条课外活动(一)每日课外活动时间一般为六十分钟,通常进行文体 活动,也可适当安排劳动或处理个人事情。(二)课外活动一般在校园内进行,未经批准,不得随便 外出校门。第
35、二十七条晚自习(一)每周一、三、五上晚自习。1、自习时间:19: 0021: 30其中19: 0019: 30看新 闻联播;2、地点:教室3、中队(区队)要认真组织并检查自习情况。(二)每周二、四晚上由学校(学生中队)安排,可组织 唱歌、看电影、电视、参加晚会。(三)周六晚上为自由活动时间,但不得随意外出。周日 晚坂后主要进行班务会,由班长主持,一般不超过一小时,总 结本周学习、管理情况,布置下周学习、管理工作任务。第二十八条晚点名(一)通常以学生中队为单位列队进行,每周不少于两 次,星期日和节假日必须点名。(二)点名由中队长组织实施,时间不超过二十分钟。(三)点名内容:清点人员、生活讲评、宣
36、布次日工作或 传达命令、指示等。第二十九条就寝(一)中队值班员在熄灯号(哨)前十五分钟,发出准备 就寝的信号,督促全体学生做好就寝准备,就寝人员摆好衣物 和学习用具。(二)听到熄灯号(哨)后,立即熄灯,不准讲话、听音 乐、看书报等,要保持室内安静。(三)中队长或中队值班员应督促所属人员就寝,并检查 学生就寝后熄灯情况。第五章礼节第三十条学生之间通常称同学、姓名,或称职务,或姓加 职务,或姓名加同学。第三十一条学生之间或学生与外部人员之间谈吐要文明, 不准讲脏话,或叫绰号等不文明称呼。第三十二条学生在听到领导和上级呼唤自己时,应立即答 “到”。回答领导和老师问话时,应当自行立正。在领受领导 口述
37、命令、指示后,应回答“是”。第三十三条学生遇见领导和老师时,应当有礼节,领导和老 师应当还礼。第三十四条学生在进入领导、老师室内前,应当喊“报告” 或者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并有礼节;进入同学或者其他人 员室内前,应当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第三十五条在室内,领导和老师来到时,应当自行起立。第三十六条升国旗时,列队学生应当自行立正,行注目 礼。第六章仪容仪表第一节着装第三十七条学生应按规定着装。(-)制服应当保持整洁,配套穿着。(二)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要扣好领钩、衣 扣。着长袖衬衣(内衣)时下摆扎于裤内。制服内着毛衣、绒 衣、棉衣等内衣时,下摆不得外露。(三)不得将制服与便服混穿
38、,不得在制服外罩便服。(四)除工作需要和洗漱外,不得着拖鞋、赤脚和赤脚穿 鞋。(五)校阅、升旗仪式、队列汇演或重要活动、集会时必须 按要求统一着装。(六)参加体育课或体育活动,着装由老师或主持者确定; 参加体力劳动可着工作服,或由大队(中队)确定。(七)学生外出可以着便服,但要举止端正,文明礼貌。(A)季节变换时由军事化管理大队办公室通知换装。第二节仪容第三十八条学生头发要整洁。男学生不准留长发、大鬓角和 胡须,蓄发不得露于帽外,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一点五厘米。第三十九条着制服时,不得化妆,不得留长指甲,不得围围 巾,不准戴耳环、项链、领饰、戒指等饰物。第四十条除工作需要和眼疾外,不准戴有色眼镜
39、。第四H 一条学生不准纹身。第三节举止第四十二条学生必须举止端正,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 良好。不准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准边走边吸烟、吃 东西、扇扇子,不得搭肩或挽臂。第四十三条学生参加集会、晚会,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顺序 入场,按指定的位置就座,遵守会场秩序,不迟到早退。散会 时,依次退场。第四十四条学生外出,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尊 重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不准猥集街头,不准嬉笑 打闹,不准携带违禁物品。乘坐公共汽(电)车、火车时,主 动给老人、幼童、孕妇和伤、病、残人员让座。第四十五条学生不得酗酒、赌博和打架斗殴,不得参加宗 教、迷信活动。第四十六条学生不得到地方的酒吧、网吧、发廊、按摩室、 桑拿浴室、录像厅、歌舞厅和电子游艺厅等场所消费娱乐。严 禁学生涉足不健康场所。第四十七条学生不得围观和参与社会游行、示威、静坐等活 动,不得传抄、张贴、私藏非法印刷品,不得组织和参与集体上 访。第四十八条学生不得购买、传看渲染色情、暴力、迷信和低 级庸俗的书刊和音像制品。学生在公共场所和其他禁止吸烟的 场所不得吸烟。第一节行政会议第四十九条班务会(一)班务会每周召开一次,由班长主持召开,全班学生 参加。(二)班务会一般安排在每周日晚饭后进行,通常不超过1 小时。(三)班务会内容:检查总结一周学生的学习、训练、纪 律、考勤等情况,安排下周任务。
限制150内